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裏說的“運動”當然不是指體育運動,而是特指政治運動。
“政治運動”(以下簡稱“運動”)是指,為了完成某一特定的政治任務,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在一定時間內開展的群眾運動。
在特殊時期,尤其是戰爭年代,政治運動曾起過積極作用,如人民戰爭、抗美援朝等等。但在和平時期,重點要搞製度化建設,搞政治運動就顯得不合時宜。
政治運動的弊端在於,發動人民群眾,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圍繞一項單一的政治目標展開活動,往往不計成本,勞民傷財,矯枉過正,形式主義,衝擊正常工作和法律秩序,甚至造成冤假錯案。新中國建國以後至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大小政治運動有幾十場。據有關雜誌中的一遍文章統計,曆次運動排列如下:
1950年——清匪、反霸、減租、退押運動。鎮壓反革命運動(此項運動一直到1953年結束)。1951年——愛國捐獻運動。“三反”運動,即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1952年結束)運動。“土地改革”運動(1950年至遲1951年,全國範圍內開展了“土地改革”運動,1952年底至1953年春對“土改”進行了複查)。1952年——“五反”運動,即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竊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運動。1953年——“新三反”運動,即反官僚主義、反命令主義、反違法亂紀運動。1954年——“一化三改造”運動,即一化是逐步實現社會主義工業化,這是總路線的主體;三改造即逐步實現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也叫過渡時期總路線)。1955年——農業合作化運動。1956年——肅反運動,即肅清一切暗藏反革命分子運動。1957年——整風運動和反右鬥爭。社會主義教育運動。1958年——大躍進運動。人民公社運動。愛國衛生運動,即除四害(老鼠、蒼蠅、蚊子、麻雀)為中心的運動。放衛星運動。拔白旗運動。1959年——反右傾運動。
1960年——反瞞產私分運動。新三反運動。即在財貿係統開展反對分散主義、反對投機倒把、反對貪汙盜竊運動。1961年——整風整社運動。1962年——機關整風運動,即在反對分散主義、本位主義、多占多吃和商品走後門的運動。1963年——新“五反”運動,即開展反對貪汙盜竊、反對投機倒把、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分散主義、反對官僚主義運動。小“四清”運動,即在農村開展社會主義教育運動試點。1964年——四清運動,即在城鄉開展以清政治、清經濟、清思想、清組織為中心的社會教育運動。1965年——農業學大寨運動。1966年——文化大革命。紅衛兵運動。1967年——奪權。三支兩軍,即由軍隊進入地方進行“支左、支工、支農、軍管、軍訓”的運動。1968年——上山下鄉運動。1969年——學“紅寶書”運動。
1970年——一打三反運動,即打擊現行反革命、反貪汙盜竊、反投機倒把、反鋪張浪費為中心的運動。1971年——一批雙清運動,即批極左分子、清理五一六分子、清理三老會(老紅軍、老幹部、老黨員)成員。批陳整風運動,即批判陳伯達的運動。1972年——批林整風運動,即批判林彪的運動。延續至1973年。1974年——批林批孔運動。1976年——反擊右傾翻案風運動。1977年——揭批“四人幫”。工業學大慶運動。1978年——開始平反冤假錯案(1984年結束)。開展“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大討論。
以上的“運動”,有正確的,也有錯誤的。有的任務是正確的,但未必一定要作為“運動”來推進。尤其在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和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我們不應當將“搞運動”作為常態,因為“運動主義”往往會衝擊正常的法律秩序。
來源:法製日報
原標題:“運動主義”往往衝擊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