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感謝讚美主,我們來到了約翰福音最後一課。約翰福音第21章雖然是這卷書的最後一章,也是四福音書的最後一章,但卻是教會曆史的第一課。約翰福音20-21章的共同主題是,複活之後的基督和教會;或者說,複活的主更新和差遣門徒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直到地極作基督作見證(約翰福音20:21-23)。約翰福音21章充滿了更多的隱喻和象征,幾乎每一個字都在“用典”,這些典故源出舊約和符類福音。約翰福音21章包含著魚和羊兩大主題,都與教會及其使命相關:在海洋和陸地,眾水之上和土地之上,在眾海島和曠野,教會遠渡重洋直到地極地尋找上帝的子民,建立基督的教會,擴張神的國度;讓一切歸信的都得永生。
魚和羊分別代表海洋和陸地上的動物,可以指向分散在全世界中的上帝子民。這兩個主題至少可以上溯到以下清清楚楚的舊約信息:
創世記1:26-31: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27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28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麵,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29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30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它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31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民數記11:21-23:摩西對耶和華說,這與我同住的百姓,步行的男人有六十萬,你還說,我要把肉給他們,使他們可以吃一個整月。22難道給他們宰了羊群牛群,或是把海中所有的魚都聚了來,就夠他們吃嗎?23耶和華對摩西說,耶和華的膀臂豈是縮短了嗎?現在要看我的話向你應驗不應驗。
詩篇78:1(亞薩的訓誨詩)我的民哪,你們要留心聽我的訓誨,側耳聽我口中的話。2我要開口說比喻。我要說出古時的謎語。……18他們心中試探神,隨自己所欲的求食物。19並且妄論神,說,神在曠野豈能擺設筵席嗎?……因為他們不信服神,不倚賴他的救恩。23他卻吩咐天空,又敞開天上的門。24降嗎哪像雨給他們吃,將天上的糧食賜給他們。25各人(或作人)吃大能者的食物。他賜下糧食,使他們飽足。……32雖是這樣,他們仍舊犯罪,不信他奇妙的作為。……他們卻用口諂媚他,用舌向他說謊。37因他們的心向他不正,在他的約上,也不忠心。38但他有憐憫,赦免他們的罪孽,不滅絕他們。而且屢次消他的怒氣,不發盡他的忿怒。39他想到他們不過是血氣,是一陣去而不返的風。40他們在曠野悖逆他,在荒地叫他擔憂,何其多呢?41他們再三試探神,惹動以色列的聖者。42他們不追念他的能力(原文作手),和贖他們脫離敵人的日子……52他卻領出自己的民如羊,在曠野引他們如羊群。53他領他們穩穩妥妥的,使他們不至害怕。海卻淹沒他們的仇敵。54他帶他們到自己聖地的邊界,到他右手所得的這山地。……68卻揀選猶大支派,他所喜愛的錫安山。69蓋造他的聖所,好像高峰,又像他建立永存之地。70又揀選他的仆人大衛,從羊圈中將他召來。71叫他不再跟從那些帶奶的母羊,為要牧養自己的百姓雅各,和自己的產業以色列。72於是他按心中的純正,牧養他們,用手中的巧妙,引導他們。
詩篇78篇完全應驗在約翰福音21章中了。首先,門徒軟弱離開神,重操舊業,“隨自己所欲的求食物”。其次,耶穌在曠野喂養門徒;“他賜下糧食,使他們飽足”。再次,彼得和耶穌的對話,顯示了這樣的事實:“他們卻用口諂媚他,用舌向他說謊。因他們的心向他不正,在他的約上,也不忠心”;三次對話,“再三試探神”。最後,喂養和牧養羊群的使命,詩篇78:52-72有著充分的預表,並將牧羊與建造聖所聯係起來。隻有了解這個舊約背景,我們才可能知道為何彼得第三次被問的時候心裏憂愁——他知道主知道他在再三試探主。
與此相關的是詩篇第8篇:“1(大衛的詩,交與伶長。用迦特樂器。)耶和華我們的主阿,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你將你的榮耀彰顯於天。2你因敵人的緣故,從嬰孩和吃奶的口中,建立了能力,使仇敵和報仇的,閉口無言。3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所陳設的月亮星宿,4便說,人算什麽,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麽,你竟眷顧他。5你叫他比天使(或作神)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6-8你派他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就是一切的牛羊,田野的獸,空中的鳥,海裏的魚,凡經行海道的,都服在他的腳下。9耶和華我們的主阿,你的名在全地何其美”。
不僅如此,約翰福音21章漁夫和牧人的主題,也清清楚楚根植於符類福音的相關信息。約翰福音在21章之前從未提到打魚和漁夫的事;但是,這些信息在符類福音中是非常充分的,因此,約翰福音21:1-14更是在回應和總結符類福音的相關信息。如馬太福音4:18-22,“18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看見弟兄二人,就是那稱呼彼得的西門,和他兄弟安得烈,在海裏撒網。他們本是打魚的。19耶穌對他們說,來跟從我,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20他們就立刻舍了網,跟從了他。21從那裏往前走,又看見弟兄二人,就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他兄弟約翰,同他們的父親西庇太在船上補網。耶穌就招呼他們。22他們立刻舍了船,別了父親,跟從了耶穌”(另參馬可福音1:16-20)。
值得強調的是,約翰福音21:1-14與路加福音5:1-11非常類似。不過我們隻能說兩者類似,但這兩段經文應該不是同一個故事:時間分別在複活前後,而且一些細節也完全不同。不過一些情節越是相似越說明,門徒不過是蒙恩的罪人,要重複經曆主的更新;聖經作為一本“嘮嘮叨叨”的書,實實在在是上帝的話。聖經說人間沒有新聞(日光下麵沒有新事),重複很正常。路加福音的記載是耶穌呼召他們作門徒,而約翰福音強調耶穌再一次呼召這些返回出發點的門徒,並更新他們作牧者。受洗和侍奉,這是基督徒一生兩個關鍵事件,麵對的都是一種抉擇,都需要主的同在、更新和帶領。
另外,約翰福音21:15-25關於牧羊的討論,除了舊約和符類福音相關信息以外,也是在回應約翰福音第1章的羔羊與第10章中羊的門及好牧人,以及第6章五餅二魚的。
因此,約翰福音21章可以這樣分成兩個主題,1-14節的異象是魚,主題是耶穌喂養門徒;15-25節的異象是羊,主題是門徒要喂養羊群。魚在水中,羊在陸地,耶穌的權柄和救恩遍及世界。水指向洗禮和重生,羊指向更新和成聖——罪人被從水裏打撈上來,在教會中繼續成長。教會存在兩個關鍵事件,第一就是洗禮(魚),所謂傳福音帶領人信主,作基督徒。第二就是牧會(羊),特別涉及牧者和聖職的問題。至於最後牧會的問題,已經被現代教會棄絕了。基督教的海岸線上沒有牧羊人,隻有個半死假弟兄。於是一代又一代被打撈上來的魚就像死魚,翻起白眼麵麵相覷,自以為神然後腐爛。然而約翰福音結束的地方讓我們看見,教會的主要問題是首先是牧養的問題,甚至是牧者的問題。從“魚”的角度說,牧者首先需要被喂養,就是接受真理的裝備。從羊的角度說,牧者需要學習的功課包括四個方麵:第一是自己與主的關係。愛主與獻身;第二是自己與羊群的關係,即喂養小羊和大羊,牧養羊群;第三、同工關係或者教會中的橫向關係:牧者和基督徒尤其不要看人,不要僭越神的事,不要管別人和神之間的事;第四、侍奉的正業是:將萬事看為糞土,不顧性命榮辱指著聖經見證基督。
約翰福音的落幕在教會,或教會和人類曆史的開幕式。多年後彼得再一次向全教會和普天下的牧師重申他當年從主耶穌那裏領受的教會真理和牧養真理:“1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2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著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3也不是轄製所托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4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得前書5:1-4)。阿門。
這是耶穌複活之後所行的第一個神跡,這個神跡發生在水陸交界處。這個神跡隻是向門徒顯現的,而且耶穌複活之後隻是向門徒顯現。於是教會就成了新約時代真理的中心。教會是神的新創造。請注意這裏特別強調了“有晚上、有早上,這是第N日”這個信息。教會神跡發生在船上,這些船不再僅僅是挪亞方舟那種完全被動式的避難所,這些船即將揚帆遠航,開始在眾水之上捕撈作業,征服世界。那些曾經被大洪水覆蓋在深淵裏的生命,將被拯救上岸,成為天國的產業。而這一路的事工有主同行,平靜風海,所向披靡。
1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他怎樣顯現記在下麵。
2有西門彼得,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又有兩個門徒,都在一處。3西門彼得對他們說,我打魚去。他們說,我們也和你同去。
他們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並沒有打著什麽。
為了拯救世人,我們的神是主動向教會顯現的神。祂顯現:φανερ?ω,使人知道。人的墮落是人自己想知道善惡;如今,道成肉身的神主動來帶領我們知道應該知道的;而神的顯現和帶領是教會存在和侍奉的前提。φανερ?ω在約翰福音中出現了8次(約翰福音1:31;2:11;3:21; 7:4;9:3;17:6;21:1;21:14),其中21:1與21:14前後呼應——主的顯現和將主顯現,這才是教會。而顯現的對象是特定的:το?ς μαθητα?ς,向門徒。耶穌隻向門徒顯現,理由已經解釋在約翰福音14:22-24中了。需要強調的是:主藉著聖道和聖禮向教會顯現。這個真理還可以參考路加福音14:7-24以及馬太福音22:1-14。符類福音關於筵席的比喻,已經告訴我們,複活耶穌為什麽隻是邀請門徒而非那些猶太人共進早餐。
主耶穌顯現的地點是:在提比哩亞海邊。隻有約翰福音將加利利海稱為提比哩亞海,而且約翰福音三次提到提比哩亞海都與“天上降下的糧”有關(約翰福音6:1;6:23;21:1)。提比哩亞(Τιβερι)這個概念指向羅馬第二任皇帝該撒提庇留(Τιβ?ριος,路加福音3:1)。加利利海因為靠近提比哩亞這座城市而得名;而提比哩亞乃是希律安提帕為了諂媚該撒提庇留而建造的新城。將城市作為人本主義或對抗上帝的獻禮工程,這種文明源遠流長(創世記4:17)。因此,約翰福音前後兩場提比哩亞海的筵席,正好應驗了這句經文:“在我敵人麵前,你為我擺設筵席。你用油膏了我的頭,使我的福杯滿溢”(詩篇23:5)。凱撒和希律是仇敵,是世界之王,基督要在這樣的世界裏建立教會,拯救罪人。而詩篇23:5所說的“用油膏了我的頭”,也可以指向使徒的按立與差遣。而“福杯滿溢”可以指侍奉主所得的天上的賞賜。
教會是使用什麽樣的“偉大人物”或“爛石頭”建造起來的呢?門徒首先是離棄耶穌、違背主命返回加利利海重操舊業的門徒。複活的主對門徒有兩次清清楚楚的命令。第一是約翰福音20:21,“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第二次是馬太福音28:“7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裏複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10耶穌對她們說,不要害怕,你們去告訴我的弟兄,叫他們往加利利去,在那裏必見我。……16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約定的山上”。我們看見,耶穌和門徒約定的是在山上見麵,接受差遣;但期間門徒卻下到海中,重操舊業。這是一群南轅北轍的約拿。
這裏提到7個門徒,除了多馬,應該都是耶穌第一批呼召的門徒——約翰福音21章與1章的首尾呼應是顯而易見的。7若代表完全,就表明所有的門徒都是軟弱的,沒有誰比誰的生命好到哪裏去。的的確確沒有義人一個都沒有。不僅如此,這7個人中特別提名的是西門彼得、稱為低土馬的多馬,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這三個人共同的特點是都公開認信過耶穌是基督,然而卻離開了主重操舊業。這就是人,這才是人。“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兩個人都比其他門徒更多經曆過主。其中作者約翰是“主所愛的門徒”,沒有任何過人之處,沒有任何特別值得主愛的資本,同樣的一同變為無用。另外兩個門徒沒有提名,可能是安德烈和腓力。他們沒有被提名因為他們不具有前5人的那些特征;同時他們就是你我,你我簽名認領就行。
最後這裏聚焦西門彼得。彼得被特別強調,不是因為他更屬靈,而是因為他是門徒的代表。主曾經指著他預言教會的建立:“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權柄原文作門)”(馬太福音16:18)。另參馬可福音16:7,“你們可以去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說,他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要見他,正如他從前所告訴你們的”。上帝定意要使用彼得這樣的罪人,在仇敵麵前和陰間門口建立教會,並且得勝。不僅如此,彼得作為“教會領袖”唯一的“過人之處”,就是他比別的門徒更不安分。彼得動議,一呼百應。沒有任何一個反對的聲音,沒有人想做傳道人。領袖帶頭重操舊業,帶頭返回埃及:“不花錢就吃魚”。如果不是耶穌主動來尋找他們,不可能有後來的一切。
奇妙的是,主怎樣來找他們呢?上帝怎樣尋找、更新和建造一位傳道人呢?大致分兩步,第一步就是讓他在世界裏一無所獲;第二步則是曠野筵席,裝備造就和差遣。我們先看第一步:“那一夜並沒有打著什麽”。?ν ?κε?ν? τ? νυκτ?,at that night。夜晚在約翰福音中一直是象征性的概念,指沒有基督或沒有光的生活狀態,指世界,而這世界就是黑夜。ν?ξ在約翰福音中的使用了7次,可以注意它的用法。
首先,有3次指向尼哥底母的政治恐懼(約翰福音3:2;7:50;19:39)。這一點非常重要。門徒之所以下海捕魚,拒絕差遣,一個根本原因是政治恐懼(約翰福音20:19)。恐懼不是一次教導就能克服的,需要靠主連續的更新。而恰恰是因為生存恐懼,將我們的生命投入到黑暗之中。中國人的生存恐懼和政治恐懼已經深入骨髓和靈魂了,因此需要主更多和我們共進早餐。其次,恐懼之中的人喪失了作工、特別是為主作工的能力(約翰福音9:4)。最後,因為生存恐懼、饑餓恐懼和政治恐懼而淪陷在黑夜中的人,就是陷入絕境中的人,就會跌倒,甚至開始吃人,犯罪(約翰福音11:10;13:30)。門徒一整夜一無所獲,黑夜盡頭正是他們進入絕望、試探和危險之際,主在最關鍵的時刻又一次拯救了他們,正如臨門攔阻了犯罪中途的保羅。
另外請注意動詞“打”,πι?ζω,take (7x), catch (2x), apprehend (2x), lay hand on (1x)。這個動詞在新約中出現12次,其中約翰福音就出現了8次,除了約翰福音21章,都指向“抓拿耶穌”(約翰福音7:30:7:32;7:44;8:20;10:39;11:57)。一方麵,人在黑暗世界裏的打殺、捉拿,歸根結底,是在傷害上帝的兒子。但是感謝主,祂沒有讓門徒在世界裏打殺捉拿到任何東西。一方麵,這讓他們犯更少的罪,更少得罪神;另一方麵,讓他們更少羅得之妻的牽絆,可以去侍奉神。所以我們當為失去大陸感謝神的恩典。埃及王子摩西一無所有地離開了埃及,因為神要使用他牧養羊群。如果他們打了很多魚,就不會重新跟隨主。我們在這世界裏一無所獲,也因為世界的王應該在我們的主裏麵一無所有。捉拿耶穌的世人,將被耶穌捉拿,或者拯救和差遣。
4天將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5耶穌就對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
6耶穌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
7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裏。8其餘的門徒(離岸不遠,約有二百肘,(古時以肘為尺,一肘約有今時尺半)就在小船上把那網魚拉過來。
“天將亮的時候”,可以翻作“破曉”。πρω?α,early, pertaining to the morning, at day break。這是正饑餓的時候(馬太福音21:18);這是罪人要吃人的時候(馬太福音27:1);這是吃人還要將自己打扮的很幹淨的時候(約翰福音18:28)。什麽都沒有打到就饑不擇食,就可能鋌而走險。就是在這樣的時候,耶穌在我們的生命中顯現了。我個人猜想,起初蛇引誘夏娃看知道樹上的果子,也應該是夏娃亞當饑腸轆轆的時候;因為後來魔鬼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試探了耶穌(馬太福音4:1-4)。耶穌來了,門徒又一次不認識(ε?δω)主(約翰福音20:14;路加福音24:16)。像以馬忤斯的故事一樣,門徒藉著聖道和聖餐才認識主(路加福音24:13-32)。主總是能踏著黑雲降臨,但人在黑雲中看不見主。約翰沒有告訴我們耶穌怎樣站在岸上。這不是重點,正如耶穌的身體怎樣臨在於聖餐不是重點一樣。重點是耶穌的話語:“小子,你們有吃的沒有”。耶穌當然知道他們沒有吃的,這個問題可能有兩個用意:反省門徒所侍奉的世界給他們什麽了(一無所有);第二;思想他們應該在哪裏吃飯。
“吃”以及吃什麽,仍然是根本問題。耶穌對門徒的稱呼是小子,孩子們。αιδ?ον,a young child, a little boy, a little girl;infants。這個字在約翰福音指需要醫治和產難重生的孩子(約翰福音4:46;16:21;約翰福音13:33用的則是另外一個字,τεκν?ον,a little child,加拉太書4:19;另參馬太福音11:25和以弗所書4:14ν?πιος)。約翰一書中用的都是τεκν?ον。現在加利利海邊的這些門徒,屬靈年齡大約是幼兒園中班的水平。他們需要喂養,需要靠著喂養長大成人——神要在吃奶的口中建立能力。耶穌來關心他們“吃”的問題,特別是吃什麽的問題。正如上帝在7天創造中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吃的問題。προσφ?γιον,anything eaten with bread;spoken of fish boiled or broiled。這個名詞在這個語境下主要指作為食物的魚。沒有。他們還是誠實的。承認這世界什麽都沒有給我們,是我們轉向基督的前提。
遭遇基督,必有神跡發生。環境被逆轉,生命被更新。這是新時代第一個神跡。問題是,神跡是怎樣發生的。神跡的發生是從聖道開始的,是從主的話語開始的,是從聽道信道開始的。基督用話語來解決問題:“耶穌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
這句話更在堅固門徒的信心:信必得著。網,δ?κτυον,在約翰福音21章中出現三次,6,8,11(在新約聖經中出現12次)。馬太福音13:47-48這樣說:“天國又好像網撒在海裏,聚攏各樣水族。48網既滿了,人就拉上岸來。坐下,揀好的收在器具裏,將不好的丟棄了”。相關信息還可以參考馬太福音3:19和路加福音5:10。如果船預表教會,那麽“右邊”是什麽意思呢?可以參考曆代誌下4:“6又製造十個盆,五個放在右邊,五個放在左邊,獻燔祭所用之物都洗在其內。但海是為祭司沐浴的。……10將海安在殿門的右邊,就是南邊”。這是對所羅門建殿的吩咐。當然,這個信息或者隻是表明:主怎樣說,門徒怎樣順服。沒有道理沒有意義;唯一的意義是這是主說的,“信必得著”。得著:ε?ρ?σκω,請注意這個字在約翰福音中的用法:找到門徒或在聖殿裏發現(約翰福音1:41,43,45;2:14;5:14;9:35;11:17;12:14);找到耶穌(約翰福音6:25;7:34-35;10:9;18:38;19:4,6;另參創世記22:17;24:60;申命記9:1;撒母耳記上2:8;耶利米書15:16;馬太福音19:29;21:22;約翰福音16:24)。
門徒完全相信了,“他們便撒網下去”。魚甚多:το? πλ?θους τ?ν ?χθ?ων,the multitude of fishes。?χθ?ς,在約翰福音中也出現3次:6,8,11。約翰福音不僅有不同的羊,也有不同的魚。約翰福音6:9;6:11以及約翰福音21:9,10,13用的是另外一個字,?ψ?ριον,指可以直接食用的魚。因此特別注意21:10耶穌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這與聖餐的真理是一致的——耶穌吩咐或宣告的時候,那魚就已經可吃了。“拉不上來”,可以預言將來的基督徒會漫延過巴勒斯坦,人數果然如海沙一樣多;亞伯拉罕的後裔將成為大國。而拉=吸引,?λκω,to draw, drag off;metaph., to draw by inward power, lead, impel。這可以參考約翰福音6:4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到我這裏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另參約翰福音12:32)。值得一提的是,約翰福音18:10用的也是這個字:“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將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那仆人名叫馬勒古”。“拔”和“右邊”都出現了:拉網救人還是拔刀殺人?在船上得人還是在墓地砍人?
約翰先認出來耶穌。這可能和他站在十字架下麵以及見證空墳墓有關。更多經曆主,就更多認識主。當然,這反過來也值得約翰反省——更多認識主的他,仍然重操舊業。現在我們來看彼得的反應。首先請注意彼得的現狀:赤著身子。而且他一直赤身,?ν γ?ρ γυμν?ς,for he was naked;?ν用imperfect。這是赤膊上陣要跟誰拚的革命狀態。是雄起、加油的中國狀態。是不顧羞恥也要成功的立誌狀態。
但是他“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裏。”束,διαζ?ννυμι,to bind or gird all around;to gird one's self with a thing, gird a thing around one's self(約翰福音13:4-5)。外衣,?πενδ?της,應該是專指漁夫穿的“工作服”;彼得打魚的確到了忘我的境界。這個字出現在哥林多後書5:1-5,“1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2我們在這帳棚裏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3倘若穿上,被遇見的時候就不至於赤身了。4我們在這帳棚裏,歎息勞苦,並非願意脫下這個,乃是願意穿上那個,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5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原文作質)”。我們的問題是,彼得為什麽穿衣跳海?第一個答案是:彼得為自己再一次離開主、拒絕使命而羞愧地跳進海裏(路加福音5:8)。跳水和穿衣都是為了遮蓋自己,如同亞當夏娃(創世記3:8-11,另參創世記9:20-22;3:21)。第二種可能是,彼得就像約拿,要下到海中繼續逃離主的差遣。而一些古卷將下文耶穌三次呼召彼得“約翰的兒子西門”,寫作“約拿的兒子西門”。第三種可能,彼得看見主極度興奮,就快速向耶穌這邊遊來(馬太福音14:28-29)。很多人接受最後這種觀點。跳:β?λλω,這個字就是21:6重複兩次的撒(網)。彼得自己成了需要從海裏重新打撈上來的“大魚”。
“離岸不遠,約有二百肘”,這可能是強調這的確是一個神跡,因為近岸很難發現這麽多大魚。這裏特別強調其餘門徒在“小船”上。約翰福音21章實際上有兩種船。約翰福音21:8,πλοι?ριον,a small vessel, a boat(約翰福音6:22-23);而約翰福音21:3,6,πλο?ον,a ship。當時的情況可能是這樣:彼得和約翰在一艘大船上按主的吩咐撒網捕魚;但此時其他門徒在另外一艘小船上。彼得跳海之後,小船上的其他門徒過來把約翰彼得船上的那網魚拉到岸上。這也比較符合實際,因為約翰的出身算是“富農”,他的船應該比較大(馬可福音1:19-20)。最後這一幕也讓我們想起教會的同工。主耶穌關於合而為一的教導和代禱開始發生作用了。
9他們上了岸,就看見那裏有炭火,上麵有魚,又有餅。10耶穌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
11西門彼得就去,(或作上船)把網拉到岸上,那網滿了大魚,共一百五十三條。魚雖這樣多,網卻沒有破。
12耶穌說,你們來吃早飯。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他,你是誰?因為知道是主。13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
14耶穌從死裏複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
我們必須明白:早餐已經預備好了。一方麵,我們對這早餐沒有任何貢獻,因此變質說完全是天方夜譚。另一方麵,我們根本不知道主是怎樣作的,因此,代表說更是自作聰明。遺憾的是,門徒隻看見火、餅和魚,看不見主。那天早上,至少在早餐之前,門徒不過是災民和加爾文主義者。耶穌是聖餐的主。在吩咐彼得喂養羊群之前,耶穌先喂養門徒和彼得。炭火,?νθρακι?,a heap of burning coals。複活前曾有一場炭火(約翰福音18:18)。根據這個背景,我們看見主體諒我們肉身的軟弱;但是,祂更供應我們屬靈的需要(出埃及記40:1-15)。這不是一般的早餐,這是按立祭司的儀式。所以耶穌吩咐門徒參與進來,將自己獻上。“耶穌對他們說,把剛才打的魚,拿幾條來”。於是彼得率先行動。我不知道彼得何時以及怎樣爬上來的。總之,他去了,將門徒沒有完成的工作繼續完成。這個事工真是一波三折:其餘門徒隻是“把那網魚拉過來”,而彼得再去“把網拉到岸上”。“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長”(哥林多前書3:6)。
我們可以把11節這句話交叉結構:“把網拉到岸上,那網滿了大魚,共一百五十三條。魚雖這樣多,網卻沒有破”:
把網拉到岸上,
那網滿了大魚,
共一百五十三條。
魚雖這樣多,
網卻沒有破。
中心就是一百五十三條魚。魚很大很多。“滿了大魚”(μεστ?ν ?χθ?ων μεγ?λων,full of great fishes);“魚這樣多”(τοσο?των ?ντων,all there were so many)。這裏的“多”(τοσο?τος,of quantity: so great, so many;約翰福音6:9等)不是6節的“多”(πλ?θος,a multitude;約翰福音5:3等)。值得強調的是,“大魚”這個概念在舊約中是有特定含義的。首先它隻是中性詞,指相對強大的被造物(創世記1:21),然後指魔鬼或魔鬼權勢之下的人五人六和人模狗樣;舊約也屢次宣告了神對大魚的勝利(詩篇74:13;148:7-12;以賽亞書27:1;51:9;耶利米書51:34;以西結書29:3;32:2;約拿書1:17)。我們曾經指著約翰一書3:8和馬太福音16:23講論這個道理:即使是基督徒,包括彼得,也常常是魔鬼的工具,需要時時刻刻被主保護和更新。教會要作更大的事,要捕撈更大的魚——整個羅馬帝國從皇帝開始都將歸正。按這個前提,我們來討論153這個難題。我願意相信這是彼得數算的,這不僅符合彼得的性格,也符合漁夫的商業習慣。
一般來說,關於153有兩種觀點。第一種強調,153就是153,真實記錄,表明事件的真實性。最多可以發揮到這個程度:153條魚代表很多魚;這也是一次數點民數,每一條魚在神麵前都是寶貴的。第二種觀點就是各種屬靈的發揮。有人用153代表神子民的總數,這可能來自St.Jerome引證那個傳統:海裏共有153種魚(參見以西結書47章)。但這個觀點缺少實證和聖經根據。約翰福音11:52隻是旁證:“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不過有人引證使徒行傳2:8-11有17個國家或地區作為根據,然後對17這個數字進行數學上的演算:1-17的連續相加等於153;17組成等邊三角形,等等。另外有人研究153這個數字所代表的字母,希伯來字母指向這個含義:The age o come;希臘字母則指向這個含義:Peter(76)+fish(77)……
但如果我們指著大洪水看人類,所有的人都是水中之物,按罪當被淹沒。而這恰恰是上帝設立洗禮的緣故,好讓我們靠著恩典出死入生。從出埃及記開始,第一代該被淹死的是過紅海的以色列人,但這場洗禮之後,以色列民眾中湧現出71條大魚(民數記11:16-25)。這是以色列的大魚陣營,70位長老和官長再加上摩西,共71位。然後我們看新約時代另外70位大魚。路加福音10:1,“這事以後,主又設立七十個人,差遣他們兩個兩個的,在他前麵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如果再加上12使徒,我們就可以得出舊約和新約兩代大魚的總數:71+70+12=153。
更有可能的是,153條大魚是麵向未來的神跡,已經、正在並將繼續在教會曆史中不斷應驗。
“網卻沒有破”,教會很大,但是合一。“破”這個概念值得特別強調:σχ?ζω,to cleave, cleave asunder, rend;to divide by rending,to split into factions, be divided。這個動詞主要指向分裂(約翰福音19:24)和分門結黨(使徒行傳14:4;23:7)。大魚都不可一世,聚集在一起還不至於將網撕破,這是另外一個神跡。這個神跡隻有在真正的教會中才是可能的,因為這樣大魚被更新為羊,並且有一位救主,一位大祭司,服侍和治理神的家。
耶穌親自邀請我們來吃早飯,耶穌親自喂養我們。這是典型的聖餐情形。我們也可以將12-13節交叉結構:
12耶穌說,你們來吃早飯。
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他,你是誰?因為知道是主。
13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
一方麵,主呼召我們進入祂的筵席;另一方麵,祂親自服侍我們。而中間的信息,也是在強調耶穌是主,是我們的救主,也是聖餐的主人;祂真實地藉著聖禮與我們同在(真實臨在)。
來吃,Δε?τε ?ριστ?σατε,come and eat。副詞δε?τε沒有任何時態,come hither, come here, come;interjection, come!, come now!這個副詞常常用來吩咐很多人前來:“得人如得魚”(馬太福音4:19);“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11:28);“來吧,我們殺他”(馬太福音21:38);“請你們來赴席”(馬太福音22:4);“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馬太福音25:34);“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馬太福音28:6);你們來看基督(約翰福音4:28)……最後,“你們聚集來赴神的大筵席”(啟示錄19:17)。早飯,?ριστ?ω, to breakfast;by later usage, to dine(約翰福音21:15;路加福音11:37;14:12-13;馬太福音22:4);聖餐未必是晚餐,聖餐是主的筵席。
“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他,你是誰?因為知道是主”。情況類似約翰福音4:27,但理由不同。前者因為抖機靈,後者因為敬畏。因為他們了解這些言行背後的聖經語境。知道,ε?δω,與4節是一個字。從不知道到知道中間經過聖道和聖禮。
“13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這裏有三個並列的動詞。來,?ρχεται,Tense: Present,Voice: Middle or Passive Deponent,Mood: Indicative。拿,λαμβ?νει,Tense: Present;Voice: Active;Mood: Indicative。給,δ?δωσιν,Tense: Present;Voice: Active;Mood: Indicative。都是現在持續時,耶穌主動,事實稱述。
另外,舊約和新約聖經所有筵席的信息應該連成一體,最後指向聖餐和羔羊的婚宴。除了聖餐經文以外,這些信息至少包括創世記21:8;43:16;撒母耳記下3:20;列王記上3:15;曆代誌下30:22;詩篇23:5;78:19;箴言9:2;雅歌2:4;3:11;以賽亞書25:6;馬太福音22:1;路加福音5:29;12:36;14:8-24;約翰福音2:1;12:2;啟示錄19:9。聖經中一直有兩種筵席,主的筵席和鬼的筵席(哥林多前書10:21;羅馬書11:9;創世記29:22;士師記9:27;14:10;撒母耳記上25:36;列王記上1:41;以斯帖記1:3;詩篇69:22;箴言9:17;以賽亞書5:11;21:5; 65:11;但以理書5:1;馬可福音6:21),這是需要特別分辨的。
約翰福音21:14與21:25是平行的,兩次聖靈的旁白對兩個主題分別作出總結。約翰福音大量使用7和3 的概念,表明神學的上完全。三次顯現(前兩次在約翰福音20:19,36),這個複活見證是充分的——耶穌真的複活了。不僅如此,這三次顯現也與教會真理相關:一方麵,耶穌向門徒顯現是為了膏立和差遣他們建立教會;另一方麵,耶穌要與教會同在。馬太和馬可記載複活的耶穌在加利利向門徒顯現,路加福音記載複活的耶穌在耶路撒冷向門徒顯現,而約翰福音記載複活的耶穌先後在兩個地方顯現。關於複活後的顯現,可以參考哥林多前書15:3-8,“3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4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複活了。5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6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7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8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
簡而言之,複活顯現有兩個目的。第一、證明複活:耶穌是神;第二、差遣門徒:建立教會。新約聖經的相關信息首先是馬太福音28:16-20;其次。在馬可福音16:9-20。馬太和馬可都談到了差遣門徒,特別是談到了洗禮和教導。不過馬可福音補充了門徒的不信和剛硬。再次,路加福音24:13-53以及使徒行傳1:1-11,最後是約翰福音20-21章。我們可以注意到,從馬太福音到約翰福音,複活之後的經文越來越長,這至少顯示了教會在福音事工中逐漸上升到核心地位這個趨勢。不僅如此,路加和約翰不再強調洗禮,反而共同地聚焦複活的耶穌向門徒展示身體以及與門徒共同用餐。這應該表明,以聖餐為中心的教會已經在各處建立起來了。同時,由於聖餐初始,一定有很多亂象,因此眾教會亟需聖餐真理的教導。事實上,保羅所經曆的主的顯現,應該也和聖餐有關。這一點可以參考哥林多前書11:23-29,“23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約翰福音21章實際上記錄的是耶穌對門徒的重建和差遣。牧者是教會事工的基礎和前提。怎樣拆毀教會呢?第一是廢棄牧職,沒有牧師:“因無牧人,羊就分散。既分散,便作了一切野獸的食物”(以西結書34:5)。第二是攻擊和控告牧師,“擊打牧人,羊就分散”(撒迦利亞書13:7)。而建造教會則首先要按立牧師,在真理和愛心上建造牧師。其次,則避免牧師之間的相咬相吞。而這兩方麵,正是約翰福音21:15-25的兩個主題。
15他們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約翰馬太十六章十七節稱約拿),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喂養我的小羊。
16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
17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喂養我的羊。
在我們研討耶穌和彼得三次對話之前,我們需要說明三個問題。第一、耶穌已經指著西門巴約拿要建立教會(馬太福音16:17-19)。約翰福音21章中,有古卷每一次都提到“約拿的兒子西門”。約拿,?ων?。彼得確實像約拿。第二、彼得三次否認主與三次被重建是完全平行的。彼得三次否認主,耶穌並沒有否認彼得。第三、彼得在約翰福音21章中已經“傑出了”了3次:“3西門彼得對他們說,我打魚去”;“7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裏”;“11西門彼得就去,(或作上船)把網拉到岸上”——這三次也可以指向彼得的重生過程:軟弱、悔改、順服(服侍)。
這場對話有4個重要概念:愛、羊、知道、喂養。我們必須借助於原文才能真正理解這段經文的意思,特別是,我們才能明白這段經文怎樣應驗了詩篇78篇中的相關預表——彼得在用話語試探主,但主一直在更新和造就他。我們可以把這些概念放在表格中:
第一次:?γαπ?ω,φιλ?ω,ε?δω,β?σκω,?ρν?ον
第二次:?γαπ?ω,φιλ?ω,ε?δω,ποιμα?νω,πρ?βατον
第三次:φιλ?ω,φιλ?ω,γιν?σκω,β?σκω,πρ?βατον
現在我們來解釋一下這些概念。主第一次用的愛是?γαπ?ω,這是指神的愛,特別是舍己的愛;或者人愛神的愛以及基督徒的彼此相愛。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142次,隻有5次是負麵的:愛人的榮耀(路加福音11:43),愛黑暗(約翰福音3:19),貪愛世界(提摩太後書4:10;約翰一書2:15),“貪愛不義之工價”(彼得後書2:15)。但是這個動詞以神或基督為對象的時候,永遠是正麵的含義。然而彼得用的愛是φιλ?ω,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25次,這個愛也可以指聖父對聖子的愛(約翰福音5:20),基督對罪人的愛(約翰福音11:3;20:2等);但是,這個字以基督為對象的時候,同時可以指向猶大之吻(馬太福音26:48;馬可福音14:44;路加福音20:47)。這一點令人震驚不已。
牧者以及平信徒對基督的愛,最可怕的在兩個方麵:第一就是強吻基督,利用基督謀取個人的利益和榮耀,甚至賣主換取錢名。第二則是標榜愛主卻不愛教會,標榜愛主卻不牧會也不參加聚會。正因為如此,耶穌專門強調兩個事實。第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這”(το?των)可以指彼得所數算的魚,早餐或看得見的神跡奇事和利益;也可以指其他門徒(這些人)。這是亞當夏娃麵對的試探:好作食物、悅人的眼目……彼得完全可能像其他猶太人一樣,追隨耶穌隻為吃餅得飽;愛人的人榮耀勝過愛主。或者,彼得可能限於建造11個使徒組成的地盤或棚子。這個強調在於根除“強吻”。第二、“你喂養我的小羊”——隻有藉著牧會才能證明你的愛。不一定每一位平信徒都要起來牧會,但至少你不能停止聚會,參與和支持牧會的工作。
彼得強調“你知道我愛你”。彼得前兩次使用的“你知道”和第三次“你無所不知”的“知”,都是ε?δω。這相當於蛇說的:“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5)。這三次“你知道”彼得可能都是在欺哄或敷衍神。一直到第三次彼得說“你知道我愛你”的時候,彼得才真使用γιν?σκω這個動詞,而這個動詞在於表明,他終於承認,耶穌真的知道他,也知道他所有的語言遊戲。主耶穌第一次說的是喂養,β?σκω,to feed;portraying the duty of a Christian teacher to promote in every way the spiritual welfare of the members of the church。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這個字在符類福音中主要指喂豬(馬太福音8:30;8:33;馬可福音5:11;5:14;路加福音8:32;8:34;15:15)。剛剛歸正的基督徒,都具有豬性(豬學),這需要牧者加倍忍耐。關於豬學,我們已經討論得非常充分了:魔鬼附身,總以為自己比別人聖潔,總是論斷別人將自己分別為聖(以賽亞書65:5)。而喂養的對象是小羊,?ρν?ον,lamb。
第二次主繼續使用?γαπ?ω表示愛,實際上耶穌在更正彼得:你說的是φιλ?ω,但我說的是?γαπ?ω。然而彼得不死心,繼續想蒙混過關。因此彼得第二次繼續使用φιλ?ω,繼續使用ε?δω表示知道。但主卻換了動詞和賓語。耶穌第二次使用的不是喂養,而是牧養:ποιμα?νω,to feed, to tend a flock, keep sheep;to rule, govern(馬太福音2:6)。而對象不再是小羊,而是大羊:羊:πρ?βατον, sheep。主應該是起來強調,你說的那種愛,不可能從事牧養教會的工作,而且要用一生帶領羊群走到底,並且管理教會。換言之,你不僅要喂養小羊,還要牧養大羊,帶領他們一同成長。而這個混同小羊和大羊的教會,需要牧者百般忍耐,一生擺上。
第三次主引用了彼得的愛,φιλ?ω。主的意思似乎在反問彼得:你是用φιλ?ω來愛我,你以為我不清楚嗎?我非常非常清楚。也許正是因為耶穌第三次用了彼得所用的φιλ?ω,彼得才發現自己被看穿了。當然,這第三次也可能讓彼得想起了自己怎樣三次否認主(約翰福音13:38; 16:32),以及詩篇78篇的相關背景。更重要的原因是,耶穌讓彼得反省自己裏麵根本沒有神的愛。於是彼得“憂愁”:λυπ?ω,被動語態。to make sorrowful;to affect with sadness, cause grief, to throw into sorrow;to grieve, offend;to make one uneasy, cause him a scruple(另參約翰福音16:20)。彼得的愛和屬靈高調被戳穿了,狀況很像馬太福音19:22那位豪言壯語的少年人:“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這確實很尷尬。於是彼得不得不承認,“你無所不知(ε?δω)”,“你知道(γιν?σκω)我愛你”。這個“知道”可以參考約翰福音2:24-25,“24耶穌卻不將自己交托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25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以及約翰福音16:30,“現在我們曉得你凡事都知道,也不用人問你。因此我們信你是從神出來的”。但是,彼得最後一次用的愛仍然是φιλ?ω。這時候,他強調的可能是γιν?σκω特別正麵的那部分信息。一麵是真愛主,一麵是真賣主,對名牧或不牧會、不聚會的牧者和基督徒來說,這兩方麵都是真實的。
最後一次,耶穌使用的又是喂養,β?σκω;但是,賓語仍然是大羊:πρ?βατον。這大羊也具有豬性,因此仍然需要像喂養小羊一樣喂養。一些教會有所謂“頭羊”的說法,這種人本主義的屬靈等級觀念實在荒誕不經。喂養大羊更無利可圖,強吻的愛完全不能勝任——你不能將大羊放在一邊去賣主賺錢,他們同樣是不能離開父母的嬰孩兒。無論如何,讓我們感謝主,彼得繼續在更新中。這有他自己的書信作見證(彼得前書5:1-4),更有他最後的殉道為證。
18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19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吧。
最後耶穌告訴彼得:基督的仆人最終要為主去死。這從根本上拆毀了彼得一切的高調。實際上,耶穌是四次重建彼得:你沒有神的愛,但我與你同在。那種強吻之愛,那種關於信仰的商業主義設計,都徹底被廢棄了。不僅如此,彼得的更新也需要一生的時間。即使到晚年殉道,彼得仍然需要神的帶領。換言之,彼得最後的“壯烈”仍然不是出於他自己,而是神在他身上的工作。約翰福音中“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共出現了25次,第一次用在拿但業身上,最後一次用在彼得身上。這個“自己束上帶子”和“別人要把你束上”的比喻,指向彼得一生的更新過程:從完全體貼自己的意思,到被動順服神的意思。另外,18節中的“帶到”一詞(φ?ρω)與10節中的“拿”是一個字。彼得像魚一樣被人拿去吃掉(約翰福音13:36;彼得後書1:14)。
約翰福音在這裏再一次解釋何為“榮耀”。指著:σημα?νω,to give a sign, to signify, indicate;to make known。這個動詞在約翰福音出現3次,都指向死(約翰福音12:33;18:32)。約翰福音中的所有“榮耀”都與死而複活相關。因此,你不想死,甚至釘別人死,你根本沒有任何資格談什麽榮耀神學。隻是主認為的榮耀,人看為可恥的;人看為榮耀,主看為可恥的。榮耀神學要榮耀神,不要死;所以彼得不願意這個榮耀,他們更願意那個榮耀。彼得對榮耀的認識也是逐漸完成的:“7你們要將一切的憂慮卸給神,因為他顧念你們。8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9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曆這樣的苦難。10那賜諸般恩典的神,曾在基督裏召你們,得享他永遠的榮耀,等你們暫受苦難之後,必要親自成全你們,堅固你們,賜力量給你們。11願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彼得前書5:7-11)。
在徹底講清楚何為“愛我”之後,耶穌再一次呼召彼得:跟隨我吧:?κολο?θει μοι,Follow me。即使主耶穌預言彼得用死去榮耀神,仍然是主在前麵帶路。殉道仍然不是個人決定的,乃是神的作為。這讓我想起路德怎樣斥責“豬玀一樣的神學家”:“說人靠自己可以愛上帝超越愛一切,簡直就是瘋子的胡言亂語;因為這樣一來恩典就不再必須了”。同樣重要的是,在我們跟隨主的一生裏麵,“跟隨我吧”這樣的呼喚,不止一次,而是多次——我們實在軟弱,因此隻有靠著不斷呼喊,我們才能重新得力(馬可福音1:17)。
20彼得轉過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就是在晚飯的時候,靠著耶穌胸膛,說,主阿,賣你的是誰?的那門徒。21彼得看見他,就問耶穌說,主阿,這人將來如何?22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幹?你跟從我吧。
23於是這話傳在弟兄中間,說那門徒不死。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乃是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幹?24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25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耶穌對彼得的三次堅固和更新,不是彼得能馬上接受的。這從彼得接下來的問題就可以看出來。彼得對自己的結局感到不滿:憑什麽,憑什麽不是別人,偏偏是我;特別是,憑什麽不是約翰。信仰不是我們和別人的關係,隻是我們跟主的關係。但初信者或假信者正相反:攀比,嫉妒;看人預備論斷或知道善惡,預備抱怨主和自以為神。
彼得轉過來:?πιστρ?φω,to turn to。就是從耶穌麵前將目光轉向人。這個動詞可以參考約翰福音12:40,“主叫他們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們眼睛看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彼得需要再一次轉過來求醫治。因為他轉過來去看人:βλ?πω,to see, discern, of the bodily eye。這個動作正如夏娃不看生命樹,偏偏看善惡樹一樣。這個字常指“眼睛就明亮了”(約翰福音9:7等)。彼得以為自己看見了,反而還是瞎眼的(另參約翰福音13:22等)。約翰福音21:9用的也是這個動詞——他們一上岸,看見的就是火和食物。他們看不見主。教會最大的問題是看人。該隱看亞伯,覺得亞伯更蒙愛;於是成了殺害弟兄的凶手。含看挪亞,結果落入咒詛。米利暗看摩西,長了大麻煩。法利賽人看稅吏,回去被降為卑……值得一提的是,21節的“看見”就是前文的“知道”(ε?δω)。彼得知道和自認為認識或了解約翰,因此似乎有資格論斷約翰。彼得實際上在重複馬大對馬利亞的攻擊。ο?τος δ? τ?,but what this,但這位如何?
主回答彼得:τ? πρ?ς σ?,what to you,與你何幹。這個句式與2:4類似,Τ? ?μο? κα? σο?,我和你有什麽相幹。約翰福音首尾呼應確立了兩個原則:神的事和別人的事你都不要管。愚蠢就是分不清人的事和神的事,也分不清別人的事和自己的事。馬利亞想管上帝的事,彼得想管約翰的事。或者說,彼得既想管別人的事,也想管上帝的事。於是耶穌再一次堅定19節這個命令:σ? ?κολο?θει μοι,follow thou me。但在這裏特別強調了“你”——不要管別人,管好你自己;“你”隻管自己來跟隨我。教會破碎和潰敗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教會眾人愛管閑事,平信徒管牧師的事,同工管同工的事,結果導致教會內耗和自我攔阻。所以帖撒羅尼迦後書3:11-12說:“11因我們聽說,在你們中間有人不按規矩而行,什麽工都不作,反倒專管閑事。12我們靠主耶穌基督,吩咐勸戒這樣的人,要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提摩太前書5:13指著這些人說:“並且她們又習慣懶惰,挨家閑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閑事,說些不當說的話”。最後是彼得自己的反省:“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閑事而受苦”(彼得前書4:15)。
看人如癌,魔鬼樂之;教會不能免俗。這出於蛇的“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約翰福音21:23實在令人感慨不已,值得教會反省。“於是這話傳在弟兄中間,說那門徒不死”。主對彼得的教導那麽清楚,但是基督徒仍然看人,現在不看彼得定睛約翰。於是關於人或約翰的新聞成為熱點,謠言漫天。弟兄中間,也可能存在嫉妒和追捧。然而他們都誤解主的意思,主的意思重點在“與你何幹”。結果,約翰不僅與彼得相幹,現在也與眾弟兄相幹了。或者他們根本不在乎主是什麽意思,他們要按自己的意思,人的意思,利用主的話語拜偶像,或繼續吃人的筵席。這些人是羊,也是小羊。他們需要真理的繼續帶領,需要等候聖靈的降臨。
主的揀選和使用,特別是眾教會的議論紛紛和嫉妒分爭,甚至聞風而動,趨之若鶩,都會對約翰造成一種壓力。從此以後約翰是否就成了名牧、要顯在人前呢?現在我們來看聖靈藉著約翰給我們的功課。我們至少可以從約翰身上學到三重功課:
第一、主前謙卑自己。一直到約翰福音結束的時候,約翰仍然羞於將自己的名字榮耀天下。而且約翰還有一個美好的見證,就是在使徒行傳中,謙卑自己作彼得的同工和配角。
第二、視人言如糞土。這也是保羅的見證:“1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2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3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4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5所以時候未到,什麽都不要論斷,隻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哥林多前書4:1-5)。
第三、專心見證真理。這裏有兩個動詞分詞來說明這個門徒的侍奉。首先是μαρτυρ?ν περ? το?των(of these),見證這些事。其次γρ?ψας τα?τα(these),記載這些事。另外注意“我們知道”,ο?δαμεν,we know。這見證是給“我們”的;知道,ε?δω(完成時)。而且約翰的見證“是真的”,?ληθ?ς,是真理,是誠實的。這些事已經成書:τ? γραφ?μενα βιβλ?α,the books that should be written;這書就是聖經。這句話與啟示錄22:18-21平行。
關於約翰或教會的侍奉,至少有如下特征:
第一、為這些事作見證(這些事就是約翰福音記錄的耶穌言行);
第二、用聖經作為見證(不是道聽途說和主觀經驗,而是客觀真理);
第三、我們一同作見證(我們就是教會,並且合一、同工);
第四、誠實作主的見證(是真的,見證的是真理,而且是就說是);
第五、見證總指向耶穌(我們和你們是誰根本不重要);
第六、隻能作部分見證(承認我們的有限和神的無限);
第七、努力作必要見證(效法耶穌,向世人做最必要的見證)。
約翰福音第21章最後這節經文,至少在3個意義上與約翰福音1:1節平行或首尾呼應。約翰福音1:1中的第三個“道”(道就是神)與約翰福音21:25中的“耶穌”呼應,道成肉身為耶穌,耶穌是神。1:1中的第二“道”與“書”呼應,聖經就是神的道。1:1中的第一個“太初有道”與“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平行。“世界”與“太初”形成空間和時間的交叉,從宇宙兩個維度見證耶穌是神——祂進入時間也進入空間;祂超越時間,也超越空間。這是我們所見證的神,這是我們的神,這是我們此時此刻此地此間昔在今在永在的神。約翰福音最後一個字是阿門(?μ?ν)——聖靈阿門這樣的見證,這樣的信仰。這是我們的信仰,阿門。
我們可以注意到這個事實,約翰福音和四福音書結束的時候,以及使徒行傳增補使徒的時候,都沒有“女使徒”。而在希臘文中,使徒(?π?στολος)這個概念本身也限於男性。不像執事這個名字可以同時指向男女(τ?ν ?δελφ?ν,羅馬書16:1)。事實上從約翰福音20:19開始,就是從耶穌明確“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開始,一直到21章結束,就不再有姐妹出現了。不僅如此,彼得和約翰在這裏所承擔的使命,以及兩個人各自背負的十字架,也能讓我們進一步理解聖經禁止女牧者的良苦用心。一方麵,彼得要用死榮耀神,這不是一個比喻,這是牧者生活的事實。另一方麵,約翰麵對教會的圍觀和論斷,仍要堅持默默無聞地見證基督。
不過最近一個實際上不新鮮的的新觀點起來攪擾教會:“女使徒尤妮亞”(羅馬書16:7)。這場思潮中讓我想起蛇起初怎樣闖入樂園,緊緊盯住了夏娃。將夏娃放在亞當之上是蛇破碎神國的慣技。教會是樂園的雛形,因此約翰福音最後一章同時應該有保護夏娃的深意。在羅馬書的課程裏麵,我們還會麵對“猶尼亞”(?ουνι?ν)那個假問題。在這裏我先簡單回應如下。首先,在?ουνι?ν這個accusative的名詞上作文章完全是一個假問題。這一點可以參考下文:we should bear in mind that it is impossible from the original Greek to determine whether Paul means Junias (a man) or Junia (a woman). It is wrong therefore on grammatical grounds to insist that it is one or the other. In Greek and Latin the case of a noun is determined by the ending. In Paul’s sentence the ending is accusative. However, the accusative for both Junias and Junia is the same, Juni – AN. That means, on the grounds of grammar, there is ambiguity. It could be either. This ambiguity is also reflected in the writings of the church fathers: one will favour Junia, and another Junias(Rev Peter Koehne)。另外,這位學者還提到,?π?σημοι(?π?σημος)希臘文字典中,主要是指對……而言是有名的,outstanding to……“This meaning is made clear in E H Gifford’s reference to a phrase in Euripides’ play, Hippolytus, line 103 (also listed in the Greek-English Lexicon edited by Liddell and Scott). Euripides says that the goddess Aphrodite (he calls her the Cyprian because of her origin in the foam of the sea off Cyprus) was episēmos en mortal human beings (brōtois). That cannot mean ‘outstanding among (in the number of) mortal human beings’, because according to Greek religion Aphrodite was not a mortal being but an immortal goddess. That means episēmos en must mean ‘outstanding (of high regard) to mortals’, ‘held in high esteem by mortals’. This is true, because the cult of Aphrodite was highly popular in the Greek world.”
不過我在這裏盼望大家返回聖經來看?π?σημος的用法,實際上更有說服力:馬太福音27:16,“當時,有一個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ε?χον δ? τ?τε δ?σμιον ?π?σημον λεγ?μενον Βαραββ?ν)。巴拉巴很有“名望”絕對不限於在犯人之中,而是在彼拉多和猶太人中,不然那場對話就毫無意義了。巴拉巴對猶太人之名望,與尤尼亞斯對眾使徒之“名望”,在邏輯上是平行的。不僅如此,無論與獄友(συναιχμ?λωτος)還是使徒(?π?στολος),都是陽性名詞。而且συναιχμ?λωτος在新約中出現三次,都指向同監的男性犯人(歌羅西書4:10;腓利門書1:23)。何況無論那些人怎樣狡辯,無法調和他們體貼人的意思與其他經文的明顯衝突——他們實際上在定保羅是說謊的,聖經是自相矛盾的((哥林多前書14:33-38;提摩太前書2:11-12;3:1-2;提多書1:5–6)。事實上,教外流氓也正是這樣攻擊保羅的,他們批判保羅前後不一,甚至無知無畏無恥無端地汙蔑保羅獄中有私生子……而就恩賜和資格來說,耶穌和彼得時代的婦女,每一位都比這個虛構的“尤妮亞”更應該被按立為使徒,那幾位馬利亞甚至撒羅米、約亞拿、蘇撒拿們卻都不是使徒。即使有教父支持“尤妮亞”又能說明什麽呢?一些教父在釋經上犯錯誤早就屢見不鮮的。如果使徒約翰時代沒有前教父們或教會領袖們的過度釋經,根本就不會有約翰福音起來撥亂反正、正本清源了。
路德教會(LCMS)在羅馬書16:7中主要有兩種觀點:第一、原文很難確定?ουνι?ν的性別;第二、即使?ουνι?ν是女性,也不等於她是女使徒。無論保羅這兩位獄友是男是女,他們都是眾使徒尊重的,也是保羅尊重的,更是我們尊重的。但是,對一位主內弟兄姐妹尊重,不應該僭越聖經相關的、清楚的教導。天主教對馬利亞的“尊重”已經矯枉過正了,因此讓每一個人安分守己,守住本分乃是聖經對教會一貫的保守:“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鏈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等候大日的審判”(猶大書1:6)。我們當記得,主是把馬利亞交給約翰,而不是相反。最後讓我們為約翰福音中的每一位馬利亞讚美神,她們的謙卑順服和勇敢見證,將永遠成為神國的產業,祝福上帝的兒女,在純正的真理上彼此相愛,同行天路。“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28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加拉太書3:27-28)。阿門。
任不寐,2016年8月21日
【補記】約翰福音的結尾並不是大團圓的結局,而是彼得所代表的門徒與耶穌及其使命之間的衝突和張力。彼得要對等的愛(與神的關係),要平等的愛(與其他門徒的關係)。但神跟他要特別的愛,舍己甚至殉道的愛,不看別人的愛,牧會和傳道的愛,彼得要比約翰更愛主的愛(約翰長壽,而彼得被釘,“不合理”)……這個張力充滿了教會的曆史,也是福音興旺的奧秘。對“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以及兩個“愛”字的重新解讀(參考講道視頻),強調約翰福音21章中深刻的教會真理。那兩個字真正的區別乃在於:?γαπ?ω強調不對等、不平等的愛或不公平的愛(當然可以同時用於神與人、人與人之間),而φιλ?ω強調的是對等和平等的愛或公平的愛(當然可以同時用於神與人、神與神、人與人之間)。彼得無法理解他和約翰的不同命運,從人的角度看,在任何意義上那是不公平的。所以彼得從頭到尾不願意放棄他的底線,至少他是誠實的。而彼得最後殉道,就完全出於神,那種“榮耀”不是出於他自己。教會隻有在這三大原則的基礎上才能興旺:比別人更深的愛、不要論斷別人和神的關係、專心致誌務要傳道和聽道。這是教會與社會的區別。深哉,神的智慧啊!
約翰福音係列課程中有一個未盡事宜。正如我們已經討論過的,約翰福音首先是按自己的神學目的重新編輯了耶穌事件和教導。至少有兩個目的是可以看見的:第一、出於補充,符類福音記載的一些內容沒有再度重複。第二、出於強調,約翰福音特別強化了同類事件中的不同方麵;其中,一些已經被教會濫用的信息,約翰反而將之遮蓋了。而在約翰福音特別省略的相關敘事中,包括符類福音關於離婚和奸淫問題的教導。這一點令人印象深刻。與此相關的是,約翰福音也沒有討論趕鬼的信息。不僅如此,約翰福音反而記載了猶太人對淫亂事件的指控,以及耶穌對犯奸淫的婦女的饒恕和釋放以及勸勉,卻對捉奸定罪的文士法利賽人給予了經典的責備。由於時間關係,這個論題我們並沒有在講章中專門討論,但不等於這個問題不重要。實際上這個問題有著非常重要的實踐意義。
主耶穌在符類福音中有一個非常“極端”的教導,至少表麵上看,祂將離婚和奸淫等同。這個極端但顯然非常重要的信息,為什麽在約翰福音中完全不見了,僅僅用補充的理由很難“以理服人”。除非,我們能從中看見更為周延的啟示。而重新思考絕非要論斷耶穌的教導過時了,而是要避免人的義所造成的迷惑,歸回主純正的教導。
實際上,離婚=奸淫這個命題,從約翰福音中開始消失,而且一直消失在符類福音之外的所有新約聖經中。新約聖經的的確確不斷討論淫亂和奸淫的問題(其中有相當一部分信息不是指兩性淫亂,而是指屬靈淫亂,如拜偶像和論斷弟兄等),但是,除了三本符類福音以外,基本上不再指控離婚即奸淫。可以參考如下經文:馬太福音12:39;16:4;使徒行傳15:20;15:29; 21:25;羅馬書2:22;13:9;哥林多前書6:9;10:8;哥林多後書12:21;加拉太書5:19;雅各書2:11;啟示錄2:14;2:20;9:21;馬可福音8:38;約翰福音8:41;哥林多前書5:1;5:9-11;6:9-13;7:2;以弗所書5:3-5;歌羅西書3:5;希伯來書12:16;雅各書4:4;啟示錄17:2-4;21:8; 22:15,等等。現在我們來重新查看一下符類福音的相關信息:
1、馬太福音5:27-32
27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奸淫。28隻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奸淫了。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31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32隻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奸淫了。
2、馬太福音19:3-12
3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什麽緣故,都可以休妻嗎?4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5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6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7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麽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8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9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奸淫了。10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11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12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3、馬可福音10:2-12
2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3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麽。4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5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6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7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8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9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10到了屋裏,門徒就問他這事。11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負他的妻子。12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
4、路加福音16:14-18;
14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15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麵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16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17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18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奸淫。
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馬太福音5:27-32的相關教導是在登山寶訓的語境中,而登山寶訓在於以更為嚴厲的律法觀念,將所有人都圈在罪中。最終目的則是指向基督十字架的絕對必然性和必要性。這段經文也可以交叉結構,27-28與31-32指向兩種淫亂現象,中間29-30表明神的聖潔與人的淫亂的不共戴天。其中27-28將所有人覆蓋在淫亂罪之下,為罪人對罪人以淫亂定罪的屬靈淫亂(強吻基督)設置了神學底線。而31-32指向法利賽人的自以為義,而法利賽的酵代表了那些專門定罪別人自以為聖潔的豬學;這種豬學在山上被徹底放在了律法的審判台前。根據符類福音的相關語境,顯而易見,法利賽人幾乎像進城換妻的那些革命家一樣,休妻成風卻自以為義,耶穌針對的正是這種革命著的豬群(馬太福音8:30)。不僅如此,主這兩方麵的“極端教導”也讓我們看見人墮落之後,人間再沒有100%的純潔 的愛情和婚姻,人隻能在基督裏尋求那種良心之約。而神特別厭惡的乃是在兩性關係中的吃人自義:不休妻吃人自義的人麵對27-28的審判;休妻也吃人自義不要基督救恩的人麵對31-32的審判。但是,基督接納任何認罪悔改投靠祂的人。正是在這種意義上,我們教會絕不歧視任何婚姻失敗卻能起來蒙召更新的人。我們對任何兩性婚姻傷害和苦難中的人感同身受。實際上我們也是那人,隻是神特別憐憫我們,而我們要和所有歸來的弟兄姐妹繼續投靠基督的憐憫。當然,對那些不斷離婚又有在教會裏吃人自義的“妓女”,我們將之視為屬靈上的淫亂。
第二、馬太福音19:3-12與馬可福音10:2-12基本上是平行的。首先我們需要注意這段教導的語境:“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換言之,耶穌針對的仍然是法利賽人,而他們的罪仍然是馬太福音5:31-32中的罪:自己本是罪人卻恬不知恥,神本來寬容他們休妻,他們反過來用兩性問題試探耶穌。這個試探有兩個目的:吃人自義;不要基督的救恩。後者是指:我們能行律法就可以稱義。實際上約翰福音第8章那個故事恰恰針對的是法利賽人的同類問題。我們必須明白,四福音書耶穌的主要論敵就是猶太人和法利賽人,而他們反對基督的主要論據是:他們是遵守律法的義人。於是耶穌責備他們——他們越是在罪人敏感的兩性問題上自以為義,耶穌越是尖銳地指出他們仍然是罪人。耶穌顯然不是反對和歧視任何理由的離婚和再婚,祂反對的主要是法利賽人式的離婚和再婚,特別是,這些離婚再婚之人反過來定罪別人,棄絕耶穌,釘死基督。不僅如此,馬太福音19:3-12與馬可福音10:2-12都將這段辯論放在了“進天國”這個語境中。一方麵,耶穌教導說“財主進天國是難的”“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根據下麵路加福音的信息,法利賽人就是財主。然後耶穌結論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因此,我們的主在這裏重點談論的不是兩性婚姻問題,仍然是進天國的問題:罪和自義的人根本不可能進天國,而天路隻有一條:“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有古卷添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妻子”這個概念在這裏出現也呼應了前文關於休妻的討論——人不能靠婚姻的不義和自義進天國,唯有基督是道路、真理和生命。
第三、路加福音16:14-18則將休妻和再婚問題放在貪財的語境之下,這確實不同尋常。兩者之間不應該是並列和平行的關係,而是存在某種內在的聯係。首先,這裏仍然是針對法利賽人的人,休妻自義和貪財自義是他們常見的“屬靈見證”。正因為如此,路加福音16:14-18再一次以交叉結構的方式,在這兩個方麵定了法利賽人的罪。同樣需要強調的是,主耶穌在這裏的教導仍然首先是針對法利賽人的,而非針對所有離婚案件中的當事人。可以注意以下兩節經文。路加福音16:13,“一個仆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路加福音16:19,“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應該正因為如此,到了使徒時代,由於離婚吃人、休妻自義的法利賽現象已經淡出了曆史舞台,使徒書信就不再針對這個問題了。那時候教會已經在巴勒斯坦以外建立起來,使徒由與猶太人辯論的焦點轉向了割禮問題。不過約翰福音並沒有回避這個問題,反而在約翰福音8章中更深化了這個問題,同時也終結了這個問題。最後我們需要強調,兩性婚姻上的罪和軟弱具有普遍性,而且是人各種軟弱和罪中的一種,這一點正如雅各書所強調的:“原來那說不可奸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奸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雅各書2:11)。教會中常見的惡俗是殺人的逼迫那奸淫的(實際上是殺人-奸淫的逼迫那行淫的婦人,甚至完全是誣告)。然而如果有人單單強調某一種罪以達到個人目的,他們不僅僅是淫者見淫,更是出於法利賽人的酵。主是這樣定罪他們的:“你們的父是魔鬼”。
在這個問題上,聖經整全的立場應該是:反對以淫亂和貪財以及叛教為目的的休妻和再婚(另參哥林多前後書7:1-17,那裏強調的應該是哥林多人信基督引起的各種婚變事件,當另文討論;特別注意哥林多前書7:1,13,17),但目標不是婚姻家庭,而是基督的救恩;反對在兩性婚姻上的吃人自義,但目標不是建立另外一種道德法庭,仍然是基督的救恩;上帝接納任何投靠祂救恩的人,並將他們更新保守在施恩之具中。
【因為冬天已往:其實有史以來,教會也有自己的“政治正確”,有些話題你隻能按主流的習慣講,是絕對不能碰的。離婚奸淫就是敏感中的敏感者。在這個政治正確下麵,不僅掩蓋著罪人吃人、合夥裝假的罪,更讓重新思考聖經,不斷返回聖經不再可能。我注意到博文強調的一個前提,就是主耶穌在馬太福音5:27-28為所有這些討論確立了永遠的、共同的大前提:所有人都犯有不同程度的淫亂罪。這個基本前提和基本真理是一貫的。如羅馬書3: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又如羅馬書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聖經當然不支持離婚再婚,但是神呼喊所有人悔改,並將神的憐憫分給萬人(羅馬書1:14-17)。聖經的目的隻有一個:“世人蒙昧無知的時候,神並不監察,如今卻吩咐各處的人都要悔改”(使徒行傳17:30)。而法利賽人指著淫亂吃人的大罪,是聖經堅決摒棄和咒詛的(約翰福音8:7,44;路加福音18:9-14)。聖潔誠實的婚愛,憐憫寬容的心腸,才是基督徒應用的生活見證。】
任不寐,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