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我和老公低價買了市中心爛區的一個940 sqt的Condo,當時湊死湊活也才湊了10%的首付,加上HOA,稍微比自己出去租房子便宜那麽一點點。
一住就是3年。
今年10月,我們成功把condo租給了一個信用710的美國大男孩,大概比我大兩歲吧,很典型的美國生活消費方式 - 月收入稅後4000塊,拿了1/3來租房。其實這condo的現金流特別不好,可能每個月就是1百多的cash flow + 一點 principal paydown。租客是 Broker找來的,還要給他錢。一旦房子有什麽大修大補,基本上我們就是虧錢了。
大男孩搬進來的第二月,擅自主張把我們的空調monitor換成了NEST (他可能喜歡高科技的東西,其實這個事他已經違反了合約),換了以後就發現不吹熱風。稍微有點邏輯思維的人,都會覺得可能是換部件的過程中出了什麽差錯,因為之前是好的,換了NEST就不行了。可是他一口咬定是我的空調壞了,要我趕緊叫人來檢查一下。當時我還去了condo看了一圈,再次提出“NEST Installation Mistake“這個假設,可是他就是不理解。
我隻能叫hadyman來,而且找的那種老美公司,花了175美金,最後得出的結論是”NEST was wired incorrectly",證實了我的猜測。付完錢以後,我對我的renter說,“我覺得這個錢不能我們出,畢竟是你自己擅自安裝的。有什麽主意麽?”租客慘兮兮的說,“我全部給你。”
看到他那可憐的樣子,突然心有點軟。其實這175對於我來說,不是什麽大問題,可是對於他來說,真的是一筆很大的開銷。可是轉念又一想,這可是他自己的錯啊,為什麽我要替他買單呢?It's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