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品】文革傳人文革中唯一一次在體育館內打籃球

(2017-05-12 08:12:15) 下一個

【小品】文革傳人文革中唯一一次在體育館內打籃球

根據文革傳人的真實故事《文革中唯一一次在體育館內打籃球》改編,原故事附在後麵供大家參考

時間:應該是1975年夏天(也有可能是1976年,不過可能性很低)

反正毛主席還活著,文革還沒結束,至少還沒正式結束

地點:大學體育館

要是神馬工會的體育館要難辦一點,工人的地盤嘛,大學,嘿嘿

人物:文革傳人,頂尖高手宋,體育館主任,體育館主任兒子Y同學,同學若幹

如果是私有製,主任也沒這個權力,除非主任是主人

中學才辦過“籃球聯賽”,文革傳人的班隊屈居“亞軍”。班隊有四位“好手”,包括文革傳人。其中一位是頂尖高手,姓宋,和咱城知名“教練”網友一樣,文革後“恢複高考”他憑體育技能考進了體院。就記得他有個那時了不起的“絕技“,運球中能用右手把球從背後非常熟練的轉到左手上再不間斷的傳出去。籃球是五人運動項目,五缺一,還需要一名隊員,就在班裏隨機挑選。當時孩子們沒什麽“業餘愛好”,能湊進班籃球隊是個熱門事兒,就有一個Y同學想盡辦法與這哥兒四個拉關係,爭那個剩餘“位子”。其中一個辦法,是許願說可以帶大家去附近的一個大學體育館打球。

夏天,暑假,Y同學真的兌現承諾,帶著大家去大學體院館玩。

到了大學體育館,Y同學先進去交涉。一會兒,他出來說,搞好了,進去吧。在入口處,見到一位比我們大不了幾歲的年輕人,客氣了幾句,什麽Y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之類,讓我們隨便玩。他離開後,我們問Y同學,這麽年輕就是體育館主任?Y同學說,不是,體育館歸他爸管,他也是來玩的。

那之前,在正式體育館裏看過比賽,但是,不曾在場地上玩過。(小學隨校隊外出比賽多次,都是室外的土場地或是瀝青場地)頭一次進體育館打球,好激動。木板地,有燈光,還有好幾個籃球。玩的不亦樂乎。

玩累了,要回家了。Y同學說,等我一下,去打個招呼。一會兒,他回來了,說,我朋友說希望大家玩好了,不過有個小要求,請五個人湊5塊錢出來(具體要多少錢不記得了,5塊是個虛數),讓大家玩他自己有些開銷要對付。

哥兒幾個一下子從天上摔倒地下。這哪是讓大家來玩,明明是設計好的敲詐勒索嗎?

可是,玩了人家的場地,占了便宜,雖知道被設計了,但在別人的地盤上,隻好認了。大家湊了一下,比要的數少了幾毛錢。Y同學拿著錢進去,一會兒回來說,沒問題,可以走了。

出來,四雙眼睛死死盯著Y同學,他辯說他也不知道,和大家一樣的上了當。

靠,他當我是誰呀,響當當的文革傳人,有勇有謀,關鍵是要造反精神,還膽大心細,毛主席都不怕,主任就更不怕了,主任兒子,絕對平等啊

再說啦,這是文革中嘛,誰怕誰哪

正在四張嘴啞口無言,四個腦子僵死不轉的時候

其中一張嘴說話了,它說“我們要貼你爸的大字報”

文革傳人,英雄啊

卻原來,文革傳人早就胸有成竹,隻是虛與委蛇,隻等Y同學跟他爸的敲詐勒索做實了

不用說,Y同學不僅不要錢了,還把他自己的錢給了文革傳人,連說“別貼我爸的大字報”,求求你啦

Y同學還說“如果嫌錢少,我問我爸要,求求你們等著我,我馬上去要錢”,說著就跑了

不用說,另外三位同學都向文革傳人投去敬慕仰望的目光

不一會兒,Y同學回來了,拿著他爸的錢包,說“這是我爸的錢包,錢包和錢都是你們的了”

Y同學不斷的說“夠不夠,夠不夠,夠不夠”,痛哭流涕,淚流滿麵

文革傳人,沉著冷靜,一言不發,此時無聲勝有聲

過了幾分鍾,因為Y同學沒回去報信,體育館主任出現了

文革傳人智慧絕頂早料到了,這是他跟他爸商量好了的,如果,Y同學幾分鍾沒回去報信,那就說明出問題了,Y同學跟他爸的錢包解決不了

文革傳人,沉著冷靜,一言不發,過了幾分鍾,體育館主任說你們以後可以隨時來體育館打球

不用說,再有籃球聯賽,那個四人之外隨機的“位子”絕不會是Y同學的了。但是,那以後,我們籃球隊多了一個管理員。

我們經常去體育館打球,Y同學跟他爸還為我們準備了各種飲料和營養品,不用說,我們球技大漲,不用說,後來我們一直是冠軍,文革傳人後來到美國杜克大學籃球隊打球了

現在想一想,隻有你自己能阻止你自己,你隻要不信邪有一點點造反精神,別奴性那麽強,不信專家權威知識分子,解放思想,你就前途無限啊

雖然形式完全不同,推翻皇帝和選總統當然都很好,也民主,但是,對絕大多數人來說,推翻老板和選頂頭上司才是真正的民主哪

×××××

附:文革傳人《文革中唯一一次在體育館內打籃球》

本老漢是咱同胞中的“高個子”,所以從小與籃球有緣。

上小學,畢業前一年,學校組建籃球隊,因為個兒高,被體育老師選中,成了候補中鋒。當時除了高度之外的身體條件不咋地,沒怎麽上過場,不過,基本技巧學會了,能有效的從個個角度“三步上籃”,加上身高,從中學開始,一直是“基層”籃球隊的絕對主力。

應該是1975年夏天(也有可能是1976年,不過可能性很低),中學才辦過“籃球聯賽”,本老漢的班隊屈居“亞軍”。班隊有四位“好手”,包括本老漢。其中一位是頂尖高手,姓宋,和咱城知名“教練”網友一樣,文革後“恢複高考”他憑體育技能考進了體院。就記得他有個那時了不起的“絕技“,運球中能用右手把球從背後非常熟練的轉到左手上再不間斷的傳出去。籃球是五人運動項目,五缺一,還需要一名隊員,就在班裏隨機挑選。當時孩子們沒什麽“業餘愛好”,能湊進班籃球隊是個熱門事兒,就有一個Y同學想盡辦法與這哥兒四個拉關係,爭那個剩餘“位子”。其中一個辦法,是許願說可以帶大家去附近的一個大學體育館打球。

夏天,暑假,Y同學真的兌現承諾,帶著大家去大學體院館玩。

到了大學體育館,Y同學先進去交涉。一會兒,他出來說,搞好了,進去吧。在入口處,見到一位比我們大不了幾歲的年輕人,客氣了幾句,什麽Y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之類,讓我們隨便玩。他離開後,我們問Y同學,這麽年輕就是體育館主任?Y同學說,不是,體育館歸他爸管,他也是來玩的。

那之前,在正式體育館裏看過比賽,但是,不曾在場地上玩過。(小學隨校隊外出比賽多次,都是室外的土場地或是瀝青場地)頭一次進體育館打球,好激動。木板地,有燈光,還有好幾個籃球。玩的不亦樂乎。

玩累了,要回家了。Y同學說,等我一下,去打個招呼。一會兒,他回來了,說,我朋友說希望大家玩好了,不過有個小要求,請五個人湊5塊錢出來(具體要多少錢不記得了,5塊是個虛數),讓大家玩他自己有些開銷要對付。

哥兒幾個一下子從天上摔倒地下。這哪是讓大家來玩,明明是設計好的敲詐勒索嗎?

可是,玩了人家的場地,占了便宜,雖知道被設計了,但在別人的地盤上,隻好認了。大家湊了一下,比要的數少了幾毛錢。Y同學拿著錢進去,一會兒回來說,沒問題,可以走了。

出來,四雙眼睛死死盯著Y同學,他辯說他也不知道,和大家一樣的上了當。

不用說,再有籃球聯賽,那個四人之外隨機的“位子”絕不會是Y同學的了。也是巧合,那以後,學校的籃球聯賽居然不再舉行了。

現在想一想,雖然形式完全不同,這次體育館打球經驗,不就是此刻官員給建築商的有償批地操作嗎,^_^? 還是“家屬”出麵收錢,*_*。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