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Day or One Life

唯讀書與寫字不可辜負
正文

親愛的上帝,生活是地獄

(2018-01-21 12:21:37) 下一個

親愛的上帝,生活是地獄

——讀塞林格的《九故事》 

塞林格可真喜歡說話。他作品中的人物大多在不停地說,《逮香蕉魚的最佳日子》裏穆裏爾的媽媽在不停地說,接著西摩和小姑娘也在說。《威格利大叔在康涅狄克》裏瑪麗簡和埃洛伊絲邊喝邊聊,《致埃斯米》裏的埃斯米跟美國大兵聊,《嘴唇美麗而我的雙眸澄碧》裏阿瑟在電話裏不停地說,《特迪》裏特迪和尼科爾森也是說個不停。再回想《麥田裏的守望者》,霍爾頓也是叨叨個沒完沒了。人人都在說。塞林格是有多想說話,是有多想要別人的理解與關注。為什麽現實中,他卻將自己與世隔絕,不與任何人說話?這是怎樣一種 矛盾?

中文翻譯不怎麽樣,建議讀原文。沒有想到李文俊的翻譯是這樣,何上峰就更不用說。老譯本《逮香蕉魚的好日子》就挺好,卻改成“最佳”日子。什麽時候“林蔭”大道成了林陰大道的?通篇讀起來總覺不順拗口,找不到感覺,無奈憤而在網上搜索到英文原本來讀,這才通體舒暢,看完後歎服。

看《For Esme: -- with Love and Squalor》時,我想這個squalor如何譯才好?舊版譯作“淒楚”,新版譯為“汙穢淒苦”。初看時想這是什麽糟糕的翻譯,然而,讀完後覺得還是後者“汙穢淒苦”更能表達文中真意,當然用字也許還可推敲。“淒楚”美則美已,真實的人生卻沒有那麽美。埃斯米懇求主人公為她寫個故事,寫個“汙穢的故事”,“要寫得極其汙穢淒苦”,實際上這九個故事都是那麽既美又汙穢淒苦。

就拿我最喜歡的一篇《Uncle Wiggily in Connecticut》來說。小說最後,Eloise 哽咽著喚醒睡著了的瑪麗簡,問她,還記不記得她讀大學一年級那年穿了條黃色長裙,被人笑話,她為此哭了一整晚。她問瑪麗簡,“我那會兒還是個好姑娘,是不是?”

Eloise為什麽這麽問,她怎麽不好了?再重頭梳理,呀,她現在真不是個好姑娘。

閑聊中,瑪麗簡說到從前的一位老師患癌症去世了,死時才六十磅,問Eloise可不可怕。Elosie說“這沒什麽”。瑪麗簡說:“你心腸越來越硬了。”

Eloise的女兒拉蒙娜性格孤僻,周圍沒有住一個孩子,沒人可玩。於是她想象出一個好朋友吉米·吉默雷諾,這個吉米沒有父母,沒有雀斑,有綠眼睛、黑頭發,還有一把劍,甚至晚上睡覺時要給他留一半床,自己睡在床沿上;那天,拉蒙娜說吉米外出玩耍時被汽車軋死,還被狗叼走了骨頭。小女孩又想象出了一個新的朋友米基·米基雷諾,在晚上睡覺時,仍為他留一半的床;Eloise惡狠狠地命令她必須睡到床中間,甚至動手把女兒拖了過去。

瑪麗簡來看她的那天,天非常冷。老公路易傍晚打電話過來,想要她開車去接他回來,她拒絕了,讓他自己走路回來。找的理由很牽強:瑪麗簡的車堵在她的車後,而瑪麗簡找不到車鑰匙,所以她的車出不來。

黑女傭走過來問她,天這麽冷,她老公能不能在這裏留宿一晚,第二天早上再走,並特意說她的房間裏夠地方。Eloise拒絕了,“我這裏不是開旅館的。”

真是硬心腸的女人啊。是什麽將一個為了條裙子能哭一個晚上的姑娘變成這樣冷淡心硬的?生活吧。與老友聊天,聊著聊著,便聊到了她的生命裏那個難以忘懷而又無法再見的人,在戰爭中死得詭異的愛人——沃爾特。雖然她結婚生子,仍是忘不了。Eloise說隻有沃爾特能讓她開心,沃爾特最幽默。有一次她摔跤,扭傷了腳踝,沃爾特把她的腳踝叫作“可憐的威格利大叔”。

當瑪麗簡安慰她說幽默也不算什麽時,Eloise說:“誰說不算什麽?如果你不想出家當修女什麽的,那你還是笑笑的好。”你看,Eloise是懂得生活的真諦的,笑意味著開心、快樂、幸福。如果你笑不起來,那麽你的生活可能是淒苦的。然而,丈夫路易就不行,無法讓她開懷大笑,他不是他有沒有幽默感的問題,呃,他看卡通片能笑笑,而是愛不愛的問題。

那為什麽嫁給他?

“上帝,我不知道。”女人都這麽說。Eloise說:“他當初告訴我他喜歡簡·奧斯汀。他說她的書對他來說無比重要。這都是他的原話。我們結婚後我才發現她的書他連一本都沒有讀過。”

Eloise忘不了死去的愛人,自己也活得麻木,對女兒漠不關心,對誰都缺乏同情。當她惡狠狠地把女兒拖到床中間去睡後,她在黑暗中,跌跌撞撞拿起女兒的眼鏡,把它貼向自己的臉頰。眼淚順著臉流下來,打濕了鏡片。“可憐的威格利大叔,”她一遍又一遍地說。此時,女兒並未睡著,因為媽媽的粗魯,她一直在哭。Eloise吻女兒,淚水口水混在一起。

……

唉,這汙穢淒苦的人生啊,遠非“懷著愛與淒楚”那樣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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