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艾米斯的書房在小小水泥花園的後部,是單獨的一間房。玻璃天花上覆著落葉,時不時有小鬆鼠跑過。以前,他在家中閣樓上寫作,而這間屋子是他妻子伊莎貝爾在用,不過他覺得妻子沒有充分利用它,於是他把它要了過來。艾米斯覺得它是理想的書房--聽不到孩子們的吵鬧聲,還可以在裏麵抽煙。
他通常每天上午10點鍾進去,傍晚7點出來。不過他並不是在裏麵一直寫啊寫,很多時候是在那兒閱讀,或坐那兒思考。他們在這所房子裏住了約12到13年,但是他們去烏拉圭的那幾年將這房子租了出去。這張照片拍於他們回來沒多久,書桌上罩著的紙還沒來得及撕掉。寫作時,他通常先手寫,然後再敲到筆記本電腦上。上個世紀80年代他寫《金錢》一書時,一台電動打字機便鬧出很多趣事,後來慢慢有了電腦。使用電腦後,他總有種錯覺:有人從肩後望著他。他總覺得他應該得布克獎,因為他總是重複打字。從這點上說,電腦是他的救星。
書桌上相片裏的人是他母親。他那一代人跟母親都處得很好;而他覺得他是那一代人中唯一一個跟父親也處得來的人。他說“我母親很令我驕傲,我和她的關係也讓我很驕傲。我告訴她,我既像她又像金斯利(注:金斯利Kingsley Amis是他父親,也是英國著名作家),兩邊一樣多。”後麵那張相片是西班牙龍達地區的峽穀,他母親在那裏住了很多年。
他不是那種懷舊的人,他不在乎一本書是不是初版,他不是收藏家。亂糟糟堆滿東西更讓他覺得可怕。他父親獲留給他的唯一一件傳家寶就是桌上那個鍾。但他從不給鍾上發條,因為他怕把鍾弄壞。那一小瓶水是小女兒克麗奧給他的。她四、五歲上,拿著水進來,很誇張地大聲說:“現在你再也不用進家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