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鑒》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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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埠市長黃文甫

(2011-11-04 14:12:30) 下一個


黃文甫(Wong Mun Po),字寬先(音譯,Foon Sien)。
黃文甫1899年7月7日出生於廣東台山縣。十歲那年,隨父母到卑詩省坎伯蘭市(Camberland)開藥材雜貨店,他除了上公立學校以外,還在家中學習四書五經。
1911年孫中山到坎伯蘭市講演,給他留下深刻印象,他因此立誌學法律。他高中畢業後移居溫哥華,並加入了同源會(Chinese Canadian Club ),在卑詩省大學學習,一年之後到芝加哥讀了法律學位。但是,那時候華人沒有選舉權,也不能從事律師業務,所以,黃文甫隻做卑詩省大法官的翻譯。
黃文甫先是溫哥華中華會館秘書,48年至59年是中華會館主席,他熱心公益事業,為許多華人排憂解難,主持華埠內外許多事務,長達50多年是的華埠實際代言人,被稱為華埠的市長。黃文甫也是黃江夏堂會員,
1937年七七事變以後,他成功阻止了加拿大廢鋼出口到日本,成為日本在北美的頭號敵人。
1942年黃文甫建立了華人工會(Chinese Trade Workers' Association),成為華裔的工運領袖。
1945年黃文甫加入國民黨的《新國民報》域多利(Victoeia)編輯部,為爭取華裔選舉權大聲呼籲。
1946年黃文甫執筆為台山會館寫信給加拿大政府請願撤銷《排華法案》。
黃文甫在1955年6月3日的《華埠新聞》報是撰文寫道,我們努力爭取華人平等移民權利,1951年已經成果為21-25歲的華人爭得親屬移民權利,但1955年3月加拿大新移民規則又重新限製這類移民,使得我們爭取華人平等移民權利的鬥爭遭受嚴重挫折。
跨越整個50年代,黃文甫堅持不懈,連續11年年年到渥太華為放寬華人移民限製請願,他的努力大大緩解了華埠由於《排華法案》造成的幾乎沒有女人的人口狀況。
1957年黃文甫成功讓加拿大允許華裔加拿大男人以1千元抵押兩年申請未婚妻移民加拿大。
黃文甫是長期是自由黨支持者,隻有一次例外,那就是1957年為保守黨鄭天華競選助選。
1960年皇家騎警為“紙生仔”非法移民案大肆搜查華埠,查封華人社團辦公室文件,甚至搜查許多華人家庭,為此黃文甫譴責皇家騎警不經過正當程序任意拘捕華人違反了人權和公民權利,黃文甫的譴責引起總理的重視。那時候正值加拿大討論權利法案的時候(Bill of Rights)。“紙生仔”案的結果請參見拙文《鄭天華:我就是加拿大代表 》。

黃文甫為華裔也為加拿大公民平等的多元文化社會作出重大貢獻,他的貢獻得到不止是華裔的承認,而且得到加拿大全社會的承認。黃文甫最可貴的地方,就是團結了華埠各派勢力,超越華裔社區意識形態的隔閡,把一盤散沙的華裔擰成一股力量,以此取得了重大的成就。


【1】http://www.pc.gc.ca/culture/ppa-ahp/itm3-/page01_e.asp
【2】http://www.vancouverhistory.ca/archives_foon_sien.htm
【3】http://news.cntv.cn/20101202/105935.shtml
【4】https://circle.ubc.ca/bitstream/handle/2429/14996/ubc_2004-0047.pdf?sequenc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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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麗雅 回複 悄悄話 原來有這麽一段曆史。頂一個!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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