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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麽不真實,這麽有欺騙性,這麽壞,為什麽擺脫不掉呢?
因為“我”其實“真實”,不“壞”。他隻是一個現象,不是主體,但也不是障礙。
一般人先是執著“我”是主體,接下來再發現“我”不是主體,於是又要另外找一個“主體”,找不到就認為現在的“我”是障礙。這是兩個極端-----要麽極端地肯定,要麽極端地否定。這是我們思維的特性。
而事實上,“我”本質上不是主體,也不是障礙。他隻是一個現象,這個現象是必然的,就比如春天植物必然萌發,秋天樹木必然落葉一樣。天地之間有“我”也是一樣,天地有這個能量,也有這些條件,條件一合適就會產生一個個的“我”,既不壞,也不好,隻是現象。
因此,我們無法滅除“我”。也不必滅除“我”-----更準確地說,是不應該有滅除“我”的企圖。
那麽,我們就可以放任現在的我了嗎?就可以放縱他,讓他為所欲為嗎?
否也。
我處於規律中,放縱他有放縱的後果。如果你準備好了承擔後果,那麽可以放縱。如果不願意承擔後果,就不要放縱。
如果我們有意誌探究真實的樣子,我們要做的事情就是如實地看清“我”----“我”的兩個身份:一個是天地所生的“我”,一個是“我”所自認的“我”。
我們要放飛的,是天地所生的我。要超越的,是自執自認的“我”。
體會天地之心,體會自性,體會覺悟都不在此“我”之外。此我之外,沒有任何道或者本體,有也與我沒有關係。這個我就是天地所生的我,他是一道門,一個交界點,大海裏的一滴水。
麻煩的是,還有一個我。這個我與天地所生之我一體兩用,真假猴王,很難分清。
具體地說,就是看“我”動的動力是什麽。如果是自私的,那就是六耳獼猴。無論他要做什麽偉大高尚的事業或者修行,都是騙人的。如果是天然地順從天地之心(道、義、仁、神等)的,就是那個天地的載體。
楞嚴經中有第二月的比喻,其實說的就是這個“我”的兩個麵目。我能看能聽能想能動,歸此能於天地,就是本來的樣子。把此能產生的現象當成真實,追求自我利益,就是第二月。本來的樣子就是生佛一體。第二月就是輪回眾生。
再換一句話,“無我”並不是徹底消除“我”(斷滅相),而是明了“我”沒有實體性。如果明了“我”沒有實體,就不會刻意地否定“我”的現象了。
金剛經說,“佛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又說“佛說凡夫即非凡夫是名凡夫“-----多麽清楚,我們以為有我,其實沒有。我們自以為是凡夫,其實隻是個名相。不是要消滅我,改變凡夫,隻是明白這些名相沒有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