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神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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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脈:中國教會流氓與行淫的婦人(約8:1-59)

(2017-03-11 04:04:38) 下一個

各位弟兄姐妹平安。我們今天進入新的單元,約翰福音8-10章。這個單元有一個共同的主題,就是光。如果說約翰福音1-7章重點在“水”,那麽約翰福音8-10章重點在“光”。世界是黑暗的,瞎眼的;基督是世界的光,要醫治瞎眼的,帶領人從黑暗進入光明。正因為如此,這三章經文形成這樣的交叉結構,瞎眼得醫治是中心(9)。而瞎眼的症狀有兩個:第一,隻能看見別人的罪,看不見自己的罪;而且自以為神,用律法審判別人(8:1-11)。第二、瞎眼的黑暗出於魔鬼,他們是魔鬼的兒子;因為瞎眼,就看不見基督,也拒絕接受基督,並且要殺害基督(8:12-59)。然而神是大有憐憫的神,祂要來尋找一切瞎眼和失喪的,讓找不到進入天國之門的罪人,離開一切強盜所指引的邪路,進入天國(10:1-18)。耶穌一方麵是羊的門,另一方麵祂是好牧人,祂不僅讓瞎眼的找到門,而且要一直帶領我們前行,直到祂來的地方。我們今天先學習約翰福音第8章。這一章可以分成兩個部分:約翰福音8:1-11中的事件是約翰福音8:12-59殘酷辯論的導火線;事件中的每一個人,在辯論中都顯出他們的來處或他們的父是誰。這也意味著,約翰福音第8章同樣延續了事件+聖道這個結構模式,約翰福音8:12-59不過是對約翰福音8:1-11的神學闡釋而已。另外請注意約翰福音8章前後呼應這些概念:聖殿(1,59)和石頭(5,59)。一方麵,打向婦人的石頭轉投向了耶穌,耶穌是罪人的替代者;另一方麵,耶穌將重生這些打人的石頭,用來建造祂的身體或聖殿。其中有一塊石頭叫彼得,左數第二塊是你我他。“15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16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17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提摩太前書1:15-17)。阿門。

一、新聞(1-11)

1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2清早又回到殿裏。眾百姓都到他那裏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4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麽樣呢?6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

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7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8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9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

隻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10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11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約翰福音8:1-11我已經有幾篇講章可以參考。簡而言之,這個清晨將人一分為二:耶穌傳道,文士捉奸;法利賽人被咒詛,婦人得救。婦人既是實指,也是象征:夏娃-以色列-教會。魔鬼之子與婦人的關係,光與暗、判斷人與不判斷人亞書3章一直持續到啟示錄12-13。耶穌成了婦人的替代和辯護,正如啟示錄12:11所說:“弟兄勝過它,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

1、控告與試探

我們先看公訴人或控告方:“文士和法利賽人”,領袖合謀昭彰,汗顏無地(詩篇83:3;以賽亞書30:1;耶利米書11:9;以西結書22:25)。在約翰福音中,“文士”隻出現在這裏。這是一起猶太版的掃黃行動——專門以性事件試探耶穌,首先顯示了人的邪惡與詭詐:向弱者下手,利用人性形成注意中心。《瑪蓮娜》那部電影幫助我們看見這些東西都是什麽人:嫉妒婦人的毒婦,淫而未得的淫棍以及各色落井下石、吃人自義的小市民。“帶著”(?γω)這個字出現在約翰福音7:45,這可能是有意的:吃耶穌的筵席轉向吃婦人的筵席,然後再轉回來。控告帶著原罪:男人的缺位顯出魔鬼之子從起初就是殺人和說謊的(利未記20:10;申命記22:22);而讓她站在當中,顯明控告完全出於毀人的惡意(示眾)。摩西這個概念首先讓我們思想約翰福音1:17,耶穌來要用恩典和真理更新律法。其次,猶太人對摩西的高舉忘記了摩西本人也不過是一個罪人(不重生不能進神的國),同時也曾為一個婦人的罪代求(民數記12)。片麵引經再一次見證這些猶太人是魔鬼的兒子。石頭一直有兩個用途:建造伊甸園(創世記2:12)或建造巴別塔(創世記11:3)。這場控告與真理無關,隻是為了陷害耶穌。摩西和婦人都是利用的工具。試探首先是法律的:違背摩西律法還是羅馬法律;其次是道德或神學的:或者在恩典上自相矛盾,或者在出身上自我指認。而即使援用摩西律法,也存在一種試探:誰先下手打人(申命記22:20-30;17:7)。

2、耶穌的回應

現在我們看耶穌的反應。耶穌卻“彎著腰”(κ?τω κ?ψας,stooped down;馬可福音1:7;創世記11:5)。這個字是分詞,修飾寫字;因此不宜過度發揮。但是以西結書21:6可以平行;另外也對那些一聽見別人罪就“挺身而出”的罪人形成對比。無論如何,上帝短暫靜默的時間也給每一個性熱患者一個反省之機。關於地上寫字,可以參考出埃及記31:18(另參申命記9:10;箴言7:3;出埃及記23:1-3);但以理書5:5-28(另參以賽亞書58:9;59:3);耶利米書17:13——而耶利米書17章與約翰福音8-10章存在平行關係:人心、醫治與門。“沒有罪”,意思從來沒有犯過罪,無罪的(?ναμ?ρτητος,sinless)。一方麵,隻有耶穌才是這樣的人,唯一有資格審判別人的人。另一方麵,聖經既然宣告所有人都是罪人,那麽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控告和打擊別人都是違背基督律法的;任何違背基督律法的人都顯出殺人說謊的本相來(參考馬太福音5:27-28等)。當耶穌第二次給他們機會的時候,“9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神子兩次降卑也可以對應著兩約——上帝下來寫了這兩卷書。從老到少,家譜和傳統都是撒旦族裔;而老的犯罪更多,德高罪重,仙風蛇骨。而他們的離開或者因為羞愧,或者因為恐懼:他們才是妓女,麵臨審判(以西結書21-23)。9節中有一個詞組“?π? τ?ς συνειδ?σεως ?λεγχ?μενοι,being convicted by the conscience”;他們被良心責備。這應該是聖靈的工作,藉著神的話語。

3、耶穌和婦人

最後我們看耶穌與婦人的對話。“10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在哪裏是present;定罪是aorist——現在他們在哪裏?剛才沒有人定你的罪嗎?這是一個很奇怪的問題。耶穌第二次屈尊下伏的時候,猶太人離開了;耶穌這兩個問題仿佛祂現在不知道猶太人的離開,也不知道在祂彎腰的時候猶太人是否定了婦人的罪。等祂起來(?νακ?πτω),隻看見婦人。這一幕首先讓我們想起夏娃誕生的時候,亞當還在昏睡;亞當起來的時候,隻看見夏娃站在身邊。然後我們可以想象耶穌在墳墓中,直到複活,看見抹大拉的馬利亞。當然這也是教導的方法,激發婦人思想:耶穌已經替代了她的罪,她不應該再恐懼他們人類。婦人領受了這個免於被定罪的事實。“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耶穌是赦罪的神,將恩典的真理顯明出來;這是耶穌對摩西的完全,是兩種獻祭的替代(馬太福音9:13)。在基督的代贖中,不僅廢棄了人對人的定罪,婦人也因信被稱義,並靠主的話語開始成聖的新生活。不過最後一句話也出現在約翰福音5:14:不要再犯罪。這是否意味著,這個行淫之時被抓的婦人,隨後也參與了文士和法利賽人試探耶穌的惡謀呢?但無論如何,她現在開始重生。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質疑約翰福音8:1-11是否屬於正典,或屬於約翰福音第8章(原因是有早期抄本缺之)。有人主張約翰福音8:1-11應該放在路加福音21:37-38之後。其中一個神學理由是:耶穌第一次來擱置定罪,隻定罪定罪別人的人;這個主題前後連貫(路加福音7:36-50;9:51-56;10:25-37;11:37-54;13:1-5;15:1-2;16:14-18;18:9-14;19:1-10;另參馬太福音23:1-39)。但是,這樣做沒有必要。四福音書在罪與義,恩典與真理上的啟示是一致的;而約翰福音更是對相關真理的一次總結發言。“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另參約翰福音8:15;3:17;12:47。另外的理由是個別用詞具有路加特色而非約翰特色。我們不陷入這些似是而非、有百害而無一利的爭訟。這一點應該學習路德,和加爾文不同,他根本不理這個茬。

二、激辯(12-59)

約翰福音8:12-59記載了耶穌和猶太人最激烈的論辯。這愈演愈烈的衝突,成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預備。我們大致上可以將這場衝突分成5個部分,並形成交叉結構:1、上帝的兒子(12-20);2、死亡的奴仆(21-30);3、罪人的自由(31-36);4、魔鬼的兒子(37-47);5、上帝的兒子(48-59)。上帝的兒子來,是要將我們從死亡和魔鬼的權勢之下拯救出來,走向自由。這場辯論涉及三重父子關係:聖父與聖子,亞伯拉罕的後裔,以及魔鬼和它的兒子——神子、人子和蛇子。約翰福音8:1-11中的每一個角色,都有一個來源或父;其中文士和法利賽人是魔鬼之子。亞伯拉罕的後裔隻是人子,但你必須在神子和龍子之間做出選擇,這個選擇涉及的是光與暗、判斷人與不判斷人、認識神與不認識神、生與死、自由與奴役、真理與謊言、聽道與不聽、出於上帝與出於魔鬼、永生與永死。

1、上帝的兒子(12-20)

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13法利賽人對他說,你是為自己作見證。你的見證不真。14耶穌說,我雖然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還是真的。因我知道我從哪裏來,往哪裏去。你們卻不知道我從哪裏來,往哪裏去。
15你們是以外貌(原文作憑肉身)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16就是判斷人,我的判斷也是真的。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裏,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

17你們的律法上也記著說,兩個人的見證是真的。18我是為自己作見證,還有差我來的父,也是為我作見證。19他們就問他說,你的父在哪裏?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認識我,也不認識我的父。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

20這些話是耶穌在殿裏的庫房,教訓人時所說的。也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

約翰福音8:12-20可以按交叉結構分析,中心思想在15-16,首先宣告上帝的兒子第一次進入世界不作什麽——不是為了審判;並因此與魔鬼之子,就是專門審判別人的人或黑暗世界區別出來。而這個主題,與48-59前後呼應,告訴我們上帝的兒子進入世界在肯定方麵的工作:死而複活。

12與20前後呼應,讓我們看見這場爭辯發生的地點(在殿裏的庫房)和時間(也沒有人拿他。因為他的時候還沒有到)。這世界是黑暗的,耶穌如光進入這個世界。約翰福音8:12節中的第一句話,引出約翰福音8-10整個單元的主題,宣告耶穌是世界的光。這個光的主題揭示了約翰福音8:1-11的神學意義。如果這件事還是發生在住棚節期間,那麽光也是住棚節期間聖殿裝飾之一。而光這個主題向上可以追溯到約翰福音1:4-14;3:19-21;向下至少可以追溯到約翰福音9:5;11:8-11;12:44-48。“我是世上的光”,也被稱為約翰福音中的第二個“我是”。而這個世界之所以是黑暗的,乃是因為偶像崇拜導致的殺害。前者的見證是“庫房”或“銀庫”,γαζοφυλ?κιον;a repository of treasure, especially of public treasure, a treasury。如果參考馬可福音12:41-44,以及路加福音21:1-4,就知道這些法利賽人就是一些作秀的財主,而且“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路加福音16:14)。後者的見證是“拿他”。他們先拿了那婦人,然後要拿耶穌作替罪羊。

13-14與17-19前後呼應,講聖父和聖子的共同見證。其中13-14講聖子的見證;而17-19講聖父的見證,以及兩位見證的合法性。也可以注意“知道”與“不知道”,以及“認識”與“不認識”這些概念的呼應;而這些概念將我們帶到知道樹下麵。耶穌這裏說的黑暗,如果放在8:1-11剛剛發生的那個事件的背景中去,這黑暗首先就表現為罪人像神一樣對罪人的“知道”;然後就表現為罪人對耶穌講道的不知道以及對父子關係的不認識。這是三種瞎眼:看見別人的罪,看不見自己的罪,更看不見神。問題是聖子和聖父的見證如何證明耶穌的神子身份呢?首先是耶穌怎樣來:道成肉身、童女懷孕,這隻能證明祂是從神來的。其次耶穌怎樣去:死而複活,而且是父神將祂複活,高舉、升天,這足以證明祂是神的兒子。值得一提的是,法利賽人這個問題“你的父在哪裏?(19a)應該是不懷好意的,他們開始影射耶穌的出身。

而更中間15-16,進一步讓我們看見耶穌基督獨特的工作,而祂的工作是光明的,與黑暗區別出來:上帝的兒子與魔鬼的兒子的本質區別或首要區別:最有資格論斷人的卻不論斷;完全沒有資格論斷人的卻在論斷。這就是光暗的真正分野(另參約翰福音12:44-48)。按原文的基本含義,這兩句話也可以這樣翻譯,並形成非常清楚的交叉結構:

你們論斷肉身
      我卻不論斷人
      我有權論斷人
我卻論斷真理

現在我們來看原文:?με?ς κατ? τ?ν σ?ρκα κρ?νετε ?γ? ο? κρ?νω ο?δ?να,Ye judge after the flesh; I judge no man。其中“肉身”(σ?ρξ)與“沒有任何人”(ο?δε?ς)呼應:所有人都在肉身,沒有義人一個都沒有。而“肉身”也與下文的“真理”(?ληθ?ς,與真理有關的)呼應;κρ?σις ? ?μ? ?ληθ?ς,my judgment is true;這句話可以這樣翻譯:我的判斷是真理,我判斷的是真理。這讓我想起路德的見證:“他們隻是攻擊道德,我卻關切教義”。耶穌、並隻有耶穌才有論斷和審判人的權柄,乃是因為祂是上帝的兒子:“因為不是我獨自在這裏,還有差我來的父與我同在”。這一句補充將邪教徒徹底鏟除了,因為他們和他們的論斷都不是從神來的,他們隻是靠自己在論斷,也為自己在論斷。

這段經文至少兩個特別關鍵的字,第一是“見證”(μαρτυρ?ω,μαρτυρ?α,共7次),第二是“判斷”(κρ?νω,κρ?σις;論斷、審判,共4次)。耶穌來隻是為真理作見證,但放棄或保留了論斷。主交托教會的主要使命是作祂的見證,特別是作祂複活的見證;但不斷教導我們將別人的罪捆綁、任憑和滯留到末世。這的的確確是一條自由之路(約翰福音8:31-32)和平安之路(馬太福音11:28-30)。見證,還是論斷,光暗分明。

2、死亡的奴仆(21-30)

21耶穌又對他們說,我要去了,你們要找我,並且你們要死在罪中。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22猶太人說,他說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難道他要自盡嗎?23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從下頭來的,我是從上頭來的。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24所以我對你們說,你們要死在罪中,你們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

25他們就問他說,你是誰?

耶穌對他們說,就是我從起初所告訴你們的。26我有許多事講論你們,判斷你們,但那差我來的是真的。我在他那裏所聽見的,我就傳給世人。27他們不明白耶穌是指著父說的。28所以耶穌說,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並且知道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29那差我來的,是與我同在。他沒有撇下我獨自在這裏,因為我常作他所喜悅的事。

30耶穌說這話的時候,就有許多人信他。

上帝的兒子為什麽進入世界,或者這世界是怎樣的狀況呢?21-30與37-47分別讓我們看見罪和死亡,以及魔鬼對人的奴役。我們先看21-30。這段經文也可以說進一步討論耶穌是誰和祂的工作——一方麵,祂從父那裏來要作什麽,就是要把祂的百姓從罪和死亡中拯救出來。另一方麵,人的罪是殺害上帝的罪;但人隻要信耶穌是基督,就能脫離罪和死亡的權勢。如果把30節視為後置的標題,那麽這段經文同樣可以交叉結構。25a點出了這段經文的主題:“你是誰”?這個問題指向基督,也應該指向每一個人。而21-24與25b-29從兩個方麵回答這個問題。而這兩個方麵前後呼應的概念至少包括:“死”(x3)、“罪”(x3)與“講論”、“判斷”;“上頭來的”與“那差我來的”;“世界”與“世人”;“我是基督”與“我是基督”,等等。這兩次宣告的“我是基督”,原文都是?γ? ε?μι,我是,I Am。

我們也可以這樣說,21-24強調人是什麽,以及人類為什麽需要基督。而25b-29告訴我們耶穌是誰,以及為什麽說祂是基督。我們先看第一個方麵:人是死人和罪人以及屬世的人。聖經說罪的工價就是死,而約翰福音8:1-11那些罪足以讓人接受死亡的審判:“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7)。因此人必須離開罪惡和死地,那麽人往哪裏去呢?“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你們是屬這世界的,我不是屬這世界的”——人要跟隨基督進入祂所來和所往的世界。存在“上頭”和“下頭”,或這個世界與另外一個世界兩個國度,人麵臨一場從世界向上麵的神學移民。那麽人怎樣進入那個新世界呢?“信我是基督”。於是就剩下一個關鍵的問題:我們憑什麽信你是基督。這就是25b-29要回答的。一方麵,藉著耶穌的講道和傳道我們認識耶穌是基督(25b-26);另一方麵,藉著耶穌的十字架(死而複活)知道耶穌是基督——如果耶穌不是上帝的兒子,不可能為我們死,更不可能死而複活,升天。祂要用死亡廢棄死亡,又用複活勝過死亡。這一切的神跡都隻能出於神,有父神的同在。 “信”也成為這段講論的歸結(24,30);而上文的“跟從我”和“認識我”在這裏定義為“信我是基督”——信的原因是聽道(這些話);這些話中的“舍己”信息也令人感動。隻是這個“信”還是有缺陷的——他們並不完全明白何為“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必知道我是基督”,下文可以證明。

不僅如此,法利賽人可能是第一個將耶穌之死定義為自殺(22,自盡,?ποκτενε? ?αυτ?ν)的人。約翰記載這句話,可能別有深意。約翰福音藉著不信耶穌之人、甚至耶穌仇敵的話,詮釋了耶穌之死兩個獨特的性質。第一、一種自殺。第二、一種代贖。後麵這個真理記在約翰福音11:50-52,出於大祭司該亞法:“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51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52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第一個真理就在約翰福音8:22——耶穌是自願為人類將自己獻上的,祂主動順服神的救恩計劃,因為神愛世人。

3、罪人的自由(31-36)

31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32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33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仆。你怎麽說,你們必得自由呢?

34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35奴仆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36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約翰福音8:31-36位於這場爭辯的中心,讓我們看見,基督的使命乃是帶領我們走向自由:一方麵脫離罪的奴仆,另一方麵成為神的兒子。這是聖經對自由的定義,也是自由唯一正確的定義。這段經文清楚地形成交叉結構。圍繞33節的問題,耶穌首先宣告我們靠信道得以自由(31-32),其次,自由之路的終點就是返回父家(34-36)。

首先,耶穌勸勉人常常住在祂的道和真理中,才能最終從罪中和魔鬼的權勢下走向自由。這裏特別強調道、真理這些概念。我們信耶穌是基督,就要聽並且持續聽祂的道;而隻有真理才能使人得以自由。這也意味著,權勢和錢財以及人際關係(政治)、道德修行與自由無關。31節中的“信”用的是完成時(πεπιστευκ?τας,Tense: Perfect,Voice: Active,Mood: Participle),就是指已經相信了耶穌的人;但是,這些人並不想“常常遵守我的道”。這實際上是一個普遍的現狀:一些人“決誌”信主了,但從此離開教會,離開施恩之具;或者他們隻是相信一部分真理,卻不肯繼續接受真理的教導。這些人應該就是指30節中的那些人。他們甚至比不信的更可怕,因為他們更可能成為魔鬼的兒子:一知半解的聖經,十分火熱的論斷。正因為如此,耶穌才強調何為“真門徒”。所謂遵守,μ?νω,to remain, abideto wait for, await one;持續居住,並且等候守望(約翰福音15:7)。與此相關,“知道”(γν?σεσθε)這個動詞是將來時態——信了之後,我們還需要不斷地知道祂。

其次,33節猶太人的回答顯明了一種更深刻的奴役或不自由,就是人的自以為義,靠著傳統和出身。這個自義的奴役,從該隱到法利賽人一脈相承。他們的罪首先表現為他們更加驕傲,他們不認罪。事實上亞伯拉罕本人不過就是一個罪人。一方麵,他們不知何為自由。他們僅僅把自由理解為人與人的關係(他們和亞伯拉罕的關係),而沒有理解為自己和神的關係。另一方麵,他們將奴役僅僅理解為人與人的關係,而不是自己和罪的關係。這是很多律法主義者的通病。ο?δεν? δεδουλε?καμεν,were in bondage to no man。但是,驕傲不認罪的人總是說謊成性:“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仆”——他們在埃及、巴比倫和希臘、羅馬帝國之下都做過奴仆。值得強調的是,亞伯拉罕在這段經文中出現了11次,猶太人指著亞伯拉罕自詡自己是上帝的選民。這是一種類似雙重預定論的邪教思想:如果一個人自認為自己是選民,而別人是棄民,那麽他一定不需要基督的救贖,並將終生的事業放在論斷別人身上:別人需要基督的救贖,別人需要認罪悔改。也正因為如此,新約聖經指著亞伯拉罕,首先指向他的信心和出於信心的行為,而不是他的肉身和血統。我們需要記得,與雙重預定論及其必然生產出的律法主義爭辯,一直是新約聖經的一個方麵(羅馬書4;加拉太書3;4)。

最後,34-36中耶穌告訴我們什麽是真正的奴役,什麽是真正的自由。首先,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這意味著全世界的人都是奴隸,這個世界建立了神學意義上的奴隸製。π?ς ? ποι?ν τ?ν ?μαρτ?αν δο?λ?ς ?στιν τ?ς ?μαρτ?ας,Whosoever committeth sin is the servant of sin。π?ς將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都包括了,沒有任何人例外(羅馬書9:7)。而ποι?ν更強調持續犯罪因此持續做奴隸這個事實(羅馬書6:16,20)。其次,有家無家的經曆,見證人的奴役和自由。如果每一個人都有流浪之感,就證明每個人都是罪的奴仆。最後,天父的兒子、並隻有天父的兒子能賜給我們自由。而既然天父的兒子已經賜給我們自由了,那麽,任何人都無權奪去我們在基督裏的自由。基督徒靠著基督勝過魔鬼的控告。從此我們回家了,而教會就是神的家(提摩太前書3:15;希伯來書3:6;10:21;彼得前書4:17;加拉太書4:22-31)。

4、魔鬼的兒子(37-47)

37我知道你們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你們卻想要殺我。因為你們心裏容不下我的道。38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裏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裏聽見的。39他們說,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耶穌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40我將在神那裏所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41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隻有一位父就是神。

42耶穌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

43你們為什麽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44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45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46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什麽不信我呢?47出於神的,必聽神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神。

當耶穌廢棄了猶太教賴以安身立命、吃人自義的血統論和祖先崇拜,就是將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原為人、將不可一世的猶太人還原為罪人的時候,爭論升級。而這場爭論極具衝擊力:耶穌將法利賽人,以及一切具有法利賽人特色的人,就是像神一樣論斷別人的人,定義為魔鬼之子;並且告訴我們,魔鬼及其後裔,蛇的後裔,所具有的兩個基本特征:殺人與說謊。這段經文可以交叉如上。其中37-41讓我們看見魔鬼之子殺人說謊的表現(他們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而43-47讓我們看見魔鬼之子殺人說謊的本質(他們的父是魔鬼撒旦)。中間42節,主讓我們看見真正出於神的人有愛。另外請注意“殺我”-“愛我”-“殺人”這個結構;其他首尾呼應的概念還包括“我的道”、“真理”、“你們的父”等等。

(1)三大謊言(37-41)

首先,他們要殺人,要殺耶穌,但是他們為自己的罪惡撒謊(37-41)。一方麵,耶穌指出他們是殺人的;另一方麵,他們三次就自己的動機撒謊。第一個謊言:“我們的父就是亞伯拉罕”。這個告白之所以是謊言,乃在於他們將自己抵擋耶穌的行動美化成亞伯拉罕的行動。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於是這些控告者將他們的控告粉飾成出於真正的信心——因為我們有真信仰,所以我們必須釘別人的十字架。但這實際上等於在誣告亞伯拉罕也是拒絕真理並且殺人的。當然,這個告白也顯示出他們在血統上的驕傲,而驕傲是魔鬼起來殺人的主要原因。第二個謊言:“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他們否認他們恨弟兄本是為了偶像(淫亂),但實際上他們與偶像行淫:貪愛世界、錢財、人的榮耀等等(約翰一書5:21)。這個淫亂與下文的“私欲”是平行的。當然,41b與19a的動機應該是一樣的。這是魔鬼的兒子的一個特點:真理爭辯不過就開始耍流氓。這個離題萬裏風馬牛不相及的回應足以讓魔鬼兒子驗明正身。一方麵,他們顯然在影射耶穌的出生(申命記23:2)。另一方麵,他們實際上聽懂了耶穌所說的“你們的父”是誰,於是他們放過亞伯拉罕,開始聲稱他們的父就是神(出埃及記4:22;何西阿書11:1;瑪拉基書2:10)。第三個謊言:“我們隻有一位父就是神”,他們聲稱他們定罪婦人、殺害耶穌都是為了神。這是今天所有魔鬼之子起來害人祭起的經典謊言:天子在替天行道。另外,這三次謊言的主體都是“我們”,魔鬼的謊言總是呈現多數暴政的特征:我們代表大多數,我們為了大多數。這一點與主耶穌的“我”形成對照,也讓我們想起那個99隻羊和一隻羊的故事。魔鬼之子自稱是真基督徒,但是,他們總是冒稱為了99隻羊而踐踏1隻羊;但這絕非耶穌作的事,而是魔鬼行徑。

(2)一個見證(42)

判斷一個人是出於神,還是出於魔鬼,一個基本的見證或試金石就是看他是否有愛。?γαπ?ω在這裏是imperfect。“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約翰一書3:1)。約翰一書充分論證了這個話題。約翰一書第2章首先讓我們認自己的罪,而不是認別人的罪。否則我們就是說謊的。約翰一書第2章討論到光明與黑暗:光明就是愛弟兄,黑暗就是恨弟兄;而恨弟兄真正的原因是貪愛世界。而約翰一書3-4章進一步讓我們看見,恨弟兄的出於魔鬼,愛弟兄的出於上帝。這些論述目的也是讓我們分別聖靈和邪靈,基督徒和邪教徒。請注意這兩節經文,可以拆毀所有“害人屬靈”的謊言:“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翰一書3:7);“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3:10)。約翰一書第5章勸勉教會靠著基督的犧牲彼此相愛,勝過偶像——偶像崇拜是恨弟兄的根源。

(3)四大特征(43-47)

耶穌指明了他們的父是魔鬼(43-47)。根據這段經文,魔鬼之子至少有四個特點。

第一、私欲、私欲,?πιθυμ?α(馬可福音4:19;約翰一書2:16)。自私、貪婪而剛硬。“偏要行”,就像該隱,他們沒有辦法“製伏它”(創世記4:7;雅各書1:15)。

第二、殺人。主說,恨弟兄就是殺人的(馬太福音5:21-22)。“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στημι,to stand)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一方麵,他們追求的就是害人或得勝,因此你與魔鬼之子爭辯無效。另一方麵,他們起來控告和殺戮也不可能按真理進行或為了真理——他們總是違背聖經清清楚楚教導的實體真理和程序正義。而且主耶穌在這裏裏談到“起初”(?ρχ?),讓我們看見蛇蹤和龍脈(創世記3:1-5)。不守真理,也等於不守位分和秩序。殺人這個特點,應該上溯到創世記3:14-15,“14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魔鬼要殺戮的不是一般的人,主要是婦人或女人的後裔。換言之,魔鬼首先要消滅的是基督和祂的教會(帖撒羅尼迦後書2:9;提摩太前書5:15;啟示錄2:9;2:13;2:24;3:9)。這正是約翰福音8:1-11中基督和婦人所代表的。魔鬼與教會的關係,或魔鬼之子和婦人的關係,可以將創世記2-3章、撒迦利亞書3章以及啟示錄12-13章連成一體。魔鬼及其後裔存在的意義就是吃人,並且針對肉體或泥土;而且它們要“終身”吃土,一生一世(彼得前書5:8)。魔鬼之子會給我們造成實際上的傷害,它能傷我們的腳跟。但是,計止此爾。不過那些黑暗之子有時候也是上帝的手術刀(哥林多前書5:5;提摩太前書1:20),這是保羅的病房日記:“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哥林多後書12:7)。

第三、說謊。根據這段經文,魔鬼謊言具有4大特征。A.“因他心裏沒有真理”。謊言與真理以及事實都是對立的。一方麵,他們由於沒有真理,於是隻能講世俗小學的道理,而這一切道統都是謊言。但魔鬼的謊言是混同一半小學和聖言去欺天騙人。另一方麵,他們就事實說謊,但魔鬼的謊言是混同部分事實的謊言去欺天騙人。B. “他說謊是出於自己”,這句話不僅反對加爾文主義雙重預定論,也指出魔鬼的動機謊言:他們的控告和毀人不是出於神,不是為了神。這個問題可以參考上文,也應該上溯到創世記3:5,“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相應的,魔鬼試探人的主要方式是那三大戰略;而它的謊言是:不是為這三個目的,而是“像神一樣”。C. “因他本來是說謊的”。這是人家的專業。ψε?στης,a liar,騙子(約翰福音8:55)。而羅馬書3:4用這個字說,神是真實的,但人都是騙子。世界文明的先祖希臘人首先是大騙子(提多書1:12);而最傳統的謊言就是不承認人是罪人(約翰一書1:10);最經典的謊言則是把控告弟兄說成了為了神,恨弟兄卻說是愛神(約翰一書2:4-11;4:20);最大的謊言則是否認耶穌是基督(約翰一書2:22;5:10)。D. “也是說謊之人的父”。一方麵,約翰福音8:1-11中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是魔鬼的兒子;而且這個龍脈會一直延續泛濫。另一方麵,魔鬼是騙子的祖宗,“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創世記3:1);“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後書11:14)。

第四、不信。他們不接受基督也不愛基督的真理。一方麵,他們不會把聖道作為侍奉的中心,反而會彎曲上帝的話(43,45;創世記3:1)。魔鬼的兒子對真理不感興趣,他們愛新聞和性醜聞不愛基督和教會,愛捉奸不愛聖道。實際上他們恨真理,因為真理是紮心的;而且不能成就功名利祿。另一方麵,他們控告耶穌,控告弟兄。“46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這句宣告首先證明了耶穌是神,隻有祂是無罪的。其次,在基督裏的人也免除了被魔鬼再度定罪的恐懼(羅馬書8:30-39;哥林多後書5:21;希伯來書4:15;7:26;9:14;彼得前書1:19;2:22;約翰一書3:5)。

總之,魔鬼帶領教會愛世界不愛真理,它把教會變成彼此定罪的各各他,它讓耶穌徒然死了,赦罪稱義無效。然而求神給我們每個人一顆謙卑的心,一方麵可以看見我們每個人都可能因為偶像崇拜淪為撒旦的工具吃人說謊(馬可福音8:33;約翰福音13:27;使徒行傳5:3;馬可福音4:15;哥林多後書2:11);另一方麵,我們不要喪膽——我們的主已經勝過了它們,約翰福音8:1-11隻是小勝。根據聖經,我們看見魔鬼之子的兩大結局。第一、上帝會責備他們,特別是當他們特別過分的時候。於是米利暗得了大麻風,而所有自詡是上帝之鞭的列強,最終都被審判(撒迦利亞書3:1-2;使徒行傳13:6-11)。第二、他們最終會被從天上摔下來,到火湖中去(啟示錄12:10;路加福音10:18)。

5、上帝的兒子(48-59)

48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瑪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嗎?49耶穌說,我不是鬼附著的。我尊敬我的父,你們倒輕慢我。50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5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

52猶太人對他說,現在我們知道你是鬼附著的。亞伯拉罕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還說,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嚐死味。53難道你比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還大嗎?他死了,眾先知也死了。你將自己當作什麽人呢?54耶穌回答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什麽。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神。55你們未曾認識他。我卻認識他。我若說不認識他,我就是說謊的,象你們一樣,但我認識他,也遵守他的道。56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

57猶太人說,你還沒有五十歲,豈見過亞伯拉罕呢?58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59於是他們拿石頭要打他。耶穌卻躲藏,從殿裏出去了。

這段經文包括三輪的辯論,讓我們看見耶穌怎樣麵對語言暴力和肉體暴力。而耶穌在這些論辯中,集中宣告了祂的榮耀——上帝要藉著耶穌的複活榮耀祂的兒子,並讓一切信祂的歡喜快樂。

第一輪:(48-51),麵對罪人。魔鬼的兒子們惱羞成怒了:48節中他們反咬一口。一方麵攻擊耶穌是撒瑪利亞人,再一次淫者見淫地對耶穌的出身進行人身攻擊;另一方麵,又一次控告耶穌是鬼附著的。約翰福音8:49-51讓我們看見耶穌麵對羞辱的三種基本態度。第一、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而且指出猶太人的控告原因是:“我尊敬(τιμ?ω)我的父,你們倒輕慢(?τιμ?ζω)我”。一方麵,耶穌是因為順服父神而被攻擊;另一方麵,猶太人的攻擊不是為了追問真理,隻是為了輕慢人,羞辱人(路加福音20:11;使徒行傳5:41)。這種專以糟蹋人、汙化人為目的的爭辯毫無繼續的必要。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耶穌沒有陷入猶太人關於淫亂(撒瑪利亞人)的話題陷阱;祂實在是知道人心裏所存的。第二、視人言如糞土。你們對我的羞辱和是非都毫無意義:“50我不求自己的榮耀。有一位為我求榮耀定是非的。”一方麵,我根本就不在人間求榮耀,所以你們人怎樣看我沒有意義;另一方麵,惟獨天父才是求榮耀定是非的,因此你們對我的定罪毫無意義。正如保羅說的,你們羞辱不了我(哥林多前書4:1-4)。人不是你價值的決定者。第三、用福音愛罪人。耶穌來隻有一個目的,在任何侮辱和毀謗中,麵對任何無恥邪惡殘暴的人,祂堅持這個福音使命:“5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

第二輪:(52-56),複活的主。猶太人不依不饒,繼續控告耶穌是鬼附著的,他們對這個話題孜孜以求。顯然他們越想越恨,而耶穌的回答更加讓他們惱羞成怒。他們隻是將已經謾罵過的話重新再罵一次,或者忍不住第二天又寫了一篇博文或又發表一篇報告。他們給自己是誰作了見證:“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馬太福音5:37)。不過這次他們好像“進步”了,開始抓住耶穌關於“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這句話進行反擊。這一輪發起攻擊的猶太領袖可能是撒都該人,因為他們不相信複活和永生;更不相信耶穌的複活和所帶進的永生。歸根結底,他們不相信耶穌是神。他們講的都是人的道理,這再一次見證了耶穌對他們的判斷:“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耶穌也隻能再一次回答他們:祂的辯論不是為了自己的榮耀;但是耶穌這裏3次講到榮耀,已經超越了原來的話題,指向了天父上帝將要讓祂從死裏複活。這也等於回答或預告了祂怎樣賜人永生這個問題。不僅如次,耶穌進一步告訴猶太人一個令他們抓狂的真理:“56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一方麵,耶穌從始至終就存在,祂比亞伯拉罕更大;另一方麵,亞伯拉罕早就看見了耶穌複活的日子。這個“我的日子”,應該同時指向基督的複活和再臨(腓立比書1:10;2:16;路加福音16:25;創世記17:17-19;希伯來書11:17)。那是人類真正的盼望。換言之,亞伯拉罕本身就相信基督和複活。這也等於宣告猶太人根本不懂聖經。我們至少可以打開創世記22:4-5,“4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5亞伯拉罕對他的仆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裏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裏來”。給耶穌作見證的就是這經。如果亞伯拉罕不相信複活,如果亞伯拉罕沒有遠遠地看見基督,“我與童子往那裏去拜一拜,(我們)就回到你們這裏來”就是謊言。“那地方”就是摩利亞地,就是聖殿所在的地方(曆代誌下3:1)。

第三輪:(57-59),耶穌是神。“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πρ?ν ?βρα?μ γεν?σθαι ?γ? ε?μ?,Before Abraham was, I am。這個完全的“我是”,再一次宣告耶穌是神,與父等同。值得強調的是,耶穌說I Am,而不是I was。理屈詞窮,圖窮匕見(59),猶太人要用石頭打死耶穌(利未記24:16)。任何想在眾人麵前釘別人十字架的,結果就會在眾人麵前將自己釘在十字架上。令我們震驚的是耶穌的躲藏,而且是連續躲藏(約翰福音12:36;另參約翰福音4:3;5:18;7:1,30,32,44;8:20;10:31,39;11:8)。我們所信的基督,是在真理上寸步不讓,卻在肉身上連續退讓的基督。讓我想到雅各和神的使者摔跤:雅各勝了,耶穌“狼狽逃走”。有一份大愛,讓我們淚流滿麵;有一種真智慧,帶我們走向自由……

應用:認識你自己

朋友,在約翰福音8:1-11中,你是誰。或者讀這段經文之時我們怎樣身份認同。我們是耶穌?摩西?文士法利賽人?百姓或眾人中的一員?行淫的婦人?那條漏網之魚(與婦人行淫的男子)?不是,不完全是。事實上,你更可能是第七種人,是那個“誰”——(約翰福音8:7)。當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話音未落,我們沒有罪就屹立在世界的東方。當耶穌問“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龍的傳人說:我們正在這裏定罪呢,主啊請差遣我。這個誰誰誰是這世界上最可怕的人,就是主耶穌在世的時候也沒有遇到過的妖人。我是在這個意義上理解主這句話的:“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裏去”(約翰福音14:12);正如先知以賽亞已經預言的:“差遣使者在水麵上,坐蒲草船過海。先知說,你們快行的使者,要到高大光滑的民那裏去。自從開國以來那民極其可畏,是分地界踐踏人的,他們的地有江河分開”(以賽亞書18:2)。福音在中國要遭遇比猶太法利賽人更法利賽人的族類,所以我們不得不做更大的事。

約翰福音8:1-11在中國和中國教會無效,中國不相信羔羊的血,更像神更知道別人的善惡。這是龍之子的標準形象:目光如炬(眼睛就明亮了),口含天憲,手拿聖經,腳踩祥雲,心懷鬼胎,心如蛇蠍,萬法歸心,我心即佛,天人合一、奉天承運、替天行道,我即天理。於是火眼金睛加金箍棒,火尖槍加風火輪,赤兔馬加青龍偃月刀,諸葛孔明加黑旋風,無套褲漢加XX隊,撒旦加光明的天使……彎曲這個故事就是廢掉耶穌十字架,如同那個一度叫魔鬼的彼得。他們用兩大理由彎曲攻擊約翰福音8:1-11:第一、但是我們還是要用石頭打死她,因為她確實犯了罪;第二、但是我們打死她是為了你和她好,是為了你基督和你的教會;歸根結底也是為這婦人好,因為人非聖潔不能進神的國。但無論他們怎樣彎曲,約翰福音8:1-11每一個字傳遞出的都是恩典和真理,以及預備了耶穌為這婦人上十字架。於是中國道德主義和美國律法主義正淫民大會,雙方一致同意將約翰福音8:1-11開除出聖經(Carson,p.470;Barrett,p.333)。Carson可能撒了謊:“所有早期教父都省略了這段敘述”,但顯然奧古斯丁例外。而且他隻談東方教會,不談西方教會。

中國人對聖經有著極為獨特的使用方法或身份認同習慣:我總是拿單,你總是大衛;我總是以西結,你總是以色列——但中國從來不會看見保羅無論怎樣囂張最終總是承認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相反,中國宣告,在罪人中我的死敵或鄰舍是個罪魁,於是別人的罪常在我的麵前,也常在人民的麵前。這是中國的十字架神學:我們隻知道基督並釘你們的十字架。不僅如此,中國牧者和中國邪教祭以雙重預定論和君子小人說,幫以豬學我比你聖潔,淫以裝學我這個香草美人一邊葬花一邊呻吟……漢語神學顯出千古龍脈,千秋蛇性:我們便如神知道我善你惡,我們隻知道我善你惡所以我們便如神。於是我們就有了約翰福音8:1-11的龍版:“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我們),誰(我們)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那些人在哪裏呢?(我們在這裏)沒有人定你的罪嗎?(有,我們)她說,主阿,沒有(她說:主啊,中國)。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你不定我們定)。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我去,調查和報告顯示,她還在犯罪)……實際上總是我對你說而非基督對每一個罪人說:“從此不要再犯罪了”。洪秀全是耶穌的弟弟,永遠。

當這個故事結束的時候,耶穌和法利賽人陷入更殘酷的辯論和對抗。一方麵,我們看見猶太宗教流氓對淫亂事件的強烈關切從婦人身上轉到耶穌的出身上;另一方麵,正是藉著這場辯論,主耶穌讓我們認識這些人就是魔鬼或魔鬼的兒子。遺憾的是,中國教會流氓在這方麵仍然不如法利賽人,或遠遠比猶太宗教流氓更為醜惡與下流。事件結束後法利賽人還是站在耶穌麵前與耶穌進行“真理爭辯”;但是,中國教會流氓騙子們對真理問題興趣缺缺,因為人家關心“重點是你們活出來”、“你行出來”;“你的果子呢?”中國教會對約翰福音8:12-59總是浮光掠影。相反,他們的目光不會從此追隨耶穌走向十字架,他們的目光會從此追隨那婦人直到她的房間和床上。中國宗教流氓擁有一顆特別“善良”的心:她要繼續犯罪怎麽辦!教痞“愛”這個婦人超過愛主。醫治這種火毒很簡單,第一、你就是那人,你首先或主要應該關心的問題是,你如果自己犯罪,就是繼續釘別人十字架的大罪怎麽辦?第二、既然耶穌已經建立了祂與那婦人的救恩關係,這事你最好交給神,祂知道怎樣拯救,也知道怎樣審判;而且祂必然審判。

中國法利賽人不僅不如猶太法利賽人,中國淫婦更不如猶太淫婦。中國淫婦不會“去吧”,她會搖身一變以重生的名義、以為教會清理門戶的名義,起來吃人肉,或者報複肉身。這些女法利賽人不僅與法利賽人一起合作吃人,而且還要青出於藍。她沒有深刻地記住恩典和真理,但是深刻地記住了肉身和吃人。這種卓有成效的吃人法術,就是殺人說謊、說謊殺人的蛇技,她從血淚斑斑血海深仇中習得了,加上個人野心和各種綜合症,她必須要飛龍在天,也主演一次光明的天使。在別人肉體上演上帝這種蛇癮,其強烈引力,超過兩個地球對月亮的引力。不僅如此,中國潘金蓮起來釘別人肉身的十字架,而中國法利賽人和中國淫婦就成了朋友。而這是中國版的約翰福音8:1-11的續篇:上篇隻抓出來一個婦人,下篇隻釘死了一個男人。這場戲劇剛剛開始,比士師記19-21更具有末世性格:陸地的獸和海中的獸都出來了,個個龍馬精神,日日古蛇氣質。在這裏的確“沒有人”,隻有“神”。約翰福音第八章及其每一個角色,在華人世界以及華人教會中幾乎都全麵顛覆,見證遠東離地獄最近,直到二萬萬馬兵從日出之地殺將而來。

聖經說魔鬼是世界的王(約翰福音12:31;14:30;16:11;約翰一書5:19;使徒行傳26:18),而我們暫時在這個世界,我們必然要經曆它。不僅如此,我們生活在一個非常奇葩的文化中,這個文化必是魔鬼的傑作:文士不是那個文士,婦人也不是那個婦人。但是,耶穌仍然是那位耶穌。憑著血氣,注釋完約翰福音8:1-11以及約翰福音8:12-59,我本想對這吃人的世界和吃人的基督教說一聲見鬼去吧。去見你們的父,就是法利賽人的父。讓那些在別人經濟醜聞中吃人的人去見鬼吧(馬太);讓那在別人政治醜聞中吃人的人去見鬼吧(約翰);讓那在別人信仰醜聞中吃人的人去見鬼吧(彼得),讓那在別人文化醜聞中吃人的見鬼去吧(保羅),讓那在別人家庭醜聞的中吃人的人去見鬼吧(耶穌的弟兄);也讓把在別人性醜聞中吃人的人去見鬼吧(行淫的婦人)……然而,我的主對這一些本應該去見鬼的人仍存著那樣的憐憫,這一點,讓我的率性無地自容。所以,親愛的主,讓他們先去見你吧。並求主讓我們更深地見證你的恩典和真理。主啊,求你的靈感動妖精,讓惡獸說:“我們願意見耶穌”(約翰福音12:21),阿門!

任不寐,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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