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中華文明,不過是一種比較全麵的,平和的人類文明。
之所以叫中華文明,是因為中國人這個群體比較好(對,隻是跟其一些其他群體比較下來,顯得稍好)地體現了人類應用的文明。
這種文明的特征是互相友愛,互相支持。
與這種文明特征相對的,就是互相傷害,互相欺壓。
這兩樣其實都是物種存在的基本條件。蜜蜂螞蟻沙丁魚都做得到,至少兩者間是平衡的。
但人類因為頭腦發達,似乎搞得不平衡了。互相傷害欺壓多,友愛團結少。
基於互相傷害欺壓的原則的群體,會發展出一種觀念與秩序:強調個體自由,權力均分。
基於互相友愛團結的群體,則會發展出一種觀念與秩序:強調為公,克己。
原理很簡單:一個群體的生存是由個體利益與整體利益構成的,兩者互相支撐。如果一個群體對個體利益的保護不夠,那麽就會自動產生一種保護個體利益的機製與觀念:比如個體自由,民主。反過來,如果一個群體對整體利益保護得不夠,那麽就會自動產生一種維護群體利益的機製與觀念,比如和諧團結。
群體能存在,是因為它有自我保護機製。
這種機製並不是人為設定的。人的眼光有限,無法設定群體的本能機製。
而群體的自我保護機製則會根據個體的行為特征來產生秩序。
這就是為什麽西方文明重民主自由,而中國文明重視團結協作。都是出於種群的自我保護。
從人的定義來看,人比動物有更高的理性。
這種理性應該比蜜蜂螞蟻兒狼群鹿群更高級。
聰明並不等於理性。利用聰明來強化淩奪,隻不過是加強版的動物性,個體本能型的動物性。
人越是聰明,就越應該克製個體本能型的動物性,向著符合人的理性的方向發展。
這方麵,中華文明幾千年前就想到了,代表人類文明的方麵。
哈哈哈。
又有人要被嗆到了。
歡迎用你的理性來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