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的分裂,本質上,基本上都是因為利益矛盾。人群利益不一致,分不均,一定要分裂。
攫取更多財富(海盜、殖民、科技是不同時期不同條件不同領域的攫取)是西方解決利益缺乏的主要甚至唯一手段。
契約不過是相對滿足的標誌,一旦不滿足,契約馬上撕,P約束力也沒有。契約是相對滿足的標誌,而不是滿足的保證。
西語文明通過滿足來解決不滿足。而不滿足是永遠的,滿足隻能是暫時的。
以物製欲,抱薪救火。西語文明注定不得安寧。
中國人麵對一樣的問題。但中國人通過精神建設來取得平衡。
中國人講誠和信,同時更講義。這就比契約精神不知道要高明到哪裏去了。
貪心不足是共同的問題,西方滿足之,中國限製之。中國不但有哲學理解(自他一體),有文化約束(公義至上),還有思想指導(不患寡而患不均)。契約是這三重保障之後的東西,其實已經被前三者完整地包括了。
因此,相比之下(相,比,之,下),中國人這個群體更容易實現穩定。因為中國文化對欲與利的約束是在另一層麵進行的,它不能完全限製,但是可以最大程序製約欲利追求產生的矛盾與衝突。
是的。中國文化“桎梏”人性。但它桎梏的主要部分是放縱。副作用是部分甚至過分地限製了個體的合理自由。
對於個體來說,這是讓人不爽的。
但對於整體來說,這卻是保持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
西方沒有這個因素,個體的欲望更舒服一些,但群體命運卻動蕩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