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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總與利相關。
有其權, 必謀其利; 欲其利, 必謀其權。
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比如歐洲資產階級革命,就是新興的資產階級為自身利益而與封建貴族爭權。
中國皇帝與大臣之間,大臣與大臣之間,爭權就是爭利;爭利就必爭權。
可以說,權是形式,利是實質。形式是實質的保障,實質要求形式與之相應。
因此,比天賦人權更基本的是天賦人利-----每個人都有最基本的利益:生存,生存得更好。為了生存、生存得更好,每個人都需要有相應的權力。
這樣,權的問題最終其實落實在利的問題。
沒有利支撐的權必然虛偽。比如你有選票,但是你選與不選都不能為自己取得利益。這種權就是胡扯。
沒有權保障的利必然焦躁。比如你賺了一個億,但這一個億說不定啥時候就被宣布為非法。這種利必然不安。
這一個億的持有者有權的保障依然會不安,因為利以多為善,永不滿足。
所以,一切政治,其實都是圍繞權與利展開的。個體有個體的利益,群體有群體的利益,群體中的不同階層,不同圈子都有自己的利益,大家在權上互相爭奪防範壓製,就是政治生態。
在這種情況下,一權獨大是危險的。危險的根源在於:沒有權力保障的利(各種利益集團和個體)會覺得不安,一定會發起爭鬥。
當然,這裏需要引入道德因素了。
理論上,如果一權集中在一個聖人手中,他道德完美,沒有私利,把權完全均攤到所有個體身上,中間沒有任何大的利益集團。這就是理想的大同社會。
現實是,這樣的聖人太少。群體中的精英能力強,私心重,無可避免地會形成利益集團。而利益集團一定會收割個體利益,與主張權利平均到個體的“一權”爭鬥。
更現實的是,這樣的聖人根本不存在。有最大的權力在那裏作為誘餌,不同的利益集團都要獲得這個最高權力,或者更大的權力,結果還是鬥,惡鬥。
防範一權獨大的種種弊端,一種有效的方式應該是權力製衡。比如美國的三權分立。
但現在看,這種優越性也是相對的。它不能防止利益集團的形成,利益集團依然會專權,讓利益隻流向精英而不流向平民。
因此,要實現惠及平民的真正的權利保障,除了權力製衡還要有利益製衡-----保障平民有不能被剝奪的利益,比如住房、教育、醫療、農民有土地工人有工作機會。
平民的這些保障,精英不許碰。
在此之外,精英有神馬本事,賺多少錢,隨便。
當然,這也很難,比如平民如果教育或者技能不夠,得不到工作機會或者根本不想工作,怎麽辦?國家養起來?這對工作的人不公平。
這就是社會文化的價值了。
據俺所知,中國文化之下,人以勤奮為榮,這種情況會比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