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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前幾天寫了個“N論格物致知”。幾天讀Fuz兄轉大學章句,有點感想。夾雜前麵說過的,另起一篇。
先引原文: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 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未治者 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
再說俺的理解:
從上下文來看,俺認為知不是知識。致也不是實現。止也不是達到。格也不是研究。
比如止,俺的理解是住於或者駐於。知止,就是知其所址,換成今天白話就是要人安於本分(天命所定之分)。大學的上下文中說,詩雲:黃鳥止於丘隅。孔子的解釋是“於止知其所止”,又有“邦畿千裏惟民所止”,其實都是安住,思行不出位的意思。
在義理上,人安於本分,就不會胡思亂想。不胡思亂想(定),心境就容易澄明(靜),心境澄明就會平和(安),平和才能如實觀察分析(慮),如果觀察分析才會合於道(得)。
對格物的解釋曆來糾纏不清。以王陽明說得最好(具體記不清了),朱熹說得最差(格除物欲)。
按心學思想,格物,不是除物欲,也不是獲得知識,而是物歸其位,入其序(這個意思今天其實還在用,比如人格,性格,格局)。
格物是動詞,就是把物秩序化。
物需要人來秩序化嗎?不需要。
但是物的秩序(各屬其位)人不了解,瞎搞。這就不好。因此,所謂秩序化,是在認識上還原其在就體係中的地位,如實觀察,如實接受。簡單地說,就是以天道的秩序來觀察理解接受萬物。
致就是極致,完全,完整,圓滿。
知不是知識,而是良知,真心,本性。
致知,致知作動詞,就是完全展露人本有的智慧(良知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