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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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與感知(離辣椒遠了一點兒)

(2019-11-05 07:42:17) 下一個

感受到的東西不在感覺外,引起感受的東西也不在感受外,那麽就隻剩下感受了,難道一切都是感受嗎?

這又是一個意識企圖製造的問題,不是一個真的問題。或者說,這是意識的遊戲----意識通過提問與回答來表達或者實現自己的存在。

而意識製造這個問題的手法,依然是分裂:把一切與感受分開,讓一切成為一個東西,感受成為另一個東西,然後讓一個等於另一個。在分開再聯係的過程中,意識獲得了存在的意義。

如果仔細分析,就會發現:A是B(A:一切; B: 感受)這種判斷看起來是在劃等號,同時也是在劃不等號。比如“白馬是馬”,是在把一個子類歸到一個大類中去,白馬並不等於馬,因為反過來說馬是白馬就不合適。這個問題邏輯已經解釋很很清楚了。類似地,“俺是石凳”,是在把一個身份不明的家夥歸到一個明確的身份上去。一個身份不明一個己明,顯然也不是同樣的東西。套用白馬邏輯,這個也很容易明白----A是B之所以成立,是因為我們先認定A不同於B。在認知意義上,我們通過“是”或者“等於”來明確認知的價值,現實認知的功能。

換句話說,比之邏輯意義,“A是B”這種判斷更強調認知意義,甚至可以說,沒有認知意義,邏輯也沒有意義了。比如有的判斷沒有邏輯意義,它還有認知意義,因此依然會出現在表達中。如果沒有認知意義,人就不會用這樣的判斷來表達。比如“這個辣椒是辣椒”,雖然“是”的兩邊不完全相同,有邏輯意義,但是沒有認知意義。這個道理也可以反過來證明。我們隻需要問“為啥不說1+1=1+1”就可以明白,這兩邊完全相同,雖然有邏輯意義,但是沒有認知意義,因此意識不會幹這樣的事。

因此,在我們說“一切是感受”的時候,我們首先是在製造並強化感受與感受對象之間的認知差別。A是B的表達意義越強,製造出來的感知差別就越大。有人會想到數學的等式,比如1+1=2,兩邊完全相等,但是依然有表達的意義。是的。兩邊的數值是一樣的,按照道理應該跟“這個辣椒是辣椒”一樣屬於廢話(沒有新信息),但為什麽在生活中乃至數學中卻是如此必要呢?因為它有認識意義。所謂兩邊一樣,隻是數值一樣。兩邊所承載的認知信息是不同的。左邊是兩個數和加法,右邊是一個數,認知感受是完全不同的。這就讓等號或者“是”有了認知意義。

越是複雜的推演與發展,越能強化認知的存在感,好象意識真的取得了什麽成就一樣。事實是,如果隻看邏輯規律,問題與答案是相等切同步的,推演不推演根本沒有關係。但沒有推演的過程,意識就沒有成就感。反過來,推演過程越長越難越複雜,意識的自我感受就越好,成就感就越強,跟貪吃蛇吃得越多長得越長的道理是一樣地。

這就是意識的立足點,因此也是它的興趣所在----意識必須通過確定來獲得存在感,然而它一次隻能聚焦一個點,就連一粒芝麻,一根針也不能完全感知(比如看,隻能看到一半)。因此它要不斷地填空,不停地從一個點移到到另一個點,比較分析概括,力圖得到完整的感知(真)。明明它所“發現”(通過判斷)的東西早就在那裏,但意識依然會為自己的發現感到驚訝或者驕傲。

這就是為什麽“一切都是感受”是一個虛妄判斷的原因:一切與感受的關係不需要意識來判斷,也不能用A是B這種關係來概括。甚至一切與感受這兩個東西本身----如果我們看它們的存在方式就會發現----在意識中就已經是虛妄的了。

看到這裏,應該會有兩種反應:詭辯;悖論。詭辯,可能吧----就如“火不熱”被認為是詭辯一樣。其實公孫龍子是在指出感知與引發感知的事物的差別與聯係,但陷在感知邏輯中不能自拔的人看不明白,隻好當成詭辯。悖論,依據同樣的原理,-----“‘A是B’的判斷是虛妄的”這個判斷也必然是虛妄的。哈哈,“沒有一句話是可信的”這句話可信不可信?如果我們追求“可信”的客觀性與真實性,那麽這句話確實是悖論。然而有兩點需要說明:一,這個帖子的目的並不是要否定邏輯與意識及其實踐應用,而隻是在討論它們的工作原理。二,這個帖子的目的不是要定義、描述、呈現或者暗示任何客觀與真實的存在,而隻是要依意識的邏輯來看意識的虛妄特性。在這兩點的基礎上再看,本貼所依的邏輯、語言與、組織與表達方式無一例外地都符合上麵說的虛妄特征,因此當然也是虛妄的。不要說這樣囉嗦的嘮叨,就連最純粹的虛妄本身也是虛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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