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日本啊日本——寫在918前後
我不是球迷,足球規則簡單如越位者到今天仍是不太懂,也懶得去弄懂,以前也跟風看看世界杯,完全是去看那些陽剛帥氣的男球員(哈,女人也好色)。今天陰差陽錯看了一部紀錄片《NHK紀錄片:讓日本沉默的14秒 世界杯日本vs比利時背後的故事》,看得我目瞪口呆。
這部紀錄片說的是2018俄羅斯世界杯上,日本隊和比利時隊爭奪八分之一出賽權的一場比賽,日本藍武士是如何在2比0領先的情況下,被比利時紅魔以3比2終結的。有些球迷們可能還記得這場比賽。
這部紀錄片片長40分鍾,關注的卻隻有這場比賽的最後14秒。說目瞪口呆是因為,對於日本隊而言,那14秒仿佛是噩夢,然而,日本隊球員、教練卻坐在電視機前反複觀看,複盤自己當時的表現,拆解那14秒,對當時每個人的思想與行為,無數的細節,技術上的,心理上的,甚至還有民族性上的特點,進行反思總結。教練說自己在球隊領先的情況下沒有乘勝追擊卻讓大家保持現狀是多麽坑爹,隊長長穀部說最重要的是看清自己,坦承接受……
看完後,對於日本 人的嚴謹和一絲不苟的作風,十分敬佩。
我想這就是日本足球為什麽越踢越好的原因吧。而中國足球呢,據說現在連越南隊也瞧不起我們,多次拒絕跟中國隊比賽,認為兩隊不在一個水平上。又據說中國職業球員收入非常高。但是,12億中國人裏居然找不出11個踢得好的球員,讓我這個普通中國人非常不解。
日本是個不太敢提起的話題,原因自是因為中日戰爭裏中國輸得那麽慘那麽難看。這已成了世仇,成了一道難以跨越的鴻溝,很多人叫囂著血債要用血來還。現在一誇日本,就有被當作精日分子挨罵的風險。然而,如果擺脫中日關係這個背景,以外人的身份客觀地看待日本這個國家、這個民族,真的有很多東西可以學習借鑒。師夷長技以製夷,魏源早就說過。然而,日本人深得其妙。1898年,伊藤博文辭去日本首相後,訪問中國。李鴻章與之會麵時,討教日本迅速崛起的原因,伊藤博文給出的答案是:“可以去看魏源的《海國圖誌》。”
蔣廷黻在《中國近代史》中說:從民族的曆史看,鴉片戰爭的軍事失敗還不是民族的致命傷。失敗以後尚不明了失敗的理由,力圖改革,那才是民族的致命傷。倘使同治光緒年間的改革移到道光鹹豐年間,我們的近代化就要比日本早二十年。遠東的近代史就要完全變更麵目。
失敗後還不知道敗在哪裏,尚不思改革,這才是民族致命傷。仇恨一個具體的人或國家很容易,可是要弄清背後的根源卻不容易。在集體瘋狂的背後,是野心操縱著的政治遊戲,我想這一點,放在中、日兩國都適用;而作為一個人,要保證不成為祭壇的犧牲品,不成為野心的宿主,中、日人民也一樣。
什麽時候中國人能放平心態,不忘那段曆史,卻能以正常坦然的方式,和鄰國相處,我想中國就更成熟更強大了。
2. 男版《塞爾瑪與路易絲》
最近費了好大功夫,才重新下載了91年的老電影《塞爾瑪與路易絲》(又名《末路狂花》)重溫了一遍。
這部電影很有名。怕老公的家庭主婦賽爾瑪與閨密餐廳女招待路易絲打算去cottage過周末開心一下。路上,賽爾瑪險遭無名男子強暴,路易絲射殺該男子。驚慌失措的兩人掉頭逃亡,自此踏上不歸路。
影片最後兩人相視一笑,決絕地駕車一躍,那種悲壯將世上所有男人都侮辱了。因此,這部電影被冠以女權電影之名(也有將其歸類為公路片的)。
不過,讓我重新觀看這部電影的原因在於今年7月加拿大發生的一樁案件。來自BC省溫哥華島Port Alberni的19歲Kam McLeod 和 18歲Bryer Schmegelsky 槍殺了一對情侶背包客及一位大學教授,被RCMP追捕,還出動了軍隊、動用直升機,搜尋範圍從BC省到Manitoba的2000平方英裏。最後8月初,警察宣布man-hunting 結束,因為在沼澤區發現了兩人的屍體。
兩人從小學起就是好朋友,中學畢業後他們都曾在沃爾瑪打工。他們於7月12日離開家前往白馬市尋找工作,結果7月15日就殺了兩人,後又殺一人。家人和朋友都說這就是兩個普普通通的孩子,前幾天還看到他們一起打球,真不相信他們會殺人。是什麽讓他們脫離了普通的生活軌跡,踏上一條不歸路?
這起案件和電影《末路狂花》多麽相似:一次輕鬆的旅行陰差陽錯的演變為一場搏命的逃亡,都是普通人,本可以像大多數一樣活到七老八十的,命運在一刹那間被改變。他們為什麽會殺人?他們是怎麽死的,自殺?餓死的?18歲和19歲,高中剛畢業,多麽美好的年紀。他們到底是惡魔還是像塞爾瑪、路易絲這樣的普通人?為什麽生活的軌跡會這樣突然轉向,生命為什麽就這樣突然終結?
警察發言人說:雖然man-hunting結束了,但他們還是會繼續調查真相。可我估計真相很難查明了,因為殺人的和被殺的都死了。
還是那一句:真相是存在的,但真相不可知。
3. 孤獨與執著
小時候看《西遊記》,最喜歡孫悟空,最討厭唐僧。覺得唐僧一點本事沒有,是非不分,經常冤枉孫悟空,動不動就念緊箍咒,可一路上要不是孫悟空無數次地搭救,根本去了西天取經。最不解的是:唐僧哪裏好了?大鬧天宮的齊天大聖為何會對唐僧死心塌地?跟隨他鞍前馬後?
且看這一段:
“那大聖才和八戒攜手駕雲,離了洞,過了東洋大海,至西岸,住雲光,叫道:‘兄弟,你且在此慢行,等我下海去淨淨身子。’八戒道:‘忙忙的走路,且淨甚麽身子?’行者道:‘你那裏知道,我自從回來,這幾日弄得身上有些妖精氣了。師父是個愛幹淨的,恐怕嫌我。’八戒於此始識得行者是片真心,更無他意。”
這是三十一回中的一小段,前情是三打白骨精後唐僧將孫悟空趕走,後被擄,豬八戒前往花果山請孫悟空救師傅。這一段很短,也是閑筆,給我印象卻極深。當初看了隻覺好玩,猴子也要洗澡,如今回頭看,不禁生出些感慨。見師傅之前要淨淨身子,寥寥數筆,猴子對師父的一片真情暴露無遺。
天地生成的石猴,一出生便注定了無掛礙。瀟灑到了極點,任性到了極點,然而說到底,也孤獨到了極點。這孤獨不是因為無人問津,而是因為心中沒有牽絆。
林語堂說:“孤獨這兩個字拆開來看,有孩童,有瓜果,有小犬,有蝴蝶,足以撐起一個盛夏傍晚間的巷子口,人情味十足。稚兒擎瓜柳棚下,細犬逐蝶窄巷中,人間繁華多笑語,惟我空餘兩鬢風。——孩童水果貓狗飛蝶當然熱鬧,可都和你無關,這就叫孤獨。”
孫悟空遇見唐僧之前就是這樣的孤獨,無所愛,無所恨,一切似乎都與他無關。但猴子遇到唐僧,終於有了一個人,一件事,令他必須為之牽絆。這樣,他的生命才活潑起來,不然,長生不老又如何,百年孤獨實在乏味。我以前年輕時,總想追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以為那才是高明,才是悟。現在,我卻覺得這樣的境界也太無趣,不喜不悲,也許不是悟道,而是心如死灰。若當真無求無欲,估計剩下的隻有厭倦。
最近網上流行的靈魂八問。最後一問是:你是誰?你從哪裏來,要到哪裏去?這一問,有幾人能答得出?突然想到唐僧,突然明白唐僧才是《西遊記》裏唯一完整的人,隻有他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是誰,要到哪裏去,隻有他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要走的路,要做的事,要見的人。
在書裏,麵對各種妖魔鬼怪時,唐僧隻是合著掌,靜靜地念誦著阿彌陀佛。這個人的眼裏,其實看得到這世間的悲苦、憤怒、怨恨、貪婪,然而所有這一切,他又都可以視而不見。倘若說內心的力量,這執著的強大力量,恰恰是灑脫的猴子所不能比擬的。也許這才是猴子這一路追隨,縱死不悔的真正原因。
再看第九十三回這一段:
行者道:“師父,你好是又把烏巢禪師《心經》忘記了也?”三藏道:“《般若心經》 是我隨身衣缽。自那烏巢禪師教後,那一日不念,那一時得忘?”行者道:“師父隻是念得,不曾求那師父解得。”三藏說:“猴頭!怎又說我不曾解得! 你解得麽?”行者道:“我解得,我解得。”自此,三藏、行者再不作聲。旁邊笑倒一個八戒,喜壞一個沙僧,說道:“嘴臉!替我一般的做妖精出身,又不是那裏禪和子,也曾見過說法?”三藏道:“悟能悟淨,休要亂說,悟空解得是無言語文字,乃是真解。”
博覽經書的唐玄奘沒能解得,一字不識的猴子卻解悟了。悟空是心猿,由心直接生悟,當然無需文字,便得真解。
此處打動我的,不是悟空的無字真解,而是唐僧對悟空的懂得。八戒、沙僧都不懂他,但師傅懂。
猴子遇到和尚,應該算一件幸事。
4. 一生兒奔走荒郊/忽然故人心上過
清晨打開電腦上網,看到肉聯老大發文紀念自己來加拿大二十年。想想我自己也來了11年,不少肉聯網友不管退休還是工作,都已進入安然享受生活的狀態,而我仍在奔波,還不能休息,天天忙、忙、忙,卻仍是求而不得的狀態,身累心也累。
林衝夜奔時唱道:一宵兒奔走荒郊,紅塵中誤了俺五陵年少。——管甚世間萬事,過了便是誤了。千般繁華過眼,到頭來不過是,一生兒奔走荒郊。
突然有些心疼自己,這一生奔波,不過是繁華過眼,過了便是誤了,我到底在忙些什麽?
回過頭來看,這些年的喜怒哀樂,渺小之極,當時的痛與樂,在時間的衝洗下,都圓潤了。不過是死水中的微瀾,巨浪間的浮沫,昨日與今日並無不同,明日與今日也會一樣。現在隻希望,哪怕是奔走,也能走得從容些。
又想自己泡肉聯的曆史也不短了,多少ID浮浮沉沉,搜尋一下記憶,有些ID浮上心頭,我還記得有個ID專門寫些自家老公的搞笑之處和一些家常小片段,很風趣,可是忘了她的名字,他們好像搬到美國去了。還有個叫漢代蜜瓜,好像比較激進,我從未跟她搭言過,都是默默地看,今天突然想起來他們來,沒有任何理由,都是老大的紀念文章鬧的。真是忽然故人心上過啊。。。
5. 中國的國慶節要到了
有網友批評我是中國人,卻不愛中國,老是發些中國的負麵消息。我跟他爭論,我說我愛中國。他說:理由?我說因為我一提起愛國就會想到屈原杜甫,想起“昔我往昔,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想起衛青霍去病;想起蘇武牧羊、嶽飛風波亭;想起漁舟唱晚的春江花月夜;想起夏完淳和譚嗣同……你說你愛國,告訴我你想起了什麽?
關於70年,我的看法:經濟上有成就,政治上大退步。單以政體來看,前此後此,並沒有太大變化。倒退表現在修改憲法,而輿論之鉗製,尤以近年為最。這是一種反常。在經濟建設大發展的前提下,這種反常被掩蓋了,淡化了,但它的確存在。很多時候,矛盾並不是激烈爆發,而是表現為暗暗的懷疑。D員懷疑D的宗旨,國民懷疑政府。與爆發相比,這樣的懷疑其實更能消磨人心,扭曲思想。一昧的壓製,是心虛、害怕嗎?我隻能這樣理解。大國的風範呢,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希望他不要弄到像秦二世那樣詰問宦官。
也許將來,一件小事便傾覆了整個政權,誰知道呢?表麵上看還是完整的樹木,內裏卻早已蛀成粉末。很多年前,《財經》總編輯胡舒立曾把社會輿論比作一隻啄木鳥,永遠在敲打一棵樹,不是為了把樹擊倒,而是為了讓它長的更直。然而現在,樹木蛀壞的程度已經不起敲打,於是啄木鳥們被驅逐了,隻剩下唱著讚美詩的黃鶯。——見過大大,大大萬歲,萬歲,萬萬歲。
在中國說民主永遠是笑話,中國從古至今,數千年流傳下來的,是“臥榻之旁豈容他人酣睡”的獨占欲,是“天無二日,國無二主”的古訓,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霸圖。和談?合作?民主?雙方都心知肚明那隻不過是幌子。最終仍然是赤裸裸的“彼可取而代之”。魯迅說,從塵土裏開不出花來。他說的對。
其實,因從小所受教育的緣故,在哲學觀點上,我幾乎是純粹的馬克思主義者,相信唯物史觀,相信矛盾論,並相信事物的運動和發展,永遠會以鐵的規律進行。幸運的是,我還留有一絲反思的能力,我渴望社會變革,但希望變革不要給人們帶來太大的痛苦,我這種改良派,想想也軟弱得可笑。
我愛你,中國。——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我所使用的語言和文字,我所珍視的血脈與生命中,有著無法磨滅、不能抹煞的印記。它是一種純粹的,隻屬於個人的情感,與任何“大大”們沒有任何關係。
6. 我的理想
小時候,我的人生目標是讀萬卷書,行萬裏路。世上好書那麽多,以普通人平均一周讀1本書算,一個人一年讀52本書,一生認真的閱讀從16歲算起,讀到76歲,閱讀60年,也才能讀3120本書。書海無涯!就算是書癡,讀得多,哪怕真的讀了一萬本,也難以讀完世上的好書,何況肯定要讀到一些爛書,當然,可以用開卷有益安慰自己。這樣算來,真讓人沮喪啊。
行萬裏路也不容易,當然,是對我自己而言。現代社會流行旅遊,驢友、背包客、有錢又愛旅遊的人很多,他們肯定行了萬裏路,但是對我這個又窮,又沒時間的人來說,一年旅遊一次,隻算是安慰一下自己而已,根本談不上行萬裏路。而且,我覺得行萬裏路,不能匆匆,“行”與“遊”,都透著散漫、優遊的氣息,而我那種利用一周假期,恨不能塞下所有景點,至此一遊的旅遊,權當意思一下吧。
人到中年,既然讀萬卷書、行萬裏路皆不可得。為安慰自己,我給自己添了一個新理想,認識一萬個(太多了,一千個吧!)有趣的人,不,不對,有趣的靈魂。這要在以前,以我這種內向不合群的人,根本就是癡人說夢。我以為網上的交流,是靈魂之間的交流,多虧互聯網,我得以見識各種有趣的靈魂,才高八鬥的、古靈精怪的、瘋瘋顛顛的……不可勝數。我常常想,如果將人的性格單獨抽離出來,那麽古代筆記小說裏的各種精怪,在網絡上真的很容易見到。
三個理想,唯有最後一個,庶幾可以實現。天下這麽大,網絡這麽大,在其中作一尾優哉遊哉的漏網之魚,見識有趣的靈魂,正是美好生涯。
心滿意足,夫複何求。
7. 關於衰老,關於女人的衰老
人慢慢地衰老。
首先衰老的是對生活和人的態度。不知不覺間,人對於一切都越來越明白,會懂得萬事萬物的真諦,一切總是周而複始,如此可怕、如此乏味。這是衰老。有些人20歲就死了,70歲才埋,就是這個道理。當你覺得一個杯子,什麽也不是,就是一個杯子而已。你老了。
接著,你的身體開始衰老:不是一夜之間。不是的,先是你的眼睛發生變化。有些女人可以四五十歲仍保養得如青春少女,然而,她的眼睛、眼神,你從那裏分明看到歲月的滄桑。後來你的腿腳、腸胃或心髒開始衰弱,當然還有你的大腦,你開始失憶,開始糊塗,昨天發生的事你不記得,卻記得幾十年前的一點小事。人就是這樣,一部分一部分逐漸變老。
後來有一天,你的心開始變老:之前盡管肉體會變得虛弱和退化,心靈仍有欲求,仍在回憶,在尋找,還會有愉悅,仍有渴望仍有欲求。當這種快樂的欲望也消失,除了記憶,不再有其它時,人就真的老了,不可挽回,不可逆轉。
有一天,你醒來,揉揉眼睛:你不知道你到底為什麽醒來?日子所呈現的一切,你都精確地知道:春天或冬天,生活的場景,天氣,日常瑣事。不會再發生任何意外之事。即便有突然發生,無論它如何不同尋常,如何之恐怖,你也不會感到意外,因為你知道所有的可能,你見怪不怪,無論好事或壞事,你都毫無期待……
而女人的衰老,似乎更殘酷一點,美人遲暮,再難聽點,“豆腐渣”。
2018年7月13日,女詩人伊蕾在冰島旅遊期間心髒病突發去世。上世紀八十年代,伊蕾曾以組詩《獨身女人的臥室》轟動詩壇。有人將她和翟永明、唐亞平並稱為當代詩壇“三劍客”。《獨身女人的臥室》我讀過,並沒有那麽驚豔,也許是讀的時間不對,我應該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去讀。然而,看女詩人的照片,那張臉卻很讓我震撼,她年輕時的臉便有一種被歲月毀壞摧毀的痕跡,那些線條紋路,那種眼神,我讀出滄桑、痛苦、無奈,還有憔悴。她在詩歌《三月十六日的白日夢》中寫道:“……我一出生就長大成人……”她的詩集《女性年齡》的後記,第一句話就是:“我好像天生就老了。”
然而,這兩天看《倫敦生活第二季》時看到了精彩的翻盤。女神Kristin Scott Thomas客串演出了第三集。女神也老了,我幾乎不敢相認。她對女人的衰老有一段非常精彩的台詞,她將女人的絕經(menopause)稱為“the most wonderful fucking thing in the world”。 老去,絕經,沒人睬,可怕嗎?也許吧,但是你自由了!再也不是奴隸,不是生育機器,從此你就是你自己,多好啊。
深得我心,深得我心,老人家我恨不能將整段台詞拷貝下來,粘貼在此。 “It's horrendous, but it’s magnificent. Something to look forward to.”
另:Phoebe Waller-Bridge 不但是女主角,還是編劇,真不得了。祝賀她得獎。
8. Don't let me down
無意中在油管上看到披頭士的這首歌。這是一首我不太熟悉的歌。看他們站在冬天的樓頂上,大風吹拂著長發,聲嘶力竭地吼: don’t let me down。他們在對誰說don’t let me down?
如今我不對別人抱這種指望,我隻會自己對自己說: don't let me down.
9.《灰燼》
科塔薩爾的《雨滴的粉身碎骨》寫得太好了,讀完後,也想試著寫點什麽,於是有這篇《灰燼》:
烈火過後的殘留物,是灰燼,但灰燼什麽也不是。熊熊烈火多有性格,那般暴虐,連人也怕。而灰燼呢,它沒有形狀、沒有重量、沒有脾氣、沒有性格。你可以說一棵樹、一張紙、一滴水、一團火,可你怎麽說灰燼呢?一絲灰?一片灰?一團灰?都不合適。灰燼就是灰燼。它是燦爛之後的黯淡,是壯烈之後的死寂,那火海中的輾轉煎熬與蛻變,換來無欲無求的清靜無為。
灰燼最是聽話順從,風一吹,立即高高興興地向四麵八方飄飛,奔向未知的命運。雖然有幸能向上飄揚片刻,瞥一眼廣闊世界,片刻的飄揚後是不可抑製的下沉,翻飛著、顫抖著墜落、墜落,地麵才是它最後的歸宿。它沒有性格,你一腳踩下去,幾乎感覺不到任何東西,沒有聲音,更沒有反抗,它默默地承受著你的重量,任由你在它身上留下印跡。還有什麽比灰燼更無助、更無力、更可憐、更卑微的東西嗎?最重要的是,它自己也相信它什麽也不是,因此它什麽也不爭,隻安靜地接受自己的命運。
看,風吹過,天空中揚起的灰燼。嗨,灰燼,你好!你喜歡這個彩色世界嗎?
10. 由網上吵架想到的。。。
我笨嘴拙舌,不會吵架,吵不過別人的,所以我上網,一般隻看,偶爾說說,碰到要吵架了,我就開溜,當然,偶爾也打打太平拳。
憑我的觀察,網上吵架很有趣,一般是就某個問題爭論起來,吵來吵去,說得最多的一句是,“你什麽也不懂……”似乎就判了對方死刑。
還有,就是不管真正輸贏為何,先宣布自己贏了,仿佛就真的贏了,阿Q也自愧不如。
出了國的網友們吵架又多了一種武器:指責對方英語太爛。最常見的是左右之爭,往往諷刺對方英文太爛,一來隻看中文宣傳,不看主流報道;二來,雖然對方擺出英文鏈接,沒關係,宣布對方沒看懂,就行了,自己便贏了。
看這兩人吵架:
一罵:......你是有知識,沒常識。
對罵:什麽市場失靈,政府失靈,我看你是頭腦失靈。
還有這個:什麽精日,精美,我看你是精分!
好玩吧?
最近發了一個貼,政治氣氛濃厚,為避免爭吵。我在一開始就說明:大家愛看的,看看;不愛看的,下次別再點開了,但一律謝絕留言。誰知道,惹了眾怒,被批判,被冷淡。其實我是不想吵架,爭來爭去,有什麽用呢?都是一把年紀的人了,世界觀已經形成,爭吵有什麽意義呢?
永遠不要試圖說服別人。大多數人根本不看對方觀點,隻會按照自己思路走下去;極少數人能看到別人的一兩句話;幾乎沒有人能夠真實領會另一個人的思想。說的好聽些,叫做“誤讀”,而誤讀是不可消除的,正像文字障的存在。說到底,它源自思想,思想千差萬別,用於表達思想的文字便也隨之幻化成各種形態,仿佛魔鏡中的世界,隻好在文字編織的真相與謊言中跋涉下去。
其實,我想我應該閉嘴。每個人都想表達,什麽觀點都有自己的受眾。反之,每一種觀點也都會遭遇到激烈的辯駁。有時候,沉默和靜觀也許更加合適。一切均在未定之數,說什麽都太早。
(以下10則在別處貼過)
11. 非線性聯想
有時候莫明其妙喜歡一句話,沒有理由。以前在網上看《三人圖說》,總有一則美食,名之曰:每日深夜報複社會。沒來由地喜歡。
今天看到一張圖片,文字讓我很有感覺:"要在這混沌世界大開殺戒。"
喜歡一句話,就像喜歡一個人,需要理由嗎?
並非我殺伐之心太重,隻因這句話中隱隱流露出的那種俯視眾生的氣勢,令人著迷。由此想到李白的《俠客行》。前八句寫得多好:趙客胡纓吳鉤,銀鞍白馬流星,動靜交錯。十步千裏,事了拂衣,武功高超卻淡泊名利,正是我心中的俠客形象。至於後麵拉拉雜雜的平原君、信陵君,小時候無論如何也記不住。
也許李白的《俠客行》激發了無數的武俠作品,武俠小說裏打打殺殺不要太多,可是看西方小說,也有殺,卻又是不同的感覺。比如海明威小說中的鬥牛士殺牛,不管是人是牛,不管是勝還是敗,兩者都是英雄,正如福克納在小說裏殺了一頭熊時所說:“我殺死了你;我的舉止必須不辱沒你那正在離去的生命。我今後的行為將永遠配得上你的死亡。”蕩氣回腸,為死去的牛、死去的熊,向平等的生命致敬。
中國早期武俠裏,有朱貞木之《七殺碑》,源出張獻忠在蜀中所立碑文:“天以萬物與人,人無一物與天,殺、殺、殺、殺、殺、殺、殺。” 血淋淋七個殺字,勝過一切文章。自古書生意氣,不如武士長刀。七個“殺”字,大殺四方,何需多費唇舌?
洪秀全入天京,奢靡更勝前人,一個馬桶圍都用金絲雲錦,七寶鑲嵌,張獻忠立七殺碑,所屠戮的平民遠超過官兵,然而金鑾殿上寶蓋香雲,掩不住刻入骨子裏的“奴才”二字。
魯迅說曆史書滿本都寫著"吃人"兩字, 其實翻開曆史書,無論中外,不過是寫著"殺人"兩字,一將功成都萬骨枯,一人要坐上龍椅,要守住江山,不知龍椅下要壓著多少屍體,江山上衝出幾條血河?
如今的皇上喜歡坐龍椅,還喜歡讓來朝覲的非洲臣民登上高高的台階以顯示自己的威嚴。不用想,他身邊肯定少不了一幫子吹捧的人,不知道他聽說過“捧殺”二字沒有。
越想越不好玩了,還是想想“幾時有空,做個閑人,對一長琴,一壺酒,一溪雲”吧,這意境更讓人精神搖曳。
12. 秋天的樹
比起花來,我更喜歡樹。
我喜歡看樹,喜歡樹的各種姿態,筆直的樹、樹葉旁逸的樹、歪脖子樹、一片田野中孤零零的一棵樹。喜歡看映襯在天空下的樹,看晴空下的樹,隻消一定睛,那藍天白雲下的樹,那被風吹動的樹,讓人立刻就恍惚起來,古往今來,千載空悠悠。身邊的現實流走,感覺跟這個世界遠離了。看陰雲密布下的樹,頓時就蕭瑟起來,同樣的風吹過,哪怕沒有葉落,也會生起無邊落木、不盡長江的感慨。
五行之中,秋屬金、有兵像、在色為白。所以看秋天的樹,總有種肅殺之氣。
“如果有來生,要做一棵樹,
站成永恒。沒有悲歡的姿勢,
一半在塵土裏安詳,
一半在風裏飛揚;
一半灑落蔭涼,
一半沐浴陽光。
非常沉默、非常驕傲。
從不依靠、從不尋找。
……”
唉呀,實在太喜歡樹了!
13. 幾種樹
紫荊
猶大出賣耶穌之後,吊死在紫荊樹上。紫荊懂得他的心,明白他比任何人更痛恨自己,明白他想以自盡來向世人證明他的痛恨。於是成全了他。風吹過,紫荊樹葉嘩啦啦:“你所做的快去做吧!”
其實,紫荊不過是在重複耶穌的話。它知道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在折磨他,它看到利用過猶大的祭司們在冷笑。它都知道,於是成全。“你所做的快去做吧。”
刹那間,一樹白花頓成紅紫。
柳樹:昔我往矣,楊柳依依。左季高攜柳抬棺西行,敢是真的神交古人?
菩提:菩提是樹,明鏡亦台。皆為塵物,布滿塵埃。不對?皇帝一絲不掛時大家也都跟著說新衣好看呢。
芭蕉:芭蕉像衣衫襤褸、身材臃腫的邋遢婦人,一大堆立在那兒,不幹不淨。
14. 認真
“他太認真;雖然似乎沉靜,然而他激烈。認真會是人的致命傷的麽?至少,在那時以至現在,可以是的。一認真,便容易趨於激烈,發揚則送掉自己的命,沉靜著,又齧碎了自己的心。”
這是魯迅紀念韋素園時說的話。現在乍一看到這段話,心裏一驚。是的,一認真,就會激烈,就會失了冷靜。認真,你就輸了。
很多人不喜歡魯迅,說他是自恨一族,說他如果活到抗日戰爭肯定是漢奸,我不去想如果,我隻記得他的很多文字是可以在石頭上鑿出火星、留下印記的。即使是麵無表情地經過,也能在偶遇的一刹那,如醍醐灌頂,似電閃雷鳴。
做人要“沉著,勇猛,有辨別,不自私。”寫文章要:“有真意,去粉飾,少做作,勿賣弄。”
時刻謹記之。
15. 英雄之器
項羽本紀讀完時,我想:項羽者,英雄之器否?
太史公評曰:奮其私智而不師古,....... 身死東城,尚不覺寤而不自責,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豈不謬哉!
據我看:項羽,勇夫也。少謀略,無氣量,難以成大事。初,背關懷楚,卻要富貴歸鄉,不願衣繡夜行,不該過江東而過江東。及大事已去,烏江亭畔,應過江東以圖卷土重來,卻意氣用事而不過江東。多少次機會可斬劉邦,白白錯過。誠哉,亞父所言:"豎子不足與謀。"實非天亡之,乃自亡之。
忍辱負重過江東,以圖他日卷土重來。這到底是能屈能伸的大丈夫還是工於算計的小人?
不思考失敗的真正原因,將成敗委諸天命,刎頸而亡。這是怯懦逃避的小人還是知天命,猶與天鬥的英雄?
P.S. 項羽死得真慘。
“乃自刎而死。王翳取其頭,餘騎相蹂踐爭項王,相殺者數十人。最其後,郎中騎楊喜,騎司馬呂馬童,郎中呂勝、楊武各得其一體。五人共會其體,皆是。”
多少英雄人物,煙消雲散。讀史,讓人感覺萬事皆空。
16. 你的腳不是你一個人的,是我們全家的!
冰天雪地的冬天,一個周六下午,LD買菜回家,從車上拎菜進門時,踩到冰上,差點摔倒,結果崴了腳。急得我馬上讓他冰敷,又趕緊翻出家裏備用的紅花油,準備他待會兒揉揉,可他一百個不耐煩。他這態度讓我立馬火起來,將他數落一頓:大冬天的,你不是沒有雪靴,一入冬就放在門口了,你嫌麻煩從不穿,非得穿這淺口皮鞋。滑倒了,怨誰?不但家務上不能幫我一把手,還給我添麻煩伺候你!要知道,你這腳不是你一個人的,也是我們全家的!
LD不吭聲,我知道他心裏不滿,我也擔心說得有點過了。
奈何,天助我也。
周三晚上,我重溫1998年的老電影《伊莉莎白女王》,LD也跟著津津有味地看起來。其中有個片段,Sir Williams對女王的侍女們說他每天清晨要檢查女王的床單,要知道女王的proper function。麵對侍女們的置疑,Sir William說:“Her Majesty’s body and person are no longer her own property. They belong to the state.”
看到此處,我趕緊說:你看,你看,你跟女王一樣重要,說你的腳不是你自己的,是我們全家的,沒錯吧?
LD笑嘻嘻地說:嗯,沒錯,沒錯。
17.《通往奴役之路》
今天看到有人說:“在《通往奴役之路》中‘為何最壞的人當權’有一段推論,大致意思是:想要團結最大多數的人,你就要放低你的標準,因為越是接受過教育和有思想的人,他們的分歧就越大,而越是低級的人,他們的訴求就越統一,因此他們也是最好愚弄的群體……
這段論述總在我人生的不同片段被想起,提醒著自己是不是那最大多數的一群人——他們不會思考,隻會應和,他們為惡而不自知,他們被出賣,還幫著數錢。即可憐,又可悲,大喊著優勝劣汰,叢林法則,而對自己是砧板上的魚的處境完全沒有認知。宛若智障,形若戰狼。”
是啊,可悲的是不自知,更可怕的是主動投降……想起我讀書時,這書很是流行,人人爭相傳看。有個師兄,人長得白淨清秀,隻是個子極矮,本科學中文的,是我同寢室一個女生的男朋友,老到我們寢室來,很高冷,有種我們都是俗物,他是清流的感覺。當時他就老拿著這本書,嘴裏老是哈耶克長哈耶克短的。
去年夏天,這個女生攜其夫其子來加拿大玩,加考察孩子今後讀書事宜,我負責接待。見麵時,女同學倒是沒變,這位師兄已肥頭大耳沒法看了,估計是畢業後分到廣州地稅,油水太足。我自掏腰包請他們一家吃飯,他還端著架子,跟我說話時總是用鼻子哼一聲,沒辦法,稅務局待太久,趾高氣揚慣了,仿佛不是我請客吃飯,倒是他賞臉來吃一般。
不知道他還記不記得哈耶克?
18. 遊輪與西藏
青天,浮雲,湧動的風,吹得頭發繚亂。豪華遊輪的第17層,不是頂層,男男女女來往穿梭,不少人手裏端著杯雞尾酒,從上午就開始喝起來。洋人們豪放慣了,洋女人不管胖瘦,全露著身體,三點式,比基尼,豪乳垂下來,粗壯的大腿上看得到橘皮般的贅肉,更不要說那肥大的肚子了。音樂從未停過,不知道放的是什麽,隻聽得沙沙的鼓點,低音炮。這裏是酒池肉林,醉生夢死的世界。
我拿著廢名的《橋》、俞平伯點評的《唐宋詞選》輪流著看,心底一片澄明,愈看愈有趣,與周遭的環境竟奇異地契合。
不明白為什麽很多人對西藏那麽迷信,覺得人一到那裏就好像被洗滌幹淨,得到淨化,人人都爭著要去那裏。我不懂藏傳佛教,我實際上對任何一種宗教都不大懂,但我想哪一種宗教也不過如此,並不會比另一宗教要高明,其終極教義也大同小異,為什麽老是將西藏誇得神乎其神,難道是因為那裏路難走,一般人輕易去不到,高原環境未受破壞?其實以我這俗人眼光,那裏可能尚未開化。啊呀,我可能要被很多的文青辱罵了。他們可以冷笑著說夏蟲不可以語冰。這一生,我不會刻意要去那裏。我且酒肉穿腸過,讓他們去朝聖吧。
19. 喜歡聽的兒歌
兒歌也有好聽的。以前國內的兒歌《讓我們蕩起雙槳》就很好聽,不但曲調動聽,意境也很優美。聽著歌聲,你可以想起很久遠的過去。
來加拿大後,帶兒子的好處是學會了很多這邊的兒歌。有一首兒歌跟《讓我們蕩起雙槳》有異曲同工之妙,那便是《ROW ROW ROW THE BOAT》,簡簡單單幾句歌詞,翻過來複過去的唱,然而意境卻很好,唱的時候讓你不知不覺間忘了孩子,閉上眼,沉入自己的思緒中。這哪裏是兒歌?明明是成年人午後蕩舟河上,炎炎夏日,林蔭蔽日,潺潺流水,小船順流而下,飄蕩在水上,過往的種種,壓在心底,你以為你忘記了的往事,全都回來了,一點一滴泛上心頭,並且還那麽清楚,真是百般滋味。一曲終了,你回到現實,孩子還在身邊,吵著讓你再唱一首。
Alas,life is but a dream!
20. Have a little faith in people
伍迪·艾倫的電影,小資情調也好,知識分子也好,我是要看的。黑白片《曼哈頓》裏,戴維斯17歲的小女友離開紐約時,對他說:Have a little faith in people. 因為男人擔心兩人兩地分開情會生變。
我則記住了這句話。到底能不能have a little faith in people?
為此寫一小段:
她憂心忡忡。房子能租給這種人嗎?連姓名尚且不知,隻有一個英文名,沒見過麵,沒有微信,隻打過幾通電話,就準備明天去簽合同了。別人當房東,要check租客的信用記錄、提供就業證明,收入證明。可我們對對方一無所知,就準備簽合同了?萬一不付租金怎麽辦?萬一把房子弄得髒亂差怎麽辦?萬一在裏麵幹壞事怎麽辦?
他不耐煩:Have a little faith in people,please!你這人太陰暗了,想的怎麽全是壞的,我跟她通了幾次電話,我覺得她是很可靠很老實的人,而且她這麽爽快地要租,不是同意多付一個月的租金做押金嗎?
她嘟囔,也太痛快了點,有問題。
你看你,總是把人想得那麽差。
凡事先把最差的可能性預想到,就能避免很多問題,真出問題了,也不怕,會有應對。就怕什麽也沒想到,到時候被動。這邊可是最保護租客得益的,到時候你送神都送不走,怎麽辦?
如果你這也怕,那也擔心,就別租了。
你不用這樣將我的軍,你明知道我們非得將這房子租出去不可……
Then, have a little faith in people.
上次你說找朋友借錢,我懷疑沒人借給你時,你也這樣說,結果怎麽樣?有人借你嗎?倒是你就此看清了很多人的真麵目吧。朋友間,是不能用“借錢”這一方式來試探的,除非你不想眼他做朋友了。
你這人真討厭,太陰暗了,down person, totally. Can you just have a little faith in peop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