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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字麵的意思就是以民眾統治,多數人統治。
與之相對的,就是貴族統治,少數人乃至一人統治。
如果深看一層,任何群體,無論東方西方,羊群獅群,民主都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因為任何群體都一定分為至少兩個次群:精英(強勢)與草根(弱勢)。而這兩個次群在整體中的地位是不同的。精英總是引領者,草根總是追隨者。
沒有這種分層的群體,不存在。下到蜜蜂螞蟻沙丁魚,上到希臘羅馬美麗堅,都有這樣的分層。
而這兩層的地位不同,就決定了他們的作用不同。
在高級群體中,也決定了他們的權力不同,利益不同。
在利益的分配上,這兩個次群之間是什麽關係,是一個群體是否健康是否文明的重要指標,也是一種製度先進還是落後的重要指標。
因為群體作為群體,是由個體構成的。健康的群體要保障每個個體的利益。
絕對的民主,要求精英與草根一樣對群體付出,一樣為群體犧牲。就象古代的貴族一樣,打仗要上戰場,還要衝在前麵。
這種理想狀態下,群體是不會有什麽名相與製度上的“民主”要求的。就象小孩子得到父母的無私保護,不會要求參與父母的決策一樣。
反過來,如果一個次群為了自己的利益傷害了另一個次群的利益,那麽被傷害的次群就有權利維護自己的利益,有權利要求權力。這就是“民主”的起源。
弱勢群體的利益得不到強勢群體的保障,弱勢群體要求自己的權利,口號就是民主或者自由;新興工業精英的利益得不到封建貴族的保障,工業精英要求自己的權利,口號就是民主。
而新興貴族,新興精英得到權力,成為權力群體以後,他們建立的製度與體係合理地照顧更低的草根沒有?強勢次群與弱勢次群在利益上的差異還存在不存在?強勢次群會不會利用權力差異來傷害弱勢次群?
如果會,那麽這樣的製度就不是真正的民主。因為民主就是為了克製這種不平等而設計的。如果這種恃強淩弱的關係被有意地維持並強化,卻還叫“民主”,那隻能說民主這個詞被歪曲了。
在西方,個體有為隨時為維護自己的利益而站起來鬥爭的意識與觀念。這是真正的“民主”意識。
但這種意識能不能意識到自己的利益在受到傷害呢?
不一定。
原因在於精英的統治並不限於利益分配,更深層地,它也在於意識控製與觀念塑造。而草根,對於觀念塑造這種微妙的事情,很難保持敏感。比如名字叫民主,形式有投票,草根就滿意了。而對於底層的利益分配,就很少有人關注了。
如果存在利益分配的不公,那麽對於群體來說就是不健康的。叫什麽名字,民主還是專製,奴隸還是資本還是共產,都不重要。因為本質是一樣的。
話說回來,西方個體有更強的民主意識。俺認為這與西方的思維方式有關,在任一平麵,西式思維決定不同個體地位相對明確而且固定,平等參與體係運轉。所以精英間容易實現民主,平民間也容易。盡管精英與平民之間的民主常常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