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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麵上是同一個世界,但其實是兩個。
這就是為什麽我經曆的你不一定經曆,你知道的我不一定知道。
這就可以解釋為什麽地藏經中說光目女的母親與罪苦眾生一同脫苦升天,而在忉利天說法時對眾生卻依然說地獄未空。因為光目女的世界與佛說法時所說的世界並不是同一個世界。
所謂“因蔓不斷”,就是心中有無量的相,而局部相的自執是沒有根由的。一執就是一個六道,一執又是一個。如同水上波浪,自然起伏。
地藏菩薩所代表的,就是執著相中所含有的解脫種子。所有執相而成的眾生,都因昧卻這個種子而輪轉,都因識認這個本有的種子而得解脫。
這就是地藏經,藥師經,阿彌陀經等經典所寓含的道理。一個名號,一個形象,一句真言,一個手印,就是本有的解脫屬性的形相化。
有熟悉佛教的朋友會說:佛也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又說不應以色、音聲,身相求如來見如來,難道名號真言與手印不是色不是音聲不是形象嗎?
是的。
那麽在這些東西上用功,豈不是“著四見”“行邪道”嗎?
不是的。
名號真言手印所成的形象是因執相才顯現的。如果我們沒有對局部偏象的執著,當然不需要這些音聲形象。接受這些音聲形象,也不一定是執著這些形象。實際上,這些形象的作用就是把散亂的心收束起來----收束起來的心依然是執著心(沒有人說它不是)。但這個心所寄的相本身:真言,手印,名號卻沒有任何具體的執著。
這就是真正關鍵的地方:我們所謂的“我知”,比如我知“我在結印”我知“我在持誦”的知並不是真正的知的能力,而是知的內容。再具體一點兒,比如我聽到我發出的聲音,聲音是知的能力嗎?聲音不是。因為聲音是知的對象,不是知的主體。知道有聲音知道發出聲音的知是知的能力嗎?也不是。因為因聲而起的知是具體的,而不是一般的。具體的意思就是知道這個內容,就不知道其他內容了。比如知聲則不知靜,知靜則不知聲(當然可以同時知蟬噪林愈靜中的噪與靜,但不能同時知噪本身的靜,靜本身的噪)。這個具體的知就是聖凡分別之處。
在具體的知中體會到一般的知(見相非相),就是聖。因具體的知而導向我知,再進一步導向此知為某聲,某形,某象,某念,就是凡。
凡心造作世界,一刻也不停歇,財色名利周而複始。而聖賢名號真言手印則是在凡心之流中時時出現的島洲。一念合上,就可以破卻幻流。不是因為真言手印有什麽法力,而是因為凡心是偏執所成,而真言手印名號則是全心所成。偏則流,全則定。
真言手印之為相,其功在全散心而顯一體,一體顯則所知空,所知空則無相可執矣。
佛說非法非非法。可知佛並非定要以非法去除法執,而是要去除一切執。法執要去,非法執也要去。法執就是執法為實,非法執就是執無法為實。法之有無並非關鍵,關鍵在於去掉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