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t

聽一段文字,
聽一首歌...
個人資料
  • 博客訪問:
正文

〔饒了我的耳朵吧音樂〕餘光中/Bobo

(2022-02-27 05:15:52) 下一個



《饒了我的耳朵吧,音樂》 文:餘光中  誦:Bobo

聲樂家席慕德女士有一次搭計程車,車上正大放流行曲。她請司機調低一點,司機說:“你不喜歡音樂嗎?”席慕德說:“是啊,我不喜歡音樂。”

一位音樂家麵對這樣的問題,真可謂啼笑皆非了。首先,音樂的種類很多,在台灣的社會最具惡勢力的一種,雖然也叫作音樂,卻非顧曲周郎所願聆聽。

其次,音樂之美並不取決於音量之高低。有些人聽“音響”,其實是在玩機器,而非聽音樂。計程車內的空間,閉塞而小,哪用如此鑼鼓喧天?最後,音樂並非空氣,不像呼吸那樣分秒必需。

難道每坐一次計程車,都要給強迫聽一次音樂嗎?其實,終日弦樂不輟的人,未必真正愛好音樂。

在台灣的社會,到處都是“音樂”,到處都是“愛好音樂”的人,我最同情的,便是音樂界的朋友了。像波德萊爾一樣,我不懂樂理,卻愛音樂,並且自信有兩隻敏感的耳朵,對於不夠格的音樂,說得上“疾惡如仇”。

在台灣,每出一次門——有時甚至不必出門——耳朵都要受一次罪。久而久之,幾乎對一切音樂都心存恐懼。噪聲在台灣,宛如天羅地網,其中不少更以音樂為名。

上帝造人,在自衛係統上頗不平衡:遇到不想看的東西,隻要閉上眼睛,但是遇到不想聽的東西呢,卻無法有效地塞耳。

像我這種徒慕音樂的外行,都已覺得五音亂耳,無所逃遁,音樂家自己怎麽還活得下去?真是奇跡。

凡我去過的地區,要數台灣的計程車最熱鬧了,兩隻音響喇叭,偏偏對準後座的乘客,真正是近在咫尺。以前我還強自忍住,心想又不在車上一輩子,算了。

最近,受了拒吸二手煙運動的鼓勵,我也推行起拒聽二手曲運動,幹脆請司機關掉音樂。

二手曲令人煩躁、分心、不能休息,而且妨礙乘客之間的對話與乘客對司機的吩咐,也有拒聽的必要。

在歐美與日本,計程車上皆不放音樂。

火車上也是如此,隻有西班牙是例外。我乘火車旅行過的國家,包括瑞典、丹麥、西德、法國、英國、美國、加拿大、日本,火車上的擴音器隻用來播報站名,卻與音樂無關。

不知道什麽緣故,台灣的火車上總愛供應音樂。論品質,則時而國樂,時而西方的輕音樂,時而台灣特產的流行曲,像是一杯劣質的雞尾酒。論音量,雖然不算喧吵,卻也不讓人耳根清淨,無法安心睡覺或思考。

聽說有一次夏誌清和無名氏在自強號上交談,夏誌清嫌音樂擾人,請車掌小姐調低,她正忙於他事,未加理會。

夏誌清受不了,就地朝她一跪,再次申請。音樂終於調低,兩位作家欣然重拾論題。但是不久音樂嘈嘈再起,夏誌清對無名氏說:“這次輪到你去跪了。”

夏氏素來奇行妙論,但是有沒有奇到為音樂下跪,卻值得懷疑。前述也許隻是誇大之詞,也許當時他隻對車掌小姐威脅說:“你再不關音樂,我就要向你下跪了。”

不過音樂逼人之急,可以想見。其事未必可信,其情未必無稽。

中國台灣的火車上,一方麵播請乘客約束自己的孩子,勿任喧嘩;另一方麵卻又不斷自播音樂,實在矛盾。我在火車上總是盡量容忍,用軟紙塞起耳朵,但是也隻能使音量稍低,不能杜絕。

最近忍無可忍,也在拒吸二手煙的精神下,向列車長送上請求的字條。字條是這樣寫的:

列車長先生:從高雄到嘉義,車上一直在播音樂,令我無法入夢或思考。不知能否將音量調低,讓乘客的耳朵有機會休息?

三分鍾後,音樂整個關掉了,我得以享受安靜的幸福,直到台北。我那字條是署了名的,也不知道那一班自強號關掉音樂,究竟是由於我的名字,還是由於列車長有納言的精神。

感謝之餘,我仍希望鐵路局能考慮廢掉車上的播樂,免得每次把這件事個別處理。

要是有人以為火車的乘客少不了音樂,那麽為什麽長途飛行的乘客,關在機艙內十幾個小時,並不要求播放音樂呢?

要是有人以為我討厭音樂,就大大誤會了。相反地,我是音樂的信徒,對音樂不但具有熱情,更具有信仰與虔敬。

國樂的清雅,西方古典的宏富,民謠的純真,搖滾樂的奔放,爵士的即興自如,南歐的熱烈,中東和印度的迷幻,都能夠令我感發興起或輾轉低回。

唯其如此,我才主張要麽不聽音樂,要聽,必須有一點誠意、敬意。要是在不當的場合濫用音樂,那不但對音樂是不敬,對不想聽的人也是一種無禮。

我覺得,如果是好音樂,無論是器樂或是聲樂,都值得放下別的事情來,聚精會神地聆聽。

音樂有它本身的價值,對我們的心境、性情、品格能起正麵的作用。但是今日社會的風氣,卻把音樂當作排遣無聊的玩物,其作用不會超過口香糖,不然便是把它當作烘托氣氛、點綴熱鬧的裝飾,其作用隻像是霓虹燈。

音樂的反義詞不是寂靜,是噪聲。敏銳的心靈欣賞音樂,更欣賞寂靜。其實一個人要是不能享受寂靜,恐怕也就享受不了音樂。

我相信,凡是偉大的音樂,莫不令人感到無上的寧靜,所以在“公元2001年;太空流浪記”裏,太空人在星際所聽的音樂,正是巴赫。

寂靜,是一切智慧的來源。達摩麵壁,麵對的正是寂靜的空無。一個人在寂靜之際,其實麵對的是自己,他不得不跟自己對話。那種絕境太可怕,非普通的心靈所能承擔,因此他需要一點聲響來解除困絕。

但是另一方麵,聆聽高妙或宏大的音樂,其實是麵對一個偉大的靈魂,這境地同樣不是普通人所能承擔的。

因此他被迫在寂靜與音樂之外另謀出路:那出路也叫作“音樂”,其實是一種介於音樂與噪聲之間的東西,一種散漫而軟弱的“時間”。

托馬斯·曼在《魔山》裏曾說:“音樂不但鼓動了時間,更鼓動我們以最精妙的方式去享受時間。”

這當然是指精妙的音樂,因為精妙的音樂才能把時間安排得恰到好處,讓我們恰如其分地去欣賞時間,欣賞時間形成的旋律與節奏。相反地,軟弱的音樂——就算它是音樂吧——不但懈怠了時間,也令我們懈怠了對時間的敏感。

我是指台灣特產的一種流行歌曲,其為“音樂”,皆主題淺薄,詞句幼稚,曲調平庸而輕率,形式上既無發展,也無高潮,隻有得來現成的結論。這種歌曲好比用成語串成的文學作品,作者的想象力全省掉了,而更糟的是,那些成語往往還用得不對。

這樣的歌曲竟然主宰了台灣社會的通俗文化生活,從三台電視的綜藝節目到歌廳酒館的卡拉OK,提供了大眾所謂的音樂,實在令人沮喪。

俄國作曲家格林卡(Mikhail Glinka)說得好:“創造音樂的是整個民族,作曲家不過譜出來而已。”什麽樣的民族創造什麽樣的音樂,果真如此,我們這民族早該痛切反省了。

將近兩千四百年前,柏拉圖早就在擔心了。他說:“音樂與節拍使心靈與軀體優美而健康,不過呢,大多的音樂正如太多的運動,也有其危害。隻做一位運動員,可能淪為蠻人;隻做一位樂師呢,也會‘軟化得一無好處’。”他這番話未必全對,但是太多的音樂會造成危害,這一點卻值得我們警惕。

在台灣,音樂之被濫用,正如空氣之受汙染,其害已經太深、太久了。這些年來,我在這社會被迫入耳的音樂,已經夠我聽幾十輩子了,但是明天我還得再聽。

明天我如果去餐館赴宴,無論是與大眾濟濟一堂,或是與知己另辟一室,大半都逃不了釋放的音樂。

嚴重的時候,眾弦嘈雜,金鼓齊鳴,賓主也隻好提高自己的嗓子慷慨叫陣,一頓飯下來,沒有誰不聲嘶力竭。

有些餐廳或咖啡館,還有電子琴現場演奏,其聲嗚嗚然,起伏無定,回旋反複,沒有棱角的一串串顫音,維持著一種廉價的塑膠音樂。若是不巧碰上喜宴,更有歌星之類在油嘴滑舌的司儀介紹之下,登台獻唱。

走到街上呢,往往半條街都被私宅的婚宴或喪事所侵占,人聲擾攘之上,免不了又是響徹鄰裏的音樂。

有時在夜裏,那音樂忽然破空而裂,方圓半裏內的街坊市井便淹沒於海嘯一般的聲浪,鬼哭狼嚎之中,各路音樂扭鬥在一起,一會兒是流行曲,一會兒是布袋戲,一會兒又是西洋的輕音樂,似乎這都市已經到了世界末日,忽然墜入噪聲的地獄。

如果你天真得竟然向警察去投訴,一定是沒有結果。

所謂禮樂之邦,果真墮落到這地步了嗎?

在一切藝術形式之中,音樂是最能主宰“此刻”最富侵略性的一種。不喜歡文學的人可以躲開書本,討厭繪畫的人可以背對畫框,戲劇也不會攔住你的門口,逼你觀看。

唯獨音樂什麽也擋不住,像跳欄高手一樣,能越過一切障礙來襲擊、狙擊你的耳朵,攪亂你的心神。

現代都市的人煙已經這麽密集,如果大家不約束自己手裏的發音機器,減低弦歌不輟的音量和頻率,將無異縱虎於市。

這樣下去,至少有兩個後果。其一是多少噪音、半噪音、準噪音會把我們的耳朵磨鈍,害我們既聽不見寂靜,也聽不見真正的音樂。

其二就更嚴重了。寂靜使我們思考,真正的音樂使我們對時間的感覺加倍敏銳,但是整天在輕率而散漫的音波裏浮沉,呼吸與脈搏受製於蕪亂的節奏,人就不能好好地思想。

不能思想,不肯思想,不敢思想,正是我們文化生活的病根。

(選自《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51t 回複 悄悄話 最近,在做帖子選取歌曲時,往往覺得力不從心,挑來挑去,聽了不少,卻很難找到一首滿意的。

現在華語世界的流行歌曲,多過九成半都是給廣場舞的,我常想,這些編曲的咋都是廣場舞出身的?好些詞曲都還不錯的歌曲,一經編曲,就掉進廣場舞的深淵了,那咚嗆個不停的重金屬鼓鑔,還有那令人恨不得捂住耳朵的無處不在的響板,完全不管不顧歌詞的意境和曲式的蘊美,強行登堂入室,橫行霸道了整個樂曲,非把這些七亂糟八的魔鏗堵了你的耳朵,蒙了你的眼,糊了你的心。

有些編曲者是從頭至尾都霸占著,有些還稍微有點良心,先讓你柔美的聽了第一段,自間奏第二段開始,就不再客氣了,破門而入,蠻橫霸氣,想躲都躲不了,剛剛積攢起來聽歌的好心情,一盆冷水就澆沒了。

不是每首歌曲都需要東風吹戰鼓擂的,就算要擂,也是點到即可,哪能巡撫大人開道似的,一條道擂到底呢。

有時聽著這些不速之音,能幻化出一個擂鼓的畫麵,好像看到一個鼓手,長發披肩,戴一個蛤蟆鏡,歪叼一支煙,拿著在地溝裏泡黑了的兩柄槌子,好像上輩子有仇似的在定音鼓上一陣猛錘,又捏起一根烤肉串架上熏黑了的鐵簽,在響板上亂敲一通,搖頭晃腦,自鳴得意,還美其名曰,這就是流行、搖滾、藍調、爵士,這種淺薄、幼稚、平庸、輕率,得意時眾弦嘈雜,金鼓齊鳴,是我們想要的音樂嗎?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