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存在沒有“作用”,“作用”是我們意識裏的東西,而意識是不真實的。我們甚至不能說“道存在”,因為這些都是名相,說出來的”道“不是道,如同酸這個詞並不酸一樣。
嚴格地說,我們的“認識”,不論是規律還是感受,語言還是經驗,本質上都是名相。因此,“道”並不進入我們的意識,也無法為意識所捕捉。意識可以給道一個定義,但這個定義隻是意識給自己的安慰,與道沒有直接的關係。可以說,任何通過個體意識來發現或者體認的努力都是徒勞。
道這個東西(如果可以這麽說的話),就在那裏。不論你是糊塗還是明白,悟了還是迷著。你雖然抓不著,卻也擋不住。一切意識活動,都“在”道中。對追求的人來說,需要做的,隻是承當二字。對不追求的人來說,承當二字也省了。省了也沒有關係。你追,道也不增加或者離你更近;你不理,道也不會減少或者離開。
對我們的意識來說,最難的就是讓它啥也不幹,直接承當。承當什麽?東西在哪兒?承當了有什麽好處?有什麽變化?一大堆問題瞬間決堤,把承當的空隙卷走了。因此,需要“有”點兒“方法”來安撫意識,讓它慢慢地適應。像馴服頑牛烈馬一樣。
如果我們能做點兒什麽來”認識道“,那就是識破意識,充分“認識”它的虛幻性。當你看到它的虛幻性,它的追求,它的假設,它的傾向都是幻的時候,它就服了,不會形成激流裹夾“你”流轉了,你就會”明白“了。這個過程,其實是意識對意識的意識----意識回轉頭來,看自己的虛妄可笑-----看到了,意識就平息了。
你的一切活動,已經是在品嚐道了。你其實已經領會到一部分了。但你還會被拉到意識中,生起疑問:這就算”品嚐“?怎麽沒有想象中的安閑自在呢?怎麽讓這種感受留下來,或者隨時重現呢?------此時,你已經回到”我“的意識洪流中去了。
怎麽回事?
這需要在”品嚐“這個地方多說幾句:品嚐的主體看起來是”我“-----”我嚐“,”我知“。
對一般的經驗而言,這是對的。但如果以一般經驗的邏輯對這個結論進行細究,這是錯的。
純就我與嚐的當下關係而言,我就是嚐,嚐就是我。不是先我後嚐,也不是先嚐後我。先我後嚐的印象是意識作用(它記得上一個時段,預期下一個時段,讓我們有”我“的持續相,它概括見為我,聽為我,意為我,讓我們有”我“的空間肉身相;繼而它又分別我的肉身與肉身的對象,讓我們有”“我”的主體相)。在我們說“我嚐”的時候,其實是把嚐的上一個瞬間的“我”與當下的“嚐”混在一起了。而事實是,如果有一個”我“是新鮮的,那麽這個”我“隻存在於當下,每一個當下的“我”都隻留在那個瞬間,流轉下來進入下一個瞬間的”我“隻是記憶-----是意識通過執持情境而維護自身的方法。如同一個人每時每刻都在拍照,把舊照說成是”我“,並依這個”我“來選擇新照的角度與形象。這是意識的本能,它就是這樣認識世界的,執著自我的。
真實的情況是,在每一個當下,其實”我“與當下的鮮活感受是完完全全的一個:過往的真實感受沒有(也無法)帶過來,未來的感受還沒有發生;沒有主客之分;也沒有肉身的整體與一種知覺的差別,“我”就是這一個知,這一個知就是”我“。
比如我們專心於聽時,全聽即我,全我即聽,隻有當下的我,沒有過去的我,也沒有未來的我。隻有貫注於聽的我,眼鼻舌身意諸識都退場,因此也沒有肉身的我。當下的我就是憑這個知確立的,沒有這個知,”我“就沒有確定的形象。專心時很明顯,散心時也一樣,隻要把一切感知當成一個當下的整體來看。
此時,知即是我,我即是知。但如果我即是知,那麽又什麽是我?如果知即是我,那又什麽是知?陷在這個裏邊,不去問”我是什麽“或者”我到底存在不存在“,而一味地說”我即是知,知即是我“,就會落入戲論。事實是,隻有”知“,各種”知“,而沒有”我“,"我"不過是知的一種,是識的局部的自認。如果我們可以體會相與相之間的斷檔,就會明白,其實”我“是建立在建的連續的基礎上的。相不連續,就沒有”我“。而相其實真的不連續。連續是幻。比如白雲成蒼狗之形,就隻是相。對白雲來說,蒼狗變蒼牛蒼牛變蒼馬,都隻是相的變化,而雲體不變。雲也不自認有異。落在相與非相,異與非異之間的,正是憑空而生的識本身。
識與相的關係也有意思。具體的識一定依具體的相。具體的相呈現也一定要依識。識相兩分,識即不成為識,相也不成為相。但識與相又不是一種東西。假設真實是一個整體,全識全相。全識則無識,全相則無相。比如全識不會分別你的識我的識他的識,所有的識都是一個。那是什麽狀態? ” 陷於“我”中的識無法體會。全相無機也一樣,比如全相不會有這是花那是葉那是根那是種子的差別,所有的相都一體同觀。那是什麽狀態?陷於具體的“相”中的識也沒有辦法體會。
具體的相是全相之局部。具體的識是全識之局部。具體的識可以是是也可以是非,可以是有也可以是無,但是非有無都是具體的識。處於具體的識中,無論你識到的是什麽,都是具體的識。也就是說,“識”是“有”,是“是”。而全識則非有,無是,不知。它隻反映,但沒有自已的內容。內容都是 比由具體的相來提供的。比如醒時就反映醒,睡時就反映睡。這個反映力一直在,悟也在迷也在, 醒也在睡也在,生也在死也在。如手倒為倒,手正為正,正倒差別是差別,這些都是偏識,偏識的重點在相。但相不自知,知相知異的識就是全識。全識分不同的層麵,比如知手倒為倒手正為正的又識超出正倒,但卻沒有超出醒。對倒正來說,抽象的知是全識。這個抽象的知一睡就不活動了,不如見了。因此它也不是真正的全識。在更沉的層麵,醒為醒,睡為睡,醒識是偏識,睡識是偏識,知醒知睡的知 才是全識。到此,我們又會迷惑:知睡知醒?怎麽可能呢?一個人怎麽可能既睡著又知道自已睡著?當然,對偏識來說,這是不可能的。識在活動就是在活動,在休息就是在休息,不能即休息又活動。因此,知睡的識與自知清醒的識不是一個識。或者說:知睡的識與知醒的識是一個識,但清醒本身是另一個識。睡是這個識的休息。對這個識來說,它隻可能知醒而不可能 知睡。在此意義上,醒的識與睡的識都是偏識,平等反映睡與醒的才是全識。
全識在什麽地方?在任何地方,在任何偏識中,在醒中夢中無夢無想中在生中死中。正因為它遍在,所以不能是任何具體的相。正因為它不是任何具體的相,才遍在一切相中。仍以正手倒手為例。知手之正為正,倒為倒,超出正倒之知是就是醒之全知。但醒之全知卻非真知,它依然是偏知。這個偏知就是老子說的雄,榮,白,如果我們把以相來定的知確定為知在,那麽如果它的反麵的知也同時映照,那麽就到了另一個層麵的全知了,那就是對“知不在”的體驗。“知不在”怎麽體驗?說是不行的,說不在時“不在”就在了。知不在怎麽體驗?能體驗的一定是知在。體驗這個詞確實不好,但也沒有更好的了。也許可以說,經曆體驗的消失。或者說發現體驗或者知的不存在。
而這種發現不是人為的。人沒有辦法主動發現,也沒有辦法通過某種方法去發現。首先是因為全識就是識本身,其次是因為全識沒有相,第三是因為全識也沒有隱藏,因此也不需要被發現,第四是因為沒有能發現的主體。
地方召會有一位倪柝聲弟兄,他“覺悟”時的感受就是“我是死的”(或者“我已經死了”,記不清了)。這個比較準確地描述了“我”的本質,其實就是“死”的,不會動,不能想的,無論我們怎麽體驗動與生命,其實都隻是把無數個“死”的片斷連接起來形成的幻覺而已。這些片斷沒有生,也沒有滅,在這些片段中單向運動,才會產生生死的幻覺。
映照者的映照與我們的知有關係,但不是一回事。雖然我們的知是依映照者才成立的,但如果我們順著我們的知來活動,就沒有辦法與映照者相應。這就是為什麽我們初期要視存在為幻。視之為幻就不順著它的相的規律來活動,就更容易明白它在本質上是什麽。比如動的本質不是與靜相對的 而概念,而是靜的一部分,靜中有無數個點,一個點一個點依次顯明就是動。其實沒有動。又如 醒也不是與睡相對的概念,而是睡的一部分。睡為混沌,而醒則是混沌的一部分發光,照出秩序 來。我也不是與他人和世界相對的存在,而是整體中的部分突顯,這部分的每一個點都與世界相 連,是世界的一部分。這種觀就是意識作為可循之路,它可以實際地“消磨”意識的相的慣性,慣性 因沒有了,困擾就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