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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嚴打最開始是警察為農民工討工錢。本來,按照法製社會,商家就應該給農民工付工錢。中國拖欠工資的案例不少,農民工吿到法庭要工錢的也有,但是,更多的時候是農民工沒有走法律程序,因為有法律成本,要費時費錢,農民工沒有這方麵精力去。2008年東莞許多廠商棄廠而討,賴掉許多工錢都是政府代為支付。這種現象可以說是法製不健全,也可以說是法製無能無力。人家跑到國外了,工錢怎麽追?有法律程序追回來嗎?賴昌星被加拿大庇護多年,天天鼓吹法製的西方國家根本不和中國法製配合。
實際上,美國如今的法律成本如此之高,法律早就是富人的法律,而不是窮人的法律。農民工討工錢怎麽討?要正當程序?正當程序還沒走完,農民工已經破產了。所以才有了重慶警察為農民工討工錢的沒有法製不走正當程序的事情發生,這是嚴打的正義性。
當法律成本增加到美國這種水平的時候,我們就可以看到這種現象,正當程序保證富人不會被冤枉,但難免使得許多白領犯罪逍遙法外,OJ辛普森案就是一例。OJ辛普森殺人證據確鑿,但是,由於正當程序那些證據都不能用於法庭作證。OJ辛普森案是美國路人皆知的枉法殺人案,凶犯逍遙法外不說,而且還冠冕堂皇的繼續出入上流社會。相反,窮人被冤枉的冤案多,但窮人絕對逃不了法網。對,這種社會很安全,如【賣柑者言】所說,小偷小盜都被杜絕了,而大偷大盜可以冠冕堂皇的進行,富人即便逃不了法網,在監獄裏依然可享受上流社會生活。美國這種法製對富人根本就沒有約束力。華爾街有人因為濫發房貸入獄嗎?導致全球2008金融危機的人有被起訴疏忽罪入獄嗎?他們也沒有按照法製社會欠錢倒閉?沒有。他們還得到政府救助。
有一次,我的房東要把房租增加超過政府正常額度,其理由是更換了一個新的鍋爐,做為房東“投資”可以把投資額換為房租增加。但是,我租房的時候熱水供應就在合同之內,更新鍋爐應該用的是以前鍋爐折舊費,而不是新投資。這個淺顯的道理,被房東雇傭律師強詞奪理。房東通知所有的房客一起出庭,顯然大多數房客都要上班,幾十戶房客隻有三個到會。房東律師有備而來,而房客雖然預先得到通知,但不值得請律師,律師費1小時300塊,不如多交點房租省事。辯論中法官肯定也明白我的辯論有道理,但是,由於律師懂法庭程序,最終是房東律師獲勝。這是我親身經曆的律師和法官狼狽為奸侵害房客利益的事情。當然,我還可以上訴,但上訴表格也得付費獲取。這我就領略了西方的法製了:保護有錢人侵害窮人利益。
當2008年許多廠商欠工錢而逃,沒聽到有人呼籲法製,也沒有聽到有人說政府出資付給農民工廠商欠的工資是違法法製侵害納稅人利益,因為比較農民工等米下鍋,等不了那麽長的正當程序。OJ辛普森案據說是現代文明的普世原則的彰顯:程序正義高於事實正義。政府替農民工不但違法法製,而且還違法程序正義,按照“普世原則”,應該通過正常程序讓逃走的廠商給農民工付工錢。賴昌星官司在加拿大打了多少年?十多年。富人十多年無收入光開銷可以活,窮人能耗十多年正當程序嗎?
當法律成本高到美國水平的時候,富人不會被法律冤枉,因為有正當程序,富人隻會被任其逍遙法外;窮人不會被任其逍遙法外,隻會被冤枉,因為窮人無法負擔正當程序的成本。
警察不經法院裁決為農民工討工資,被一些人說不是法製社會。我想,我理解為什麽重慶人讚同嚴打,而有錢人則反對,認為沒有正當程序。
今天,頭天說謝亞龍在北京被吊打,難道這能說成北京“和諧”的非正義性特征?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2/04/24/1740939.html
當然,打黑能做到程序程序正義最好,但全國做不到的,為什麽重慶必須做到?做不到就成了薄的罪狀?
邏輯不能隻針對別人,不掏用自己。
不用懷疑,薄王都是我們理性認識意義上的壞蛋,都是“襠”裏同一樣的貨色。如果我們認定現在的政府普遍來講還可以接受,那麽薄王也就沒有什麽不可以接受。
一切都是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