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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也聽過類似的說法,好像是“有丟有撿有買有賣”。不確定是不是固定表達,但俺聽到Finders keepers 的時候,第一反應就是:這話俺聽過呀。
細想一下,其實不完全一樣。
小時候聽到的中國版(印象中隻聽到過一次,是俺自己丟的東西被別的小朋友撿到了,所以記憶深刻)隻適用於丟失的東西。而Finders Keepers的應用範圍則感覺要大得多。比如,呃,。。。。北美洲。
歐洲人把這個兒童世界的規則完美地應用到了成人世界。
神奇嗎?
其實不神奇。這是西方思維的一個底層原則,它的存在要比任何哲學都更為基本,其實可以說,在某種意義上,西方哲學也是這個原則驅動的。
這樣說有什麽根據?
要從基本原理說起。Finders keepers:發現者即擁有者(或者發現物即所有物)。
實際上,如果要理解西方曆史,“擁有”應該是一個關鍵詞。幾乎所有的活動都是圍繞這個詞展開的。
這樣說西方,馬上就會有人問,難道中國不是這樣嗎?中國曆史難道不是圍繞擁有展開的嗎?
俺覺得也是。
但中國沒有西方這麽統一,這麽徹底。俺說的是,綜合地看,中國的曆史貫穿了一對矛盾,即思想上的公與行為上的私的矛盾。也就是說,中國的思想(如經典所記)中finders,seekers的觀念非常弱。相反地,中國的思想要人統一融合到一個設定為已知的存在(道)中。簡單地說,就是弱化人的主體性。當然,在世俗世界,爭依然是主線,擁有依然是驅動,跟西方沒有什麽不同。
相比之下,西方的finder意識則非常強,而且思想與意識統一,極度強化finder思維。也就是說,在對象上打上人的標記,如果動物標識領地一樣:所到之處,撒上一泡尿,就歸我了。不服,就打。
不要誤解,俺說的不是土地勞力之類的資源,因為這個上邊已經說過了。俺說的是思想意識,也就是哲學與科學的驅動力。
西方的哲學與科學也是Finders keepers原則驅動的。
這要從Keeper的定義來看。從人的角度,擁有者即擁有處置控製和使用權的人。這個原則適用於有形的物體,也適用於抽象的知識,從不明白到明白的過程,相當於實現了finders keepers 的轉變:知識為人所有,為人所用。
從這個角度來看,科學就是在認識領域的大航海,科學家們就是探險家。
哲學呢?也一樣。隻不過更加抽象一點兒,更加不實用一點兒。但作為認知拓展的方式,在本質上跟科學是一樣的。它都強調人的主觀能力及其活動結果。
尋寶是另一個形象的隱喻。西方的曆史就是尋寶的曆史。如果不止於尋寶,那就應該還包括找到寶藏後的爭奪。
說明一下吧,免得有朋友心中不平。
俺隻是在概括俺的認知,不是得出結論,也不評價高低。聯想到中國的劣性劣勢是你的自由,但與本貼主題無關。
這兩天太忙,不能及時跟貼點讚,友友們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