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有位哲學老師,介紹哲學的時候提到有人質疑哲學的作用,一個有意思的問題是“哲學能讓我的奶牛多產奶嗎?”。哲學老師當然最後繞到世界觀方法論與改造世界的關係上,證明哲學是有用的。
從世界觀與方法論的角度,也就是洗腦的角度來看,哲學確實有用。
但從哲學給自己的定義(比如愛智),來看,哲學基本是無用的。
哲學是關於智的研究,跟智本身沒有關係。
就象美學是關於美的研究,跟美沒有關係一樣。
關於美,美學家們寫書一本又一本,都是馬後炮。這些理論不但不美,也沒有用-----沒有一個藝術家是根據美學著作來創作的。也沒有一種美是按照美學家的理論指導來衝擊人的感覺的。
換句話說,人們不需要任何美學知識就可以創造出美,感受到美。
美並不難。
說“美是難的”,其實是說“美的定義是難的”。而美的定義與創造美享受美有任何關係嗎?
沒有。
之所以有人認為美是難的,是因為他不是在感受美,而是在用理論來描述與定義美。
理論與描述是一個與美(實際感受)完全無關的領域。
通過理論與描述來給美定義,就象用漁網來過濾空氣。
你的錄像不是你。
你的照片不是你。
你的手印不是你。
你的簽名不是你。
你的自述也不是。
美的自述也不是美。
美的自述都不是美,一個腦筋被邏輯控製的人描述出來的東西,能是美嗎?
不能。
同樣道理,道或者本體,能被一個(或者一群)腦筋被邏輯控製的人通過定義準確地呈現嗎?
不能。
在這個意義上,哲學,尤其是西方哲學,在探尋智慧本體方向上的努力,連隔靴搔癢都算不上。
西方哲學家當然有智慧。
但他們的方向與方法主要是邏輯的。是一個與智慧無關的領域。
有人意識到這個難處,就提出不可知。
這是一個有點兒智慧,但是充滿了危險的論斷。
因為所謂不可知,準確一點兒,應該是不可說,不可邏輯推導,不可嚴格地義,而不是不可知。
知與說,不是一回事。
就象對美的感受(知)和對美的定義(說,或者識)不是一回事一樣。
沒有辦法定義不等於無法感受。
不可知論的危害,就是容易讓人把不可說當成不可知,放棄探索的企圖。
西方果然放棄了探索本體的企圖,轉而在語言上分析。
語言是存在的家園。
語言不但是家園,而且就是存在本身。
語言之外,沒有存在。
不,準確一點兒:語言無處不在,沒有“語言之外”。
“不可說”三個字指向語言之外,因此是荒謬的。
在此,語言論哲學犯了跟不可知論一樣的錯誤:把自己不知道的當成不存在的;把自己的局限當成對象的屬性(想想明明是美學家定義能力不足,卻把問題歸給對象,說“美是難的”)。
老子說,道不可說。
是的,老子說了道,說了不可說。
但是,老子沒有說,道不存在。
就象你住民宿餓了,老板娘對你來貫口報菜名,。。。。
你會啥反應?
住口!快去做一碗麵來!
這就是不可說-----因為菜是吃的,不是說的。說了不解餓,還可能越說越餓,沒用。
不可說等於沒有嗎?
不。
不可說等於不能說嗎?
不。還是可以說,隻不過說來說去,都沒有實際。
這就是為啥老子說,道不可說,卻又說了五千言。
這也是為啥禪宗說不可說,卻是燈錄語錄一本又一本。
不可說的,是真實的東西。
滔滔不絕地說的,是要去除人對語言的執著。
這就是中國哲學的智慧:不可說的始終跟說在一起,又不混為一談。
相比之下,西方哲學,則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