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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蓮聽說,是聽親戚朋友生活在那個地方的普通人說。第一手的“聽說”,基於自己的經曆,自己的周圍的人的生活經曆,寫自己感受,自己的情感。
反駁者聽說,多數是聽西方媒體說,政客說(有被“迫害”經曆的,或者參與過“迫害”的除外)。是至少第二手乃至第N手的“聽說”(很有可能是製造的聽說,因為有前科)。從有限的幾個帖子看,他們說的不是自己的生活感受,而是基於價值取向的政治判斷。
雪蓮是記事,抒情,聊天,喝茶。
反駁者,說明下,從俺看到的幾個帖子來看,則似乎是想當法官,新聞官,看雪蓮寫符合不符合他們的政治取向。是政治,是審查,是刑詢。
這從他們的質疑方式中可以看出來:“雪蓮你的信息是從哪兒來的?”似乎雪蓮是當律師來跟法官做對一樣,似乎反駁者們自己有一手數據,有親身經曆一樣;似乎雪蓮沒有數據,法官們就能代表真理宣判了一樣。
雪蓮沒有想當法官,人家是記事,抒情。是的,裏邊有些情緒跟政治有關,表達一點兒對西方的質疑和不滿情緒。但是怎麽了?有法律規定不許嗎?
似乎沒有這樣的法律也沒有這樣的規定。
法官們似乎忘了他們鼓吹的法無禁止即可為了,似乎忘了他們的數據與資料已經是第N手更加沒有可信度了。
西方說,西方媒體說,西方政客說,西方聽證會說。。。。
悲催的是,事實已經無數次揭示,西方的媒體政客說,可信度已經被西方的媒體與政客毀了。不適合當真理與審判標準了。
當然,俺不反對有人從政治角度反對雪蓮。但俺期待這種反駁專業一點兒,別冒充當事人,更別冒充真理代言人。
如果自己的證據是N手摻水信息,就別好意思拿出來衡量別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