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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蘭特·羅素論權力:輿論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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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蘭特·羅素論權力:輿論的權力

2022-12-04  商務印書館 作者:伯蘭特·羅素
 

第九章 支配輿論的權力

輿論是萬能的,其他一切權力形態皆導源於輿論——這個見解容易說明。軍隊一無是處,除非兵士相信他們為之戰鬥的事業。如係雇傭兵,除非他們確信指揮官有能力領導他們取得勝利。法律不能實行,除非得到普遍的尊重。經濟製度要靠大家尊重法律。駕駛一般公民不反對偽造,試問銀行業會出現什麽情況?事實證明宗教方麵的意見往往比國家更有力量。在任何一個國家裏,如果大多數人讚成社會主義,資本主義就行不通了。根據這些理由,可以說在一切社會事務中輿論是最終的權力。

不過這僅僅是一半真理,因為它忽略了形成輿論的力量。輿論固然是軍事力量的主要因素,但軍事力量也可以製造輿論。如果幾乎每一個歐洲國家都還信奉十六世紀晚期它們的政府所信奉的宗教:這裏的主要原因一定在於這些國家使用武裝力量控製了宗教上的迫害和宣傳。照傳統的看法,輿論是心理原因形成的;但此看法隻有心理原因作為直接原因才是正確的;通常都有武力在幕後為某種信條服務。

但是信條從來沒有在一開始就有武力受其支配;要產生廣泛傳播的輿論,第一部必須單靠說服的辦法。

這樣,我們就有一個交互的過程:一開始,單純的說服引起少數人改變他們的想法;然後,用武力確保社會中其餘的人都能接觸到正確的宣傳;最後絕大多數人有了真誠的信仰,因而又無必要行使武力。有些輿論從未超出第一階段;有些達到第二階段,而以後就失敗了;另外一些在這三個階段都取得了成功。教友派從未跨出說服的階段,其他非國教徒在克倫威爾時代曾獲得國家武力的支持,但奪取權力以後,卻在宣傳方麵失敗了。天主教會,經過三百年的說服勸導,在君士坦丁時代俘獲了國家,然後用武力建成了一個宣傳體係,使幾乎所有的異教徒都改信基督教,並使基督教能在蠻族入侵之後還繼續存在。馬克思主義者的信條,在俄國即使還沒達到第三階段也已到了第二階段,在其他各處則仍處於第一階段。

可是,還有在任何階段都不借助武力而能影響輿論的重要實例。在這些例子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科學的興起。今天在文明國家裏,科學是受到國家鼓勵的,但在它的早期並非如此。伽利略被迫取消了自己的見解;牛頓被任命為造幣廠長,從而被製止翻供;拉瓦錫被送上了斷頭台,理由是:“共和國並不需要學者”。然而這些人以及像他們那樣的少數幾個人,卻是近代世界的締造者。它們對社會生活所產生的影響之大超過其他任何名垂青史的人。連耶穌和亞裏士多德都不例外。另外隻有一個人其影響之大可與這幾個人相比,那就是畢達哥拉斯,但究竟有無畢達哥拉斯其人,尚成問題。

現今人們關於貶低理性作為人類事務中的一種力量,但科學的興起是一個不可辯駁的反麵論證。科學認識向理解力強的外行人證明了某種理智的見解有組與軍事威勢和財富的增長。軍事威勢和財富是人們渴望達到的目的,以致新的理智見解戰勝了中世紀的見解,盡管有傳統力量、有教會財力,還有與天主教神學聯係在一起的思想感情。世人不再相信約書亞曾使太陽停止不動,因為哥白尼的天文學對航海業有用;世人摒棄了亞裏士多德的物理學,因為伽利略的落體理論是炮彈的彈道可以計算;世人也否認了洪水的傳說,因為地質學對於礦業有用;如此等等。現在公認科學對於戰時與和平時期的工業都是不可缺少的;沒有科學,國家就既不能富也不能強。上述科學對輿論所發生的影響純粹是依靠事實的:科學的一般理論可能有問題,但科學技術的成果則是有目共睹的。科學賦予白種人支配世界的權力,隻是在日本人有了技術以後,這種權力才開始喪失。

 

從以上事例,我們對於一般的理性力量可以有所理解了。就科學說,理性克服了偏見,因為裏行為實現當前的目的提供了手段,而且因為理性提供手段的證據是不容置疑的。認為理性在人類事務中沒有力量的認識忽視了這兩種情況。假如你以理性的名義,號召一個人改變他的基本目的(例如要求他不追求個人的權力而追求公共的福利),那麽,你就會失敗而且應該失敗,因為理性不能單獨決定人生的目的。假如你抨擊根深蒂固的偏見,而你的論證卻還頗有懷疑的餘地,或者你的論證太難理解,隻有科學認識才能懂得,那麽,你也同樣會遭到失敗。但是假如你能運用每個頭腦清醒並不辭檢驗證據的人所能信服的證據,來證明你有辦法促成當前願望的滿足,那麽,你就有一定的信心,可以希望人們最後會相信你所說的。當然,這有一個條件,即懷有你所能滿足的當前願望的都是有權或有能力實現這些願望的人。

 

關於人類事務中的理性力量就說到這裏。現在來談談另一種不借助於武力的說服,即宗教創始人的說服。這裏的過程簡化成樸素的公式就成為:如果某個命題是真的,我就能實現我的願望:所以我希望這個命題是真的;所以,除非我有異常的理智自製力,我就相信這個命題是真的。人們告訴我信仰正教,品行端正能使我死後升入天堂。相信這一點使人愉快,所以,如果把這一點令人信服的向我提出,我就很可能相信它。這裏,信仰的起因於信仰科學的起因不同,不是事實的證據,而是從信仰中產生出來的愉快感以及客觀環境中足以使信仰似乎可信的強有力的主張。

 

廣告的力量也屬於這一類型。相信某某人製造的丸藥有效,這也是愉快的,因為它給你增進健康的希望。如果你發覺這種丸藥的優點常常被人提到而且言之確鑿,你就有可能對它產生信心。無理性的宣傳也和理性宣傳一樣,必須投合人們當前的願望,不過他依靠反複的陳說而不求助於事實的幫助。

 

理性的感染力與無理性的感染力兩者間的對立,實際上並不如上麵所分析的那麽明確。理性的證據通常總是有一點的,盡管他還有爭論的餘地;如果誇大其重要性,那就是物理性的了。信仰如果不是單純傳統的信仰,就是願望、證據和反複陳說這些因素的產物。當願望和證據兩者缺一的時候,就沒有信仰。沒有外在的堅決主張,信仰就隻能產生在特殊人物的身上,例如宗教創始人,科學發明家和瘋人。要產生一種具有社會重要意義的群眾信仰,所有這三個因素必須在某種程度上都存在;但如其中一個因素增加而另一個因素減少,那麽,所引起的信仰總量是可以不發生變化。如果兩種信仰同等的滿足願望,而一種信仰證據弱,另一種信仰證據強,那麽,要使人接受前者就比後者需要更多的宣傳;如此等等。

 

掌權的人通過反複陳說而取得影響信仰的能力。官方的宣傳有新式的也有老式的。教會有一套在許多方麵令人欽佩的辦法,但它是在印刷術星期之前發展起來的,所以如今已不及過去那樣有效了。千百年來,國家也使用過一些方法:硬幣鑄上國王的頭像;舉行加冕禮和各種慶典;展示陸海軍壯麗軍容等等。但這一切跟使用教育、報刊、電影、無線電等較為晚近的方法比起來,效用就小得多了。極權國家把這些方法利用到最大限度,不過現在要判斷它們是否成功還為時過早。

 

我曾說過,宣傳必須投合人們的願望;這一點可由國家宣傳在違背民族感情是所遭受的失敗來證明,像大戰前奧匈帝國的大部分地區,到1922年為止的愛爾蘭以及直到現在的印度就都是這種情形。宣傳隻有在符合宣傳對方的某些問題時,例如向往靈魂永生、要求身體健康、但願祖國強大等等,才能獲得成功。如果沒有這種使人順從的基本理由,人們對於權威者的言論與主張就用譏笑的懷疑眼光看待了。從政府的角度看,民主政治的優點之一是它使普通的公民比較易於受騙,因為普通公民把政府看成是他的政府。一次不能迅速取勝的戰爭,在民主國家裏,大多數人如果反對政府,首先就得承認他們當初認為所選的領袖很好是錯誤的,但做到這一點是困難的,也是不愉快的。

 

在民主國家中,有係統的大規模宣傳如今是由教會、商業廣告客戶、政黨、財閥和國家分別擔任的。這一切力量,除反對黨以外,大體上都站在一邊,即使是反對黨,如有當政的希望,也不大可能反對國家宣傳的基本原則。在極權國家裏,國家實質上是唯一的宣傳者。不過縱有這一切現代宣傳力量,我認為,在打了敗仗的時候官方見解不會廣泛的為人民所接受。這種形勢會使政府突然變得就像一個為民族感情所反對的外族統治者組成的政府那樣虛弱無能。越是用勝利的期望來鼓舞戰爭熱情,在看出勝利不可能獲得的時候,反作用就越大。因此可以預料下次大戰,像上次大戰一樣,將以一批革命的爆發而結束。那時,革命將比1917年與1918年的革命更為殘酷,因為下次大戰的毀滅性一定比上次更大。我們期望統治者們能認識到他們所冒的被暴民處死的危險至少和士兵所冒的死於敵人之手的危險時一樣大的。

 

官方的宣傳力量,特別是在沒有競爭的時候,容易被人估計得過高,就它盡力使人相信那些終究要被時間證明為錯誤的荒謬主張而論,它的態度就和亞裏士多德學派的人在反對伽利略時的態度同樣的惡劣。兩個敵對的國家集團,雙方都對人灌輸自己作戰的必勝的思想,其中必有一方(假如不是雙方)的官方報道要經受戲劇性的駁斥。在一切對立的宣傳都被禁止以後,統治者很可能會認為他們能使任何宣傳取得人們的信任,於是就變得自負而輕率。甚至連謊言也需要競爭,如果謊言要保持其活力。

 

支配輿論的權力,與其他一切權力形態一樣,傾向於聯合與集中,並合乎邏輯的導致國家的壟斷。即使丟開戰爭不談,如果說國家壟斷宣傳就一定使政府抵得住攻擊,這種假設不免輕率。掌權者對普通人的利益,最後很可能公然冷淡得就像路德時代的教皇一樣。於是遲早總有位新路德來向國家權威挑戰,而且和路德一樣,成功極為迅速,竟無法對他進行鎮壓。這種事情之所以發生,正因為統治者們認為它不可能發生。不過這種變化是否有益是不能預料的。

 

組織和統一所起的作用,在宣傳方麵和在其他方麵一樣,在於推遲革命;不過,一旦革命爆發,卻也使革命更加猛烈。當官方隻認可一種主義的時候,人們就沒有思考和衡量其他主義的實踐。隻有強烈反抗的巨浪才能把正統推下寶座。為了使反抗熱烈和凶猛得足以取得勝利,甚至連政府教條中的某些正確部分似乎也必須否認。不可否認的隻有一點,那就是立即樹立某種正統的重要性,因為這是勝利所不可缺少的。因此,從理性主義者的立場來看,極權國家發生革命的可能性,不一定就是高興的根據。更需要的是安全感的逐漸增長,從而引起狂熱的減弱,並為懶惰打開門戶。除了他們本身不複存在以外,懶惰是極權國家統治者一切美德中的最大美德。

 

第十章 作為權力來源的信條

社會的權力,不僅決定於它的人口、經濟資源以及技術能力,而且也決定於它的信仰。社會全體成員所信奉的一個狂熱的信條往往大大加強社會的權力;不過,有時候卻也削弱社會的權力。狂熱的信條在今天比在十九世紀更為流行,所以他們對於權力的影響問題就成為大有現實意義的問題。現今反對民主政治的觀點之一是:團結一致的狂熱者的國家,在戰爭中獲勝的機會多於頭腦清醒者占多數的國家。讓我們用曆史眼光來考查一下這個論點。

 

一開始就應當注意,狂熱導致成功的事例,比它導致失敗的事例自然更為人們所熟悉,因為失敗的事例總是比較不彰著的。所以過於匆促的考查容易引起錯誤;但如我們注意到這種可能的錯誤來源,那也就不難避免了。

 

通過狂熱獲取權力的典型例子是伊斯蘭教的興起。穆罕默德沒有增加阿拉伯人的知識或物質資源,然而在他死後沒有多少年阿拉伯人就打敗最強的鄰人而建成幅員遼闊的帝國。毫無疑問,先知所創立的宗教,是他的國家成功的一個重要因素。在他去世前不久,他像拜占庭帝國宣戰。“伊斯蘭教徒氣餒了。他們說錢不夠或者馬匹少或者糧食匱乏;正當收割季節,而且炎暑酷熱難當。但憤怒的先知說:‘地獄比這更熱得多’。他不屑強迫他們服役;但回去之後,卻用革出教門五十天的辦法來懲戒最有罪的教徒。”在穆罕默德生前及其死後一些年內,狂熱把阿拉伯國家統一起來,是阿拉伯人作戰有信心,並有寓意教徒作戰犧牲就能升入天堂的希望,從而鼓舞了他們打仗的勇氣。

 

狂熱雖然激勵了阿拉伯人作出最初的努力,但阿拉伯人的勝利事業之所以延續下來,還要歸功於其他原因。拜占庭帝國和波斯帝國在互有勝負的長期戰爭中衰弱下去;羅馬軍隊抵抗騎兵的力量一直是軟弱的。阿拉伯騎兵機動靈活、快速驚人,他們還習慣於比較愛好奢華的鄰國人所難以忍受的艱苦。這些條件對於穆斯林的初步成功都很重要。

 

很快地——比其他任何主要宗教開始時都快——狂熱在政治上失勢了。穆罕默德的女婿阿裏保持一部分信徒原有的忠忱,但它在內戰中打敗,最後被人暗殺。他的哈裏發地位為倭馬亞家族所繼承。倭馬亞家族原是穆罕默德最厲害的對手,除了從政治上讚同他的宗教以外,從未向他屈服。“迫害穆罕默德的人篡奪了他的子孫的繼承權;偶像崇拜的擁護者成了穆罕默德宗教和帝國的最高首領。阿布.蘇富揚的反抗是猛烈而頑強的;他皈依伊斯蘭教是遲緩而勉強的;他的新信仰是有需要與利害關係鞏固起來的。他服過兵役,打過仗,或許有過信仰;愚昧時代的一切罪惡,都被倭馬亞家族新近的功績贖清了。”從那時起,有一個較長的時期,哈裏發以自由思想的宗教寬容主義著稱,而當時基督教徒依然是狂熱的教徒。從一開始,伊斯蘭教徒對於被征服的基督教徒就表示寬容。這和天主教會的迫害狂形成強烈的對照。穆斯林征服之所以容易成功以及帝國之所以獲得鞏固,主要應歸功於這種寬容。

 

狂熱取得顯著成功的另一事例是克倫威爾領導下的獨立派的勝利。不過狂熱與克倫威爾的成就有多大的關係還是可以爭論的。議會與國王較量並取得勝利,主要是由於議會控製了倫敦和東部各郡,議會所控製的人力和經濟資源都遠遠超過國王。長老派逐漸被排斥了(革命時期溫和派必然的遭遇),因為他們並不全心全意要求勝利。克倫威爾本人,在獲得權力以後,成了注意實際的政治家,急於使困難的形勢好轉;但他不能忽視他的追隨者的狂熱,而這種狂熱已如此不得人心,最後竟導致他的黨派完全瓦解。所以就結局看,不能說狂熱在促使英國獨立派的成功方麵所起的作用,大於它對獨立派的前輩——蒙斯特的再浸禮派所起的作用。

 

法國大革命的曆史類似英國共和政體的曆史(隻是前者規模更大):狂熱、勝利、專製、失敗與反動。即使在兩個最有利於狂熱的例子中,狂熱者的成功也是短暫的。

 

狂熱帶來不幸的例子,比它帶來(即使是短暫的)成功的例子要多得多。在泰圖時代,狂熱毀滅了耶路撒冷;在1453年,狂熱毀滅了君士坦丁堡,其時由於東西方教會在教義上的細小分歧,西方支援的表示遭到嚴峻的拒絕。狂熱引起西班牙的衰落,先是由於驅逐了猶太人和摩爾人,後來又由於引起尼德蘭的叛亂以及宗教戰爭的長期消耗。與此相反,在整個近代時期,最有成就的國家乃是最不愛好迫害持異端者的國家。

 

但是現今有一種廣泛流傳的想法,認為主義的統一對於國家的實力是不可缺少的。這一見解在德、俄兩國堅持與貫徹得最為嚴格;在意、日兩國嚴格程度稍次。在法、英兩國,許多反法西斯主義的人也傾向於承認思想自由是軍事軟弱的根源。因此讓我們用一種比較抽象和分析的方法對這個問題再做一次考查。

 

我現在提出的不是應否鼓勵或至少應否容忍思想自由這樣一個廣泛的問題。我要提出的是一個比較狹隘的問題,即一種統一的信條,不論是自發的還是權威強加的,在多大程度上是權力的根源;在另一方麵,思想自由有在多大程度上是權力的根源?

 

1905年英國遠征軍侵入西藏的時候,一開始西藏人勇往直前,因為喇嘛給了他們抵禦槍彈的符咒。可是他們有了傷亡:這時,喇嘛注意到彈頭是鎳製的,就解釋說,他們的符咒隻能抵禦鉛製的東西。在這以後,藏軍就表現得不那麽勇猛了。貝拉.庫恩和庫爾特.艾斯納在發動共產主義革命時,相信辯證唯物論支持著他們進行戰鬥。我忘記了共產國際裏的喇嘛對他們的失敗是怎樣解釋的。在這兩個事例裏,信條的統一並未導致勝利。

 

為求出這個問題中的真理,必須在兩個相反的自明之理中間找出折衷之點。第一個自明之理是,信念相同的人比信念不同的人更能全心全意地合作。第二個是,凡信念與事實符合的人,比信念錯誤的人更有可能成功。現在讓我們逐一研究這兩個自明之理。

 

信念一致則有助於合作,這是顯而易見的。在西班牙內戰中,無政府主義者、共產黨人以及巴斯克民族主義者都同樣希望打倒佛朗哥,但他們很難合作。另一方麵,西班牙王室正統派成員和現代式法西斯主義者也是難以合作,不過程度稍差而已。要合作就要對當前的目的有一致的看法,同時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意氣相投。隻要這兩個因素存在,重大的意見分歧也可能不致為害。研究半島戰爭的曆史學家威廉.內皮爾爵士欽佩拿破侖而不喜歡威靈頓;他的著作說明,他認為拿破侖的失敗是令人惋惜的。不過他的社會等級感情和他的軍事責任感克服了這種純粹理智的信念;他對法國人作戰時像一位高級托利黨黨員似的勝任。同樣,必要的時候,英國今天的保守黨黨員也像他們並不讚賞希特勒是地對他勇猛作戰。

 

一個國家、一種宗教或一個黨派為獲得權力而必須有的統一是見諸實踐的統一,它依賴於思想感情和生活習慣。在有這種統一的地方,理智的信念可以置之不顧。今天英國有這種統一,是在1745年以後才有的。1792年的法國沒有這種統一,在大戰時以及隨後的內戰期間,俄國也沒有,目前,西班牙也沒有。當政府能依靠人民的行動上的忠誠時,就不難容許思想自由,如果不能,事情就困難了。在內戰期間,宣傳自由顯然是不可能的;內戰危機迫近時,限製宣傳自由的主張差不多也是不可抗拒的。所以,形勢危急時就有充分的理由實行強製的統一。

 

現在研究我們第二個自明之理,即信念與事實相符是有利的。就直接的好處而言,這個真理隻是對於有限的若幹信念是正確的:第一是關於技術問題的,如烈性炸藥和毒氣的性質;第二是關於敵對勢力的力量對比問題的。即使在這些問題上,仍然可以說,隻有決定政策和軍事行動的人才需要有正確的見解;一般群眾隻要對勝利報有信心並且低估空襲的危險就行了。隻有政府、軍事領袖和他們的技術參謀部才需要知道事實;其他一切人,如有盲目的信心並且盲目的服從,那就再好不過了。

 

假如人事像棋局那樣可以計算,而政客和將軍們也像下棋的高手那樣聰明,那麽,上述的看法可能含有一些真理。勝利戰爭的好處值得懷疑,而失敗戰爭的害處卻是無疑的。因此,假如在各種事業中帶頭的那些超人能與見到誰將獲致勝利,那就不會發生戰爭了。但事實上戰爭是有的,而且在每次戰爭中,必然有一方(假如不是雙方)的政府把自己獲勝的機會估計錯誤。關於這一點,有許多原因:驕傲和虛榮心、無知、以及感染性的激動都是。如果使人民群眾保持盲目自信,他們的信心和好戰情緒很容易感染他們的統治者,而統治者對自己雖已知道但尚加以隱瞞的不愉快的事情,不可能像對報紙都已披露並且到處有人談論的愉快的事情那樣重視。歇斯底裏和誇大狂有傳染性,而政府卻沒有免疫能力。

 

戰爭來臨的時候,采取隱瞞政策結果可能會適得其反。一向隱瞞了的不愉快的事情,至少有一些很可能變成眾所周知的事,人們越是被置於愚人樂園中生活,將來對現實越會感到可怕和沮喪。在這種情況下,比在通過自由討論時群眾對痛苦事件已有思想準備時,更容易發生革命或突然崩潰。

 

如果下級被迫服從,這種服從態度是有害於聰明才智的。生活在必須接受(至少表麵上接受)某種顯然荒謬的主義的社會裏,即使是最優秀的人也必然變得不是愚蠢無知便是大為不滿。結果,智力水平下降,不需要很久就必然妨礙技術的發展。在官方信條簡直沒有什麽才智之士真心接受的時候,這一點格外確實。納粹黨把大多數最有才能的德國人驅逐出國,這對於德國的軍事技術,遲早必然產生災難性的後果。沒有科學,就不可能有技術上的長期發展;而沒有思想自由,也不可能有科學的昌旺。因此,在科學時代,即使在和戰爭無甚關係的問題上,堅持一個主義最後也要給軍事實力造成致命的後果。

 

現在我們可以得出上述兩個自明之理在實際上的綜合,社會內部的團結需要一種信條,或一種行為準則,或一種占優勢的思想感情,或最好是三者的某種結合;沒有這類東西,社會將四分五裂,遭受暴君或外國征服者的統治。但是這種團結知道要有實效,就必須深入人心。它可以強加在少數人身上,隻要他們不是因為有非凡的才智或品德而占特別重要的地位。至於大多數人的團結之道,就必須是真誠而自發的。對領袖的忠誠,民族自豪感以及宗教熱情——這一切在曆史上都已證實為最好的團結之道。不過對領袖的忠誠,由於世襲統治權的衰落,效力已不像過去那樣持久,而宗教熱忱也受到自由思想傳播的威脅。這樣,剩下的就隻有民族自豪感,而且比從前更重要了。有一點是很有趣的,即現今民族自豪感在蘇俄已經複活,盡管蘇俄的官方信條本來是不利於民族自豪感的,——雖然並不比基督教更為不利。

 

為了維持民族自豪感,究竟要幹涉自由到何種程度呢?實際已經發生的幹涉行動,主要都是為了維持民族自豪感的。在俄國,人們認為不統一官方正統言論的人很可能由不愛國的行為。在德國和意大利,政府的力量依靠民族主義的支持,對政府的任何反對,都被看作是為莫斯科效勞。在法國,假使自由喪失了,那就很可能是為了防止親德的陰謀。在這些國家裏,困難在於階級衝突與民族衝突交叉存在,以致民主國家的資本家和法西斯國家的社會主義者與共產主義者,除受民族利益的支配外,還要在一定程度上受其他一些考慮的支配。假如能防止人們的民族主義意向轉向別的方麵,國家的力量就有可能增強,但如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而必須降低整個知識水平,那麽國家的力量就不一定會增強。對於政府來說,這是一個困難問題,因為民族主義是一種愚昧的理想;有見識的人看出來它正使歐洲趨於毀滅。最好的解決辦法是給民族主義披上諸如民主主義、共產主義或集體安全等某種國際口號的外衣。在做不到這一點的地方,如在意大利和德意誌,表麵的意誌需要暴政,同時不易產生真正的內心情感。

 

總起來說:一種信條或思想感情對於社會內部的團結是必要的,但要使它成為力量的源泉,就必須有大多數人對有真誠的、深刻的感受,二者大多數人要包括技術效能賴以發揮的那些人的一個相當大的比數。如果缺乏這些條件,政府就可以用審查和迫害的手段來創造這些條件;但是審查和迫害如果嚴厲的話,就會使人接觸不到現實,對應該知道的情況竟無所知或容易忘卻。既然掌權的人由於權力欲的衝動而有偏向,因此,最有助於國家權力的對自由所加的幹涉,總是不如政府易於想象的那麽多,所以廣為傳播的反幹涉的思想感情,隻要不過激得引起無政府狀態,是可能增強國家力量的。但是,除非涉及特殊的情況,超出這些一般性的範圍是不可能的。

 

在上麵的全部討論中,我們隻研究了狂熱信條所產生的比較直接的效果。至於長期的效果,則完全與此不同。用來作為權力來源的一個信條,一度激勵人們做出巨大的努力,但這種努力,特別在不慎成功的時候,會產生厭倦心理,而厭倦心理又會產生懷疑——開始並非明確的不信任(這是一種強烈的心情),而僅僅是缺乏強烈的信任。越是用宣傳的方法來振奮人心,反作用越大,直到最後平靜的生活倒似乎是唯一可貴的了。人民經過一段平靜時期以後能夠再次興奮起來,這是需要新的刺激,因為一切舊刺激都已令人厭煩。因此,用得過度的信條,其效果隻能維持一時。在十三世紀,人們的想象力受三位大人物——教皇、皇帝和蘇丹——的支配。皇帝和蘇丹已不複存在,而教皇的權力已是有名無實的了。在十六世紀和十七世紀早期,歐洲到處都是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間的戰爭,一切大規模的宣傳,不是讚成天主教教義,就是讚成新教教義。但最後的勝利,並未歸於任何一方,而是歸於認為他們的爭論無足輕重的人。斯威夫特用大頭派和小頭派之間的戰爭來諷刺這種衝突。伏爾泰作品裏的休倫人,在發現自己和一個詹森派教徒一同被囚禁時,就想到政府要他改變信仰和他拒絕改變是同樣愚蠢的。在不久的將來,假如世界為共產主義者和法西斯主義者分為兩半,最後的勝利不會屬於他們任何一方,而將屬於像老實人那樣說話的人,他們聳聳肩膀說:“話雖講得很妙,可是種我們的園地要緊”。給信條權力以最後期限的是厭煩、疲倦和對安逸的愛好.

 

第十一章 組織的生物學

前麵我們已經討論了作為權力最重要的心理根據的各種思想感情:如傳統,特別是以崇拜僧侶和國王這種形式出現的傳統;在如作為暴力來源的恐怖和個人野心;還有革命權力的根源——代替舊信條的新信條;以及各種信條的相互作用乃至其他的權力根源。現在我們進一步研究我們的問題的一個新部分:即研究行使權力所通過的組織。首先把這些組織作為有自己的生命的有機體來研究,然後再研究它們的管理模式,最後研究它們對其成員的個人生活所發生的影響。在我們論題的這一部分裏,對於有機體的研究盡可能不管他們的目的。研究的方式就是按解剖學和生物化學來研究人的方式。

 

本章研究的題目——組織的生物學,是以這樣一個事實為根據的,即一個組織也是一個有機體,有自己的生命,也有成長和衰亡的趨勢。。各個組織間的競爭也類似各個動物間和各個植物間的競爭,並可用多少有點像達爾文的方法來加以考察。不過這種比擬也跟其他的比擬一樣,不應過分;它隻能用作啟示二不能用作論據,例如關於社會組織,我們就不可以假定衰亡不可避免。

 

權力基本上(不是完全地)依靠組織,但不盡然。純粹的精神權力,如柏拉圖和伽利略的權力,不需要任何相應的社會機構也可以存在。不過按照通常的情況,即使是這種權力,如果不由一個教會、一個政黨或某種類似的社會組織來進行宣傳,也不會成為重要的權力。目前,我不研討與組織無關的權力。

 

一個組織,就是為共同的目的而結合起來的一群人。它可以是純粹自願,例如俱樂部;也可以是天然的、生物學的團體,例如家庭或氏族;也可以是強製的,例如國家;還可以是複雜的混合體,例如鐵路公司。組織的目的,可以是講明了的或沒講明的,自覺的或不自覺的;可以使軍事的或政治的,經濟的或宗教的,教育的或體育的等等。每一個組織,不論它的目的或性質如何,都涉及權力的某種再分配。每一個組織必定有一個管理機構,它以整體的名義作出各種決定,並在關係到組織目的時,總比單個成員有更多的權力。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和技術複雜性的提高,結合的好處也就越來越明顯。不過結合總要使人放棄一部分獨立性。我們可以得到更多的支配別人的權力,而別人也得到了支配我們的權力。各種重要的決定越來越成為人的團體的決定,而不是單個人的決定。除非團體的成員很少,人的團體的決定必須通過管理機構來執行。這樣,現代文明社會生活中政府的作用就必然大於工業社會之前的社會生活中政府的作用。

 

即使是一個十足民主的政府(假如可能有這樣的政府),其中也含有權力的再分配。假設每個人在共同的決議中有同等的發言權,並假設有一百萬名成員,那麽,每個人就享有百萬分之一的支配全體百萬人的權力,而不同於加入他是一個孤獨的野獸時那樣,享有全權支配自己,此外毫無支配權力。這種情況所產生的心理,和無政府主義烏合之眾的情況所產生的很不相同,至於在政府並非十足民主(在某種程度上總是這種情況)的地方,心理影響就增強了。政府的成員即使是民主選舉的,權力也比別人多些;民主選出的政府所任命的官員也是如此。組織越大,它的行政部門的權力也越大。這樣,組織規模的每一次擴大,都在減削一般成員獨立性的同時,擴大管理機構的創製權,從而增大權力的不平等。一般人之所以服從,是因為合作能比單幹的成就大;格外愛好權力的人也感到高興,因為他借此有了獲得權力的機會——除非政府是世襲的,或者愛好權力的人屬於不需獲得重要地位的某種團體(例如某些國家中的猶太人)。

 

奪取權力的競爭有兩種:組織與組織之間的競爭以及組織內部人與人之間爭奪領導地位的競爭。組織之間的競爭,隻有當它們的目的多少相似而互不相容的時候才能發生;競爭也許是經濟的,也許是軍事的;可能用宣傳手段競爭,也可能經濟、軍事、宣傳這三種手段用其中兩種或三種全用。當拿破侖三世忙於準備稱帝的時候,它不得不創立一個為他服務的組織,然後再使它獲得優越地位。為達到這一目的,它給一些人贈送雪茄煙——這是經濟的;它對另外一些人指出他是他叔父的侄子——這是宣傳的;最後他槍斃了若幹反對者——這是軍事的。當時反對他的人隻知推崇共和政體,忽略了他的雪茄煙和槍彈。取得統治民主國家的獨裁權力所用的手段,自希臘時代以來,已是人人知道的了,其中總包括賄賂、宣傳及暴力三者的結合。不過這不是我們現在的論題;我們現在的論題是組織的生物學。

 

各種組織可在兩個重要方麵有所不同:一是它們的規模,另一是可以稱為權力的密度,我的意思是指組織對其成員的控製程度。取得管理職位的人喜愛權力,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所以每一個組織,在沒有遇到抵製力量的情況下,將在規模大小和權力密度兩方麵都有增長的傾向。兩種增長中的任何一種,都有可能為內在的原因所限製。例如一個國際象棋俱樂部可以把一切堪稱優秀的棋手都收羅在內,但除了和象棋有關的活動以外,它不大可能企圖支配成員的任何活動。這個俱樂部,如有一名精力充沛的幹事管理,可能設法使更多的人精通象棋,但如這個幹事可成為一個優秀的棋手,那就不大可能了,否則,這個俱樂部也許會因最優秀棋手的離去而陷於瓦解。不過這類情形是例外;在組織的目的(例如財富或政治優勢)吸引著一般人的時候,組織規模的發展隻會因別的組織施加壓力或本身已成為世界性的組織而停止。至於權力密度的發展,隻有在喜愛個人獨立的心情具有壓倒力量的時候,才會停止。

 

國家是這方麵最明顯的例子。每個足夠強大的國家都企圖進行對外征服。隻有在下列兩種情況下他采無此企圖:一是這個國家有過經驗,從而知道自己並不如外表那麽強大;另一是它還沒有經驗,因而還不知道自己實際比表麵要強大。一般的規律是:一個國家總要征服它能征服的地區,隻有在它到達那個地區的邊界,而另一個或幾個國家在那裏施加同樣強大的壓力的時候,才會停止。英國之所以沒有得到阿富汗,是因為俄國人在那裏的勢力與英國人的同樣強大;拿破侖之所以把路易斯安那賣個美國,是因為他不能保衛這一地區;如此等等。就內在的勢力而言,每個國家都傾向於成為囊括世界的國家。但每一國家的權力,多少都與地理有關:通常從一個中心向四周輻射,距離中心越遠,權力也越弱。結果,在離開中心一定距離的地方,一個國家的權力就和其他的國家的權力達成平衡,若沒有傳統力量的幹擾,這裏就成為它們的疆界。

 

以上所論未免太抽象,若不加修正,就不符實際了。效果之所以能夠存在,不是靠自己的權力,而是由於大國間的猜忌;例如比利時之所以能夠存在,是因為對於英、法兩國都很便利。葡萄牙之所以能擁有廣大的殖民地,是因為列強對於如何瓜分這些殖民地不能取得一致的意見。戰爭是需要認真對待的事情,所以一個國家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可以保有如果強國決心奪取就會喪失的土地。不過這樣一些問題並不破壞我們的一般原則;它們僅僅產生一些摩擦力而推遲暴力的行使而已。

 

一個國家總要征服它所能征服的地區,對於這一原則,可能會有人說美國是例外。就美國來說,假如它願意幹的話,征服墨西哥,其實征服整個拉丁美洲,顯然都不是什麽了不起的難事。不過政治征服的一般動機,現在在美國已經為各種對抗的力量所遏製。在內戰之前,南部各州曾有帝國主義的傾向。這個傾向在墨西哥戰爭中得到了出路,兼並了大片土地。在內戰之後,西部的殖民及其經濟發展,就是對精力最充沛的民族來說,也是足以吸引其全部精力的任務。這方麵的事業剛一接近結束,1898年的美西戰爭又為帝國主義新衝動提供了發泄的機會。不過在美國憲法的規定下,兼並土地是有困難的,因為它牽涉到接納新選民的問題,而新選民可能被認為是討厭的。尤其重要的是兼並土地要擴大國內自由貿易區域,一些重要的經濟勢力就要受到損害,門羅主義實質上意味著對拉丁美洲施行保護製度,所以它比土地兼並更使權威勢力滿意。假如政治征服在經濟上有好處,毫無疑問很快地也會進行政治征服。

 

政治領域內的權力集中,經常為統治者所追求,而被統治者也並不總是反對。名義上,古代大帝國的權力集中甚至比近代最獨裁的政權更為全麵;但實際上,古代大帝國的權力集中受著技術上的限製。古代君主最迫切的問題是機動性的問題。在埃及和巴比倫,巨大的河流提高了機動性;波斯的統治則依靠陸上的大道。希羅多德描寫了從薩爾蒂斯到蘇薩的波斯皇家大道,說它全長一千五百英裏,往來於大道上的人平時有國王的使者,戰時有國王的軍隊。他說:“這條路的真實情況如下:沿著整條大道設有皇家驛站和極好的商隊旅店。大道也經過荒無人煙的地方,但並無危險......。離開弗裏治亞時,要渡過哈列斯河;這裏,渡河之前,必須通過許多關卡。有一支強大的警衛部隊駐防在這裏......西裏西亞和亞美尼亞之間的分界線是幼發拉底河,渡過這條河必須乘船。在亞美尼亞境內的一段路上有十五個歇宿處所,路長五十六又二分之一帕拉桑(約合一百八十英裏)。有一處駐有警衛部隊,那是四大河流交匯之處。渡過這四條大河,都須乘船。......驛站的總數多至一百十一處,薩爾蒂斯與蘇薩之間的歇宿處實際上是很多的。”他接著又說:“以每天一百五十浪的速度(大約是行軍的速度),一個人須經過整整九十天才能完成全程的旅行。” 

 

這樣一條大道,雖然是幅員遼闊的帝國有存在的可能但未能使國王嚴密的控製邊緣行省的總督。騎馬的使者雖能在一個月內把消息從薩爾蒂斯傳到蘇薩,但軍隊從蘇薩開到薩爾蒂斯卻要三個月的時間。所以愛奧尼亞人起兵反抗波斯的時候,在他們和臨時開進小亞細亞的軍隊交戰之前,竟有好幾個月從容準備的時間。一切古代帝國都有遭受叛變的苦難,而叛變常常是省長領導的。即使沒有發生公開的叛變,地方自主性(除非是剛被征服的地方)也幾乎是不可避免的;經過一段時間,這種自主性很容易發展為獨立。古代沒有一個大國能夠從中心向外統治到今天習以為常的疆界,其主要原因就在於沒有高度的機動性。

 

羅馬帝國從馬其頓人那裏學會了波斯人靠道路來鞏固中央政府的辦法。皇家的是這能以平均每小時十英裏的速度,不分晝夜的來往於西歐、南歐、北非和西亞。但各省的皇家駐地是軍事長官智慧的,所以軍事長官能調動他的軍隊,而行軍路線以外的人誰也不會知道。軍團行軍之神速和消息傳遞之緩慢,常常有利於叛亂者反抗羅馬皇帝。吉本在敘述君士坦丁從高盧的北方進軍侵犯意大利時,曾把他行軍的輕易和漢尼拔行軍的困難作了如下的對比:

 

“當漢尼拔從高盧向意大利進軍時,他不得不首先尋找,然後開辟一條穿越群山並經過從不容許正規軍隊通過的野蠻民族的道路。阿爾卑斯山現今是以技術設防的,而在那時是靠大自然守衛的。但在這兩個時期的中間年代,想要通過這條道路的將軍都沒有碰到困難或抵抗。在君士坦丁時代,阿爾卑斯山區的農民是經過開化的順民,農村中儲藏的糧食很豐富,而且羅馬人所建築的越過阿爾卑斯山的一些了不起的公路在高盧與意大利之間開辟了好幾條通道。君士坦丁選擇了通過考興阿爾卑斯山,就是今天的塞尼山的一條道路,並且率領他的軍隊輕裝疾進,以致羅馬城中馬克孫喜厄斯朝廷尚未獲得有關他離開萊茵河畔的任何確息之時,他以降落到皮埃蒙特平原之上了。”

 

結果,馬克孫喜厄斯被擊敗,基督教變成了羅馬的國教。假如羅馬人有較壞的道路或有較快的傳遞消息的方法,世界的曆史也許是另外一個樣子。

 

輪船、鐵路、最後飛機已使政府能在遙遠的地方迅速行使它們的權力。現今在撒哈拉或美索布達米亞發生的叛變,幾個小時之內就能鎮壓下去,而在一百年前,派遣一支軍隊到這些地方去就需要幾個月的時間,而且預防軍隊渴死也是很大的困難,當年亞曆山大的兵士在俾路支就有渴死了的。

 

迅速傳遞消息和人員與物資的調動是同樣重要的。在1812年的戰爭中,新奧爾良戰役是在締結和約之後發生的,不過交戰雙方都不知道已經締結和約。在七年戰爭的末期,英軍占領了古巴和菲律賓,但歐洲人在和約簽字之後才知道這件事。直到發明電報的時候為止,和平時期的大使們和戰時的將軍們,都必然有很大的便宜行事的權力,因為上級給他們的指示不可能考慮到最新發生的情況。遠處政府的代表需要根據自己的判斷行事是很平常的事情,他們就不單純是中央直接指揮的政策傳達人了。

 

不僅迅速的傳遞消息是很重要的事情,而且消息比人走得快這一點也很重要,甚至更為重要。直到一百多年之前,消息和其他任何東西,都趕不上馬快。攔路搶劫的強盜可以逃向鄰近的市鎮,而且比他犯罪的消息到達得要早些。如今因為消息先到,所以逃匿就更困難了。戰爭時期,政府控製一切快速的交通工具,這就大大增強了它的權力。

 

近代技術,不僅通過消息的迅速傳遞,而且還通過鐵路、電報、汽車運輸以及政府宣傳,使一些大帝國比他們過去更能穩固。古代波斯和羅馬的各省總督都有足夠的獨立性,使他們易於叛變。亞曆山大一死,他的帝國就瓦解了。阿提拉和成吉思汗的帝國都是短暫的;歐洲國家喪失了他們在新大陸的大部分領土。但是有了近代技術,大多數帝國,除了反抗外來的攻擊而外,都相當穩定;隻有在對外戰爭失敗以後,才可能爆發革命。

 

但必須注意,技術上的各種原因並非全部都使一個國家在遠方更容易行使它的權力;在某些方麵,它們有過恰恰相反的結果。漢尼拔的軍隊雖不能保持它們的交通線暢通無阻,但卻繼續存在了好多年,而在那樣的情況下,一支現代大軍不能維持到兩三天以上。海軍靠風帆航行的時候,他們的活動範圍遍及世界各地,而現在必須時時補充燃料,反而不能再與基地相隔一段距離的地區長久活動了。在納爾遜時代,英國人如能獲得一個地區的製海權,就能獲得世界各地的製海權;但現在他們雖可管理自己的領海,再遠東卻軟弱無力,並且不能進入波羅的海。

 

然而,大略的說:從一個中心把權力行使到相隔一段距離的地方,現在比過去容易,結果是加劇了國家間的競爭,並使勝利更加絕對化,因為它所引起的疆土擴張不一定減低效率。今天,成立世界國在技術上是可能的。也許某次真正重大的世界大戰中的勝利者能建成世界國家,或者最強的中立國更有可能建成這樣的國家。

 

至於權力的密度或者(也可以稱為)組織的強度所涉及的問題,是複雜而非常重要的。現今就每一個文明國家而言,國家比以前任何時期都活躍得多。在俄國、德國和意大利,國家幾乎幹涉到人的一切事務。既然人們喜愛權力,而獲得權力的人通常又比大多數人更喜愛權力,因此可以設想,在正常的情況下支配國家的人一定希望增加國家對內的活動就像希望擴大國家的疆土一樣。既然國家擴大其職能有種種充分的理由,所以普通公民對於國家在這方麵的願望,會有一種順從的傾向。不過,公民還是有一定程度的獨立自主的願望的,它在某一時刻至少暫時足以阻止組織強度進一步發展。因此,當組織達到一定強度的時候,公民對獨立自主的喜愛和管理對權力的喜愛將達成至少是暫時的平衡。結果是,如果組織再加強,公民對於獨立自主的喜愛就會成為較強的勞力;反之,如果組織的強度減弱,則管理對權力的喜愛就會成為較強的勢力。

 

在大多數情況下,公民對獨立自主的喜愛不是抽象的不喜歡外來的幹涉,而實嫌惡政府認為可取的某種形式的管製,如禁酒、征兵以及信奉國教等等。有時候,這種情感可以為宣傳和教育所逐漸克服,因為宣傳和教育都能無限製的削弱個人獨立自主的願望。有許多力量,如學校、報紙、電影、廣播、訓練等等通力合作,共同促進現代社會中的一致性。人口密度也有同樣的影響。所以在現代條件下,獨立自主情感與權力喜愛兩者間的暫時平衡,有一步一步向權力方麵轉移的趨勢,這就便於極權國家的創立和成功。教育可以使喜愛獨立自主的情感削弱到什麽境界為止現在無人知道。國家對內的權力可以逐漸擴展到何種程度而不致引起反抗這也是無法說的;但似乎沒有理由懷疑:如果假以時日,即使是最專製的國家,也還能把它的權力再加擴展,是它遠遠超過現已達到的程度。

 

國家以外的組織,大體上也受上述那些規律的支配,隻有一點不同,即它們不能行使武力。有些組織(如俱樂部)簡直不能給權力欲的衝動提供出口,這類組織我略而不論。就我們的研究目的來說,最重要的是政黨、教會和企業團體。大多數教會都想成為世界性的,不管他們實現目的的希望如何渺茫。大多數教會也努力去管理成員的一些最切身的事情,如婚姻和兒童教育。當這一切已證實為可能的時候,教會就篡奪了國家的職能,如在西藏,在聖彼得教堂的世襲財產上一級宗教改革前整個西歐在某種程度上都使如此。教會的權力欲衝動,除某些例外,隻因缺乏機會和害怕異端或宗派分立而受到限製;但在許多國家裏,民族主義已經大大縮小了教會的權力,並把許多以前在宗教方麵找到出路的感情轉移到國家方麵。宗教力量的縮小,部分是民族主義和民族國家力量增強的原因,部分也是它們的結果。

 

直到最近,正當還是很鬆散的組織,對於成員的活動,隻做一些很輕微的約束。在整個十九世紀,英國議員常常投票反對他們的政黨領袖,表決能得到什麽結果遠比現在難測。沃波爾、諾思以及小皮特曾用賄賂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控製了他們的支持者;但在賄賂減少之後而政治依然是貴族政治的時候,政府和政黨領袖就無法施加有效的壓力。現在,特別是工黨內部,人們都誓奉正統:如果不能這樣,通常招致政治上的失敗和財務上的損失。政黨要求兩種忠誠:第一,發表政見要忠於黨的綱領;第二,日常行動要忠於黨的領袖。綱領在明以上是以民主方式決定的,但少數幕後任務卻有很大的支配力。領袖們是否要在議會或政府的活動中試圖實現黨的綱領,那時聽憑領袖們自己決定的。駕駛他們決定不去試圖實現黨的綱領,那麽,隻要他們在演說中不承認這一點,他們的黨徒就仍有義務投票用戶他們的背信行為。就是這種製度使領袖們有力量控製他們下麵的普通支持者,並能提倡改革而無需製定改革條例。

 

一切政黨的組織密度雖已大為增強,但民主政黨的組織密度和共產黨、法西斯黨以及納粹黨這三個政黨的組織密度相比較,仍然差的無法計量。這三個政黨,從曆史和心理兩方麵來說,都不是政黨的新發展,而是秘密團體的新發展。在專製統治之下,有誌於任何徹底變革的人被迫走上秘密的道路,當他們聯合在一起的時候,由於擔心背叛變節,就製定出非常嚴格的紀律。為防禦暗探,自然就要求一定的生活方式。危險、秘密、眼前的艱苦和將來勝利的希望,產生出一種準宗教的向上氣質,吸引著易受這種心理感染的人。因此,在一個秘密的革命團體內部,即使它的目的在於實現無政府主義,也很可能有非常嚴格的專製製度,對於成員的監督,也遠遠超過通常認為政治活動的範圍。在拿破侖失敗後,意大利有許許多多秘密團體。有些人是被它們的革命理論吸引去的,有些人是被它們的犯罪行為吸引去的。在俄國,隨著恐怖主義的產生,也出現同樣的情形。俄國的共產黨和意大利的法西斯黨,都浸透著秘密團體的精神,而納粹黨則把它們奉為模範。當它們的幾名領袖取得政權以後,他們就用以前統治他們的黨的那種精神來統治國家,並且要求他們全世界的信徒要有與之相關聯的服從精神。

 

經濟組織規模的擴大啟發了馬克思關於權力動力學的見解。他在這一課題上的論述雖有很多已證明為正確,但這些論述不僅適用於具有經濟職能的組織,而且也適用於一切能為權力欲的衝動提供出口的組織。生產的趨勢是形成於某個大國及其衛星國共同擴張的托拉斯,但在君士工業以外卻難的產生世界規模的托拉斯。關稅和殖民地使大企業和國家緊密聯係在一起。托拉斯在經濟領域內對外進行征服必須依靠國家的軍事力量;除在有限的程度上,經濟領域內的對外政府已不再用純粹企業競爭的老辦法了。在意大利和德國,大企業和國家的關係比在民主國家更為密切而明顯;但如認為在法西斯主義之下,大企業控製國家的程度超過在英國、法國和美國,那就錯了。恰恰相反,在意大利和德國,國家利用人們畏懼共產主義的心理,使自己高居大企業之上,像它高居其他一切事物之上一樣。例如在意大利,國家正開始施行一種很重的資本稅,而在英國,一種性質類似但要輕得多的租稅剛由工黨提議征收,就引起資本家強烈反對,而且反對得大為成功。

 

當目的不同但不矛盾的兩個組織合並在一起的時候,這個新組織的權力就比先前這兩個組織中任何一個的權力更強些,甚至比先前這兩個組織加在一起的權力還強。在大戰之前,大北鐵路從倫敦通到約克,東北鐵路從約克通到紐卡斯二,北不列顛鐵路從紐卡斯爾通到愛丁堡;現在倫敦東北鐵路貫通全程,顯然比先前三個公司合在一起還要強些。同樣,假如整個鋼鐵工業從采礦到造船都有一個公司經營,那也是有利的。因此,就有趨於聯合的自然傾向,而且不僅在經濟領域內如此。這一過程的邏輯結果是:最有勢力的組織(通常是國家)能夠並吞其他一切組織。假定各個國家的目的不相矛盾,趨於聯合的自然傾向遲早會導致獨一的世界國家的創建。假定國家的目的在於增進公民的財富、健康、才智或幸福,那就不會有矛盾;但由於這一切,不論是單獨一項還是合在一起,都被認為不如民族權力重要,所以不同國家的目的就互不相容,不能通過合並而得到改善。結果,世界國隻可期待(假如可以期待的話)某一民族國家征服世界來實現,或者通過全世界采用某種超越民族主義的主義來實現,例如先是社會主義,然後是共產主義,在它們的早期似乎都是超越民族主義的主義。

 

民族主義對於國家發展的限製是同樣見於政黨、政治和宗教的這種限製中的最重要的例子。我在本章力圖把組織看成是有生命的有機體,其生命不以組織的目的為轉移。我以為重要的是,要指出這在一定程度之內是可能的;當然這隻是在一定程度之內可能,超過這個限度,那就必須看組織所依靠的熱情是怎樣的了。

 

第十二章 權力和政體

一個組織所具有的最重要的特征,除了它的目的而外,還有:(1)規模的大小;(2)支配成員的權力;(3)支配非成員的權力;(4)統治管理形式。除規模大小問題留待下章討論外,其他都是本章所要研究的論題。

 

除國家以外,法律容許的組織對其成員的支配權力都是受法律嚴格限製的。如果你是出席高級法庭的律師、出席初級法庭的律師、醫生、或供競賽用的馬的所有者,你就有可能被取消律師身份、被從律師名冊上除名、被取消醫生資格、或收到不許進入賽馬場的預告。這一切處分都帶有恥辱,而且前三種還可能造成極大的經濟困苦。但是不管你在本行業務上怎樣不受歡迎,你的同時依法也隻能製止你執行業務,而不能越出這個範圍。假使你是一個政治家,並希望得到政黨機器的幫助,你就必須被你的政黨認為是正統派的,但是你的政黨不能禁止你參加另一個黨派或者禁止你過一種遠離議會爭吵的安靜生活。因此,除國家以外,一切組織支配成員的權力都是依靠開除權的,而支配成員的權力嚴峻到什麽程度,則決定於開除所帶來的恥辱和經濟困苦的大小。

 

反之,國家加於公民的權力,除了可以在憲法條款上規定禁止任意逮捕或剝奪以外,是沒有限製的。在美國,除依照法定的正當程序外,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也就是說在剝奪前須向司法當局證明其人犯有某種早經公布應受如此處分的罪行。在英國,盡管行政機關的權力也受到類似的限製,但議會是全能的:它能通過法案是約翰·斯密先生遭受極刑,或剝奪他的財產,而無需證實他已經犯罪。在“褫奪公權法”形式下,這種權力是議會控製政府的手段之一。在印度以及在一些極權國家,這種權力屬於行政機關,而且是任意行使的。這是合乎傳統的;如果國家喪失了這種全能,那就是人權學說所產生的後果。

 

組織加於非成員的權力比較不易解釋。國家加於外國人的權力是以戰爭和戰爭威脅為依據的;這一點甚至是用於關稅和移民法這樣的事情。在中國,關稅和移民法都是軍事失敗後訂立了條約規定下來的。隻有軍事力量不足才能限製一個國家對另一個國家施加權力。假定一個國家有足夠的優勢兵力,它甚至可以下令把另一個國家的全部人口滅絕或遷移別處,過去這是常常發生的。想一想諸如《約書亞書》、猶太人之被囚於巴比倫以及北美印第安人在未滅種時被拘禁在拘留地等例證就知道了。

 

私人組織的對外權力易於遭受國家嫉視,所以大都是未經法律規定的權力。它們主要依靠經濟抵製或其他更激烈的威脅手段。這種恐怖的勢力,通常是發生革命或無政府狀態的前兆。在愛爾蘭,暗殺行為顯示引起地主沒落,繼則造成英國在愛爾蘭的統治垮台。在沙皇統治下的俄國,革命者大都依靠恐怖手段。德國的納粹黨靠非法的暴力行為取得了成功。現今在捷克斯洛伐克,凡不願參加亨來因黨的德國人都收到“你是嫌疑分子”或“就要輪到你了”這樣的警告;鑒於德國人占領奧地利時反對者的遭遇,這種恐嚇手段是非常有效的。一個不能對付這種不法行為的國家,通常很快就要遭難。假如幹這種不法行為的是一個具有明確政綱的組織,結果就發生革命;如果是盜匪或叛兵的幫夥,那就可能陷入無政府或混亂狀態。

 

在民主國家中,最重要的私人組織是經濟組織。它們跟秘密團體不同,能實行它們的恐怖主義而不違法,因為它們用來威脅敵人的手段不是死亡而是饑餓。它們依靠這種(不需要明說的)威脅甚至常常挫敗政府,最近法國的情形就是一個例子。隻要私人組織能決定組織之外的人影不應該吃得飽,國家的權力就顯然受到很嚴重的限製。至於在德國和意大利,國家在這一方麵的權力則高過私人資本,俄國也一樣。

 

我現在來談政體問題,這自然要從君主專製政體談起,因為它是我們所知道的曆史上最古老、最簡單、最普遍的一種政體。現在我不來區別國王和暴君;我隻研究一人統治,不管是世襲國王的還是篡位者的統治。這種政體曾盛行於亞洲各時代;從巴比倫有記載開始,中間經過波斯帝國、馬其頓和羅馬的統治,哈裏發的統治,一直到印度莫臥兒帝國。的確,在中國,皇帝並不獨裁,隻有焚書的秦始皇統治的時代(公元前三世紀)例外,在其他時期,儒士通常是能夠挫敗皇帝的。但是中國總是一切規律的例外。現今盡管在想象上君主專製政體是在衰落之中,但有一種和它很相像的政體卻盛行於德國、意大利、俄國、土耳其和日本。顯而易見,人們覺得這種政體是很自然的。

 

在心理方麵看,君主專製政體的優點是明顯的。一般說,統治者領導一個部落或一個宗派進行征服,跟從他的人覺得自己分享了他的光榮。居魯士領導了波斯人反抗米底人;亞曆山大使他的馬其頓人獲得了權力和財富;拿破侖給革命軍帶來了勝利。列寧和希特勒跟他們的政黨之間的關係也屬於這一類。以征服者為首領的部落或宗派甘願跟隨其首領,並因他的成功而自高自大。至於被他征服的那些人則兼有畏懼和欽佩的心理。不需要任何政治訓練和互讓和解的習慣;唯一需要的是一小群核心隨從者的本能的社會內部團結;因為一切都靠首領的英雄成就,所以這種團結是容易形成的。首領死了之後,他的事業可能瓦解,如像亞曆山大的事業那樣;但也可能僥幸由一個能幹的繼承者維持下去,直到新的權力變成傳統權力。

 

在人與人之間,除命令與服從的關係而外,很難有另外的關係能把他們聯合在一個社會之內。這種困難,可以用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係來做例證。小國依靠征服而變成大帝國的例子是不可勝數的,但小國自願聯合起來成為大帝國的例子就簡直沒有了。在菲利普時代的希臘和文藝複興時代的意大利,個個主權國家之間某種程度的合作是有關它們生死存亡的問題,但是未能實現。今天歐洲的情況也是這樣。勸使那些指揮慣了的或甚至隻是獨立慣了的人自願服從一個外在的權威是不容易做到的。如果竟然出現了這種事,那通常也隻能像一群海盜當中所發生的情形:一小群人希圖以公眾為犧牲而奪取大量財富,對領袖極端信任,情願讓他掌握行動的指揮權。隻有在這種形勢下,我們才能說政府是產生於《社會契約》的。而且這時的契約是霍布斯所說的契約,而不是盧梭所說的契約,也就是說,這是公民(或強盜)彼此間的契約,而不是公民與他們的領袖之間的契約。在心理上是很重要的一點是,人們隻在有很大的可能進行劫掠或征服的時候,才情願讚同這樣的契約。正是這種心理上的作用機理(雖然通常沒有明顯的形式),使原來並不專製的國王也因戰爭的勝利而更接近於專製。

 

就這些研究所得出的結論是:君主周圍的一夥人對於君主的專製權力必須類似自願的同意,他的大多數臣民則首先是由於畏懼而服從,後來又因習慣和傳統而服從。《社會契約》是征服者之間的契約,隻有在這個意義上,它才不是純粹的神話;假如征服者被剝奪了征服所得的利益,契約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就大多數臣民而言,他們之所以服從把權力伸張到外族去的國王,其最初的原因不是同意,而是畏懼。

 

核心集團忠誠的動機和一般人畏懼的動機非常簡單容易,所以主權國家開疆拓土,差不多都是通過征服,而不是通過自願聯合;也就是因為這個理由,君主政體在曆史上產生了這麽大的作用。

 

但是君主政體也有很大的缺點。假如王位是世襲的,不見得相繼的統治者都有才能;如果繼承法有任何含糊之處,那就會發生爭奪王位的內戰。在東方,一個新的統治者通常是以殺死其弟兄而開始其統治的;假如弟兄中有一個逃脫了,逃脫者就一定要起來爭奪王位,因為這是免被處死的唯一辦法。試讀一下邁努奇所著《莫臥兒故事集》,此書敘述了莫臥兒帝王的事情,明顯的指出王位繼承的戰爭在削弱他們的帝國方麵比其他任何原因都更有作用。在英國,薔薇戰爭也指出同樣的教訓。

 

反之,假如王位不是世襲的,那麽,發生內戰的可能性甚至更大。從科摩德斯逝世到君士坦丁即位這一段時期的羅馬帝國就說明了這種危險。關於這個問題,過去隻想出過一個真正成功的解決辦法,那就是選舉教皇的辦法。但是這個辦法是以民主主義為起點的終極發展;而且即使在這種情況下,從“東西教會大分裂”看來,這個辦法也不是絕對可靠的。

 

君主政體有一個更嚴重的缺點,那就是通常不關心臣民的利益,除非是和過往的利益一致。在某種限度內兩者的利益是可能一致的。國王對鎮壓國內變亂有利害關係,並且無論什麽時候,隻要混亂的危險嚴重,他就會得到守法的那部分臣民的支持。國王對臣民的財富也有利害關係,因為財富是稅收增多。在對外戰爭中,隻要國王是勝利的,他和臣民的利益,就被認為是完全一致的。隻要他繼續擴張領土,他的核心集團(國王與其說是這個小集團的主人,不如說是它的領袖)就會感覺國王為他們做了有益的貢獻。不過國王們也常常由於兩個原因走上錯路:一是驕傲,另一是信賴已經喪失支配能力的核心集團。就驕傲這一點來說,雖然埃及人忍受了金字塔,但法國人最後卻因凡爾賽宮和盧佛爾宮發牢騷;而且道學家們總是痛罵宮廷的奢侈的。“外典”告訴我們說:“酒是邪惡的,女人是邪惡的,國王也是邪惡的。”

 

另一個促使君主政體衰落的原因是更重要的原因。國王養成了倚賴某一部分人的習慣:貴族、教會、上層資產階級,或如哥薩克人的地域性集團。國王所崇信的團體,由於經濟上或文化上的變革,權力逐漸減削,國王也和他們一同喪失人望。國王甚至可能像尼古拉二世那樣愚蠢,弄得連最該和他完全站在一邊的團體也不擁護他了;不過這是例外。查利一世和路易十六先是得到貴族支持的,但因貴族遭受中產階級的反對,所以還是失敗了。

 

國王或專製君主如在內政上機敏,對外又獲得成功,他就能保持他的權力。假如他是類似神的國王,他的王朝就可以無限的延續下去。但是文明的發達是人不再相信他的神性;戰爭的失敗不是總能避免的;政治上的機敏性也不是君主們一定有的特性。所以如果沒有外來的征服,遲早要發生革命,君主政體不是廢除,就是失去權力。

 

君主專製政體的天然後繼者是寡頭政體。不過寡頭政體也是多種多樣的。它可以是世襲貴族統治、富人統治或教會或政黨的統治。不同的統治產生很不相同的結果。世襲地主貴族的統治易於流為保守、驕橫、愚蠢、而且相當殘暴。由於這些以及其他原因,它和上層資產階級鬥爭時,總是失敗的。富人政府在中世紀時曾風行於一切自由城市,在威尼斯則一直存在到拿破侖把它滅掉。就其整體看,這種政府比曆史上其他政府都要開明而靈活。特別是威尼斯,它衝破數百年層層複雜的陰謀,小心謹慎的前進,它的外交遠比其他任何國家更有成效。商業上賺的錢,是靠聰明賺來的,既聰明又不專橫,以這一特征成功的商人所組成的政府都有表現。至於現代工業巨頭則全然屬於另一類型,部分因為他們主要處理的是物資的市場操縱,部分因為他們所要對付的人主要是一支勞動大軍,而不是隻能說服不能強製的與他們地位相等的人。

 

教會或政黨的統治——也可稱為神權政體——是近年來重新獲得重要地位的一種寡頭政體。它有過比較古老的形式,如今聖彼得教堂的世襲財產製和巴拉圭耶穌會政權就是這種形式的殘餘。至於它的現代形式則開始於卡爾文在日內瓦的統治(還有蒙斯特再浸禮派的短暫統治)。更晚近的形式就是“聖人統治”。這種統治在英國是在王朝複辟時結束的,而在新英格蘭則繼續存在了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在十八、十九世紀時,人們可能認為這種政體永遠消滅了,但列寧卻把它恢複起來,意大利和德國從而仿效,中國也在認真的嚐試。

 

一切組織(特別是國家)的統治問題是雙重的。從統治機關的觀點來看,問題在於如何取得被統治者的默認;從被統治者的觀點來看,問題則在於如何使統治機關不但關心她自己的利益而且也關心在其權力支配下的人們的利益。假如這兩個問題中有一個完全解決了,其餘的一個也就不會發生;假如兩個問題都不得解決,那就要發生革命。不過通常總是達成一種折衷的解決。有利於統治機關的主要因素,除了暴力而外,還有傳統、宗教、對外敵的恐懼心理以及大多數人都有的跟隨一個領導人的天然願望。為保護被統治者,迄今隻發現一個有點成效的方法,那就是采用民主政體。

 

民主政治,作為一種統治方法,受到一些根本的限製,還受到一些在原則上可以避免的限製。根本限製主要有兩個來源,即某些決定必須做得迅速;另一些決定需要專門知識。1931年不列顛王國放棄金本位的時候,這兩點都牽涉到了:一方麵迅速行動是絕對必要的,另一方麵這件事所涉及的各種問題又是大多數人所不能了解的。所以在民主政治之下,人們僅能在事後發表意見。戰爭雖不如貨幣貨幣問題那樣專門化,迫切性則過之;有可能跟議會或國會商量(盡管這通常有點像鬧劇,因為在跟議會或國會商量之前,問題即或不在形式上也至少在事實上已經決定了),但不可能跟選民商量。

 

由於這些根本限製,選民必須把許多最重要的事情托付給政府。隻要政府不得不尊重輿論,民主政體就是成功的。英國的長期議會曾經宣布:未經它自身同意,它不得被解散。是什麽阻礙了後來的議會這樣做呢?這個問題的答案既不簡單也不能令人確信。首先,在沒有革命形勢的時候,任期上將滿的議會的成員,即使屬於失敗的一黨,也是保證有愉快生活的。他們當中的大多數人會再度當選;即使他們失去了當政的樂趣,他們也能公開批評政敵的錯誤,從而得到和當政幾乎同等的滿足。並且到時候他們會回到當權的地位上去。從另一方麵看,假如他們使選民不能用符合憲法上的辦法擺脫他們,他們就會造成革命形勢。他們的財產,也許還連生命,都要遭受危險。斯特拉福德和查理一世的命運就是魯莽滅裂的前車之鑒。

 

假如革命形勢已經存在,那就一切都和上麵所說的不同了。假設有一屆保守黨議會有理由擔心下屆的選舉要使共產黨人在議會中占多數並且會沒收私有財產。在這種情況下,當權的一黨就可能仿效長期議會而宣布自身永久存在。尊重民主原則很難限製住一個政黨采取這樣的做法;如果能限製的話,唯一的限製就是在取得武裝力量的支持上還沒有把握。

 

我們得到的教訓是,既然民主國家必須以權力委托給當選的代表,那麽,革命發生的時候,就不能保證他們繼續代表它的願望。議會的願望,在不難設想的情況下,可以跟人民中多數人的願望相反。在這種情況下,假如議會能靠得住武力上的優勢,它就可以挫折多數而不受懲罰。

 

這並不是說還有比民主政體更好的政體,而僅僅是說在人們又不惜為之戰鬥的爭端並起而行動的時候,任何政體都不能阻止內戰的爆發。政府的最重要的任務之一應該是防止爭端發展到足以引起內戰的尖銳程度;就這一觀點來看,民主政體在用慣了的地方很可能是比已知的其他任何政體更為可取。

 

作為一種政體來說,民主的困難在於它要求大家有互讓和解的精神。被擊敗的黨不可把一個原則看得過於重要,以致認為放棄它就是卑怯的屈服;另一方麵,多數黨也不應強調它的優勝達到招人反抗的地步。這需要鍛煉,需要尊重法律,並且需要慣於相信別人的意見不一定是惡意的。更為必要的是不可出現人心惶惶的局麵,因為有了這種局麵,人們就尋求一個領袖,並在找到之後對他服從,結果,這個領袖很可能成為獨裁者。合乎上述條件,民主政體就能使迄今所製定的各種政體中最穩定的一種。在美國、英國、英國各自治領、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各國以及瑞士,民主政體除了外來的危險以外幾乎都不曾遭遇危險。在法國,它正在愈來愈堅定的樹立起來。除穩定性之外,它還有使政府關心人民幸福的優點。這種關心或許還沒有所希望的那樣大,但比之於君主專製政體,寡頭政治或獨裁政體卻大得多了。

 

現代大國的民主政體有一些弱點,他們不是同一區域采用民主政體與采用其他政體相比之下顯示出來的民主政體弱點,而是由於有關地區的人口眾多而不可避免的弱點。古代人不知道代議製,公民在市場上集會,對每一個問題個人親自表決。隻要國界不超出一個城市,特別是因為公民憑經驗能夠了解大多數問題,這種辦法就能使每一個公民產生真實的權力感和責任感。但是由於沒有一個選舉出來的立法機關,民主政治在更大的地區就不能施行。當羅馬的公民權給予意大利其他部分的居民時,新公民實際上沒有分享任何政治權力,因為政治權利隻有實際住在羅馬的人才能行使。近代選舉代表的辦法把地理上的困難克服了。直到很晚近的時候,代表們一旦選舉出來,就有相當大的獨立權力,因為住得離首都遠的人,不能足夠迅速的或者足夠詳細的知道發生的是什麽事情,因而不能發表有效的意見。現在,由於廣播、迅速的交通、報紙等等,大國已經越來越像古代的城邦;中央人物和遠地選民之間有了更多的親身接觸(可以算是親身接觸);追隨者對於領袖所能施加的壓力以及領袖反過來對於追隨者所能產生的影響,達到了十八世紀與十九世紀所不可能達到的程度。結果是縮小了代表的重要性,而增大了領袖的重要性。議會已不複為選民與政府之間的有力媒介。以前隻能在選舉時期使用的一切未必有效的宣傳手段,現在可以連續不斷的使用。希臘城邦,連同它的政治煽動家、僭主、衛隊以及亡命者都已複活,因為它的宣傳方法又合用了。

 

在一個大的民主國家裏,選民除非對領袖熱情擁護,是沒有什麽權力感的,因此常常覺得不值得去投票選舉。假如他不是某一重要政黨的熱心宣傳者,那麽,在決定由誰執政的許許多多的力量中,它的一份力量就顯得毫不足道。事實上,他所能做的一切,照例隻是在兩個人當中選舉一個。他對這兩個人的政綱也許毫無興趣,兩個政綱也許沒有什麽差別;並且他還知道,候選人一旦當選,就可以拋棄他們綱領而不受懲罰。另一方麵,假如有一個領袖是它熱心仰慕的人,那麽,這裏所包含的心理,就是我們論及君主政體時談到的心理,即把國王和他的部落或積極擁護他的那一派人聯係起來的那種心理。每一個老練的政治鼓動家或組織者都致力於鼓勵人們信仰某一個人。假如此人是一個偉大的領袖,結果就出現個人統治;假如他不是一個偉大的領袖,幫他獲得當選的決策委員會就成為真正的掌權者。

 

這不是真正的民主政治。在統治區域很大的時候,如何保持民主政治是很難解決的問題,在以後的一章裏還要回到這個問題上來。

 

到此為止,我們所討論的是政治上的統治形式。但是經濟組織的管理形式也很重要並有其特殊性,因而對他們需要另作研究。

 

首先,一個工業企業有一種類似古時公民與奴隸之間的差別。公民就是這個企業的投資者,奴隸就是雇工。我不願意強調這種比擬,雇工與奴隸不同之處在於他有自由該做別的工作,如果他能夠的話;他還有權隨意支配他的業餘時間。我提出的比擬是有關管理方麵的。僭主政治、寡頭政治以及民主政治和自由人的關係各不相同,但和奴隸的關係則彼此一樣。與此相似,在一個資本主義工業企業裏,投資人之間的權力分配可以用君主政治的方式,可以用寡頭政治的方式,也可以用民主政治的方式;但雇工,除非他也是投資者,則任何權力也分不到;被認為雇工應得的權利像古代奴隸應得的權利一般少。

 

企業團體表現出各色各樣的寡頭組織形式。現在我考慮的不是雇工被排斥於管理之外這一事實;我想到的隻是股票持有人。就我所知,關於這個問題提供了最精彩論述是我已經提到過的伯利和米恩斯合著的一本書《現代公司與私有財產》。在以“管理的演進”為題的一章裏,作者指出那些在公司所有權中通常僅占很小一部分的寡頭們如何取得對於全部巨額資本的支配權。通過與代理委員會有關的一些手段,董事會”實際上能支配他們自己的繼任人。在所有權分得很細微的情況下,董事會能使自身永遠存在下去,即使他們的所有權份額是微不足道的。本書作者在別處所能發現的與此最為近似的情形是控製天主教會的那種組織製度。教皇選任樞機主教,樞機主教團反過來又選舉繼任的教皇。”如今有一些最大的公司就采用這種管理形式,例如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和美國鋼鐵公司。這兩個公司,(1930年1月)分別擁有四十億與二十億美元的資產。美國鋼鐵公司全體董事所持股份僅為全部股份的百分之一點四,但經濟權力完全為他們所有。

 

企業公司組織上的複雜情形往往大於任何一個政治機構。董事、股東、公司債券持有人、經理部以及普通的雇工,各有各的職能。管理通常是寡頭形式,管理中的單位是股份而不是股東,董事是選出來的股份代表。實際上,董事們(相對於股東們而言)股東的權力通常要比寡頭政府(相對於個寡頭執政者而言)的權力大得多。但在另一方麵,在工會組織得好的地方,雇工對於雇用條件卻有相當大的發言權。資本主義企業的目的有一種特殊的雙重性:一方麵它是為了向大眾提供貨物或服務而存在的,另一方麵,它又以向股東提供利潤為目的。至於政治組織,政治家們被認為是以謀求公共福利為目的,不但以盡量增加自己的薪給為目的;即使在專製政治之下,這種虛偽的門麵也是保持著的。這就是政治上的虛偽性之所以多於商業上的虛偽性的原因。但在受到民主政治和社會主義批判這兩方麵的影響之下,許多重要的工業巨頭也學會了政治騙術,學會了怎樣去騙人說謀求公共福利是他們發財的動機。這是近代政治與經濟趨向於結合的另一實例。

 

這裏必須談一下,一定的機構的管理形式是通過什麽途徑改變的。關於這一問題,曆史還沒給我們確切的指示。我們知道,在埃及和巴比倫,君主專製政體在有史以前就是充分發展了的。就人類學上的證據來看,可以假定君主專製政體是從最初受長老會議的節製的酋長權力中發展起來的。在整個亞洲(中國除外),君主專製政體,除受歐洲影響的以外,從未顯示過讓位於其他任何政體的跡象。反之,有史以來,君主專製政體在歐洲則從未長期穩定過。在中世紀,國王的權力受封建貴族的限製,還受比較重要的商業城市的地方自治的限製。文藝複興以後,國王的權力在歐洲普遍增強了;但這種增強隨著中產階級的興起而告終,這首先是在英國、繼則在法國,最後是在西歐其餘部分。一直到1918年初布爾什維克黨人解散立憲會議時為止,人們也許還認為議會民主政治肯定是要遍及整個文明世界的。

 

 然而,脫離民主政治的運動也不是什麽新鮮事。在許多希臘城邦裏,在羅馬成立帝國的時候,以及在中十幾意大利的商業共和國裏,這種運動都發生過。有沒有可能找出決定事態發展是歸向民主政治還是脫離民主政治的一些通則呢?

 

在過去,金錢和戰爭是和民主政治對立的兩大勢力。我們可以拿美迪奇和拿破侖來說明這兩種勢力。經商致富的人,通常總不像權力來自土地所有權的人那麽可可和難於和解;因此,他們比單憑世襲或傳統取得地位的人更善於用金錢收買通向權力的門路,以後當政的時候,也更善於統治,以免引起激烈的民憤。例如威尼斯或漢薩同盟諸城市的商業上的收益是以外國人為犧牲而取來的,因此在內部就不像靠雇工的血汗致富的製造業者那樣不得人心。所以,對以商業為主的社會來說,有資產的市民所組成的寡頭政體是最自然而又最穩定的政體。假如一個家族比其他任何家族都富有的多,這種政體就容易發展為君主政體。

 

戰爭通過另一種更強烈的心理發揮作用。恐懼使人希望有一個領袖;而一個成功的將軍激發和恐懼相反的熱烈欽佩。既然勝利在當時是唯一真正重要的事情,這個成功的將軍就很容易使國人信任他而把最高權力付托給他。隻要危機繼續存在,他就被認為是不可缺少的人物;危機過去以後,他卻可能是很難免職的人物了。

 

現代的反民主運動雖與戰爭心理有關,但和拿破侖的情況不很類似。大體說來,德國和意大利民主政治的失敗,不是因為大多數人厭倦民主政治,而是因為軍隊的優勢不是向著用數字表出的多數人這一方麵。文官政府比軍隊的總司令更有權力,這也許看來奇怪,但在民主政治已深深紮根於全國人民習慣之中的地方,情況確實如此。林肯在任命一個總司令時寫道:“他們告訴我,你有誌於獨裁。達到獨裁目的的途徑是打勝仗。我指望你打勝仗,甘冒出現獨裁的危險。”林肯這樣做錯不了,因為美國的軍隊不會追隨一個將軍去攻打文官政府。在十七世紀,克倫威爾的士兵很願意遵守他的命令去解散長期議會,但在十九世紀,假如威靈頓公爵也計劃這麽做,那麽,誰也不會聽從他的吩咐。

 

新建立起來的民主政治,是由於人們怨恨前任掌權者而產生出來的。隻要民主政治是新事物,它就不會穩定把自己表現為舊日君主或寡頭之敵的人,可能成功的恢複君主的或寡頭的製度。波旁王朝與霍亨素倫王朝不能博得群眾的支持,而拿破侖與希特勒都能博得。民主政治隻有在長期延續、足以成為傳統之後才能鞏固。克倫威爾、拿破侖和希特勒,都是在他們本國民主政治的早期中出現的。從前兩個人的情形看,希特勒完全不足為奇。同時,也沒有理由可以假定他會比他的前輩長久。

 

但是,有一些重大的理由使我們懷疑民主政治能不能在最近的將來恢複它在十九世紀後半期曾有過的那種威望。我們說過:民主政治如要穩定就一定要成為傳統。他有什麽機會能在東歐和亞洲完全樹立起來從而開始它向傳統轉變的過程呢?

 

在任何時代,政治都受軍事技術很大的影響。當羅馬傾向於民主的時候,羅馬的軍隊是由羅馬公民組成的;正是軍隊的職業化帶來了羅馬帝國。封建貴族的實力依賴城堡的堅固,這情形隨著大炮的采用而告終。法國大革命時,人數多而幾乎未經訓練的革命軍隊大敗了反抗他們的人數少的職業軍隊,這表明為了事業獻身的群眾的熱情的重要性,同時也顯示民主政治的軍事優越性。如今有了飛機,我們似乎又回到需要由人數較少而受過高度訓練的人組成武裝力量的時代了。因此可以預料,受到嚴重戰爭威脅的各個國家的政體,將是空軍人員所喜歡的那種政體,那就不見得是民主政體。

 

但是也有一些需要考慮的與上述相反的理由。可以假定,在下一次大戰中,美國(不論是不是參戰國)將是唯一的勝利者,並且不大可能不再是民主國家。法西斯主義的力量在很大程度上是從它有利於戰爭之一假定來的。如果這種有利之處證明並不存在,民主政治就可以重向東方傳播。最後,沒有任何事物能像教育之普及與愛國精神之廣泛傳播那樣給國家以作戰的實力。愛國精神雖然可用法西斯主義複興運動者的手段暫時激發起來,但正如宗教界長期經驗所證明的那樣,終究免不了引起厭倦和倒退。因此,整個說來,從軍事觀點看,在仍然保存民主政治的地方它可以繼續存在下去,在民主政治暫時失去光彩的國家裏它也可以得到恢複。但是必須承認,相反的情況決不是不可能的。

 

第十三章 組織和個人

人覺得在社會裏生活有好處,可是人的欲望與蜂巢中蜜蜂的欲望不同,仍然主要是個人的欲望;因此,就有了社會生活的困難和統治的必要。一方麵,統治是必要的,否則,文明國家就隻有很小一部分人能希望活下來,而且還要處於可憐的貧困狀態。但在另一方麵,有了統治,必然就有權利不平等的現象;權力最大的人就要不顧普通公民的欲望,而利用手中的權力來發展他們自身的欲望。因此,無政府狀態和專製是同樣招致災禍的;假如人們要求得到幸福,那就必須在兩者之間求得折衷的辦法。

 

在本章,我想研究與一定的個人有關的組織,而不研究與一定的組織有關的個人。這個問題在民主國家裏和在極權國家裏當然是不相同的,因為在極權國家中,一切有關的組織都是政府的組織或部門,很少例外。不過本章隻作初步的研究,我將盡可能不顧這種區別。

 

一切公私組織對個人的影響是從兩方麵發生的。有些組織旨在有利於個人實現他自己的願望或實現被認為是他的利益;有些組織則旨在防止個人侵害別人的合法利益,兩者間並無截然的區分。設置警察既為了防止盜竊,又為了增進良民的利益,隻是警察對盜竊行為的打擊遠比為守法者的服務顯著而已。關於這個區別,不久我將重新討論;現在我們先來研究在文明社會裏組織對個人一生所起的某種決定性作用的最重要之點。

 

首先從人的誕生說起。關於這件事,現在認為醫生和(或)助產士的服務是不可缺少的。從前認為毫無訓練的甘普奶奶就足以勝任,現在則要求接生員必須具有公共主管機關所確定的一定技術水平。在整個幼兒期和兒童期,一個人的健康在一定範圍內得到國家的關注。不同的國家關心兒童健康的程度相當準確地反映在兒童和少年的死亡率上。如果父母駭人聽聞的不盡父母的責任,當局可以把小孩從他們那裏帶走交給養父母或某個機關撫養。在五、六歲時,小孩受到教育機關的照管,有好幾年必須學習政府認為每個公民都應該知道的東西。大多數的情形是,在這一過程終了時,一個人的見解和思想習慣就都終身確定了。

 

在這中間,民主國家中的兒童還受到非國家所加的其他影響。如果父母是篤信宗教的或從事政治的,他們就會把宗教的教義或政黨的主張教給兒童。在孩子長大些的時候,他就會對一些有組織的娛樂越來越有興趣,比如電影和足球賽。如果孩子有幾分聰明但也不是很聰明的話,他也許受報刊的影響。假如他進的不是國立學校,他會養成在某些方麵顯得奇怪的看法(在英國,通常是認為自己在社會上高人一等的看法)。同時,他接受適合於他自己年齡、階級和民族的道德準則。道德準則是重要的,但不容易解釋明白。因為它包含三類沒有明確區別的教訓。第一類是必須真正遵守、違者要受眾人唾罵的;第二類是不可公開反對的;第三類是要求做到十全十美的,隻有聖者才需要遵守的。適合於全體人民的道德準則主要是(雖然不盡是)宗教傳統的結果,是通過宗教組織的活動起作用的,但在宗教組織衰落後還能繼續存在一個或長或短的時期。此外,還有職業上的道德準則:規定軍官、醫生或律師等等所不應作的事情。在現代,這類準則通常是各種職業團體訂定的。它們是很有強製力的。例如教誨和軍隊對決鬥的意見相抵觸時,軍官要奉行軍隊的意見;有關醫療和懺悔方麵的保密甚至於法律相抵觸。

 

青年男女一開始掙錢,各種組織就開始影響他或她的行為。雇主通常是一個組織;另外,很可能還有雇主們的聯合會。工會和國家都控製著工作的一些重要方麵。除了像保險以及工廠法這類事情而外,國家還能用關稅和政府法令來影響一個人所選定的行業的盛衰。一種工業的繁榮可以受到各種情況的影響,例如通貨、國際性市或日本的野心。

 

結婚以及對兒女的責任又使一個人和法律發生關係,並和主要來自教會的道德準則發生關係。假如他壽命很長,最後他可以享受一筆養老金;他的死亡還要經過司法部門和醫療部門的細心檢查,以確定不是自殺或他殺。

 

有些事情有待於個人主動加以決定。假使女人願意,一個男人可以和她結婚,求得幸福;在年輕的時候,他對於自己一生的謀生之計,很可能有一定的選擇自由;在他財力所及的範圍內,他可隨意消遣他的空閑時間;假如他對宗教或政治有興趣,他可加入任何一個對他最有吸引力的教派或政黨。除了婚姻這件事,一個人即使在他有選擇自由的時候,也仍然要依靠各種組織。除非他是一個非常特殊的人,否則,他不能創設一種宗教,建立一個政黨,組織一個足球俱樂部或自己釀酒喝。他所能做到的是在可供選擇的許多現成事物中進行選擇;但是競爭要在經濟條件所許可的範圍內把所有這些可供選擇的事物盡可能弄得對人有吸引力量。

 

到目前為止,作為文明社會特征的各種組織的功效,同(比方說)較為不發達社會裏的農民比起來,在於增加了個人的自由。你不妨把中國農民的一生對照西方工資勞動者的一生而加以研究。中國農村的孩子,固然無須乎上學,但從年歲很小的時候起,就不得不工作了。生活艱苦,缺少醫藥,他非常可能在幼年夭折。即使他活下去,他也不能選擇其謀生之道,除非他準備當兵,做土匪或冒險遷移到大城市裏去。風俗習慣剝奪了他的一切,隻剩下關於結婚的一點極小的自由。他實際上一點空閑時間也沒有,即使有,也沒有賞心樂事來消遣。他經常生活在死亡邊緣上,一遇饑荒,他一家很可能大部分人饑餓而死。男人的生活已經很苦,妻子和女兒的生活還要苦得多。在英國,即使是最下層的失業工人,他的一生和一般中國農民的一生比起來,幾乎也是在天堂裏了。

 

現在再談另一類組織,即旨在防止一個人侵害別人利益的組織;其中最重要的是警察和刑法。就此類組織幹涉的是諸如謀殺、搶劫和毆打之類的強暴罪行而論,它們增進(除了一小撮暴徒)一切人的自由和幸福。在警察管不到的地方,盜匪很快就造成恐怖的統治,匪幫以外的一切人不可能享受文明生活的大部分樂趣。當然也存在這種危險,即警察本身可能變成匪徒或者竟施行起某種形式的暴政。這種危險決不是虛構的,隻不過對付這種危險的方法一位世人所熟知。另外還有一種危險,即警察可能為當權者所利用,來防止或阻撓對可取的改革予以支持的運動。在某種程度上出現這種情況幾乎是不可避免的。這多少說明這樣一個根本困難,即為了防止發生無政府狀態而必須采取的措施使現狀在應該改革是更難得到改革。盡管有這種困難,文明社會裏沒有什麽人認為有可能完全廢除警察。

 

以上所述沒有考慮到戰爭和革命以及人們對它們的恐懼。戰爭與革命涉及國家自衛的本能,並引起對個人生活最嚴厲的控製。在歐洲大陸,幾乎一切國家都普遍實行義務兵役。一旦戰爭爆發,各地方的各個適齡男子都可能被召去打仗,每個成年人都可能受命去做政府認為最有助於戰勝的工作。凡認為其行動有助於敵人的人,都可能被處死刑。在和平時期,一切政府都采取步驟——有些更為激烈,有的不那麽激烈——來確保公民在戰爭發生的時候都樂意參加戰鬥,並在任何時候都忠於國家。政府在革命問題上所采取的行動,隨著革命爆發可能性的大小,而有所不同。假定其他一切條件都相同,那麽,在政府簡直不關心公民幸福的地方,革命的危險性就大些。但是,像在極權國家裏那樣,政府不但獨占人生強製權而且獨占道德上和經濟上的說服力,那麽,這種政府在漠視公民方麵能比權力不如它那麽集中的政府走得更遠。因為革命情感在那裏不那麽容易傳播,革命也不那麽容易發動。就國家不同於公民團體而言,可以預料:國家的權力越增加,他對公民的幸福就越不關心。

 

根據上麵的簡短評述,似乎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組織的效能(除去由於政府自衛而產生的效能以外),基本上都是增進個人的幸福和安寧。教育、衛生、勞動生產率、積穀防荒等等,原則上都應該是無可爭議的事,這一切都依靠很高程度的組織工作。但是當我們談到預防革命或預防戰爭失敗的措施時,問題就不同了。無論人們認為這些措施怎樣必不可少,它們都是使人不愉快的;要為這些措施辯解,隻能根據一個理由,即革命或失敗會使人更不愉快。這大約隻是程度上的區別。可以說種痘、教育和築路也都是人不愉快,但總不如天花、文盲和不可通行的沼澤地那麽使人不愉快。不過,這種程度上的差別很大,差不多等於性質上的差別。況且,有關和平發展的各種措施,即使它們令人不愉快,為時也不一定很久。田華是能夠消滅的,消滅以後,就無需種痘了。教育和築路都可以用開明的方法是它們成為可以令人樂於接受的事。但是技術上的每一次進步都使戰爭更令人痛苦,更有破壞性,並使以極權主義方法防治革命的措施更傷害人道和理智。

 

個人和各種族之間的關係另有一種分類法:個人可以是組織的顧客,可以是組織的自願成員,可以是組織的非自願成員,也可以是組織的敵人。

 

如果一個人是某些組織的顧客,他必然認為這些組織對他的生活舒適有幫助,但它們不能使他增添很多權力感。當然,他對這類組織的服務所抱的好感也可能是錯的;他買的丸藥可能不靈;啤酒可能是壞的;賽馬會可能使他把錢輸給以賽馬賭博為業的人。但即使是在這種情況下,他仍然從他所光顧的組織那裏得到一點東西——希望、娛樂和個人進去感。一個人有希望每一輛新車,這一希望是他有事可想,有話可談。總的說來,自由選擇如何花錢是快樂的一種來源——例如,喜愛自己的家具就是一種很強烈的、很普遍的感情,如果國家供給我們大家備有家具的房間,這種感情就不存在了。

 

 由各人自願組成的組織包括政黨、教會、俱樂部、聯誼會、自願投資者組成的企業等,其中有許多是和同種的其他一些組織處於敵對地位的,例如對立的政黨、不同派別的教會以及競爭的商業企業等等。因敵對而產生的爭奪是對爭奪感興趣的人有了一種戲劇感,並使他們權力欲的衝動找到了出口。除非國家的力量薄弱,這種爭奪是限製在法定範圍之內的。法律對於暴行或嚴重的欺詐行為是要處罰的,除非執法者是秘密同謀者。對立組織之間的鬥爭,為當局所迫而采取不流血的形式時,總的看來,是為好爭鬥和愛權力之類的感情提供了有用的出口。否則,這些感情很可能要尋求更凶險的方式以求滿足。假使政府辦事鬆懈或者不公平,政治上的爭奪就有墮落為暴動、暗殺和內戰的危險。但如這種危險已經避開,政治爭奪就是個人生活與社會生活中的有益因素了。

 

由各人非自願組成的最重要的組織是國家。不過,自盛行國籍主義以來,國家成員的資格,雖非出於公民的誌願,但通常卻符合他的誌願。

 

他本來也許可以成為俄國人,

法國人,土耳其人,普魯士人,

或者也許意大利人,

但不管這一切誘惑

誘使他歸屬別的國家,

他依然還是英國人。

 

大多數人即或有改換國籍的機會也不會這樣做,除非他們的國家作為外國人的代理人。在加強國家的力量上,沒有什麽別的東西比國籍主義的勝利更有作用。在愛國主義精神和公民資格結合在一起的地方,一個人對於國家的忠誠往往超過他對於自願參加的組織(例如教會和政黨)的忠誠。

 

對國家的忠誠既有積極的動機也有消極的動機。忠於國家是和熱愛家庭和家族有聯係的。但如沒有增添喜愛權利和害怕外國侵略者一對孿生動機,熱愛家庭和家族就不會和忠於國家相結合。

 

國家間的爭奪不同於政黨間的爭奪,前者是全民的。林白的一個孩子被綁遇害震動了整個文明世界,但是這樣的殺人行為,將以更大的規模在下一次戰爭中成為常事,而這所謂下一次戰爭正是我們大家都在準備著的,以英國說,它每年耗費我們收入的四分之一以上。沒有別的組織能鼓起什麽東西趕得上民族國家所激發起來的對國家的忠誠:國家的主要活動是為大規模殺人做準備。正是對於這個製造死亡的組織所抱的忠心才能使人們忍受極權政府的統治,並寧願冒著毀掉家庭、兒女以及我們全部文明的危險,而不肯屈服於外國的統治。個人心理和統治組織已經形成悲劇性的結合;假如我們仍然沒有力量尋找一條不經曆災難的出路,我們和我們的子孫就一定要為這個結合而受苦。

 

對於專斷權力的危險非常敏感的十九世紀,有一個避免這種危險的得意方法,那就是競爭。壟斷權力的弊害人們記憶猶新。斯圖雅特王室,甚至伊麗莎白曾把一些可以賺錢的獨占權次給朝臣,結果引起反對,後來成為內戰原因之一。在封建時代,莊園領主們通常都堅持必須把穀物在他們的磨房裏磨粉。在1848年以前,歐洲大陸上的君主國家對於競爭的自由是訂有很多半封建的限製的。其所一定出這些限製,不是為了生產者或消費者的利益,而是為了君主和地主的利益。反之,十八世紀的英國,保留著許多既不利於地主也不利於資本家的限製,例如關於最低工資的立法以及禁止圈占土地的規定。因此,在英國直到穀物法問題發生時為止,地主與資本家是一致擁護自由放任主義的。

 

歐洲最活躍的各方麵,也讚成自由競爭的看法。從1815年到1848年,全歐大陸上教會和國家聯合起來一致反對法國革命的思想:在整個德意誌和奧地利,審查製度既嚴厲又荒唐可笑。海涅對它加以嘲笑,它的作品有一章由下列字眼組成:

 

“德意誌審查員......白癡......”

 

在法國和意大利,關於拿破侖的傳說以及對於法國革命的稱頌,都是政府所嚴禁的。在西班牙和信仰天主教的國家,一切自由思想,哪怕是最溫和的,也遭到禁止。教廷依然公開相信巫術。意大利、德意誌和奧匈帝國不許人們鼓吹國籍主義。而且,哪裏有反動,哪裏就反對商業利益,就維護封建權益以對付農民,就支持愚蠢的國王和懶散的貴族,在這種情形下,自由放任主義就成為束縛在合法行動內的人的精力的自然表現了。

 

自由主義者所要求的自由,在美國是在獲得獨立的當時就實現了的;在英國是在1824至1846年期間實現的;在法國是在1871年實現的;在德國是在1848年至1938年期間逐步實現的;在意大利是在複興運動時期實現的;即使在俄國,二月革命時也一度實現。但結果並不完全是自由主義者所期望的那樣;在工業上,結果更像馬克思含有敵意的預言所描述的樣子。美國有最長久的自由主義傳統,但它最先進入托拉斯階段,即壟斷階段;不過這種壟斷不像舊時代的壟斷是由國家授予的,而是從競爭的自然運轉中產生出來的。美國的自由主義被玷辱了,但它無力抗拒,而其他國家的工業發展也逐漸跟著洛克菲勒走。人們發現,除非加以人為的維護,競爭會使競爭者中某個人獲得完全勝利,從而造成它自身的消滅。

 

然而並非一切形式的競爭都是如此。大體說來,組織規模的擴大確實意味著效率的提高。因此就有兩個問題:第一,在什麽情況下,競爭就技術上說是浪費的?第二,在什麽情況下,根據非技術性的理由,競爭是可取的?

 

一般來說,技術上的原因已使一些組織的最適合於處理其特定任務的規模擴大了。在十七世紀,道路是由教區負責管理的;如今在英國則劃歸郡議會管理,由國家提供大量資金並加以監督;其他國家的道路管理也有與此相對應的改變。電氣事業如由轄區較大的地方當局管理,就能得到充分的利用,在有重要動力來源的地方(例如尼亞加拉瀑布)更是如此。灌溉事業可能需要像阿斯旺水壩那樣的工程,但除非轄區很大,工程的費用是難以籌措的。大規模生產是否經濟,取決於是否控製足以吸引大量產品的市場,如此等等。

 

範圍大的優點,在其他某些方麵尚未得到充分利用。初等教育如果采用政府教育影片和英國廣播公司的廣播講課,就可能得到生氣和改進。如果教育影片和廣播課程能由國際性的權力機構主持,可能更好。不過目前這還是烏托邦似的夢想。民用航空事業之所以不能發展,就在於它不是國際性的。顯然,就大多數效果來看,大國都優於小國,並且沒有一個國家能夠充分實現其照顧公民生活的基本目的,除非它是囊括世界的國家。

 

但是範圍小也有它的一些優點。在小範圍裏,官僚習氣較輕,決斷較快,適應地方需要和習俗的可能性較大。顯而易見的辦法是設置地方政府,它不是主權政府,但享有明文規定的權力,在重大問題上受中央當局的控製,有充足理由時中央應給以財政支援。不過這個問題會把我們引導許多枝節問題上去,我不想加以討論。

 

競爭問題是更困難的。在經濟領域裏,關於競爭已經有很多爭論,但在軍事和宣傳兩方麵競爭至少也有同樣大的重要性。自由主義者認為在商業上和宣傳上都應該有自由競爭,而在軍事上則不可有競爭;但意大利法西斯黨和德國納粹黨則持恰好相反的主張,他們認為競爭除非采取民族戰爭的形式,否則就總是壞事;民族戰爭是人類最崇高的活動。馬克思主義者隻肯定兩個對抗階級爭奪權力的競爭,此外一切競爭他們都大聲反對。據我記憶所及,柏拉圖也隻讚成一種競爭,即戰友間爭取榮譽的競賽,據他說那是同性戀所促成的。

 

在生產領域內,作為初期工業主義特征的許多小廠商之間的競爭,在最主要的生產部門中,已讓位於托拉斯之間的競爭,每個托拉斯的範圍至少和一個國家一樣大。我們已經看到,隻有一種重要的國際托拉斯,即軍火工業,是很特別的;因為對一家軍火商的訂貨要引起別人向另一家軍火商訂貨;如果一個國家加強軍備,別的國家會照樣做,所以引起競爭的通常動機在這裏是不存在的。除這種特殊情況外,商業上的競爭依然存在,不過先進它已經與國家間的競爭融合在一起,而國家競爭的勝負最後決定於戰爭。因此,現代商業競爭的利弊和國家競爭定額利弊是一致的。

 

不過還有一種和以前一樣殘酷的經濟競爭,那就是職業競爭。這種競爭,從在學校裏的獎學金考試開始,一直貫穿在大多數人全部的工作歲月中。這種競爭能夠緩和,但不能完全消滅。即使全體演員的薪給都是一樣的,一個人仍然會願意扮演哈姆雷特爾不願扮演水手甲。這裏要注意兩種情況:第一,沒成功的人不應有不必要的苦惱;第二,成功應該盡可能是真實功績的報酬,而不是陷媚和狡詐的報酬。對於第二點,社會主義者不曾予以應有的注意。不過我不繼續研究這一點,因為離我們的主體太遠了。

 

今天,最重要的一種競爭是國與國的競爭,特別是所謂強國之間的競爭。這種競爭已經發展為全麵的競爭:爭權力,爭財富,爭控製人們的信仰,尤其是爭生命的本身,因為置人於死地是取勝的主要手段。顯而易見,結束這種競爭的唯一辦法是廢除國家的主權和國家的武裝力量,而代之以獨占武裝力量的單一國際政府。除此之外的唯一選擇是,文明國家中很大一部分人死亡,剩下的人陷於貧困和半野蠻的境地。現在大多數人都寧願采取這第二種辦法。

 

自由主義者在理論上認為應該放任的宣傳方麵的競爭已經和擁有武裝的國家之間的競爭聯係在一起了。如果你宣傳法西斯主義,你所起到的最重要的作用是強化意大利和德國。如果你宣傳共產主義,你大概不會實現它,但卻可能幫助俄國在下一次戰爭中取得勝利。如果你強調民主主義的重要性,你將發現你是在擁護與法國締結軍事同盟來保衛捷克斯洛伐克的政策。俄、意、德三國相繼放棄宣傳自由原則是不奇怪的,因為這些國家先前采用這一原則是它們的現政府推翻了它們的前任,如果繼續采用這一原則,就會使它們完全不可能實現自己的政策。今天的世界跟十八、十九兩世紀的世界相差之大,使自由主義者主張宣傳自由競爭的論點(就它們仍然正確而論)必須以現代說法來仔細地重做解釋。我相信它們有很大程度的正確性,但也要受到一些限製;認識到這些限製是很重要的。

 

自由主義者的學說,例如約翰·斯圖亞特·密爾在其《論自由》一書中的學說,遠不如通常所想的那樣趨於極端。人在他的行動不妨害別人的限度內是自由的;但當他的行動牽涉到別人的時候,政府就可以(假如適當的話)采取行動加以約束。比方說,一個人可能真心實意的相信女王維多利亞應該被刺死,但密爾不會容許他又宣傳這種意見的自由。這當然是一個極端的比方,不過事實上,幾乎任何一個意見,不論是值得讚成的還是值得反對的,都一定會有人受到它不利的影響,那麽,言論自由的權利也就沒有價值了。因此,假如要給宣傳自由規定範圍,那就需要比穆勒遠離更有力的原理來為這種範圍進行辯護。

 

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政府的觀點來看,可以從普通公民的觀點來看,可以從熱心改革家的觀點來看,還可以從哲學家的觀點來看。現在我們先從政府的觀點看。

 

前已說過,政府受兩種危險的威脅,即革命與戰爭的失敗(在實行議會製的國家裏,合法的反對黨算為政府的一個部分)。這兩種危險激發著自衛的本能,政府當然要盡其所能加以避免。從這個觀點看,就發生這樣的問題:為了應付國內外的危險,究竟需要多大的宣傳自由才能產生最大限度的安全呢?當然,回答這個問題要看政府的性質和當時的情況。假如政府本身是新建的,革命的,而人民又有充分的理由對它不滿,在這種情況下,自由就差不多一定要引起進一步的革命。法國在1793年、俄國在1918年以及德國在1933年都有這種情況,因此在這三個國家裏,宣傳自由都受到政府的摧殘。但如政府是傳統的,人民的經濟情況又不是十分困難的,那麽,自由就像保險閥似的發揮作用,往往減少人民的不滿。雖然英國政府盡了很大的力量來阻止共產主義的宣傳,但這不是共產黨在英國失敗的原因。即使從政府的觀點來看,明智的辦法反而是讓他們又絕對的宣傳自由。

 

我認為政府不應容許,比如說,慫恿殺害某某人這種宣傳。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為宣傳所蠱惑的人極少,宣傳所主張的行動也還是可能發生的。保護人民的生命是國家的責任,除非他們依法應該處死;如果有人鼓動,讚成謀殺某人,那就很難保會這個人的生命了。威瑪共和國在這一點上,使不嚴肅的。但我認為一個穩定的政府不應禁止某一類人依法應處死刑這種鼓動,因為這對法律的遵守並無威脅。

 

反對國家生存並無威脅的意見,即使站在政府方麵說,也沒有加以幹涉的充分理由。比如一個人主張地球是平的,或主張在星期六守安息日,他應該有自由盡其所能使別人相信他的主張。國家不應把自己看成是科學真理、形而上學或倫理學的衛道者。在過去大多數時代裏,國家就是這麽看的;如今德國、意大利和俄國仍然這麽看。這是自認虛弱的表現,穩固的國家不應該這樣。

 

現在來看普通的公民。我們覺得普通公民對於宣傳自由很少感興趣,除非在它對政府似乎成為最大危險(即它威脅政府的生存)的情況之下。政府可能在宗教上或民族上和它的人民不一樣;政府可能代表國王而不代表貴族,可能代表貴族而不代表中產階級,可能代表中產階級而不代表窮人;他也可能像查理二世和戰後德國政府那樣,似乎缺乏愛國主義。在這一類的情形下,普通公民對於反對政府的宣傳鼓動也許會感興趣;當他們的戰士被監禁的時候,他們會要求言論自由。不過這是革命來臨前的形勢,在這種形勢下,說政府應該容忍反政府的宣傳,實際就是說政府應該讓位。即使從政府的觀點看,這也常常是確實的,因為讓位隻是喪失權力,而堅持下來最後很可能壽終正寢。但很少的政府有看到這一點的聰明,何況強國壓迫弱國的時候,情形也並不總是這樣。

 

它是最不幸的國家

為從來所未見

因為男男女女在那裏被絞死,

因為佩戴著綠色的徽章。

 

英國對愛爾蘭能夠堅持這一政策達八個世紀之久,最後僅僅喪失了一些金錢和相當的威望。在這八百年中,英國的政策成功了,因為地主富有而農民挨餓。

 

宣傳的自由,在它是普通公民發生興趣的情況之下,不是關係著激烈的革命,就是關係著承認更進一步的自由,即選擇政府的自由。它和民主政治有密切關係,也和不滿現狀的團體要求自治的權利有密切關係;總而言之,它和以和平手段達到革命目的的權利有密切關係。這種權力是很重要的;承認這種權利,對於世界和平來說,是非常必要的;不過它遠遠超出宣傳自由的權利了。

 

還要談一談熱心改革家的立場。我們可以拿君士坦丁以前的基督徒、路德時代的新教徒和今天的共產黨人作為典型。這些人很少是言論自由的擁護者。他們自身願意殉道,但同樣願意使別人殉道。曆史表明,在過去,堅毅的人能夠不顧政府的反對,直率的發表他的言論。可是現代的政府能力大了;它多半能夠使根本性的改革不可能發生。另一方麵,戰爭可能引起革命或者無政府狀態,從而可能造成一個嶄新的開端。根據這個理由,有些共產黨人滿懷希望的期待著下一次戰爭。

 

熱心的改革家照例是“千年王國說”的信徒。他認為當一切人都篤信他的信條時,“千年王國”就來臨了。這種人現在雖是革命的,將來卻是保守的:他認為一個十全十美的王國就要出現,一旦出現了,就隻需保持它不變。既然抱著這種見解,那麽,無論為追求十全十美的王國或為防止它的顛覆,它自然都不會在任何強暴麵前表示畏縮。他若在野,就是恐怖主義者,他若掌權,就是迫害別人的人。他相信暴力,自然會引起他的敵人也相信暴力;在敵人當權時,會對它進行迫害,敵人在野時,會對他策劃暗殺。所以,他的“千年王國”說並不是人人都完全感到愉快;那裏有特務,有用行政命令進行的逮捕,還有集中營。但是像德爾圖良一樣,他看不出那有什麽害處。

 

的確,還有一種比較溫和的“千年王國說”的信徒。有些人認為一個人的最優良的品質一定是從內部產生的,不是任何外在的權威所能強加在他的身上的。為這種見解示範的是教友派。也有人認為如果外在的力量所采用的形式是仁愛或賢明的說教,那麽,外在力量也可以是重要而有益的;但如采用監禁或處死的形式,那就不是這樣了。這種人雖然是熱心的改革家,但可能擁護宣傳的自由。

 

另外有一種隻是在進化論盛行以後才有的改革家,這可拿索雷爾(當他是工團主義者時)做代表。這派人主張人生應該是不斷的進步,但進步不是朝向一個確定的目標,目標在取得進步之前是完全無法明確規定的;而是每走完一步,就理解為已經得到下一次進步。有見解比沒有見解好,有言論比沒有言論好,如此等等;但當一切動物都還是蒙昧不明的時候,不可能主張把取得見解作為改革的下一個步驟。然而他確實是下一個步驟,這一事實回過來證明靜止的保守主義是錯誤的。所以,這派人主張,一切改革都必須鼓勵,因為其中必有一個(縱然我們不知道是哪一個)將證實是體現進化精神的。

 

這種見解無疑有一點真實性,不過很容易流為膚淺的關於進步的神秘主義。而且由於含糊不清,也不能當作實際政治的基礎。曆史上重要的改革家相信用猛攻奪取天國;他們常常建立了王國,但此王國已證明不是天國。

 

現在我再說哲學家對於宣傳自由的看法。吉本在敘述古代寬容精神時說:“在羅馬世界流行的各種崇拜形式,在人民看來都同樣是真的;在哲學家看來,都同樣是假的;在地方長官看來,都同樣是有用的。”我心目中的哲學家不至於說一切流行的信仰都同樣是假的;但也不會承認無論哪一種信仰都無虛假,或者說,不會承認某一信仰偶爾免於虛假這一幸事能為人的智力所發現。至於非哲學家的宣傳家,則認為有他自己的宣傳,那是真理的宣傳,還有反麵的宣傳,那是虛妄的宣傳。如果他以為應容許兩者並存,那也隻是由於怕他自己的宣傳遭到禁止。對有哲學思想的觀察家來說,事情就不是這麽簡單了。

 

在哲學家看來,宣傳的用處是什麽呢?哲學家不能像宣傳家那樣說:“別針工廠是為製造別針而存在的;輿論工廠是為製造輿論而存在的。假如製造出來的輿論像兩根別針彼此一樣,而且有都是好的,那又怎麽樣呢?而且如果由壟斷而成的大規模生產比競爭的小規模生產經濟,那麽,宣傳和生產就有同樣的實行壟斷的理由了。不僅如此,一個競爭的輿論工廠,像一個競爭的別針工廠一樣,通常並不製造與我廠出品同等優良的輿論,而製造旨在損害我廠出品的輿論,這就大大增加了不斷給人民供應我廠產品所必需的工作量。所以,彼此競爭的輿論工廠必須加以禁絕。”我認為哲學家不能采取這樣的觀點。哲學家必須主張:宣傳的任何有益的目的不可以是使人武斷的相信幾乎肯定是錯誤的輿論,恰好相反,它必須是啟發人們的判斷、合理的懷疑以及對於相反意見的估計能力;這個目的隻在宣傳有競爭的情況下才能達到。哲學家要把人民大眾比成一個聽取兩造辯護律師意見的法官,並且認為宣傳上的壟斷有如法官在宣判刑事案件時隻許原告或隻許被告說話同樣荒謬。哲學家決不能要宣傳的統一,而是主張對每一個問題人人都應盡可能的聽到各方麵的意見。他主張有一種報紙表達一切政黨的意見,而不是不同的報紙各自為一個政黨的利益服務並助長讀者的武斷。

 

爭辯的自由有助於發展智力是明顯的,但不一定要有競爭的組織。英國廣播公司容許爭論。在皇家學會裏,對立的科學理論都能發表。一般說來,學術團體不縱容有組織的宣傳,而是分別給成員以各自宣揚自己學說的機會。這種組織內部的討論要大家先取得一個基本的一致:例如研究埃及的學者,誰也不想請求軍方來壓服與他意見不合的另一個研究埃及的學者。一個社會在其管理形式問題上意見基本一致時,自由討論就是可能的;沒有這種一致,人們就感到宣傳是動用武力的前奏,擁有武力的人自然企圖壟斷宣傳。在意見分歧但不影響大家在一個政府下和平合作的時候,宣傳的自由是可能的。十六世紀時,新教徒和天主教徒在政治上不能合作,但十八和十九世紀,他們卻能合作,因而,在這個期間宗教寬容就成為可能的。穩定的政府結構對於理智的自由是不可缺少的;但不幸的是,它也可能是暴政的主要機器。這個困難問題的解決方法在很大程度上要由政體來決定。

 

 

關於作者

羅素(1872—1970),英國著名哲學家,分析哲學創始人和主要代表。本書在韋伯、馬克思、弗洛伊德、柏拉圖等有關論述的基礎上,對權力定義、權力形式、權力基礎,以及權力的用途等作了深入剖析與全麵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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