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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書好象叫《通往奴役之路》。
很多人讀了,就上了這條路。
為啥?
因為自由的定義是自+由,不是專製由,也不是洗腦由,是自主自發的決定。
比如俺認為可樂好喝,天下第一。在所有飲料中,俺隻選可樂。這是俺的味覺產生的自由。
俺室友認為啤酒才是。這是他的自由。
他拿啤酒來對比可樂,提出啤酒的優勢。他是對的。
同樣,俺拿可樂對比啤酒,提出可樂的優勢,俺是對的。
他拿啤酒的優勢來要求俺轉喝啤酒,不喝就是大逆不道,他是錯的。
同樣,俺拿可樂來要求他,俺是錯的。
錯的原因是,我們在剝奪別人的自由。我們在拿自己的由置換別人的由,企圖替別人做決定。
真正的自由是:每個人有自主決定的權利。
替別人決定,強迫別人接受,就是在剝奪別人的自由。
簡單不?
不簡單。
自主的決定很難。因為自主的本質首先是自,自驅。
自驅的意思就是脫離外在因素的影響。比如草原上的獅子吃肉,想啥時吃就啥時吃,想吃羊就吃羊,想吃牛就吃牛。是自驅了吧?
對獅子來說是。
對人來說不是。
對人而言,如果人的唯一本質是欲望本能,那麽這也算自驅。
如果人的唯一本質不是欲望,那麽這就不是自驅,而是欲驅。因為非吃不可,不得不吃,被本能左右了。
被本能左右的“自由”也算自由,但嚴格地說,這種自由隻適用於一般動物,因為動物沒有反省的理性。
對人來說,自由應該更深刻,更高級。因此人的自由或者人對自由的認識應該更徹底:被欲望束縛,被欲望驅動的自由並不是真正的符合人的心智的自由。
在這個意義上,實現自由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它首先要求實現對"自"的清楚認知:人是什麽?除了欲望與利益,“我”是什麽?
不明白“自”,而直接要求“自由”,多半就是“欲由”----聽從欲望的指引。給欲望的橫行找各種借口,其中就包括“自由”或者尋求自由,擁護自由。
而其實,都不過是欲望。看看這些借口之下的行為,尤其是對他人的態度,就會看到私欲二字,清清楚楚。
俺不認為私欲是錯的,不否定私欲。
但私欲驅動不是自由,或者說,不是符合人類智能水平的自由。
在發現私欲的控製之前,聽從,縱容私欲是正常的。
把聽從縱容私欲的思想與口號拿來奉行也是正常的。
但這些都是私欲本能之由。
把這個東西當成絕對真理,要求人人服從,則是徹底違背了自由精神,走上了奴役之路。
基本表現是:自我服從欲望,要求他人也這樣。
並且,以自己根本不曾反思,也不曾完全了解的“自由”的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