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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俺說的不是邏輯,而是邏輯學。
邏輯和邏輯能力非常重要,邏輯學則沒有那麽重要。
對於智慧的頭腦來說,邏輯規則天然就在那裏,他們無論如何不會做出違反邏輯的判斷。而他們不做這樣的判斷,不是因為他們學了邏輯學,而是因為他們有這樣的本能,邏輯能力是他們的本能。
邏輯能力是所有人的本能。
不教也會。如俺貼過的,郭德綱應用的邏輯規則跟美國統計學教授應用的規則本質上是一樣的。
事實上,邏輯規則本身的價值也基於人自身的認識的有限性。
比如最簡單的:S得知: M學校的老師都住A區,X是M學校的老師。S發現:X住A區。
這個邏輯判斷的價值是什麽呢?讓S知道X住A區。
那麽S發現以前,X是M學校的老師嗎?是。
X老師住A區嗎?住。
也就是說,邏輯規則並沒有改變任何現實的東西,它隻是改變了S的認知。
因此,邏輯規則的價值就是對人類的認知的價值。
而認知之所以有價值,完全是因為人以為已知到未知之間有距離。
而實際上,人類的已知和未知之間的距離很可能與蛋和雞之間的距離一樣,並不真實存在。
當然,這個”實際上“也隻是一個假設。
但這個假設其實也有完備的體係,隻是這個體係不太容易被二元思維理解。
悖論就是:如果二元思維看到這個體係,他們就不是二元思維了。
是二元思維,就很難理解這個體係。
難以理解,就認為不對,攻擊之。
這樣,問題就成了這樣:
無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