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人說我心即宇宙。
這話說的是事實,但是被現代思維扭曲了,成了主觀唯心的論調。
要搞清這句話本來的意思,要把三樣東西分開:我,心,宇宙。
我,當然就是生命肉身的自稱。
宇宙,就是時空。
心,有點兒:一般理解是肉身生命的思維意識。但這以外還有一個意思,就是核心的心。在中國古代哲學裏,心還可以是上麵兩個意思相加:思維與意識的本源。
我心即宇宙,思維之源,能動的本體,即是宇宙。
這句話的意思本來很清楚:宇宙就是我心,我心就是宇宙,沒有別的我心,也沒有別的宇宙。
但是普通人把“我心”扭曲成了“我的心”---一個在宇宙裏邊的肉身裏邊的,晚睡早起的,為了財色名食不斷思量的心------他們把這個一串串的思維活動當成“我心”。我心從本源之心被偷換成了個體的意識活動。這樣就產生了三個概念,我的心,心的本體,宇宙。而心的本體被遺漏不計,我心即宇宙成了我的思想意識即宇宙。世俗認知如此,西方哲學也是如此。
當古人說我心即宇宙時,“我心”的手法跟“我口”“我手”不一樣----我口我手我鼻我眼專屬於我,我的跟別人的不一樣。“我心”並不是專屬於我的心,而是我所依止之源。在這個意義上,“我心”的意思更像“我的太陽”,“我的老師”,並不是專屬於“我”,而是與人共有。我心即宇宙的我心就是這樣一個本源的,生民所共的心。所有人的心都是這一個,不是你一個我一個他一個每個人的不一樣。
當然,本源的心之外,每個人都有一個個體的專屬於自己的心。但嚴格地說,個體化的心的活動隻是意識活動,頂多算是思,是心的功用而不是心的全體。思是具體的每個人每時每刻不同的,而心是根本性的不因人因時因事因地而變的。以個體內容為特征的心或者意識根本就不是中國古人所說的心,或者說心學所說的心。以本體為特征的心才是我心即宇宙的心。
我心即宇宙,意思就是心的本體就是宇宙。如果心的本體是宇宙,個體的意識思維又是什麽呢?個體的意識思維就是宇宙整體中的一個點。比如一棵大樹上有無數片葉子。如果每一片葉子是一個個體的意識,那麽這一棵樹就是整體的心。個體意識會意識到差別,認為自己是不同於其他個體的存在。但在本質上,一切個體存在都是一體的。這個本源的整體的生命就是心。
本體的心與個體的意識的不同之處是,個體的意識與思維是以區別分化對立為前提的。眼睛區分色,耳朵區別聲,頭腦區別意思。這些區別作為現象是存在的,但是隻是現象,它們並不真實地存在於心的本體中。如果眼睛看不到了,心的本體隻是少了一個現象區別,但是心的本體功能並不欠少。如果頭腦不能思考,心的本體也隻是少了一個意思區別,而其本體功能並不欠少。如同鏡子裏照見花,並不是鏡子裏有了花。把花拿開,也並不是鏡子的功能缺失了。人的感官意識隻對這種感官來說有意義,沒有這種感官,感受就不成立,談論這種感受也就沒有意義。比如色彩與形象隻對眼識來說有意義,而心的功能卻不限於色彩與形象差異。因此,不能用任何色彩或者任何形象來描繪真實的心。同樣地,也沒有辦法用思維來描繪捕捉真實的心。真實存在於一切相中,卻又不依賴任何相。
我們以見明為見,見暗為不見;以聞聲為響,以不聞為靜。這都是意識活動,是相。見與不見之所共,響與靜之所同,就是那個非分化,非對立,非區別的本體與整體。佛說見相非相即見如來,說的就是這個本體與整體。
說到見相非相,我們的第一反應是“怎麽見?”-----我們要得到它,擁有它,越快越好。但是這個念頭又是意識活動的結果,是另一次相。
如果停在這裏,隻會讓人體會空歡喜之後的懊惱,覺得玄談無益。這是因為我們還在站在分別的立場上,認為分別最後會得到一個理想的結果,卻沒有反思分別的意義。換句話說,我們認為“我”是真實的,是一切活動出發點與歸宿,現象與真實應該讓我得到什麽,無論是意識到還是真的擁有,總要讓“我”有點兒變化。
錯,錯,錯。
“我”並不是真實的,他不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不是出發點也不是歸宿,他隻是真心裏邊的一個小幻點,如同映在天空的一道彩虹,蕩在水麵的一圈波紋。得與失,迷與悟,是與非,生與死,有欲與無欲,都是現象的一部分,無論是有變化還是沒有變化,都一樣。
真實不因我的變化而多,也不因我的無變化而少。
我不會因有變化而得,也不會因無變化而失。
我是相,隻是相。是與不是,存在與不存在,變化與不變化,都是相。相的意思就是不是真實本體,真實本體不是相。
思維到此,一定還會問既然不是本體,相是怎麽在本體中出現的?
這是一個好問題,也是一個壞問題。
好問題是因為進一步思考。壞問題是因為相根本沒有在本體中出現----真實之中沒有這個東西。這個東西是對比顯現的,比如A與非A對比顯現出A與非A。為什麽有A,因為非A。為什麽有非A,因為有A。為什麽會有對比?又是壞問題,因為沒有對比。
與對比相連的是是與有。是就是定邊界,導向“定義”。有就是定位置,導向“關係”。這兩種活動與對比同時存在。
簡單地說,就是整體中的片段閃現,就會產生對比,產生是與有的判斷。比如看到一棵樹在那裏就是典型的相對判斷。為什麽呢?因為這棵樹的種子落在此地以前,此地沒有樹,這棵樹枯死腐化以後,此地也沒有樹,正當此時,如果我們看樹的分子與構成物質,它也不是樹,隻是某些物質按照某種秩序的排列。樹隻是按照它的某種表麵的有限特征來做的判斷。如果人可以一眼看到原子,或者一眼看千年的長度,那麽這棵樹到底是存在還是不存在?
本體或者整體的真實之所以不是相而又不排斥相,是因為它是全部可能的集合:既有又無,既是又非,既生又滅,既顯又隱。每一個相,都是這個整體中的片斷,真實本體照在這某個片斷上,就會產生相應的判斷---“是”“有”,進而產生“意識”,“我”,進而依“我”為基礎進行選擇,就是個體生命與生活。
但無無論如何選擇,如何經曆,其實都沒有產生東西,沒有經曆任何東西,也沒有失去任何東西。現象沒有變化,本體沒有變化,顯現為變化的,就是意識在各種現象上滑過的過程。比如坐一輛永遠前進永不重複的車,所見景物不斷變化,但不是景物真的產生與消失,也不是心的本體產生變化,隻是眼前所見的這一點在變化。這種變化除了變化的印象以外,沒有改變任何東西。
本體之心並不什麽也不做。
個體的人也沒有做。他也沒有迷糊,也沒有犯錯。
他隻是以為自己會得,會失,會對,會錯,會生,會死,會迷,會悟。但實際上這些“經曆”都不是他的作為產生的,也不會因為他們的作為消失。他的存在也是沒有實際,不產生,不消失。一切當下感受,都隻是一個念頭閃爍而過。這個念頭看起來是他的心裏產生的,其實隻是本體的光照到那個點上。那個念頭不會消失,不會產生,消失與產生的,就隻是相的顯(亮)與隱(寂)的對比。
一切靜相都是亮與寂的對比。
一切變化相都隻是亮與寂的對比。
而對比的觀察者,是不變的。這就是真實。
見光為見,見暗亦為見。
知知為知,知不知亦為知。
知在為真實,知不在亦為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