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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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三寶與三皈

(2020-07-09 20:18:38) 下一個

是指佛,法,僧。

以下是石頭的理解(因為沒有考據,也沒有細看經典,更沒有詳究定義):

狹義地講,在佛教係統內,佛是教化之主,最為尊貴,因此稱為寶。

法是佛的教導,是解脫之道,也是寶。

僧是僧伽,是僧團,也是寶。

廣義地看,則佛是覺悟者。這個者字給人一個印象,好像佛是一個人。如果看釋迦牟尼的事跡,那麽佛就是覺悟了的人。這種理解又給我們一個印象,就是佛是轉變的結果:必須有一種轉變,從無明轉為覺悟。

而實際上,對覺者還有一種理解,就是覺悟的那一個,就是覺本身。覺中起相,相成知識。知識相摶,而有顛倒執著。在這個層麵上,覺者,就是覺相者,覺相的那一個,就是覺本身。佛是覺者,覺者是覺本身。覺本身,能覺之性,所有人都有,一切眾生都有----不需要轉變才有,本來就有。隻要感覺發生,就是覺者、覺性的顯現。每個人都因這個覺性而有知覺以生命活動。

如果大家都有,何以你是你我是我佛是佛呢?何以還有凡夫與佛的區別呢?其實沒有。現象上存在這些差別,可以解釋為用心(覺性)不同。凡夫因差別心而顯為凡夫,佛則因慈悲心而顯為佛。以差別心為參照,則慈悲心就是彌合或者統一差別的狀態。以覺性與覺相來說,在相中見差別而執著區分,就是凡夫心。在相中見同體而任運,就是慈悲心。

所謂成佛,就是指現象上的從執著差別到回到覺性本體的轉變。

嚴格地說,轉變也是一個現象。在轉變中覺性沒有變,差別相也沒有變。所變的,就是現象上的差別心應用轉為了慈悲心應用。

有無轉變,跟立論的視角有關。如果立論的視角在覺性,則無所謂轉變,轉不轉都一樣。如果立論的視角在凡夫成佛,那麽轉變就是必要的。

廣義的法,是一切現象及規律。包括覺的對象以及覺的過程與機製。人所見的一切現象都是法。嚴格地說,見相的不是人,而是覺性。人是覺性見相的結果,而不是見相的主體。換句話說,我們說“我看見此相”“我知道此理”,都說反了。準確的說法是:“此相”“此理”此時產生了我的見,我的知,進而產生了“我”相。人本身並不是一個獨立於法外的主體,人就是法的一個局部的片麵的呈現。因此,不是人知法,見法,學法,用法,而是人就是法。整體的法是圓融貫通的,其片麵局部的呈現就是差別眾生,人是眾生之一。從這個角度看,人其實是片麵的局部的法的自我覺知,隻有法,沒有人。

隻有法,沒有人。而法是相,不是覺的主體。

這樣,我們所經曆的一切,都可以用動畫的原理來理解:一切都在那裏,如同圖畫,如同場所,可以橫著連,豎著連,斜著連,跳著連,穿角連,通心連,每一種連法都是一種經曆,一串法,一個人。覺者,不執著於任何一種具體的連法,因此完整地準確地覺知一切關係。凡夫,就是執著於某種具體連法,因此迷昧了整體的覺知相。

廣義的僧,是依佛法而行的人。是凡夫向覺者轉化的人,從局部向整體回歸的知覺相。

皈依三寶,就是脫離局部破碎相的纏綿,而實踐覺者的整體覺知。依覺性用覺性而不用人的認知,是皈依佛;觀我為相相為法法為住住為空,是皈依法;逆支離整體的思維運用而住於覺性,是皈依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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