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事情比較多,經常在學校裏加班。很多天,下班的時候大樓裏隻有我一個人了。回了家還要加班,有時候做完一件事情給同事發郵件,第二天人家都嚇一跳:你怎麽早上兩點還沒睡啊?這要是在三四十年以前,是很平常的事情。現在年紀大了,熬夜以後確實感覺到很累。第二天睡一大覺都緩不過來。
前幾天又在學校裏加班,天快黑了,辦公樓也都空了。我急急忙忙往停車場走。到了停車場,我遠遠就看見車窗上的雨刷子下麵夾了一張紙條。心裏一驚:怎麽還拿罰單了?走近了把紙條拿下來一看,果然是張罰單。這真讓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了:我有這個停車場的停車許可證啊。停車的位置也沒有問題,不是殘疾人的停車位。天快黑了,想想還是先回家吃飯。就把罰單塞到兜裏,開車回家了。
吃飯的時候把罰單拿出來再看了一遍,確實是因為沒有停車許可證。
這下我放心了,我知道肯定是什麽地方搞錯了。我的停車費用都是每月從工資裏自動扣除的,不應該出問題。看了幾遍以後終於找到了答案:警察在掃車牌的時候搞錯了一個字母。以前我們學校的停車許可都是一個牌子掛在後視鏡上。後來什麽人想了個主意,要搞數字化。每年買停車證的時候,隻要把自己的牌照號碼填上,不需要有實體許可證了。警察來查的時候就掃一下牌照號碼,係統可以自動檢測這個號碼是不是有許可證。顯然這個自動掃碼係統並不是100%可靠的。
還好那天停車場車不是很多。因為有時候停車場爆滿,有停車證的人找不到停車位的時候,他們會找拖車公司把非法停的車子拖走。如果把我的車子拖走,那又多了很多的麻煩。
現在這張罰單嗎,既然車牌號錯了,他們都找不到是誰的車子。我很忙,懶得去糾正他們的錯誤,有空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