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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最大的不同,就是一個有仁政,一個沒有。這個差別,也是漢與楚的差別,也是隋與唐的差別,也是元與清的差別,也是國共的差別。
春秋至戰國,有統一天下的野心的王侯不少,但是得其門者卻不多。這些人有一個共同點,就是瞧不起仁政這種學說。表現就是孔子周遊列國,卻不受待見。因為他們都隻想著迅速強大,卻不知道讓利以得天理人心。他們的策略的中心就是自己的利益要多了再多。所以他們更喜歡縱橫家兵家,連法家都不喜歡,更別說儒家了。因為法家儒家都會讓傷害舊貴族的利益。
秦孝公有氣魄用了商鞅,實現了奏國的崛起。但法家思想局限於嚴刑峻法,並不是讓人打心底裏服從。而且法度又不是用來保障百姓生活,而是保障王族利益,用以征罰。因此很快土崩瓦解。
項羽的失敗也是一樣。隋元民國,無不如此。
這些失敗,並不是因為他們沒有儒家思想,而是因為他們的政法中沒有明確的天道主導。相比之下,那些成功的政權初期,有意無意間,都能順從天命,與民休息。這些朝代都是以儒家思想為主導,可以說是湊巧,也可以說是必然。湊巧是因為由於各種原因,這些朝代的初創者都選擇鞏固國本,因此讓利於百姓,這種想法與仁政思想不謀而合。必然是因為儒家思想對天與人,天與社會的關係闡發得最清楚,最體係化。
此處想到前些日子《大秦帝國》對“法治”的無限製吹捧與拔高。法治牛X,讓奏統一了六國,但又如何?迅速終結。這不是法治的錯,但絕對能說明法治作為唯一方略的缺陷。
相比之下,漢唐明清奉儒(私心與公心混雜的),則相對穩定一點兒長久一點兒。奉儒並不排斥法治,而法治也不應該排斥儒家。事實上,儒家不是一種誰提出的哲學思想,而是中國人思維方式在世界觀與社會政治方麵的體現。簡單地說,這種思維就是天與人是相通的,人要順從天。天大而人小,百姓大而帝王小。一切組織,都要服從這個原則。這個原則在中國古代社會中全麵地貫徹到人的思想與生活中,所以中國人不需要另外再設一個宗教就可以有與宗教崇拜者相似甚至更好的道德自覺與自律。
與中國相比,西方的宗教與世俗則是完全分開的。凱撒的歸凱撒,打打打占占占然後死掉然後分裂。因為凱撒除了打什麽也沒有,有也不足以跟窮兵黷武思想相抗衡,跟秦始皇蒙元差不多。上帝的歸上帝。上帝與世俗是分開的,神的原則與尺度是外加在人心裏的。因此,即使在政教合一,帝王信教,舉國拜神的情況下,政與神之間的隔閡依然存在,無法彌合。百姓並不是神的化身,也不是鞏固政權的根本。因此,政權之間的爭鬥從來隻有一個目的,跟秦始皇一樣的目的:我要變成最大的。結果就隻是大欺小,大吞小,吞完了就分裂,分裂了就繼續互毆,循環往複,直到今日。事實上,歐洲至今仍處於中國的戰國時期。不同的是,他們發展了邏輯理性,形成了發達的物質文明。同時,他們再也無法統一。同樣,這也是思維方式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