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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轉引一段《卡拉瑪經》介紹:
“《卡拉瑪經》,此經記述了佛陀對卡拉瑪人的一番教誨。
當時,卡拉瑪人因不知如何抉擇各位宗教師所言,不辨是非,不分真假,故請示於佛。事實上,這不僅是卡拉瑪人所困惑的,也是人們在任何時代、任何地區都會麵臨的問題。即使在資訊發達的今天,我們有了眾多的查詢工具,有了一生難以讀盡的典籍資料,仍無法保證,在麵臨抉擇時,作出百分百的正確判斷。
那麽,我們又該何去何從?
當卡拉瑪人彷徨著,無法決定接受什麽教義時,佛陀針對這一問題宣說了《卡拉瑪經》,告訴迷茫的他們,也告訴同樣迷茫的我們:不要立即接受或相信任何事,以免成為他人(包括佛陀本人)的知識奴隸。
為此,佛陀總結了十項準則:
一、不因為他人的口傳、傳說,就信以為真。
二、不因為奉行傳統,就信以為真。
三、不因為是正在流傳的消息,就信以為真。
四、不因為是宗教經典書本,就信以為真。
五、不因為根據邏輯,就信以為真。
六、不因為根據哲理,就信以為真。
七、不因為符合常識外在推理,就信以為真。
八、不因為符合自己的預測、見解、觀念,就信以為真。
九、不因為演說者的威信,就信以為真。
十、不因為他是導師、大師,就信以為真。
引文出處:http://dhamma.sutta.org/books/KALAMA_SUTTA.htm
本貼題中”悖論“二字加了引號,因為它不一定是悖論。
在什麽情況下此說是悖論?當你把言說形式與言說內容都當成真理的時候:一方麵,這是佛說,必是真理。另一方麵,這個真理教我不要輕信佛說真理。
在什麽情況下不是悖論?
隻看內容不看形式:一切都可檢視,都需檢視。因此,這個教導本身也需要,無論其出自哪裏。
隻看形式不看內容:某權威說的,無需檢視。
不人為地樹立絕對權威就不會有悖論。比如“理發師給不能自己理發的人理發”---那麽理發師給不給自己理發?隻有在把這個論斷推到極致(一個理發師給所有不能自己理發的人理發)時才會產生悖論。把“一個”變成理發師群體,悖論就消失了;把“所有”變成“一些”,悖論也消失了。
“上帝全能,但上帝創造不出他搬不動的石頭”要複雜一點兒。但基本上也是人為設置機械理解導致的。比如“全能”,一般人的理解就是按他們的設想,做他們設想的(比如搬得動)才叫“能”----他們要把神限定在他們的框框裏。這就是這個悖論的起源:按這種思維設定,神不能的事情太多了,不能不放任撒旦,不能不創世,不能不通過耶穌來傳道,不能毀掉火湖,不能隨便把人提上天,不能造出冷火,浮在天上的石頭,。。。。一切違反物理規律的事,一切與已經發生的事情不同的事,神都不能。而這些悖論的起因之一,就是人對自己的思維與認知的盲從:思維與認知已經代表真理了,不符合思維與認知就是不符合真理。但真的如此嗎?神的定義是什麽?“莫測”----定義不了才勉強叫神,要是都符合人的想象,為人所完全了解,並且按人的設定來行事還叫神嗎?想象一下,一輛車,隻能前進不能後退,是一輛功能完整的車嗎?在作為的層麵,隻能“做”,不能“不做”能叫做全能嗎?我們的思維層麵,“全能”的定義至少也應該是能搬得起,也能搬不起。這才叫全能。這種全能在神那裏存在不存在?不知道。但在思維裏這樣的矛盾不可接受,所以“悖論”了。然而,這隻是因為我們在思維裏。悖論不是神的,是思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