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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的神聖與幼稚

(2022-07-04 12:43:18) 下一個

納稅人是神聖的,因為納稅人是構成國家的人群主體;納稅人所納的稅是國家財政的重要來源。

納稅人是國家的主人,納稅人應該是國家的主人。

但納稅人不是政府的主人,因為國家和政府不是一個概念。

政府的運作依賴財政,但政府並不是寄生蟲。納稅人因勞動而得報酬,政府及政府的工作人員也一樣,因勞動而得報酬。

況且,政府的運作是為了全體納稅人的利益,而不是如納稅人一樣,至少一半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在這個意義上,政府比納稅人還要納稅人。

如果看公職人員,則公職人員也一樣是因勞而獲,一樣是納稅人。

這樣,納稅人動不動就說:“我是納稅人,我有權利要求政府。。。”就有點兒莫名其妙了。

從職責與分工來看,兩者各有職責各有義務各自獨立-----納稅人的“因為我出了錢所以有權利要求別的同樣甚至是出了更多的錢或者力的機構”的立場是從何而來?

銀行的錢有一大部分是存款人的,銀行也因為這個而賺錢,而且隻回饋給存款人一小部分,哪個存款人提出過“我是存款人,我有權利參與銀行管理”?

金融市場,也一樣。哪個小股民聲索過這樣的權利?

企業中,需要上升到股東,而且投資占比要達到一定水平才會有這樣的權利。

政府因納稅人的錢而運作,是的。

醫院也依病人的醫療費而運作。哪個病人拿“我出了錢所以我權幹涉醫生治療方案”?

這就是“納稅人的權利”幼稚之處。

納稅人當然是主人,這不是因為我們納了稅,而是天經地義,國家就是要為人民服務。

如果納稅不納稅成了權利標準,那好,下次你再提出這個要求,政府說“好,你別納稅了。也請你停止享受作為政府管理結果的交通、水電,經濟、教育、環境及相應的一切便利”。那你怎麽辦?稅錢省下了,但是沒有公共設施的支持,活不下去了。

按照這種邏輯,政府給你的比你納的稅能買到的更多,它是不是有權利對你要求更多?

納稅人的這種“我出錢所以我有權利。。。”的論點和論據的荒謬之處就顯露出來了。

納稅人與政府的對立,乃至被有些人有意識或者無意識地偷換為納稅人與國家的對立是基於西方的二元思維加自私本能驅動。

二元思維之下,個體與群體必然割裂對立。

自私驅動,一切都拿利益來衡量。

結果就是把錢與權利混起來,扯不清。

如果二元不對立,那麽個體天然就是群體一員,群體利益,個體當然要維護;個體利益,又是群體應該維護。

中國的公與私,國家與個人,群體與個體,本來就是一而二,二而一。

跟錢有神馬關係?

在中國環境中拎得清,學了西方,反麵拎不清了。

西方人也不能算拎不清,因為他們不理解一元思維。

中國人一元二元一混雜,跟著低級思維學,反而幼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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