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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文明喜歡自封正統,貶低其他可能與之相提並論的存在,比如在生物範疇內貶低其他動物,人種範疇內貶低其他人種,製度範疇內貶低其他製度,文化範疇內貶低其他文化等等等等。在一切可以發現差別的領域,人類都喜歡唯我獨尊。
中國古代喜歡自命奉天承運,非我族類者非蠻即夷。近代以來則發現奉神承運的西方更厲害,於是放下架子,開始學習。其中一部分人把架子放得過低,到了卑躬屈膝的程度。也就是說,近代以來,中國人對“蠻夷”的態度發生了變化。
西方古代大體也如此,近代以來,非洲人,亞洲人,美洲土人,都是未開化的野蠻人。有了科技加持,自然更加如此。
本貼要討論的,就是中西文明在自大方麵的不同。
跟西方文明並論的中國文明當然是指中國古代的。
中國文明與西方文明在自大自戀方麵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中國人自大的借口,是天命所歸;而西方自大的借口,則是神的選民。這兩者隻是名詞的不同嗎?
非也。它們導致的是對其他種族與文明的態度不同。
中國文明重天,而天有好生之德。所以,其他種族雖然被視為蠻夷,中國古人在占優勢的情況下,也不喜歡趕盡殺絕。相反,中國人喜歡近者悅遠者來,既來之則安之。
西方文明重神。而神是有好惡的,信的上天堂,不信的死後要下火湖。自信為神的選民,奉神意而行,蠻夷民族與文明,皆當轉而化之;轉化不成,皆得屠而殺之。不需要有一點兒愧疚,因為神如此,神意也如此。
這就是兩種自戀情節在麵對其他種族與文明時態度上的不同。
當然,這隻是拿極端的例子來對比。並不是說西方文明是殺人文明,或者西方文明沒有人性。
純以理論推測,西方文明麵對其他種族時絕對的優越感在他們接受一神教以前就存在,是思維方式決定的。仔細觀察漢語與西方屈折語的組織方式的不同就可以看出來:西式思維是以“我”為絕對中心的,一切因素都要以“我”的判斷來進行規範;而漢語結構中雖然有“我”,但卻給不同元素以最大程度的自由。有這種思維,一神教傳來,兩者一拍即合,互相促進。
整體上,西方文明可能“禮貌”地對待另一種文明,但基本上不太可能“平等”地接受另一種文明。對西方文明來說,隻要一種文明與它不同,這種文明如果不是消滅的對象,就一定是“改造”的對象。
而且,這種傾向永遠也不會消失----因為隻要他們願意,就可以不斷地發現差異,比如從對蘇聯的敵意到對俄國的敵意。如果天下大同,都信基督教,那麽不同的教派之間就會打起來,而且互相絕對下死手。如果沒有不同的教派,那麽不同的語言,不同的膚色,不同的地區之間依然會鬥。
中國文明並非不鬥,甚至可能一樣鬥。但如果以對弱小“蠻夷”的“寬和”態度來看,中國的優良表現要多一些。當然,也可能跟技術和殺人的工具的發達程度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