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弟兄姐妹平安。首先讓我們祝福今年複活節兩場洗禮中的弟兄姐妹。正如彼得前書3:21所說:“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借著耶穌基督複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汙穢,隻求在神麵前有無虧的良心”。今天我們繼續約翰福音20章複活節的信息。實際上新約聖經有兩個信息中心:耶穌死而複活,基督建立教會。這也正是約翰福音20章的兩個基本主題:墳墓(1-18)與教會(19-31);前者倒空墳墓(赦罪稱義),後者建立教會(拯救萬人)。聖靈向世人呼喊,離開墳墓,進入教會;凡有耳的都應當聽。約翰沒有記載耶穌聖誕的故事,卻將基督的曆史上溯到太初;同時將重點歸向教會的誕生(約翰福音20:1,20-21)。願主堅固我們手中的工,就是以斯拉尼希米從巴比倫歸回,重建聖城和聖殿的異象。阿門。
約翰福音20:19-31可以分成以下四個部分,形成一個平行結構:
19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20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21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22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24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25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26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27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28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29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30耶穌在門徒麵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其中19-20與24-28平行,後麵的信息是對前麵信息的深化。請注意這些重複的概念:“那日”與“八日”,“門徒”與“門徒”,“地方”與“屋裏”、“門都關了”與“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與“耶穌來站在當中”、“願你們平安”與“願你們平安”、“手和肋旁”手釘痕和肋旁、“主”與“我的主我的神”,等等。前者泛論眾門徒,後者聚焦多馬;他們都是教會柱石。
21-23與30-31前後呼應。前者讓我們看見教會藉著聖靈的誕生和領受的大使命;後者讓我們看見教會乃是藉著傳講聖經見證基督是神的兒子,而將生命帶入世界——聖經的中心信息就是信基督得生命。這就是教會的見證。“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約翰一書5:12,參考箴言16:22)。“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1:4)。阿門。
19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20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時間,這是複活節的晚上,也可以說這是第一個主日崇拜(約翰福音20:1)。按照猶太人的曆法,這實際上是一天的開始。晚上黑暗降臨,如同空虛混沌、淵麵黑暗,在等候光明照耀。這裏的空虛混沌、淵麵黑暗主要是因為失望和恐懼。耶穌被殺害,而猶太人的逼迫和仇恨籠罩。特別能表明門徒恐懼的就是“門都關了”。這不僅讓我們想起樂園的門關閉了(創世記3:31),也讓我們想起耶利哥城門緊閉(約書亞記6:1)。這是一座需要解放的監獄(彼得前書3:19)。“關門”(κλε?ω)這個動詞在這裏用作被動語態完成時,這門是被門徒自己關閉的。同樣因為恐懼,他們聚集在一起。συν?γω(to gather togethe)用的也是被動語態完成時。關門和聚集這兩個動詞都是分詞,用來形容主動詞耶穌的“到來”(?ρχομαι)。主在我們最恐懼的時候進入我們中間。這也是每個主日的真理。
恐懼是魔鬼統治人心和分割我們與上帝關係的主要手段。φ?βος,ear, dread, terror。不過這個字也常常指女人對丈夫的畏懼或尊重(reverence for one's husband)。門徒本是男人,現在因為恐懼成了男女人。他們不再相信耶穌基督這位新郎,而是恐懼猶太人——權力上升為生命的男人。從世界的角度說,他們怕的有理,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嘲笑他們對猶太人的懼怕——猶太人剛剛利用羅馬人殺了耶穌,而將他們一網打盡易如反掌。人的恐懼主要表現為生存恐懼、政治恐懼和死亡恐懼三個方麵;而死亡是恐懼最後的威脅。複活恰恰要拆毀恐懼的根基,就是廢除死亡的權勢(路加福音8:50;12:4)。而對教會而言,常見的恐懼是三類:猶太人或律法主義者勾結掌權者的控告審判與殺害;外邦人的攔阻與逼迫;教會內部的不信與攪擾。正因為如此,這段經文中,複活的基督三次祝福平安(19,21,26),分別針對猶太人、世界和多馬問題。這不僅見證耶穌是平安的君(以賽亞書9:6;約翰福音14:18-19,27;16:33),也在於他要將教會保守在平安之中。Ε?ρ?νη ?μ?ν,Peace be unto you。祂說有就有。複活的基督首先帶給人類和教會的就是平安;而猶太人所說的平安,首先指向赦罪稱義。當然,三重平安也可以對應三位一體,三位一體的上帝要在我們裏麵建立屬天的安寧。
耶穌的破門而入首先讓我們思想耶穌真的複活了,而複活的身體完全不受物質世界的限製。這讓加爾文主義的聖餐論再度失去了真理的根基。複活耶穌的身體根本不受時空限製;隻要祂願意,祂可以出現在任何地方。其次,人間任何的門不能攔阻基督和祂的福音(啟示錄3:7-8)。最後,主在聖殿中,祂出現在教會,與門徒同在。出埃及記29:43這樣預言,“我要在那裏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耶穌不僅進來了,而是“站在他們中間”:?στη ε?ς τ? μ?σον,stood in the midst。複活的基督是教會聚會的中心,祂真實臨在,並且講道。今日教會需要警醒的是,你們為什麽把名人、別人或自己放在主日崇拜的中間呢?
三次肋骨是三重平安的根基。耶穌在教會中首先講平安的道;然後讓我們聚焦祂的身體。這兩個動作也可以一一對應聖道和聖禮。這首先是為了讓門徒確證祂的複活,而且是身體複活。“20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耶穌展示的身體部分首先是手,下文解釋,因為上麵有釘痕。路加福音24:39還提到腳(創世記3:15)。其次是肋旁(πλευρ?),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5次,有4次都在約翰福音(約翰福音19:34;20:20, 25,27;使徒行傳12:7)。其中約翰福音19:34在告訴我們耶穌為什麽要把肋旁展示給門徒看:“惟有一個兵拿槍紮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另參約翰一書5:8)。而在約翰福音20章中,3次提到這士兵紮傷的肋旁。這裏麵應該同時包含著深刻的神學隱喻。
首先我們要返回約翰福音2:19-22,“19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20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21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22所以到他從死裏複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耶穌的預言就這樣應驗了。正如以弗所書1:23所說,“教會是他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耶穌不僅在展示祂的身體,也在建造祂的身體,就是門徒組成的教會。其次,應該進一步向上追溯到創世記2:21-24,“21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22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23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24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以弗所書5:22-33充分解釋了亞當肋骨和女人的關係,是在預表基督和教會。這一幕,顯示“末後的亞當”正在用祂的肋骨在建造新娘。
使徒行傳12:7再一次讓我們想起沉睡的亞當:“忽然有主的一個使者,站在旁邊,屋裏有光照耀。天使拍彼得的肋旁,拍醒了他,說,快快起來。那鐵鏈就從他手上脫落下來”。無論我們在怎樣黑暗的監獄或殘酷的鎖鏈中,神都會叫醒我們,讓我們起來繼續傳講福音,建立教會。這裏特別提到:“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首先,他們看見了主(κ?ριος),而且是複活的主;這也是我們每個主日的經曆。“看見”也是約翰福音一個重要的主題,見證是真實的。其次,看見複活的主讓我們勝過對猶太人的恐懼。這是一場大大的喜樂(χα?ρω,to rejoice, be glad)。這個動詞在這裏是被動語態——我們的喜樂從神而來(約翰福音16:20-22)。值得一提的是,將手探入耶穌肋旁的多馬,在印度同樣是肋旁被刺而殉道。複活的耶穌帶著累累傷痕,教會和我們每一個信徒,都將這樣經曆此生——我們要經曆殘酷的傷害,然後複活。
21耶穌又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22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這三節經文可以交叉結構:差遣-聖靈-赦罪;“你們受聖靈”位於信息的中心——新創造開始了,“神的靈運行在水麵上”(創世記1:2)。
首先我們看“差遣”——基督建立教會,乃是要他們承擔一種使命,這是早就應許的(約翰福音13:20;17:18;另參馬太福音28:18-20)。蒙召受遣使新生命獲得一種神聖的意義,創造了一個有目的的新生活;這是侍奉上帝的新生活。需要說明的是,“父差遣我”和“我……差遣你們”,兩個“差遣”在原文中並不是一個字。前者是?ποστ?λλω,to order (one) to go to a place appointed,to send away, dismiss。而後者是π?μπω,to bid a thing to be carried to one,to send (thrust or insert) a thing into another。這兩者之間還是有一些細微的差別。父神差遣基督是讓祂在地上完成一個重大使命;而基督差遣門徒則是把耶穌已經“成了”的大事傳給全世界的人。一方麵,耶穌的救贖使命我們不能承擔,那隻屬於基督;另一方麵,我們所承擔的乃是福音使命,這是見證的使命。這兩個字的不同在真理上廢棄了所有演基督的那種假冒。這個真理回應著約翰福音1:7-8,“7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22節一直是一個神學難題,這主要涉及怎樣將之與使徒行傳2章中的五旬節聖靈降臨的信息鏈接。有人主張,22節中沒有冠詞,所以不是指聖靈。這個論斷根本得不到聖經的支持。
而加爾文的基本觀點是:聖靈的恩典灑在門徒身上,但必須到五旬節才充滿了聖靈完滿賜下的大能。唐崇榮實際上延續了這個觀點:此時門徒還沒有真正受聖靈,這裏的信息仍是麵向五旬節的預告。換言之,他們將“恩典”或恩賜與“大能”做了區分;但這種觀點同樣沒有聖經根據。另外有人認為約翰福音20:22是“約翰福音的五旬版”。但是包括Carson在內的加爾文主義者反對這個說法,乃是出於他們一個經典的誤區:受了聖靈之後的人就是完人,但約翰福音21章門徒們竟然重操舊業。他們的“永遠得救”隻能讓他們在聖靈高調之下永遠撒謊並且對弟兄的軟弱絕不寬容。他們忘記了,即使五旬節聖靈充滿的彼得,後來仍然會拒絕向哥尼流傳道施洗,仍然在安提阿和猶太人同流合汙。他們主張的“象征說”(象征那尚未來到之聖靈的賜下),與他們聖餐論如出一轍。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方向,因為按此邏輯,耶穌複活升天都可能僅僅是“象征”,是一種行為藝術,而不完全是其所是。這種聖靈論是導致邪教徒產生的根源之一。保羅華許們實實在在是主所咒詛的法利賽人,因為自恃“我就是聖靈而且一次聖靈永遠聖靈”;他們實實在在就是主所說的:外麵披著羊皮,裏麵卻是殘暴的狼。他們完全不尊重基督徒的重生和持續成聖;他們根本不相信基督的死而複活及其赦罪稱義。而這一切撒旦之子的邪教行徑,可以在他們的聖靈論得見端倪:聖靈如果降下,你此刻就天人合一,餘生隻是替天行道。
不過五旬節版麵臨的主要難題是,約翰清楚說這是複活節的那個晚上。兩個主日(1,19,26)。主日聖靈賜下。而賜下聖靈的目的也很清楚:“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而這個目的與五旬節中聖靈降臨的目的是一致的(使徒行傳2:38;另參以西結書37:5-10,撒迦利亞書12:10)。路德教會的Victor C.Pfitzner的觀點是:That there is more than one account of the Spiritis a reminder that Jesus promises continually to pour out his Spirit on his people。下麵這是我的觀點。
首先,約翰福音20:22是創世記2:7的重現,證明耶穌是神,要創造新人。這與約翰福音的主題是一致的(約翰福音20:31)。其次,約翰福音20:22是對約翰福音1:33;3:5;3:8;3:34; 7:38-39;14:17;14:26;15:26;16:5-8;16:13;17:17-19等聖靈預告的應驗。換言之,約翰福音20:22中的聖靈,就是三位一體中的聖靈。耶穌所說的我不去祂就不來,這個“去”從受難就開始了。藉著耶穌的受難、死而複活和升天,門徒不斷靠真理的聖靈認信基督,承擔使命。在這裏我們需要更正改革宗和靈恩派關於五旬節一個人雲亦雲的流言:五旬節是教會誕生日(聖經從來沒有這樣說過),聖靈隻有一次那樣降臨(聖經從來沒有這樣說過)。實際上,聖靈從創世記1:2一直到啟示錄3:22,一直在“不斷降臨”,教會一直在不斷誕生。最後,聖經特別記載了“三次吹氣”。第一次是創世記2:7,“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第二次就是約翰福音20:22,“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第三次則是使徒行傳2:2,“忽然從天上有響聲下來,好像一陣大風吹過,充滿了他們所坐的屋子”。這讓我們看見兩個基本教義:一方麵,這是三位一體上帝的三次吹氣,聖父、聖子、聖靈都在造人,或者同工。另一方麵,聖靈出於聖父,聖靈出於聖子,聖靈也是上帝,可以“獨立”工作。使徒行傳因此更是聖靈行傳。
另外請注意約翰福音中關於聖靈和教會關係的啟示。請注意約翰福音關於聖靈的最早預告。約翰福音1:32-33,“約翰又作見證說,我曾看見聖靈,仿佛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33我先前不認識他。隻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約翰福音3:5-6,“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6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翰福音4:24,“神是個靈(或無個字)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這三處經文,分別涉及教會的洗禮、重生和聖所等重要問題。而這些信息,最後歸結到基督教會在聖靈裏的誕生。
基督建立教會的目的是什麽?不是政治經濟家庭環保等目的,而隻是為了宣告赦罪或福音。這是馬太福音1:21所確定的基本真理:“她將要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而且這是教會真理(馬太福音16:18-19;18:18)。而路德教會主日崇拜總是包含著認罪和赦罪的宣告,真理根基在此。不過難題是:赦罪、留罪的權柄是什麽意思?使徒和教會是否擁有這樣的權柄呢?從根本上說,赦罪權隻屬於神(馬太福音9:6;馬可福音2:7)。因此不是門徒赦罪,而是門徒所領受的聖靈,或聖靈藉著教會所宣告的福音真理在赦罪和留罪。正如馬可福音16:16所說的:“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另參約翰福音9:39-41;以賽亞書22:22)。唐崇榮牧師在這裏的解釋顯然是違背真理的:上帝交托給忠信的人,這些人之所以有這樣的權柄,乃是因為他們自己對主忠心。這個道理似是而非。的確,基督要求仆人忠心,但人的忠心仍然不能成就神的義。這一點與聖餐和洗禮的真理相關:聖禮的效力根本不取決於施洗者和主禮者的狀況,而取決於他們所宣告的聖道。這一點可以重讀如提摩太後書1:9-13,歸正神學就真的可以歸正了。
24那十二個門徒中,有稱為低土馬的多馬。耶穌來的時候,他沒有和他們同在。25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26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27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28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29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在平行結構中,主耶穌在第二個主日再一次出現在教會中。μετ?這個介詞可以指8天之後,也可以指第八天,即主日(啟示錄1:10)。在我們進一步認識多馬之前,我們不得不再一次討論一下唐崇榮牧師的一個觀點:多馬缺席那個主日,恰恰耶穌在場。他的用意是好的,就是鼓勵基督徒不要停止聚會,免得與基督失之交臂。但他講的道理是有問題的:耶穌隻是偶爾、隨機性地臨在,因此你隻能堅持聚會,說不定哪一次“碰巧接待了天使”。這恰恰是加爾文主義教會論的基本錯誤:基督並不在,或不一定在主日教會中藉著聖道和聖禮真實臨在。這種觀點直接導致了教會的衰敗、以及現代基督教反教會、離教會的機會主義運動。真理正相反:無論多馬在不在,主都在聖殿中。
多馬,Θωμ?ς,這是一個希伯來人的名字,??????????,twin,就是雙胞胎(創世記25:24;38:27)。至於他真是雙生子之一還是綽號,沒有人知道。不過Δ?δυμος(低土馬,約翰福音11:16;20:24; 21:2)這個名字像是綽號,這個希臘字有“兩次”、“雙重”的含義。不過在神學上這是真的(Victor C.Pfitzner和我持相同的觀點:He has a two-fold character:He wants to believe, but cannot)。一方麵,在他裏麵,一直有兩個聲音:信,或者不信;世界與天國;以掃與雅各;肉體與聖靈……多馬身上真實集中了基督徒的基本特質,用保羅的話就是“兩個律”之間的掙紮(羅馬書7:23-25)。約翰福音這個故事,也讓我明白什麽是“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在教會中每一次觸摸基督的釘痕和傷口,我們就得勝有餘了。每一次福音就這樣重生了我們:“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複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4:25)。另一方麵,基督徒的信心需要至少兩次的重複才能得以堅固。耶穌對彼得的堅固是三次重複(約翰福音21:17)。
和加爾文主義者厚此薄彼的人本主義神學不同,在我看來,多馬至少是誠實的,在任何方麵不比約翰遜色。由於假冒屬靈,今天教會不僅消滅了真以色列人拿但業,也消滅了雙重性情的多馬(兩個人物在約翰福音中是交叉呼應的)。批評多馬是基督教在道德主義圍剿之下真正的失喪和悲哀;而約翰福音從未有將任何人高舉為屬靈偉人的目的。在這種背景下,Victor C.Pfitzner所代表的路德神學的觀點,彌足珍貴:There is no suggestion that he is worthy of blame for not being present when Jesus first appeared to the others. Thomas is , at least, honest-brutally so. 在教會中比誰更屬靈,不過是基督教世俗化的一個明證而已。在改革宗和靈恩派浸淫的地方,講道台和聖經課程充滿了對參孫、大衛、彼得等等的道德責備和高調憐憫;這一切屬靈表演不過是另外一種吃人自義的習慣而已。我們還不配這樣謙虛或者驕傲,我們不過都是那人。事實上多馬的懷疑誰沒有呢?但我們願意在眾人麵前顯得自己比多馬信的更好。這不是真的。正因為如此,我每一次看見大衛鮑森唐崇榮保羅華許在台上信薄雲天的時候,我就想上去給他們披上一件衣服,然後倒退著出來。但是感謝主,在教會建立之初,耶穌基督就責備了彼得這種惡俗(約翰福音21:21-22)。
我們並不知道多馬是何時蒙召的。他最早出現在耶穌差遣門徒四處傳道的經文中(馬太福音10:3;馬可福音3:18;路加福音6:15)。似乎他總是和稅吏馬太在一起。他的主要言論都記載在約翰福音中。第一次是耶穌準備去複活拉撒路的時候,“多馬,又稱為低土馬,就對那同作門徒的說,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約翰福音11:16)。第二次是在耶穌談論祂將要複活升天的時候,“多馬對他說,主阿,我們不知道你往哪裏去,怎麽知道那條路呢?”(約翰福音14:5)。多馬不僅刻薄頑固,而且似乎像撒都該人一樣,一直不相信複活。因此很多學者稱多馬是理性主義者、經驗主義者和懷疑主義者。多馬也出現在約翰福音21:2,“有西門彼得,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又有兩個門徒,都在一處”。這表明多馬應該也是加利利的漁夫。多馬最後一次出現在使徒行傳1:13。他是11位使徒中的一位。多馬是眾使徒、眾教會中普普通通的一員。就是你我。
顯然,約翰記載這個見證,主要是為了藉著多馬的認信,宣告耶穌是主,是神。在舊約聖經中,“我的主我的神”是對耶和華上帝的呼告(撒母耳記下7:28;詩篇30:2;35:23;86:15;88:1;撒迦利亞書13:9)。約翰福音20:28是全本聖經最為直接、也最為徹底、最為清楚的基督論——祂不僅是救主,而且就是神。這一句告白可以拆毀所有基督論上的異端,並且除滅了所有假基督(羅馬皇帝Domitian好自封“Lord and God”)。值得強調的是,最初的基督信仰告白出於施洗約翰、安德烈、拿但業、馬大(約翰福音1:34,41,45,49;11:27)——宣告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與能否持守和貫穿這個信仰到底,是兩個問題。
而我們在多馬和彼得身上也看見信心是什麽。“信”作為動詞(πιστε?ω)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248次,其中在約翰福音中就出現了107次。作為名詞(π?στις),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244次,卻從未出現在約翰福音中。一方麵,“信”是約翰福音一個極為重要的主題;另一方麵,信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是能動的力量。僅就這段經文而言,聖經所說的信心,或者說神所悅納的信心,至少有如下特征:
第一、信什麽。這包括兩方麵的真理。一方麵,要信耶穌是主,是救主。這是約翰福音貫穿始終的神學主題(約翰福音10:30;14:9;12:45)。我不想在這裏與亞流派爭辯什麽,他們不配這樣的禮遇。我們可以越過這些無聊的爭辯,直接討論基督論對我們的信仰意味著什麽。認信耶穌是主首先也意味著你要認罪,然後認主。事實上不承認自己在神麵前是罪人的人,根本不需要救主。他們的信一定是假信,他們在教會裏一定控告弟兄。這些人隻是魔鬼的兒子,而不可能是上帝的兒女。此外,既然你信祂是主,就要順服祂所說的話語。所謂信主卻不受洗,隻是一個可以理解卻需要更新的謬論。另一方麵,信基督是神。這也意味著,你要相信祂的確有能力赦罪、稱義,並將我們帶進永生。當然,你也可以用使徒信經完整表達你對神的信仰。僅僅相信耶穌存在,或他是偉人,這不是真信。第二、怎樣信。這也包括兩方麵的真理。一方麵,信心是個人的,信仰總是個人信仰。信是不能被他人經曆和說服的(25)。那些已經信的人,根本不能通過自己的信來說服多馬。這也讓我們認識“個人見證”的有限性。你的信不能成就我的信,我必須自己經曆。在這一點上,多馬並沒有什麽錯。其他門徒並不比多馬更有信心,他們都是看見才相信的。個人的信心的產生,就是經曆基督的話語和身體的過程(26-27)。另一方麵,信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自己。正如以弗所書2:8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耶穌忍耐著不斷向門徒顯現,才能不斷建立他們的信心。而基督徒隻有藉著真實臨在的教會生活,才可能持續相信,以至於最終得救。換言之,信並非指盲信或迷信,而是指“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而道所見證的就是基督(希伯來書11:1,3;12:2)。
最後我們需要麵對另外一個神學難題:“29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有聖經版本將第一句翻譯成問句,並與約翰福音1:50前後呼應(另參約翰福音16:31)。主耶穌這裏的話語重點應該不在苛責多馬,因為是祂自己這樣邀請的(27);整卷約翰福音就是強調“看見就信了”這個見證。僅在約翰福音20章,“看見”這個概念就出現在約翰福音20:1,5,6,7,8,11,12,14,18,20,25,27中;盡管有時用的不是一個動詞。因此,唐崇榮牧師幾乎通篇在抨擊“看見就相信”這個世俗理性主義,可能與約翰福音的目的正相反(約翰福音1:18;2:11;約翰一書1:1-3;加拉太書3:1)。馬利亞、約翰和所有門徒,甚至包括保羅,也都是看見才信的(使徒行傳9:15-18)。道成肉身就是為了讓使徒看見,有根有基地作見證人(約翰福音15:27;使徒行傳1:8;2:32;3:15)。Jesus’ question is hardly a rebuke(Victor C.Pfitzner)。耶穌話語的重點在下一句:“那沒有看見(aorist)就信(aorist)的,有福了”,這應該是指舊約中,十字架之前那些大有信心的人(希伯來書11-12)。當然,也可以指向所有相信的人,主耶穌這句話實際上將使徒和教會曆史連成一體。而使徒們的眼見或見證,就成了我們後人或外邦人的祝福。
不是我們比多馬更有福,而是因為主願意藉著多馬等使徒這樣祝福我們。這場祝福不是因為多馬們的小信,也不是因為我們的多信,而是因為主的愛和權能。不僅如此,這個祝福甚至也是賜給多馬和保羅們的,因為他們總有不能這樣看見的時候,那時候他們就隻能依靠信心:“5為此培植我們的就是神,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原文作質)。6所以我們時常坦然無懼,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便與主相離。7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哥林多後書5:5-7;另參羅馬書8:24-25;彼得前書1:8,希伯來書11:1-6)。因此約翰福音20:29不排除這種含義:你看見的時候就信嗎?沒有看見之時也信,就有福了。另外,這節經文也是為了堅固初代教會和曆代教會:使徒之後的基督徒總以為自己不如使徒蒙福,但主耶穌說正相反。何等奇妙,何等恩典!
30耶穌在門徒麵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約翰福音20:30-31,一般被視為約翰福音的一種總結。不過也可以視為是對約翰福音20:29的補充——那些沒有看見的人怎樣相信呢?就是憑使徒們所撰寫和傳講的這聖經。μ?ν ο?ν連接了29與30節,這個詞組直譯就是truly therefore,真的因此……如果沒有聖經,沒有看見的不可能相信。其中30節也讓我們看見約翰福音的特征,31節也讓我們看見約翰福音的寫作目的。不過我們今天更強調,這兩方麵的信息都在講論教會的使命。
首先,教會建立起來了,要承擔基督所委托的“赦罪留罪”的大使命。那麽如何完成這個使命呢?就是向世人傳講聖經。因為聖經就是祂的故事,是講論耶穌的事。這是教會的基石。βιβλ?? το?τ?, this book。那麽這本書有什麽特點呢?耶穌有很多事,隻能揀選一些去記錄和傳講。於是精心編輯和裁剪,就成了聖經和約翰福音的共同特點。而相對於其他福音書,約翰福音更強調寫作的神學目的,而非曆史敘事;盡管約翰福音記載的一切也是真實的。但有時候為了神學的目的,可能會重新編輯這些事實,並不完全按著曆史先後順序寫作。這一點對比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就能看見。這也提醒我們,必須嚴肅對待約翰福音的每一個字,因為這些事件都是精心挑選的,為傳遞重要的神學意義。約翰福音21:24-25再一次重申了這個特點:“24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25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約翰福音20和21章最後這兩組經文,也讓我們脫離當今教會的兩大流俗。第一就是對神跡的追求和迷信;約翰福音多次強調,記載神跡的目的隻有一個,就是證明耶穌是神。而耶穌拒絕僅僅因為神跡而追隨祂的人(約翰福音2:11;2:23-25;3:2;4:48;4:54;6:2;6:14;6:26; 6:30;7:31;9:16;10:41;11:47;12:18;12:37)。第二則是個人見證的泛濫和假冒。約翰福音21:24讓我們知道何為見證:見證不是傳自己,而是傳基督。
約翰福音的目的,教會傳講聖經的目的是:“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信”(πιστε?οντες)在這裏使用的是“現在持續時”,這需要強調:信就是開始相信並繼續相信。從內容上說,信主要包括兩個方麵的信息:
第一、“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換句話說,就是相信基督是救主,是神。約翰福音是唯一一部宣告耶穌是上帝獨生子的福音書(約翰福音1:14;1:18;3:16;3:18)。另見約翰一書4:9,“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獨生子”這個概念首先強調上帝隻有一個兒子,因此消滅了一切假基督。當然這也傳遞了神的大愛:上帝將自己唯一所有的賜給了我們。其次,“生”這個概念讓我們知道耶穌不是被造的,而是受生的。那麽“子”有什麽特別的含義呢?約翰福音和其他福音書一起,見證耶穌是“神的兒子”(約翰福音1:34;1:49;9:35;9:36;10:36;11:4;11:27;19:7;20:31)。首先,神的兒子表明耶穌也是神。其次,神的兒子表明耶穌對上帝的順服,祂因此也成為愛子。再次,藉著神的兒子,我們才成為上帝的兒女,祂的父是我們的父,祂的神是我們的神——我們靠著基督作後裔,作順命的兒女,並且在承受產業。這也意味著,我們的國不在這地上。最後,我們既然都是神的兒女,就應該活在愛中: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人如己——我們都是主裏麵的家人,都是弟兄姐妹。
第二、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信耶穌是“間接目的”,而“直接目的”是得生命(另參約翰一書5:13;創世記4:26)。這並非說基督徒犬儒,而是我們要領受上帝在基督裏賜下的恩典,就是生命。生命是約翰福音又一個重要主題,約翰福音1:4以及3:15-18可以與約翰福音20:31前後呼應。值得一提的是,Carson等人關於約翰福音是寫給信徒還是外邦人的討論,基本上是一個假問題。因為也需要不斷向信徒傳福音,因為根本不存在他們所謂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基督徒(“一次永遠”這個教義取消了教會存在的意義);而基督徒也常常搞不清楚或忘記耶穌是誰。正因為如此,“得生命”的“得”(?χητε)也是現在持續式。我們都正在得救的路上,否則,你們如何麵對這些清清楚楚的經文呢,而主又何必建立教會並囑咐我們不要停止聚會呢:馬太福音10:22,馬可福音13:20;羅馬書8:24;13:11;哥林多後書7:10;腓立比書1:19;2:12;帖撒羅尼迦前書5:8-9;帖撒羅尼迦後書2:13;希伯來書6:9;彼得前書2:2;希伯來書10:25。
馬可福音16:16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這裏的“信”(πιστε?σας)和“受洗”(βαπτισθε?ς)用的都是aorist(盡管aorist不完全等同於過去式,但都指向具體時間裏的一次性動作);但是“得救”(σωθ?σεται)清清楚楚、堅定不移地是將來時態(Tense: Future;Voice: Passive;Mood: Indicative)。第一、將來完成的事;第二、被動完成的事(你一直需要教會,藉著施恩之具更新);這是一個事實陳述。阿門。
教會建立之後,向兩個方向開疆拓土:彼得約翰轉麵向西方,而多馬麵向東方。大洪水之後挪亞有三個兒子,分散到全地;複活節之後耶穌特別差遣三個門徒,他們所走的方向基本上一一對應了閃、雅弗和含的後裔之國。在這一點上我同意教會這個傳統:多馬後來去到印度傳播福音並殉道。也有人相信基督教是多馬首度傳入中國的:多馬主後50年到達印度,主後72年殉道於Madras(Chennai,位於印度東海岸)。如果多馬曾搭乘商船到達中國,那是東漢明帝永平年間。似乎利瑪竇沙勿略等教士相信此說。相關資訊可以參考多馬福音(Gospel of Thomas)和多馬行傳(Acts of [Judas] Thomas)。不過我同意傳統教會對這兩本書的立場,他們不可能屬於聖經正典,因為其中的確存在嚴重的神學問題。但是,其中一些史實記載,不會全是虛構。多馬應該向東,因為東方有兩大堡壘:人本主義的認識論,和道德恐怖主義。
首先,多馬適合被差往那些“看見才相信”的地方。印度-中國的文化,從根本上說就是“知道”的文化,即人本主義的認識論:人通過自己經驗認識真理。這與多馬的情況非常類似。印度宗教有一個核心觀念:吠陀(???;Veda)。這個字的意思是to know,knowledge;我知道,知道,知識,知識分子。而這個概念正是出於創世記2:17,“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But of the 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thou shalt not eat of it: for in the day that thou eatest thereof thou shalt surely die;另參創世記3:5)。而Veda與希伯來文的?????應該就是一個字。信是從神來的,知是從自己來的,這是蛇試探夏娃的真正目的。換言之,是信仰還是吠陀,這是一個問題。上帝差遣多馬進入印度和中國,就是要顛覆這樣的認識論。如果我知道,我能夠知道,我就不需要神,不需要神來帶領我知道,不需要道成肉身,不需要教會;而且我完全可以靠自己肉身成道。整個東方普遍的無神論信仰源出於此。
其次,東方世界更是“士兵”的國度,人就是用道德釘別人十字架的人,那是用長矛刺入別人身體的地方。那個地方適合於親手摸過耶穌傷口的多馬。所以魔鬼的兒子怎樣在居比路島設防保羅(使徒行傳13:10),就怎樣在東方阻擋多馬。《多馬行傳》記載了一件事或可參考:大蛇或東方巨龍與多馬對峙著,它首先要揭露一樁“性醜聞”,並殺死了它所嫉妒的青年。它承認它這樣作就是出於嫉妒。然後它談到它是誰,怎樣從伊甸園到各各他與上帝作對,敗壞人類,控告聖徒。後來多馬靠主使那位青年複活。不僅如此,最終多馬被婆羅門教(Brahmin)的領袖用矛刺死。古代教會用一支矛與一柄木匠曲尺為標誌,來表明多馬的殉道和工作(他也是一位木工)。我們確是這世代的多馬,有一個刺在保羅的背上,有一隻矛在多馬的身上。婆羅門的最高神是因陀羅,就是吃人自義的意思;他們真正的信仰是道德種姓製度。婆羅門的祭司都是教痞。
願祭司的長矛,是我們的榮耀。2016年,我們繼續向東,親愛的主,你必與我們同去。“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約翰一書5:8)。阿門。
任不寐,201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