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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誰的定義?

(2017-10-20 12:35:16) 下一個

民主,自由,人權之類的詞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建立在價值判斷的基礎上。
離開價值判斷而對這些概念進行純中性的定義是不可能的,也是沒有必要的。火星上給你一塊地,你是要蓋歐式建築還是中式建築呢?-----這個問題沒有必要討論。因為沒有價值。但要是紐約市中心跟你一塊地呢?那就要好好研究了。
同樣地,公平,民主之類的概念我們要討論。因為它們涉及到我們的現實利益了。
而一涉及現實利益,討論又變成幾乎是不可能的了。因為人與人的現實利益總是不同,而又沒有人願意讓步。每個人的觀點,總是建立在一定的價值判斷的基礎上的。最基本的價值判斷,比如集體高於個人還是個人高於集體?這兩者的比較就從來沒有人能說清過。

有人說,西方文明尊重個體,而集體的利益就在對個體利益的尊重中實現了。----這是最好的方式。這是一種方式,也是一種觀點。但是這不是唯一的觀點。因為同樣的邏輯,我們也可以說東方文明重視集體,個體的利益就在對集體利益的尊重中實現了---雖然例子不多,但也不是沒有。理論上,沒有更普遍的長久的實行可能隻是因為人的私心更頑固,有私心的人更多。

認為西方文明統一個體與集體利益的觀點在某種程度上有道理。但缺乏深度。因為個人主義與集體主義的差別不是利益的諧調點,而是誰為大。比如“人人為我,我為人人”裏邊有沒有集體主義的成分?有。但是是不是集體主義?俺認為還不是。因為我為人人的前提或者要求是“人人為我”,在根本點上,這種信條是取利的。但中國文化的理想(注意,是理想,而不是現實),則是舍生取義,殺身成仁。這是集體主義的最高境界了。因為這裏邊的個人的付出是無條件的,徹底的,根本沒有“我”要得到的“利”。

明白兩者的不同,我們就可以看到在討論公平與正義時,兩種不同觀點的人是如何自說自話的。
比如,集體主義者說國家建設取得了什麽樣的成就。個人主義者就說“我都吃不飽”。
集體主義者說要限製精英,要兼顧大眾才是公平,個人主義者就說“文革餘孽”。
集體主義認為把權利給普通百姓而不是精英才是真正的民主,而個人主義者要精英親自掌握政權。

其實,在討論之前,各自都有答案了。
一般來說,溫和的理性的集體主義者與個人主義者都還有可能在某種程度上承認對方的利益。但極端者則往往要把事情搞到極點,不承認對方的利益,也看不到對方的合理性。對他們來說,隻有自己的認識是真理。他們其實是鬥爭與混亂的根源。

如果是耍嘴皮子,就會一直耍下去。要是實幹,則看誰更有力,誰得到大多數的支持。49年,集體主義者贏了。57年,精英來要分羹,被拒絕了。79年,開始給精英分羹。現在,精英要求連鍋帶灶一起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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