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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是天然的契合與符合。比如喝水解渴的本能與事實,跟人的意識信與不信無關,跟人把水叫什麽也無關。
正常情況下,幼崽對父母的依賴也如此。不需要論證,不需要推理,也不需要選擇。
既然個體對生命的信是事實,為什麽還有人“信”有人“不信”呢?
這其實是一個偽問題:
因為在個體與生命本身契合的層麵上,沒有信與不信的差別。隻要是生命個體,就一定契合生命本體。沒有“不信”的情況。
談論信與不信的差別,意味著兩件事:
一,談論者把意識活動作為判斷工具。
二,談論者在談論意識活動。
這兩樣是生命在意識層麵的活動,不是生命本身。就象一隻筆,可以寫1,也可以寫0。假設1代表有,0代表無;1代表生,0代表死;1代表信,0代表不信。但0與1都是這隻筆活動的結果,寫1不代表這隻筆誕生,寫0不代表這隻筆消失。
寫出來的對立的概念是意識活動。在這裏看到的所有對立,都隻存在於意識中。
而信,並不是意識的產物。
所以,意識中,人有信與不信,有選擇信有選擇不信。但這兩者都不是生命本身。
沒有突破意識,選擇信的也不是真信;選擇不信的也不是真的不信。
意識活動依賴於且執著於分別對立。這裏邊隻是形式,都是“死”,沒有“生”。
既然如此,還說什麽信與不信的差別呢?有什麽意義?
還是有意義,因為意識活動中有一線生機。
這個生機就是把意識的注意力從對立分別的形式中移開,反觀意識的工作機製。
反觀意識的工作機製,就有可能明白意識中的差別形成的動力都是“死”的:舊時以為好的不能誘惑你,舊時以為壞的不能壓迫你。
這個轉變本身,就是意識的馴服,就是尋回生命。
轉變的是意識本身。
而不是生命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