從上麵的故事反映二兒已在司麵前失寵,不再處處保護他,想著他。因為血緣關係,當然比對我要好得多,但已經大大失掉在司心目中的地位。
司帶妓女走,我總想她應當照顧司一輩子,這個房子不應當馬上給破山。她應在那邊幹幾年之後再給。這個房價隻是個數字不決定要幹多少年。我對形勢判斷錯了。
2012年六月一日大兒開車來紐約,住二兒處,開車來看我,約定第二天和我聊天。
這一天我倆主要是互相交換意見及他給我講上帝。
我問他對破蒂的看法。他說不知誰是破蒂。我說司已經告訴我帶破蒂去,不許告他。為什麽不承認?他硬說父親沒有帶任何人來。我問他來紐約這段時間誰在照顧司?他說他的大兒照顧。因為其夫人去看她自己的父親。我問他大兒會做飯?他說不做,去買。反正沒有幾天。
真不知為什麽兩個兒子都不承認有妓女?是否父親玩妓女,子女沒麵子?
我把和司住在一起後發生的事情大致做了介紹。把他父親有玩女人的嗜好,不滿意我的性器官和我的性生活,我隻好允許他去找其他女人。
大兒說這是我的最大錯誤,不應當允許他有其他女人,這使他沒有任何約束。我說實在無力約束他,因為他對我的性無興趣,多次談話不起作用,他成人之後的五十多年長期玩女人的嗜好,我個人是沒法糾正的。他的醫生也不願提醒,隻能隨他去。
司亂倫,曾想把二兒媳當做性伴。大兒聽後一句不說。這就是他們的爹。可能其母也會說一些。
由於其父的這個壞毛病,和破山看中了這個大房子,破山要用妓女身體來換大房。
他聽後說:不知誰是破山,沒有這回事。就是其父身體不好,接他去,願意照顧他終生。
我心想說得多麽好聽,拿到100萬美元多帶勁!就是不承認要馬上給破山騰房。
我是司的合法夫妻,絕不離婚。希望他能幫助。
他同意我們不離婚,他們哥倆也不會同意其父離婚後再結婚。
我說:這時房市低迷,我住在這裏,升值後再賣。
他同意住在這裏到升值好價錢再賣。
似乎談得很友好,直率。但我明白他在給其父洗清問題,不能說其父違反基督教義,所以必須堅決否認有妓女這回事,更不能承認為那一根棍把大房子玩丟了。
關於不離婚這正是他需要的。因為將來我的生活費來自別人不能拿的其父的全部社安金,不用考慮我將來的生活。
另外我很傻,不和他們爭財產?如果離婚,他父親又自由了,可以和任何女人結婚,他是否還可以這樣掌握其父的所有財產?
最後突然問我知道一個人名嗎?我說沒聽過。他就不再說了。
大兒主動說給我兩千美元的月生活費。用其父的社安費和傷殘費的部分來支付。由於這個錢在兩人聯合帳號上,我可以自己拿到,不用他每月寄來。
我要求寫下來,簽合同。他同意。當時看對我安排不錯。心裏很安定。這個房子可以繼續住下去一段時間,如果沒有這個房子住,這個數目也可以租個房子住,不用住地下室了,還能有錢花,又不用伺候有什麽不好。
但不久,幾個房地產公司找我,要求讓他們公司來賣這個房子。我說不賣呀。他們說正在談價錢,他們可以賣到55萬美元。但這時他們正在談的價錢是四十五萬。
開始我都不信,因為兩個兒子都同意我住在這裏到房價漲起來。怎麽不到一個月就要賣?馬上打電話問大兒。
大兒說這是其父的要求。雖然房主名是他們兩人,但財產是其父的,一切要按他的意願做。我問賣誰?多少錢?他又重複那次說的人名。賣價是四十五萬。由於破山隻給三十五萬,這時漲了十萬。司的阿Q 精神認為賺了,馬上要賣。我說幾個房地產公司都保證可賣五十五萬,為什麽不能再等一下,他說他父親不能等了。
後來我到房屋管理處去查,發現大兒就是為賣房子簽字而來的。早已訂好。他隻字不提,就是故意騙我,糊弄我。怕我提我今後住房問題,很生氣。講了那麽多的上帝,怎不按上帝旨意辦事?!他是假信徒!做牧師是掙錢的手段。
這時我才明白那些找我的房地產公司,早就知道這個買賣正在進行,隻是想從我這裏爭取賣房的可能性罷了。
大兒走後不久司的大孫子來了。他說是祖父讓他來拿東西。我誇獎他能照顧祖父,他說隻是偶爾陪他散步,我說在父母不在家時還給他做飯,他說他不管,是司帶來的女人照顧。這個孫子馬上說漏了,承認司帶妓女去的。
他首先把一盒銀餐具取走,這套東西我從不用,因為銀器難伺候。拿走飯廳大吊燈。我讓他把地下室的另一個也拿走。帶走幾個成套的餐具、漂亮的茶具等全部有點價值的東西。司的照片,和牆上掛的照片、裝飾物件等。
最後我指定一些地方,讓他隨意拿,因為其姐已成家,他將來也成家。把能用的都拿走。所以走時高興地裝滿一整車的物件。
對我的最大收獲是證實妓女在那裏。
我讓大兒把已口頭保證月生活費寫成協議。要簽字、公證。他遲遲不做。不久二兒通知我房子賣給了妓女的姐夫。我猜這是怕我告,不敢用破山家人的名字。
我對二兒說必須簽協議才會走 ! 二兒說簽和不簽都一樣,還不是司說了算。我說有個文件總有個說頭。
拖了很久才寄來。最大的問題是沒有有效期,我要求管到我或司其一死亡。大兒勉強同意,我和二兒去銀行蓋了公證章。經過一個多月的努力,這個協議才困難地出爐,說明它隻是為轟我走,保證順利地給破山騰房子,不會執行多少年。
告訴老人中心的負責人後,她說它沒有任何法律效力。不能保證給我錢。我又到地區家庭法院去谘詢。法院讓我寫申請、發傳票、開庭來確定這個協議。
我照做了。據說他們不接傳票、開庭那天就我自己,他們不參加。我也不想花時間鬥了。這樣鬥身心很累,對身體不好,愛給多少就是多少吧。
每月政府發錢那天,一早急匆匆地跑到銀行取錢。開始一年不錯。每月兩千。我在年節和他生日時都寫信或寄卡片問候,但每次做後,給我的生活費就減少,似乎我的問候成了提醒他我的存在。
他們給我生活費的情況是兩千美元隻一年,然後降到一千五,一千元,最後是五百元。不停地減少,隻給五百美元的幾年,房租都要自己墊上。生活很是拮據。9年總共是十萬美元,正是2007年大兒對我說拿十萬美元走人的數字,也是2008年律師谘詢的數目。如果那時不忍,就這點錢怎樣生活?
大兒掌管其父的所有錢,不想動用他能掌握的錢。平時的花銷都是用司的社安金、傷殘費,司離開時每月這兩筆錢的總數隻是2000美元多一點,他去世時漲到總共2200美元,需要做的事情,除付我贍養費外,用它付每月妓女往返機票、車馬費,請當地的保姆等。所以贍養協議隻執行一年,轟我走已經完成任務。不執行我能做什麽?!錢是人家的,隻能被人擺布。
當朋友知道他們不執行協議後對我說,上網來搶錢,我和他大兒誰先拿,就是誰的。我否認了,錢是他的,最多做一次,他讓政府寄到另一帳號,我就分文沒有了。
每次都是他先拿,剩多少是多少。就這樣忍了九年。
從作者的資源來看,也很難找到或雇到的有實力的律師。
Penny清楚得很所以她死活不離婚。這裏一些亂舔的人還在叫囂司給的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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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段話裏,我不能同意最後一句。 很多全職媽媽也是經濟上完全靠老公的。難道她們對婚姻對家庭就沒有付出,不值一點斤兩嗎?全職老婆,在美國社會是非常常見的。1950年後,很多家庭主婦才逐漸走出家庭。 我的英語tutor,70年代的本科生,學習過開飛機,有飛行執照,這是條件非常好的家庭出來的女性。結婚後就回歸家庭,做了一輩子家庭主婦。她的的觀念裏,家庭是一體的,不是一定要拿錢回家的人才有power。 她從來不覺得自己是依靠在她老公身上生活,隻是家庭分工不同而已。
相比司給佩尼的基本都是借花獻佛,並沒有一點犧牲。佩尼付出的卻是你我都做不到的犧牲。如果您沒給衰老醜陋的身體抓屎抓尿過,您可能就不明白我在說什麽。
我下麵說的那個獨生女,現在一個可憐的,孤獨的,渾身是病的老人就是我的一個親人。她犧牲了自己的原生家庭,犧牲了自己的孩子,犧牲了自己的前途,恩情夠大嗎?
您說說我們怎麽讓她老公在家裏講恩???她要講恩,她老公講雞毛蒜皮。他因為雞毛蒜皮還氣得身體也不好。
他老公在外為人口碑不錯,我們親戚們現在還認他是親人。這事您說怎麽辦?
指責佩尼的是未經他人苦,所以莫勸他人善。
特意去查了馮倫的文章,他就是這樣解釋的,還舉了個例子,應該指強哥明州事件哈哈
當臉掉在地上時,人就自由自在,說的就是司,他不是壞人,但有性癮。同情他,也許是戰爭的造成的後遺症。性癮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要臉到處炫耀。
因為讀了佩妮的故事,想想自己的生活,一天問我的另一半,你賺錢,我花錢,有沒有覺得不公平?另一半說,我怎麽會有這種想法呢,因為我愛你,生活是我們共同的,不會去想那些有的沒的。還揶揄我是不是又在網上看了啥把自己搞得太敏感了。
就像家不是講理的地方,家也不是講恩的地方,不是講地位的地方。家是講愛的地方,沒有愛可以有情。婚姻裏可以有愛情(很短),親情,也可以是友情,甚至同情。
有人說,他們不是正常婚姻。領了證又實際生活在一起就是正常婚姻。不正常的隻是司公開炫耀自已的性史。
為什麽說家裏不能講恩呢?
沒有關係的人,是要知恩圖報。有了關係,情況就不同。
有個城裏的獨生女,家裏條件好,是含在嘴裏怕化了那種寵。愛上一個農村民辦老師,男孩相貌人品不錯,就是家裏有8個孩子,他是老大。女孩父母越反對,兩人越來勁,愛得死去活來。可真就死人了。女孩媽媽吵吵嚷嚷情緒能發泄,女孩爸爸猝死斷了家裏的經紀來源。他們的兒子在月子裏發高燒,婆婆說等天亮再去看病。沒等天亮,孩子就沒了。民辦沒工資,沒口糧,給一小塊不長糧食的坡地。女士30多元工資,20幾斤口糧,每月錢糧都給老公送去一半,自己每天吃一頓飯。就這樣扶持著老公,又通過上學十幾年後才成了公辦教師。這位女士確實有恩於她老公,但是她們見麵就吵架。我們都勸她,夫妻經常要把恩怨清零,重新開始。她老公口碑不錯,對他人善良,但也有過幾段出軌。當了校長,現在退休了。驢友組織者,把這個女士一個人丟在家裏。偶爾回家,吵架動手還得鄰居幫忙報警。
當然這個故事和佩尼沒關係,就想說人和人之間,情出自願,事過無悔,不負遇見,不談虧欠。
不要說佩尼和司之間沒情,她們之間是有情的。親情和友情,還有同情。
我喜歡NYC,在那裏可以淹沒在人群中,無論你有多古怪也沒人多看幾眼你,無論你有多平淡,在各色人物映襯下也顯得不平淡。最最主要的是不管你是誰,誰也不會judge你。難怪王菲稱紐約成就了她,做了自己
問題是,佩妮鑽到牛角尖裏,非要掰扯個明白,倆老人互相較勁,無法調和的矛盾。
1)佩妮從司的個人腰包中拿到贍養費,9年總共是十萬美元 -
‘’他們給我生活費的情況是兩千美元隻一年,然後降到一千五,一千元,最後是五百元。不停地減少,隻給五百美元的幾年,房租都要自己墊上。生活很是拮據。9年總共是十萬美元,正是2007年大兒對我說拿十萬美元走人的數字,也是2008年律師谘詢的數目‘’
2)佩蒂照顧司九年,從與司房產交易中拿到的(賣價45萬,實際支付35萬)
‘’大兒說這是其父的要求。雖然房主名是他們兩人,但財產是其父的,一切要按他的意願做。我問賣誰?多少錢?他又重複那次說的人名。賣價是四十五萬。由於破山隻給三十五萬,這時漲了十萬。‘’
美國法律保護弱者 加上滿街的律師
葛朗台及其兒子很明白這點
我也是覺得婚姻裏,相互理解,每時每刻的關懷和付出是無法用錢財衡量的。佩妮這個婚姻從開始就不單純是愛與不愛,就已經有勾心鬥角的成分了。婚姻裏佩妮一直是處於下風,但她又很強勢,所以她本身就是矛盾混合,我同情佩妮的境遇,希望她餘生過得舒心點。
回複 'happyniu' 的評論 : 既然你都不能理解破蒂為什麽會給司當性夥伴,為什麽你就相信了破蒂是司的性夥伴呢?佩妮明明臆想嚴重,你卻說她不會無中生有?你出於“願意”相信佩妮,所以任何不合邏輯的事情都“願意”相信了。佩妮的作天作地是任何正常人都受不了的。司算脾氣很好的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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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親眼看到任何佩妮的事,我隻是讀佩妮寫的而且相信除佩妮主觀臆斷以外敘述的都是事實。佩妮有寫過看到司和佩蒂做愛,但沒辦法留住影像做證據,後來谘詢律師,即使有影像也不能做程堂供證,就決定忍了。從那以後她對司的口頭說的任何關於破蒂存在的事兒,在我看來是個發泄而已,佩妮又不是聖人,心有委屈,出口不遜,也是人性。
你應該同我一樣沒有親眼看到任何佩的生活,為什麽你就斷定一切都是佩妮的臆想呢?還是那句話,你我看問題的麵向不同,不在一個討論點上。
至於我不理解破蒂做這樣的事,不是我不相信破蒂不是司的性夥伴,說的再直白點:我要是年輕人,我覺得跟一個滿身皺褶的老男人在一起親熱甚至做愛,惡心。我有精神潔癖,也有賴以生存的一技之長,所以不理解,這有啥有悖常理的嗎?
回複 'happyniu' 的評論 : 司大多數時候對佩妮的胡鬧和逼問都是選擇沉默,不和她爭吵。司對佩妮也算善待了,分開後一直付她生活費,為她保留了社安金,不離婚使得佩妮能在司去世後得到司全部的社安金,老有所養,也對得起她了。兩人必須分開,因為佩妮病了,一直精神折磨司。司不住在那裏,當然必須賣房子,佩妮不可能一個人住在那裏。她七十多歲,沒有多少收入,沒有力氣精力維修房子,精神狀態又不對,所以房子肯定得賣。佩妮出去自己住是最好的安排了。司家對佩妮還是公平,處理地很合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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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倆看問題的角度完全不同,我不認為佩妮有病,不認為她精神狀態不對。我隻是從人的良善角度感歎佩妮的艱辛。
你不需要rebuttal 我的觀點。而且我從來沒討論公平與否的問題,公平與否從來都沒有客觀評價標準,都帶有強烈的主觀傾向性。
我們的肉身我們的精神,有著超乎想象的力量,可是恐懼鎖住了這力量。
有惻隱之心,試圖從作者的角度去理解她的很多不可理喻的行為,很正常。。。。這樣唱高調捧殺就顯得可笑了
一個副教授能把一切都扔掉,在53,4歲時獨自一人創美國,有幾個人能這樣?
有機會讀這樣的故事,我的幸運啊。
佩妮本心也沒有對司的財產有非分之想,隻是為自己謀個出路而已。
就佩妮的經曆看,整個過程,佩妮都是處於劣勢,沒有身份,沒有賴以生存的一技之長(來美年紀就很大了)。司都是有upper hand。假設佩妮對司有性夥伴無任何異議,一切按司的意思生活,結局會不同嗎?她的處境會變得比較好嗎?如果答案是不確定,那也沒必要譴責妮作天作地造成此局麵。造成這種結局的因素可能很多,我沒看到任何人的大度和厚道,更沒看到佩妮的惡。大兒子照顧司送終,拿到他的財產,無可厚非,這個兒子以前沒跟佩妮打過交道,更談不上了解和同情佩妮的處境。司應該是最了解佩妮處境的人,他按自己的意願安排自己的善終,這裏麵沒有佩妮啥事兒了,是不是也是很無情?至於司和佩妮在一起生活時在經濟上的付出,這是相互的付出,佩妮也在照顧司。即便這不是個相愛的婚姻,朝夕相處的一對老人,惻隱之心還是人應該有的吧
佩尼隻求15萬一間公寓 一切鬥爭就不存在
給醫療保險,死後社安金 是因為不花他一分錢
還虧有人講司及其兒子都是厚道人
佩妮一直拿一半,她老公的社會保險到2020年,也就800塊錢外加500。記得她有一篇文章寫的是她在疫情期間紐約政府給老年人免費盒飯,每天送來的盒飯是不同國家的食品。佩妮把每個國家的食品描述的非常得好,他很享受盒飯的生活。當時讀的我很感慨也很傷感。她真是一個樂觀的人。
另外現在美國這個社會,無論是年輕的還是年老的女人。為了錢。什麽都敢幹的人大有人在。一點兒都不奇怪。這就是為什麽能夠理佩妮寫的這些。
願佩妮放下過去,開心健康!
現實還是有很多事情讓人難以理解和訝異的,比如破蒂這個年輕女人,有家有孩子,給八十幾歲老人做保姆和性夥伴,為了生計,也是夠拚的。也許對司是真愛?雖然佩妮對證明這個破蒂的存在很是執著,有點過頭,但我認為佩妮並沒有在這個事情上無中生有。我隻是不能理解破蒂這個年輕女人為何要過這樣的生活。
大兒子不願承認司帶破蒂過去,也許是不想讓佩妮這個妻子傷心?也許不是為了替司遮掩?我是把這裏麵的人盡量想的正麵一點。
佩尼84歲這麽好的身體,教琴,跳舞,筆耕,應該有女兒的功勞。
隻不過這個關心愛護我們沒看見,但是佩尼想要的。大家認為女兒應該做的事確可能是佩尼不想要的。
反應了什麽問題呢?我隻讀了很少部分,覺得既不是女兒的問題,也不是佩尼的問題。
很難看出來嗎?
佩尼性格很要強,內心獨立不想和女兒一家生活。
佩尼不想離開紐約,她有自己的生活安排,喜歡自由一點。
再一個是佩尼的媽媽和佩尼的前夫相處不融洽,也會影響她做出是否到女兒家養老的決定。
還有沒其它的因素?
其實佩妮在她的整個的寫作裏誰都沒有埋怨。隻是評述了她的經曆。這是她性格最好的一麵。沒有抱怨。也沒有哀怨。一直向前看,她才能夠幸福長壽。
離婚律師敢這麽說嗎?法官敢這麽說嗎?
覺得最後佩妮跟大兒子談的時候應該找個律師把關,十幾年的婚姻就讓人家這麽給哄走了,有點悲哀,也不知大家從什麽地方看出這家人善良來了,賣房子不跟老婆說一聲,直接就把人打發走了。如果司一家是國人,大家還會覺得善良嗎?
至於他家裏其他人當然了,他們不願意讓司再婚,是因為不願意把更多的錢給其他的女人。當然對你是能少給就少給。因為這是他們的利益。他的大兒子肯定拿到了司的監護權。他們也算是比較正經人了。
佩妮的結局,也算不錯,身體好,身心快樂。這兩點是最主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