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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十八課:亞伯拉罕的代求(18:16-33)

(2017-09-21 12:13:09) 下一個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創世紀18:16-33

16三人就從那裏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

17耶和華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18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19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20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21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22二人轉身離開那裏,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麵前。

23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24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25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26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裏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27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28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29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裏見有四十個怎麽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作這事。30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裏見有三十個怎麽樣呢?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作這事。31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裏見有二十個怎麽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32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裏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33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感謝神的話語。創世紀18章這33節經文,還可以進行這樣的交叉結構:1-822-33首尾呼應,預表基督的中保工作。其中1-8更多指向聖禮:基督的洗禮和筵席平息上帝的烈怒;22-33更多指向聖道:因基督的獻祭,基督和教會為罪犯的代求。而9-1516-21對應,前者向撒拉宣告祝福的信息;後者向亞伯拉罕宣告審判的信息。這兩部分內容也可以分別對應著福音和律法兩大主題,前者祝福基督的教會,後者傾覆罪惡的世界。真理必須是平衡和整全的:隻宣告祝福不宣告審判,或者隻宣告審判不宣告祝福,“教會”所見證的真理根本就不是基督的真理,隻是異教的謊言和邪教的詭計。

根據這樣的結構分析,創世紀18:16-33大致上可以分成兩部分:16-21,上帝向亞伯拉罕宣告對所多瑪的審判;22-33,亞伯拉罕向上帝為所多瑪代求。請大家一定注意,這兩部分之間深刻的邏輯聯係:隻有明白16-21中上帝的話語,才能看見22-33中亞伯拉罕禱告的問題。而關於所多瑪在上帝麵前的罪惡,我們在上次主日證道中指著創世紀的相關信息,將之總結為四重罪惡:罪人(10:15-20)、食物(13:10-13)、權力(14:21)和色欲(19:4-11)變成了假神和宗教。其中創世紀10:15-20啟示了所多瑪犯罪的綱領:罪人上升為神,特別是罪人藉著像神一樣審判罪人自以為神。而這四重罪惡,對應著蛇的四重試探:你們便如神;食物、智慧與悅人的眼目。其中“20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與13:13平行:“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麵前罪大惡極”。而22-33以平行的方式記述了亞伯拉罕為所多瑪6次的代求,這6場代求分別指向如下數目的義人:5045403020106次這個概念,可以與6天創造以及兩河流域6進位製等概念連接。

請特別注意約翰福音2:1中“那義者耶穌基督”這個概念。新約聖經多次多方地將耶穌基督稱為義者或那義者,或義的(使徒行傳3:147:5222:14;彼得前書3:18;約翰一書1:92:293:7);這些概念與創世紀18:12-22中的“義人”可以連接在一起——最終,上帝是因著那真正的義者基督拯救和審判世界。至於代求的真理,也可以參考如下經文:以賽亞書53:12;提摩太前書2:1;希伯來書7:25;約翰一書2:1-2等。與此同時,聖經也多次多方說:這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那麽,我們得救就完全是神的恩典,而這世界被終結就完全是上帝的公義。阿門。

一、神的旨意(16-21

16三人就從那裏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17耶和華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

18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19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20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21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創世紀18:16-21可以分解成上述三個部分。首先,16-17讓我們看見亞伯拉罕與神同行,而這是他能夠聽見上帝話語、了解上帝旨意的前提。其次,18-1920-21平行,從兩個方麵啟示了上帝的旨意:一方麵是上帝對選民的祝福和保守(18-19);另一方麵是上帝對世界的審判(20-21)——所多瑪和蛾摩拉是世界罪惡的代表。另外,162233之間是平行的,對這段經文起到了結構性的作用。

1、神的朋友(16-17

16三人就從那裏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

17耶和華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

這兩節經文還可以進一步一分為二:16節強調亞伯拉罕與神同行;17節強調耶和華定意向亞伯拉罕啟示自己。請特別注意兩節經文之間“三人”與“耶和華”之間的轉換。不過在原文中,“三人”是????????????the men。他們應該是從希伯倫的猶大山地向約旦河穀俯瞰所多瑪。動詞??????的基本含義是to overlook, look down or out, overhang, look out and down19:28等)。介詞詞組??????????被翻作toward;不過這個詞組的本來含義是在……表麵之上。所多瑪的一切都在上帝的視野之內;換言之,這世界的一切神都知道,你根本無法隱藏,更不能逃避審判。而亞伯拉罕顯然目睹了這一幕。“與他們同行”(?????? ??????)或與神同行,亞伯拉罕至少是第三人:創世記5:22-24,“22以諾生瑪土撒拉之後,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23以諾共活了三百六十五歲。24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創世記6:9,“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麵。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亞伯拉罕與神同行不僅僅是盡送客之道,更是因為他敏感到了上帝的憤怒正在逼近所多瑪,而他要為所多瑪“求情”。

16-17之間,可以插播一下這段經文:“18有誰站在耶和華的會中得以聽見並會悟他的話呢?有誰留心聽他的話呢?19看哪。耶和華的忿怒好像暴風,已經發出。是暴烈的旋風,必轉到惡人的頭上。20耶和華的怒氣必不轉消,直到他心中所擬定的成就了。末後的日子你們要全然明白”(耶利米書23:18-20)。

神同樣洞察亞伯拉罕的心跡。這裏的主語是耶和華(?????????),而且在話語中的主語是第一人稱的單數“我”(????? x2)。動詞隱藏(??????)與啟示、顯現是對立的——上帝向那些跟隨祂的人啟示自己:“7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8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馬太福音7:7-8)。而神將那些侍奉和跟隨自己的人看為朋友,而上帝之友最大福分首先就是知道神的旨意,就是認識真理,就是領受所賜的聖靈(使徒行傳2:38;約翰福音16:13)。關於亞伯拉罕是上帝的朋友,以及上帝之友的真理,可以參考如下經文:曆代誌下20:7,“我們的神阿,你不是曾在你民以色列人麵前驅逐這地的居民,將這地賜給你朋友亞伯拉罕的後裔永遠為業嗎”(另參以賽亞書41:8;雅各書2:23);約翰福音15:14-15,“14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15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仆人。因仆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路加福音7:3412:416:9;馬太福音11:19;約翰福音3:2911:1115:13;阿摩司書3:7)。

2、祝福(18-19

18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19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

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我們可以將這兩節經文交叉結構如上。1819b強調的是上帝的應許,而神的應許特別涉及未來的國度這個偉大的異象。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見證的,亞伯拉罕生前並沒有得到“強大的國”(?????? ??????? ????????),這裏的國是單數;更沒有看到“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因而18節的祝福都是指向複活的亞伯拉罕所說的,因為亞伯拉罕的神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馬太福音22:32)。換言之,上帝對信徒的重生和祝福就是賜下複活和末世論的信仰。而這一信仰,即複活和末世論的信仰,乃是基督徒重生的基礎。沒有基督的複活和複臨,就不可能有“強大的國”以及“地上萬國的福祉”;更不可能擁有基督徒的新生命。否則,“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各書2:19)。

基督徒的新生命首先就是在複活之主的“眷顧”之下,或者服侍在聖靈的教會中“活出來”。???????????I know him;我眷顧他,我知道他,我使他知道。眷顧的目的是不斷教導子民:?????to command, charge, give orders, lay charge, give charge to, order。這個眷顧、吩咐或命令用新約的話語就是:“18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19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20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約翰福音21:15b,“耶穌對他說,你喂養我的小羊”;彼得前書5:2,“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提摩太後書4:1-2,“1我在神麵前,並在將來審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穌麵前,憑著他的顯現和他的國度囑咐你。2務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總要專心,並用百般的忍耐,各樣的教訓,責備人,警戒人,勸勉人”。但是特別需要強調的是,沒有基督的複活升天就沒有聖靈的降臨,而沒有聖靈的降臨就沒有基督的教會;而沒有基督的教會就不可能有所謂的“我眷顧他”和“吩咐”。教會之外的所謂神聖眷顧不過是異教的花言巧語而已。

其次,這“活出來”主要是兩方麵的見證:

第一、“遵守我的道”:??????????? ??????? ??????and they shall keep the way of the LORD,原文中不是“我”,而是“主”。道,???????way, road, distance, journey, manner;道路(創世紀3:246:1216:7)。這是指信道之後行道而言的。當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的時候,用的就是這個概念。人在複活真理之外,看不見道路,是瞎眼的;或者看見道路卻無力行走,因此是癱瘓的。圍繞“路”這個概念,可參考羅馬書3:16-18,“16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17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18他們眼中不怕神”。因此罪人必須藉著複活的真理經曆瞎眼和癱瘓醫治的神跡。這些病人雖然不怕神,但一定怕希律。這些魂飛魄散的殘疾人,一定用他們的喪膽神學來捆綁傳道人。但保羅說:“1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2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神的道理。隻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神麵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3如果我們的福音蒙蔽,就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4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5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仆人……16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17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18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4:1-18)。隻有醫治之後的生命,才能看見所不見的和永遠的福分。

第二、“秉公行義”。實際上“秉公行義”是“遵守我的道”的結果(動詞不定式):所謂活出來,首先就見證為“秉公行義”的新生命。????????? ??????? ???????????to do justice and judgment。陰性名詞???????的基本含義是justice, righteousness。創世紀15:6中的的“義”就是這個概念:“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這個義當然是指向稱義和得救的;但是稱義和得救的一個基本見證就是因信上帝而活在“正義”之中。陽性名詞?????????的基本意義是:judgment, justice, ordinance。這指向基本的是非判斷和堅持真相的勇氣(創世紀40:13)。這個名詞重複出現在創世紀18:25,“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上帝要求祂所造的人,特別是基督徒有正義感,首先是因為祂自己就是正義的,而祂是按自己的形象造的人。上帝要求人特別是基督徒有基本的是非勇氣,因為祂自己就是“自有永有”的。如果這世界沒有是與非,就成了必須滅亡的所多瑪;因為在那裏,人可以為所欲為,無人說不。這兩個概念絕非鼓動基督徒像神一樣判斷人,乃是從道德底線上建立基督徒的正義感和基本的人味和天良。你最起碼要有是非之心和正義感;並因此真正接受末世論信仰。不僅如此,基督徒唯有“秉公行義”,才會“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如果沒有這種“活出來”,上帝的祝福與你無關,你與天國是根本無分的(???????so that)。值得強調的是,“秉公行義”這個概念與“上帝審判”的真理是一致的。而對基督徒而言,你至少要宣告上帝審判和末世審判的信息。這是希伯倫仆人的天職。

沒有複活的信仰,一定進入“基督徒政治恐懼”的慘狀:“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各書2:19)。因為一個人如果不相信未來的國度,是不可能遵守聖道、秉公行義的;人若失去複活和天國的盼望,就必然成為世界之子,成為食物、權力和情欲的奴仆。唯有基督的複活才能使人稱義成聖。那些根本不相信複活的人進天國是很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馬太福音19:23)。因為罪人如果不相信複活和天國,就必然相信肉身和世界。而最能代表肉身和世界福祉的無非就是錢財、權力和情欲;並在這三大偶像崇拜的基礎之上編造肉身成道的謊言:我就是神,因為我有錢、有權、有色。我們已經討論過,這四重罪孽構成所多瑪現象的本質。

秉公行義才是活出來,這需要信仰的勇氣。揭露弟兄姐妹和傳道人那不需要勇氣,無恥就行了;指著希律們說他們是狐狸並宣告複活和審判的真理才需要勇氣。

3、審判(20-21

20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

21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

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我們可以尋見18-1920-21之間的邏輯關係:所多瑪的罪惡首先就是違背聖道,無公無義。正因為如此,上帝將公義或審判臨到所多瑪:“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與此相關,21節“他們所行的”,與19節中的“秉公行義”中的“行動”完全是同一個概念(??????)。

首先請注意這個世界的現狀:??????? ????? ????????? ???????????Because the cry of Sodom and Gomorrah is great。一方麵,兩座城市犯罪的囂張而大聲喧嘩人聲鼎沸;另一方麵,兩座城市被壓迫的生靈日夜哭號撕裂天地。這就是著名的“所多瑪與蛾摩拉的哭喊”。這裏同時提及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座城市,或許讓我們看見東西方怎樣互相鼓勵地犯罪,或者彼拉多和希律就成了朋友。我們已經知道,所多瑪的意思就是燃燒(burning),或者沸騰的工地;而蛾摩拉的意思是淹沒(submersion),或者地表的沉陷。已經罪惡滔天了,“罪惡甚重”,因此“聲聞於我”,不過原文中並沒有“聲聞於我”這類詞,這是意譯。罪惡甚重,??????????? ???? ??????? ??????and because their sin is very grievous。名詞罪(????????)在這裏用作複數,所多瑪蛾摩拉的各種罪惡無奇不有,而且全部登峰造極。這個陰性名詞最早出現在創世紀4:7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製伏它”。一方麵,“罪”指向不好的外在行為;而這個好與不好,是根據神的標準,而非人的標準。另一方麵,罪與人心之間有著人鬼情未了的“愛情”。動詞?????的基本含義是:to sin, miss, miss the way, go wrong, incur guilt, forfeit, purify from uncleanness。聖經中說的犯罪首先是指人與神的關係,即得罪神(創世紀20:6939:9);然後指傷害和損害(創世紀31:3942:22等)。另外,與喊聲甚大(???)這個形容詞平行的是罪惡甚重:??????to be heavy, be weighty, be grievous, be hard, be rich, be honourable, be glorious, be burdensome, be honoured。而且是非常非常嚴重(?????exceedingly, much)。換言之,那些哭喊遠遠不能完全真實地反應罪惡的程度,實際的情況比公布出來的更為嚴重。

“我現在要下去”與創世紀11:5的信息是平行的:“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當然,這個下去的動作首先是指從希伯倫橡樹那裏下到約旦河穀。“我現在要下去”首先涉及上帝審判所多瑪的具體時間,或者說,上帝審判一個地方有祂自己的時間。其次,最終決定所多瑪命運的根本不是所多瑪,既不是所多瑪的紅富一代,也不是所多瑪的紅富二代,也不是所多瑪的術士、龍脈和風水,更不是他們的境外餘孽;而是耶和華的使者。當然,不能說所多瑪最後的命運與所多瑪無關,是他們自己的罪孽與狂妄贏得了硫磺與火。最後,這個下降的過程,本應該是罪惡之城悔改的最後時間。考察(?????to see, look at, inspect, perceive, consider)的對象首先是??????????????? ???????? ?????according to the cry of it, which is come unto me,到達我這裏的那哭喊。而這哭喊是源於他們所行的。一個失去了向上帝呼喊能力的民族,不配得到上帝為他們主持公義。路人以目和集體沉默的民族,配得永遠的專製。非基人士常常質問我們:你們的上帝在哪裏呢?我們可以這樣回答他們:鴉雀無聲的你們,隻配鴉雀一樣的棄絕和互相踐踏(箴言21:13;創世紀4:10)。動詞“行”(??????)的賓語是??????completion, termination, full end, complete destruction, consumption, annihilation。這個名詞不僅是完工,而且指集體行動(出埃及記11:1)和共謀(撒母耳記上20:33)。每個人都在罪惡中有份。甚至可以這樣說,你如果在所多瑪從未對罪惡說不,你同樣將被審判。這是羅得被稱為義人的原因之一,因為他試圖阻攔所多瑪人的淫行。

最後這句話主要是顯明神的公義和謹慎:????????? ????????and if not, I will know。這並非說上帝不是全知的;而是強調,上帝臨在,一切真相大白,不能隱藏。虛假的控告在神那裏是無效的,因為我們的神必親自察驗一切案卷。當然這也意味著,所多瑪最後的傾覆是公義的,絕非冤案。另一方麵,這句話的意思應該是:其中那些不是那樣犯罪的人——如羅得——神也必然“知道”;他們不會一起滅亡,反而因信得生。更重要的是,上帝親自進入這個世界,經曆這個世界的罪惡,這一切都指向了基督的受難——人類虐殺了神的兒子,將人類歸入救贖和審判的終局。

二、人的祈求(22-33

22二人轉身離開那裏,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麵前。

23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24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25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26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裏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

27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28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29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裏見有四十個怎麽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作這事。30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裏見有三十個怎麽樣呢?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作這事。31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裏見有二十個怎麽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32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裏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33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這段經文我們大致上可以將之交叉結構:其中2233首尾呼應,中間23-32是亞伯拉罕6次為所多瑪祈求,以及耶和華6次的回應。在這6次的對話中,第一次內容比較豐富,而其他五次則比較簡略。因行文的方便,我們將其他5次歸入一個單元。在真理上,我們首先需要記住的是羅馬書3: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這意味著亞伯拉罕指著所多瑪的義人為所多瑪代求一事,充滿了很多神學上的悖論。不僅如此,最終我們會發現,羅得一家也不是什麽義人,正如經上所記。不僅如此,這段經文用排比的方式充分駁斥了這個魔鬼的謊言:“舊約的上帝是殘暴的”——我們借此能更充分體會上帝的心腸:當祂每一次回應亞伯拉罕的時候,我們可以觸碰到的是:“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世紀6:6)。因為偌大的一個世界,神竟然不能從祂所造的族類中找到一個義人。每一次,神的心似乎都在絕望地下沉。

150個義人(22-26

22二人轉身離開那裏,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麵前。

23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24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25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26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裏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

22節中的“二人”仍然是????????????the men。他們向所多瑪走去。但願我們能看見,任何一場災禍之前,實際上“天上”也許都發生過一場類似的對話,聖殿中都曾經有過一場“神學會議”。我在想最近一段時間的北美颶風南美地震,以及不久以前遠東的大地震……“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麵前”,這顯示亞伯拉罕不願意放神過去,特別是當他知道了上帝此行要滅絕那些大城之後。我願意我們的教會就是此時的亞伯拉罕,站在即將東去的耶和華麵前。這裏特別提到亞伯拉罕站在耶和華的麵前(??????? ???????)——根據上文,耶和華是麵向所多瑪方向的,那麽亞伯拉罕就站立耶和華和所多瑪之間。站立(?????)一詞出現在18:8,亞伯拉罕仍然是侍奉的站姿。我們一定要意識到,一場巨大的災難正在向人類覆蓋,黑雲壓城。這裏有個副詞????,基本含義是a going round, continuance(創世紀4:257:48:129:15);教會在災難麵前,不要屁滾尿流,更不要落井下石。而是繼續聚會。

亞伯拉罕向前與神說話:“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這句話的翻譯不夠準確:????? ????????? ??????? ????????????Wilt thou also destroy the righteous with the wicked? 你會將義人和惡人一起剿滅嗎?換言之,你會不會在剿滅惡人的同時,也不考慮城中還有義人呢?其實這是我們經常性的對上帝的責難:城市中還有很多無辜的婦孺,以及信神的義人。亞伯拉罕這個追問是完全建立在人本主義的習性或傳統之上的,就是他認為至少有一部分人可以靠自己的義站在上帝麵前;而這個質問也等於定了上帝的罪:上帝沒有我公義,沒有我更了解人間的義與惡。在某種意義上,上帝忍耐了這個亞伯拉罕6次的羞辱。動詞剿滅是?????to sweep or snatch away, catch up, destroy, consume18:2419:1517)。形容詞“善”(???????)以名詞的方式出現在19節中(6:97:1);這裏與之對立的概念是“惡”(??????wicked, criminal25)。亞伯拉罕是雄辯的:既然你教導我們秉公行義,那麽,你自己是否秉公行義呢?25節的“豈不行公義嗎”,與19節的“秉公行義”是平行的。基督徒要秉公行義,是因為我們的神是行公義的神。

然後亞伯拉罕假定城中有50個義人(???????),我不知道他為什麽從這個數字開始。有人推薦阿摩司書5:3作參考,但也不過了了。不過50人大約是一間教會的人數。動詞“饒恕”很重要:??????to lift, bear up, carry, take;這個動詞的原意是承擔、舉起、容納(創世紀4:137:1713:613:1013:1418:2)。而饒恕的對象不是那50個義人,而是?????????the place,這個地方。亞伯拉罕的意思應該是,上帝要看在這住在其中的50個義人的份上,放過那地方所有的人。亞伯拉罕的代求顯然是得寸進尺的,因為按基本的公義,你應該這樣提出要求:放過那五十個義人;但滅掉其餘的人。亞伯拉罕敢於這樣奢求,應該是因為他了解神是大有憐憫的;更可以說,他相信“代贖”的救恩真理。即義人的義可以成為罪人的遮蓋和贖價。23-25節也可以交叉結構,因為25節亞伯拉罕又回到了23節中的論證中:隻是話說的更充分:“25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這裏用動詞殺(????,創世紀2:7代替了剿滅,等於強化了殺戮的殘酷事實。25節與23節隱藏著同樣的邏輯陷阱:上帝從未說祂會將羅得和所多瑪人一起消滅,神的辦法是“分別”。

這是神的回答:“26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裏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我很詫異上帝根本沒有拆穿亞伯拉罕的邏輯問題,反而將問題集中在“代贖”這個核心真理上來。我想很多時候,上帝不屑跟我們的小聰明辯論,甚至忍耐我們的精明詭詐;因為神更願意我們將精力放在上好的福分上。上帝放過了2325節貌似雄辯的問題,而是轉過來強調24節的問題——這句話當然是指向基督的:神會因基督的義饒恕普天下人,並在基督裏呼召世人悔改得救。首先,神正視50個人這個方案,但反過來帶領亞伯拉罕思考:你說的五十個義人到底在哪裏?這城中是否有五十個義人。上帝教導子民的方式是充滿忍耐和智慧的,祂要亞伯拉罕自己去找答案。如果此時上帝宣告沒有義人一個都沒有,亞伯拉罕不可能接受。正如今天很多的慕道友和外邦人,他們最難接受的就是這個事實,因為他們一直認為自己和某些人是義人。另外,神特別提到“城”(????),並重複了“饒恕”(??????)和“這地方”(??????)等概念。

245-10個義人(27-32

27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28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

29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裏見有四十個怎麽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作這事。

30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裏見有三十個怎麽樣呢?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作這事。

31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裏見有二十個怎麽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32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裏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亞伯拉罕像我們這些自以為義的人一樣,以為我們比神更有愛心。但實際上上帝比我們更巴望這城裏有義人,更願意因此饒恕這地方。正因為如此,我們才看見上帝連續6次忍耐著亞伯拉罕的“死纏爛打”。這是對所多瑪的憐憫,也是對亞伯拉罕的憐憫。經過創世紀18:22-33的人,若再控告舊約的上帝是殘忍的,就是魔鬼之子;而那些根本沒有讀過這些經文就控告舊約的上帝是殘忍的,這些人不過的生來瞎眼的。這段經文的很多概念和基本邏輯已經出現在23-26節中了,因此不複贅言。我隻是強調其中一些新的概念。

首先,亞伯拉罕的代求極盡謙卑之能事。他先自稱自己是“灰塵”,????????? ????? ????????I dust and ashes?????首現創世紀2:7?????首現此處。一方麵,亞伯拉罕的謙卑是令人尊重的;但另一方麵,不是說你自表謙卑就擁有真理了。極度謙卑後麵掩蓋著屬靈的數學詭計:亞伯拉罕隻將50減少到45,似乎可以讓上帝覺得這次討價還價是可以接受的。亞伯拉罕詞匯豐富,因為這裏用“毀滅”(??????to destroy, corrupt, go to ruin, decay)取代了上文的“剿滅”和“殺”。這個動詞首先出現在創世紀6:11-13,人敗壞世界是上帝毀壞世人的前提,但是亞伯拉罕此時似乎將毀滅的責任完全歸給神了。請注意,毀滅這個詞重現於3132中。毀滅不僅僅是將人歸於死滅,而且指這座城市將永遠被從地上塗抹了。

接下來亞伯拉罕一鼓作氣提出了4次的博弈。上帝的回答卻是一樣的。當然,亞伯拉罕一直努力保持搶占最低點的談判技巧:“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我還敢對主說話”;“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其中“動怒”(?????)一詞出現2次,但這個動詞最初是指該隱的大大發怒(創世紀4:5-6)。亞伯拉罕的人本主義愛心,或人道主義的高調,完全不能理解上帝的心腸。至少此時此刻,我看不見上帝的怒火,我隻是感動於上帝內心的憂傷。而把上帝的憂傷虛構為怒發衝冠,這隻能使上帝更加憂傷。

3、暫別(33

33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當義人的數字降至10人的時候,對話結束了。是上帝首先離開的,祂不想再繼續這場對話了。否則,也許亞伯拉罕磨牙工程會繼續到1個人。是否上帝不忍心正視人類的真相了呢?還是此時此刻所多瑪那裏傳來的呼喊打斷了這場神學集訓?更可能的答案是:末世審判或第七碗不會沒完沒了地拖延下去。這六場考試,給亞伯拉罕打多少分呢?神走了,充滿失望吧。因為直到第6碗,亞伯拉罕仍然不得要領。亞伯拉罕充分展示了自己的人道主義姿態,但是,對所多瑪人的命運實際上毫無影響。這節經文最後一個字是??????,就是上文反複出現的那個“地方”。上帝已經為亞伯拉罕的緣故饒恕了希伯倫那些地方。

什麽是神的心腸呢?“23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24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豈能存活嗎?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25你們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阿,你們當聽,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26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死亡,他是因所作的罪孽死亡。27再者,惡人若回頭離開所行的惡,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將性命救活了。28因為他思量,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必定存活,不致死亡。29以色列家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阿,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30所以主耶和華說,以色列家阿,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31你們要將所犯的一切罪過盡行拋棄,自作一個新心和新靈。以色列家阿,你們何必死亡呢?32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以西結書18:23-32)。

“8親愛的弟兄啊,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千年如一日。9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8-9)。那麽這一切如何可能呢?答案將在亞伯拉罕獻上以撒那一刻徹底展開。細麵和牛犢隻是預備,直到亞伯拉罕獻上自己最心愛的兒子,那一天他才會知道到底何為愛,怎樣才是為所多瑪人獻上代禱之祭!而也是從那一天開始,他或者能回想起多年前希伯倫山岡上這個午後,上帝憂傷的背影:拿撒勒人耶穌一步一步消失在所多瑪和蛾摩拉的方向上,霧霾,或者陽光燦爛。

應用:末世審判

亞伯拉罕為所多瑪祈求這件事,包含著諸多深刻的神學悖論;到底應該怎樣應用這個見證,至少我尚未看見完全唯獨聖經的神本主義解釋。一切濫情和歇斯底裏,隻是展示著人本主義的媚俗和智性的貪婪。這涉及一個重要的問題:怎樣評價或應用聖經中的聖徒,如亞伯拉罕。聖經人論的基本立場可以這樣表述:後人可以效法他們的信心,但不可將之視為完人或偉人;完全的榜樣,無論妖化還是神化都是異教的謊言。麵對“信心之父亞伯拉罕”,同樣可以參考馬太福音23:8-10,“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隻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9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隻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10也不要受師尊的稱呼。因為隻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就是基督”。亞伯拉罕不是基督,他隻是基督的仰望者,不過是人。因此,“學習亞伯拉罕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精神”,不過是David Wilkerson、華人教會和現代基督教的“忽悠神學”;與保羅華許的新律法主義不過是互媚的兩位淫婦,正如所多瑪與蛾摩拉。是的 ,亞伯拉罕的善良足以讓我羞愧;但我從未打算在他麵前奴顏媚骨。但既然聖靈將亞伯拉罕指給我們,那麽,他就是我們天路上的重要一課。這一課的主題是末世審判。

一、亞伯拉罕的良善

將近25年與主同行,亞伯拉罕因信稱義,必有美好的生命見證。麵對罪惡的所多瑪和蛾摩拉及其覆沒,我們首先看見了神兒女是世界的光,世上的鹽,是山上之城;是代禱的先知和上帝的仆人。罪人最大的魔性首先表現在用罪麵對罪人的罪及其報應,但亞伯拉罕卻用禱告和愛心麵對鄰舍及其悲劇。這是亞伯拉罕的善良,這是從信仰而來的善良。在人對人是狼和以鄰為壑的世代,亞伯拉罕見證了教會的“新順服”和愛人如己的新生命。這愛的見證至少包括兩個方麵:關切與援助。

1、關切,超越清高邪教

肉身十字架,或者人像神一樣定罪別人,這種魔鬼統治在罪人世界製造了罪人與罪人之間的普遍敵意和互相恐懼;而敵意和恐懼以宗教方式表現出來就是人際關係的紅移現象:一方麵彼此逃離或避世,另一方麵將逃跑宗教為清高。這是中國清高邪教的名言:所多瑪人的罪與義、生與死關我屁事;我隻“舍己”,叫你們都服我。教會也深受清高邪教的捆綁,如今在邪惡淫亂的世代,基督教不斷墮落成麵對罪惡和苦難視而不見、麻木冷血、甚至顛倒黑白、喪盡天良的邪教。而亞伯拉罕更沒有理由關心所多瑪的命運:那裏住著充滿敵意的所多瑪王,還有曾經傷害他的羅得及其仆從。正因為如此,關切所多瑪、愛仇敵的亞伯拉罕讓我們的靈魂蘇醒,讓我們重新思想何為神的良善。“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麽呢?隻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6:8)。

2、援助,棄絕落井下石

罪人從清高邪教進一步墮落,就是落井下石。一方麵,別人的悲劇是我們的幸福必須;另一方麵,鄰舍的罪惡是我吃人自義的機會。這一點我們隻要回到路加福音三段著名的經文就足夠了。首先是路加福音9:51-56,那裏有“嫉惡如仇”的雷子雅各與約翰的生動見證。其次是路加福音13:1-9,我們看見那些“義薄雲天”的控告者和揭露者。最後是路加福音18:9-14中吃人自義的法利賽人。人對人是妖。但是麵對所多瑪,亞伯拉罕為他們在神麵前禱告,而不是揭露和控告。亞伯拉罕沒有借刀殺人。而且我們要明白,亞伯拉罕的代禱不僅需要愛心,也需要勇氣。至少為罪人禱告你要擁有麵對“華人教會”的勇氣”。因為代禱的前提等於支持上帝對所多瑪人的定罪,“華人教會”會起來控告你驕傲。我們也反對控告式禱告,但亞伯拉罕的代禱不是在人前的表演和揭露,而隻是仆伏在上帝麵前的“私下禱告”。當然,更大的勇氣是勝過自己裏的恨。

二、亞伯拉罕的偽善

然而亞伯拉罕也是人,隻是蒙恩的罪人。亞伯拉罕這場代求充滿了諸多的局限性,也預備著一些深刻的啟示,將我們帶向基督。至少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麵來討論亞伯拉罕善良的局限,而這些問題,是教會傳統從未正視的。這不僅僅出於真理上的無知,也出於某種精明。但是正視這些問題,我們才能真正地和亞伯拉罕繼續前麵的天路。如果99歲的亞伯拉罕已經在生命上完全了,我們就無法理解亞伯拉罕獻上以撒那一場偉大的祝福。

1、人的愛心

這話是真的:“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汙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幹。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以賽亞書64:6);“以色列人哪,你們當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與這地的居民爭辯,因這地上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神”(何西阿書4:1);“主說,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阿,我可向你怎樣做呢?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何西阿書6:4);“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誌為善由得我,隻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書7:18)。這話完全適用於亞伯拉罕的良善。一方麵,人的愛心總是以不傷害、或避免極大傷害自己切身利益為界限。智慧和愛心的道理頭頭是道,但一旦涉及私利,馬上原形畢露,矮為蛆蟲,小若太監;甚至否認主名。亞伯拉罕的義也隻能到代禱為止;他不能損失自己的利益,更不能為罪人舍命以求。上帝看著亞伯拉罕6次之多,似乎在等候這樣的回答:我願意為所多瑪罪人擺上,甚至獻出生命。但是亞伯拉罕無論怎樣愛心大使,他不會犧牲自己去愛別人。他甚至可以犧牲自己去愛羅得,但不可能犧牲自己去愛罪人和敵人。我們的心裏沒有神的愛。另一方麵,如果沒有複活的信仰,不可能有犧牲的愛。因此耶穌看著彼得,前後也6次之多(三次否認主,三次被堅固)。強烈建議諸位重新溫習複活的真理,那是重生和愛的真理根基。至少重讀哥林多後書4:13-18,;然後在這樣的主題中重讀哥林多前書15章:(1)首要真理(1-4);(2)基本事實(5-11);(3)基本邏輯(12-22);(4)複活之日(23-28)……

2、人的公義

聖徒崇拜和愛心脅迫是基督教人本主義災難的一體兩麵,這是教會的眼球經濟。我靠主從來都認識他們是誰。由於偶像崇拜,主流教會以及靈恩教會一味強調我們效法甚至勝過亞伯拉罕對所多瑪的愛心,並將這份與所有異教共享的“慈悲”澆灌到同性戀、凶手和暴君頭上。然而隻講愛心不講公義,恰恰是亞伯拉罕代禱中最致命的缺陷。當然,真理是非常敏感的。一方麵,我們一直堅決阻斷罪人像神一樣審判罪人,一刻功夫也沒有容讓順服各種吃人自義的邪教。但另一方麵,我們更是堅決的末世論信徒,我們毫不妥協而且與日俱增地宣講上帝的審判。換言之,一方麵,上帝的的確確教導教會:不要自己伸冤;但另一方麵,上帝的的確確地通知世界:伸冤在我,我必報應。這個不斷喪失末世論信仰的基督教,這個寧願鼓吹人的審判卻回避神的審判的現代社會,這個隻講愛心不講審判的華人教會,隻能說明魔鬼掌權了,教會擄於巴比倫。不僅如此,亞伯拉罕的代禱首先違背了上帝的真理;他想立自己的義,就不要神的義了。上帝的教導如此清楚:“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但是亞伯拉罕的代禱中毫無公義,隻有“愛”。而且亞伯拉罕質疑神的公義。亞伯拉罕的愛心禱告實際上是慷神之慨,而且慷人之慨——那些被所多瑪人殘害的死難者如何麵對亞伯拉罕的代禱呢?如果你的愛將別人冤屈覆蓋了,你就是反複碾壓死者的中國流氓。更嚴重的是,亞伯拉罕的愛實際上是在控告上帝的義:我們比上帝還有愛心。這不正是外邦世界和今日教會的普世淫行或普世價值嗎?人類狡猾到這種大罪人的程度了:將審判諉責於上帝,然後又控告上帝,成為上帝的上帝。

三、基督耶穌的良善

如果我們重讀約翰一書這段經文,也能看見亞伯拉罕禱告的局限:“16人若看見弟兄犯了不至於死的罪,就當為他祈求,神必將生命賜給他。有至於死的罪,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17凡不義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21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約翰一書5:16-21)。是某種偶像崇拜,扭曲了亞伯拉罕的代禱。這些偶像至少包括人類的崇拜和自以為義。實際上亞伯拉罕從始至終的人論就是錯的,因為聖經說根本沒有義人。那麽建立在亞伯拉罕指著義人代禱基礎之上的釋經和應用,如果繞開基督中心論,實際上是建立在謬誤的基礎之上。如果有一個義人,耶穌之死都是多此一舉。但是感謝神,聖靈恰恰是藉著亞伯拉罕及其局限,將我們帶向那唯一的義者基督。一方麵,隻有神是愛,隻有基督是良善的;另一方麵,這位救贖之主,更是審判之主,就是審判所多瑪蛾摩拉、並一定會終結這個世界的審判主。基督是不能分開的,而我們所信仰的基督,從昨日到今日,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

1、舍命真愛

亞伯拉罕攔阻神,在某種意義上如同彼得攔阻耶穌:“21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複活。22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阿,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23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隻體貼人的意思”(馬太福音16:21)。這種攔阻顯示出人的愛心本身的局限:不理解舍命之愛,因為根本不知複活。首先請注意主耶穌這些教導:“17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麽以善事問我呢?隻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為什麽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馬太福音19:17)。耶穌為什麽說隻有神才是善的呢?羅馬書5:7-8,“7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另參約翰福音15:12-15);“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我們至少可以看見神之愛的三大特征:第一、舍命之愛——將最寶貴的獻上。第二、普世救恩——甚至為罪人死。第三、真理見證——宣告審判的事實。愛心和誠實缺一不可,才是神的愛。

2、必有審判

基督教必須是傳講複活和審判的基督教。但人不願意得罪人,因為人沒有神的愛,隻有妖的靈。沒有一位假神願意承擔審判人類的責任。讓我再說一遍:基督教已經墮落成超級愛心秀場,沒有是非,喪盡天良。“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以賽亞書29:13);“但這百姓是被搶被奪的,都牢籠在坑中,隱藏在獄裏,他們作掠物,無人拯救,作擄物,無人說交還”(以賽亞書42:22)。終極審判本是貫穿新約舊約的真理,卻被彎曲成:不許主報應,主不一定報應,主不要報應。主說:你們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紀2:17);鬼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紀3:4-5)。然而,先知和使徒不斷宣告末世審判和基督審判的信息,這是傳道的題中之義。華人教會和啟蒙運動都攔阻不了“我現在要下去”。我們是基督複活的見證,我們也是基督審判的先鋒。複活的基督是愛,審判的基督更是愛——一方麵,祂愛教會,藉著末世審判為教會伸冤;另一方麵,神愛世人,指著末世審判吩咐世人悔改。求神憐憫教會,帶領我們遠離否認和回避末世審判的基督教。我們深知:當人像神一樣自己伸冤報仇的時候,教會就淪為異教和邪教;:當人表演自己比神還善良的時候,基督教就淪為異教和邪教。

所以親愛的弟兄姐妹,傳道書7:16說,“不要行義過分。也不要過於自逞智慧。何必自取敗亡呢?”我們傳講審判的信息當然首先是針對自己的,也是為我們自己的福祉。因為唯有住在複活和審判的真理之中,我們才能在聖禮型教會中保持儆醒,並借此保守我們自己持續住在得救的恩典之中。親愛的弟兄姐妹,現在是查經時間:詩篇2:107:6-119:4-1950:4-667:472:275:276:882:182:894:296:10-1398:9;傳道書3:17;以賽亞書2:43:1311:1-416:526:8-933:2240:2351:554:1766:16;以西結書7:2718:30;約珥書3:12;俄巴底亞書1:21;彌迦書4:3;瑪拉基書3:5;馬太福音10:1511:22-2412:36-4219:28;約翰福音5:22-309:3912:3112:47-48;使徒行傳10:4217:3124:25;羅馬書2:2-52:16;提摩太後書4:14:8;希伯來書9:27 10:27-3012:2313:4;雅各書2:125:9-12;彼得前書1:172:234:5-64:17;彼得後書2:4-93:7;約翰一書4:17;猶大書1:61:15;啟示錄6:1011:1814:718:819:1120:420:12-13。這是主的話語,阿門。感謝上帝,阿門。

任不寐,2017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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