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網絡發明,原本就是美國的軍事發明。美國為了解決通訊單節點毀壞問題而發明了網絡。使用電話或電報的時候,如果關鍵開關失靈,則通訊中斷,而網絡不同,網絡是由多個路由器組成的網絡,一個路由器壞了,通訊可以走其它路由器。例如你在華盛頓和北京朋友網聊,網聊的信息包經過紐約的路由器,恰恰紐約遭遇911,紐約路由器壞了,但你們的網聊不會中斷,你們網聊的信息包會該經舊金山。
在80年代末,美國開始建立大學之間的計算機網絡,實行大學之間的資源共享。為了資源共享,90年代初就產生了便於資源共享的雅虎。90年代之前,網絡是美國政府的網絡,先是軍事應用,其次是大學之間的應用,都是政府行為。其後美國在線開始了網絡商業化。也就是1993年左右,就是網絡商業化之初,美國國會就通過法案,規範從網絡的硬件和軟件製造,保障美國政府監控網絡所有信息。
首先是計算機技術的發展使得電話通訊數字化。以前模擬電路的電話通訊變成數字電路的電話通訊。美國國會通過HR4922法案,要求數字電話的製造商和運營商保障美國政府截獲和破解電話通訊的能力。因此,美國信息技術公司的研發部門經常有美國國家安全局的人員來往。美國政府投入了5億幹預電話係統的研發製造和裝備,保障數字電話係統給予美國政府截獲監聽電話的能力。
當網絡加密技術發明了不可破解的128比特密鑰的時候,1994年美國標準局發布了密鑰標準,規定了密鑰的生成必需經過一個芯片,使得美國政府掌握一個付鑰,使得美國政府可以毫不費力地破解網絡加密。網絡加密付鑰,有點像旅店的店主鑰匙,房客得到的客房鑰匙隻能開自己房間的房門,而店主的鑰匙可以開所有客房的房門。所以,隻要你使用美國標準加密協議,這些加密對美國政府都是透明的。
![](http://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thumb/5/58/MYK-78_Clipper_chip_markings.jpg/220px-MYK-78_Clipper_chip_markings.jpg)
同時,美國對於把網絡加密技術和算法列為武器禁運之列,禁止出口網絡加密技術。
參考:
ftp://coast.cs.purdue.edu/pub/doc/policy/hoffman_encryption_policy.html
MD是不教而誅的非正常手段,同時他可以監察自己軟控製效果,不斷的改進和提升自己的愚民政策。
不知道樓主在美國CIA的服務器上排名第幾層次的監視對象了。不過我一定是屬於醬油眾:)
很感謝你發給大家的信息。但是,我感覺如果是全網監測的話,最好大家還是少說為妙。不排除美國政府是在引誘大家,好把你列入名單。我覺得大家應該探討一下如果用這個題材拍一個電影的話應該如何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