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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強調,忍辱的意義不限於“忍受屈辱”,而是“安於低處”。
什麽是低處?先看什麽是高處。在思維上,強化分別對立,執取其中的一方就是“高處”,不執取任何一方,而是雙方一體含融,就是低處。
在思維上安住在這樣的地方,就不會迷失於一種強烈的感受。不迷失,就不會被現象牽引。
這種安住之忍,憑意識分別判斷很難做到。因為意識的基礎就是分別判斷,執著差別的一麵。如果不執著於差別的一麵,意識就不會流動,意識不流動,就可以以一攝萬,一念三千。但意識產生就是因為流動,依靠流動的意識去停滯意識的流動,沒有特別的方法指點,是很難的。
佛教的教導有一種方便,就是持名或者持密。所持之名或者密本身就是一含攝無量,無量攝於一。持此名密,分別對立就找到了根,統一起來,所執的一方就會跟另一方和解。顛倒妄想執著就消失了。所謂以忍辱到彼岸,就是這個意思。
這麽大的方便,這麽大的好處,又這麽容易,當然很難讓人相信。因為人的思維就是要分別,要對立,沒有差別對立的事情,對思維來說不可思議,很難接受。人的思維,顛倒的特征之一,就是事情都是分開的,發展的,變化的。要經曆一個過程,他才踏實;你說白白得到,他就不踏實,不相信。
所以,“相信”本身就很難,有方便的方法,人也不容易接受。怎麽辦?再加一些利益方便,許一些好處,你來試試吧。這樣,有一部分經不住誘惑就來試,一試,智慧開發,就不去追求利益了。還有一部分經得住利益誘惑,那就拿道理來誘惑一下。道理講得透徹圓融,他被吸引,就來了。一來,智慧開發,就不去追求思維上的道理了。
反正,各種方便,都是為到彼岸而設。忍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