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60)
中午吃完飯常常在附近的街道上瞎溜達,消消食。來來去去在這條街上走了8年,今天偶然抬頭一望,居然發現這裏原來是大名鼎鼎的Benjamin Franklin的出生地,在Milk Street, Old South Meeting House 的對麵。1706年1月17日,一個平凡的偉人出生在這裏,當年的房子是這個樣子滴。
現在是一座商業樓,正麵有Franklin的頭像。
Franklin在這裏生活了六年,然後隨父母搬到了當時波士頓的中心,住在Hanover 和 Union Streets。據他的自傳,Franklin小時候是個聰明,淘氣,又有領導力的孩子。他常常帶著一幫小屁孩在查爾斯河玩耍遊泳。為了遊得快,他發明了套在手上和腳上的那種蹼。他還把風箏放上天之後,躺在水麵上任由風箏拖著他在水麵上滑行,享受那種自由自在的暢快。
Franklin 8 歲的時候進入著名的Boston Latin School學習。這所學校在當年就是哈佛大學的預備學校,家長把孩子送進這個學校,目標就是哈佛大學。Franklin在學校第一年成績優異,還跳了一級。可是他父親卻突然改變了主意,讓他從Latin School退學,去了兩個街區外的另外一所教寫作和算術的學校。Franklin學了一年寫作和算術後就綴學,開始在他父親作蠟燭和肥皂的工廠當學徒。
為什麽他父親不想讓他去哈佛?Franklin本人的解釋是經濟壓力太大,他父親想讓他盡快工作賺錢。可實際上他們家庭的經濟情況在當時至少屬於小康,而且當時的哈佛對學生就有非常好的資助,根本不存在上不起的問題。另外一種說法認為Franklin的父母都是非常虔誠的清教徒,他們把Franklin送進哈佛是為了讓他將來做牧師。可是他的父親很早就感覺到Franklin不會成為一個牧師。雖然他在出生的當天就受洗成為基督徒,但是他從小就有一種反叛和懷疑的精神,從來不願意和父母一起禱告。每次飯前他的父親都要對著桌上的飯菜禱告。Franklin對此很不耐煩,有一次對他父親說,"幹脆你對著裝食物的木桶禱告吧,免得在飯桌上浪費時間了"。既然當不了牧師,就不要浪費時間和金錢,早早賺錢養家。
Franklin 對蠟燭和肥皂毫無興趣。他父親帶著他走遍了波士頓的各個作坊,希望能找到一門他喜歡的手藝。可是他偏偏鍾情於遠航,不願意困在波士頓。Franklin12歲的時候,他哥哥James Franklin從英國學習印刷技術"海歸"回到家鄉。James在波士頓開了一家印刷廠,Franklin對印刷廠挺有興趣,就到了他哥哥的印刷廠做學徒。他哥哥要求他簽訂了一個9年的學徒合同。但是這一紙合同根本拴不住胸懷大誌的Franklin。1723年9月25日,17歲的Franklin在一位朋友的幫助下,偷偷的登上了一條開往紐約的船。經紐約到費城,從此開始了他輝煌壯闊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