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人製的習私改想多當幾年
《五四憲法》是新中國的根本,是毛澤東領導的全中國人民共同製訂的。《七五憲法》取消了“國家主席即皇位“的職稱。當時林彪想接班當稱皇,毛澤東不想當,林父子想暗殺毛澤東未逐,而外逃。所以修憲不設皇位。毛澤東逝世,走資派鄧小平篡權成功就修憲就有了《七八憲法》和《八二憲法》。把憲法當玩具來玩,但目的很明確:要廢除文革中群眾使用的《四大批判走資派的武器》,以《罷工》的權利。這就更不如西方資本社會了,直退到封建社會。而皇位還有個八年的限製。2018年走資派習近平又玩一次這憲法,為什麽稱“私改“?是因為目的隻為習一個人受益。而“人大“己成“資本家走資派右派精英的俱樂部,放幾個聽話的“工農代表“,實際有一次為三個“工農代表“作婊子,舉手通過了。這就是《憲法》被走資派玩壞了。
因為文章很長作以上提示。有興趣者可以往下讀了解詳情。
在《工人農民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博文評論中又說,“百度說,
根據最新公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文本(截至2026年4月,以2018年修正後的版本為準),“階級鬥爭”一詞在憲法正文中僅出現一次。“又想不吐不快,必須得說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及有關走資派習近平修改《憲法》的《2018年修正後的版本為準》。
走資派習近平修改《憲法》為啥?為“刪除了國家主席、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在憲法第一條中增加“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將黨的領導從序言提升到正文條文。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寫入憲法序言作為國家指導思想。”目的隻為習近平個人能夠延長任期並將“習近平思想“弄進憲法裏而進行的修改《憲法》。為走資派習近平無限期執政掃清法律障礙,使國家主席職務的任期規定與已經沒有限製的總書記、軍委主席職務掛鉤。永遠當“皇帝”,這是中國人民需要的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自 1949 年成立以來,有《五四憲法》和《七五憲法》,這是新中國前三十年也就是新中國毛澤東時代社會主義製度下製訂的第一部《五四憲法》,以及經曆了《文革》之後在再製訂的第二部《七五憲法》。這《五四憲法》和《七五憲法》是社會主義時期和繼續革命之下的全中國人民,也就是真正的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搞就會主義建設和草革命,以及工農聯盟下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為工人農民及一切擁護社會主義擁護共產黨人的大民主的兩部《憲法》。
《五四憲法》的起草有毛澤東帶頭曆經幾個月的時間完成。《五四憲法》的起草工作從 1953 年底開始,到 1954 年 9 月正式通過,曆時約 9 個月。
1953 年 12 月:毛澤東率領憲法起草小組奔赴杭州。
1954 年 1-3 月:在杭州進行“西湖稿”的起草。
1954 年 3-6 月:憲法起草委員會先後進行 7 次正式討論。
1954 年 6-9 月:全國約 1.5 億人參與全民討論。
1954 年 9 月 20 日: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全票通過。
領袖掛帥:毛澤東親自擔任起草小組組長。
博采眾長:參考了蘇聯、東歐及近代中國的多種憲法版本。
廣泛民主:草案征求了各民主黨派、團體和廣大群眾的意見。
征求了各民主黨派、團體和廣大群眾的意見:這次意見征集是一次覆蓋全國的民主製憲運動,主要分為“精英座談”和“全民討論”兩個階段。
1. 知識精英與各界人士討論(1954年 3月-6月)在草案正式公布前,起草委員會首先在精英階層內部征求意見。
規模:在北京和全國各大城市組織了 8000 多人。
對象: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學術界、宗教界及無黨派人士。
結果:曆時兩個多月,共收集到 5900 多條 修改意見。
2. 全國規模的全民討論(1954年 6月-9月)
1954 年 6 月 14 日,憲法草案正式公布,開啟了長達兩個多月的全民互動。
廣度:全國參加討論的人數達 1.5 億人,約占當時全國人口的四分之一。
深度:
各地的工礦、農村、學校和機關都召開了座談會。
共收到 118 萬餘條(一說 138 萬餘條)修改和補充意見。
趣聞:由於討論氛圍熱烈,1954 年出生的孩子中,很多人被取名為“憲法”。
意見的影響與采納
毛澤東強調起草憲法要采取“領導和群眾相結合”的方法。
條文潤色:起草委員會對這些意見進行了分類整理,並據此對草案進行了多處修改。
刪減爭議:例如,當時有人提議在憲法中明確寫上“國家元首”字樣,但毛澤東認為這種寫法“不科學”,最終將其抹去。
定稿:經過廣泛討論後的修正稿,最終提交到第一屆全國人大,並獲得全票通過。
這次“大討論”不僅是為了完善法律條文,更是為了讓當時的新中國公民進行一次大規模的法律啟蒙和政治動員。
《五四憲法》的起草工作但組成員有哪些?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簡稱《五四憲法》)的中共中央憲法起草小組(負責起草“西湖稿”初稿)由 4 人組成:
組長: 毛澤東。組員:陳伯達,胡喬木,田家英 。
延伸工作機構成員:在憲法起草的推進過程中,還有幾個關鍵的工作層級和協助團隊:
1. 中共中央憲法小組(負責初稿修改)
1954年3月成立,成員包括:
陳伯達、胡喬木、董必武、彭真、鄧小平、李維漢、張際春、田家英。
2. 憲法起草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
秘書長: 李維漢
副秘書長: 齊燕銘、田家英、屈武、胡愈之、孫起孟、許廣平、辛誌超。
3. 特聘顧問
法律顧問: 周鯁生、錢端升
語文顧問: 葉聖陶、呂叔湘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成立以毛澤東為主席的中央人民政府憲法起草委員會。該委員會共有 33 人,由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負責人以及社會賢達組成。
以下是該委員會的完整名單、分工及核心工作組情況:中央人民政府憲法起草委員會名單:
主席:毛澤東
委員(32人,按姓氏筆劃為序)
習仲勳 · 馬寅初 · 馬敘倫 · 烏蘭夫
朱德 · 宋慶齡 · 李濟深 · 李維漢
何香凝 · 沈鈞儒 · 沈雁冰 · 周恩來
林伯渠 · 林楓 · 胡喬木 · 高崗
陳雲 · 陳叔通 · 陳嘉庚 · 陳伯達
張瀾 · 郭沫若 · 黃炎培 · 彭德懷
程潛 · 董必武 · 劉少奇 · 鄧小平
鄧子恢 · 賽福鼎 · 薄一波 · 饒漱石
憲法起草的核心分工與工作層級
該委員會作為正式的法定審議機構,在實際運作中,具體的起草、修改、聯絡和顧問工作由以下幾個分工明確的專項小組執行:
1. 核心起草小組(負責撰寫初稿)
1954年1月,由毛澤東親自率領前往杭州(史稱“西湖稿”),4位核心執筆人承擔了憲法正文與序言的原始起草工作:
毛澤東(主持並全麵指導,親自審閱並通讀通改)
陳伯達(起草小組成員)
胡喬木(起草小組成員)
田家英(承擔了大量的直接修改與文字推敲等具體工作)
2. 特聘顧問組(專家智囊)
起草小組為確保條文嚴謹、語言流暢,特別邀請了法學和文學領域的頂尖專家:
法律顧問: 周鯁生、錢端升(負責對憲法草案的法理與條文進行研究推敲)
語文顧問: 葉聖陶、呂叔湘(負責對憲法的遣詞造句和語言規範進行把關)
3. 憲法起草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
1954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成立辦公室作為起草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材料收集、意見整理和日常聯絡:
秘書長: 李維漢(兼任,全麵主持辦公室工作)
副秘書長: 齊燕銘、田家英(直接管理資料組)、屈武、胡愈之、孫起孟、許廣平、辛誌超。
您是否還需要了解“西湖稿”的起草細節,或者是後續 8000 人大討論及 1.5 億人全民討論的反饋和修改過程?
答:新中國第一部憲法(“五四憲法”)的起草,經曆了極其嚴密、民主且規模空前的過程。
“西湖稿”的起草細節:
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澤東率領憲法起草小組進駐杭州西湖,曆時77個日夜,幾易其稿,最終奠定了新中國第一部憲法草案的初稿。
工作地點: 毛澤東住在西湖國賓館(劉莊),每天下午三點乘車前往北山街84號大院30號樓辦公起草。
研究與借鑒: 毛澤東的案頭擺滿了各國的憲法資料。他開列了閱讀書單,帶頭研讀了蘇聯、法國、德國等社會主義及資本主義國家的憲法譯本,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不能憑空臆造”的方針。
反複推敲: 憲法起草小組采取邊學、邊寫、邊改的模式。1954年2月17日擬定初稿,隨後在京杭兩地互動下,曆經二讀稿、三讀稿、四讀稿等,前前後後反複修改了七八次,字斟句酌。
8000 人大討論(精細化審議)
1954年3月,憲法草案初稿完成後,並沒有直接向社會公布,而是首先在全國各界的精英、骨幹中展開了內部大討論。
時間與人員: 1954年3月至6月,全國政協委員、各大行政區、省市領導、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及軍隊等各界代表共 8000 多人 參加了討論。
反饋規模: 討論中,僅政協全國委員會組織的座談會就分組開會 260 次。這 8000 多人共提出了 5900 多條 修改意見和疑問。
典型修改例證:
針對草案中關於“由”字的爭論,張奚若等委員在討論時字字斟句酌地提出修改,展現了當時極其審慎的立法態度。
1.5 億人全民討論(世界立憲史的奇跡)
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並於6月16日在《人民日報》刊登全文,隨即開啟了聲勢浩大的全民大討論。
時間與參與度: 從6月中旬到9月上旬,曆時近三個月。全國共有 1.5 億多人 參加討論(約占當時全國人口的四分之一)。
海量意見: 廣大群眾共提出了 110 多萬條 修改和補充意見(其中針對憲法草案正文的意見達 52 萬多條,其餘為針對同期的“五法草案”)。
根據民意作出的重大修改:
語言與宗教自由條款合並: 憲法草案原第3條第3款和第88條都涉及了宗教信仰自由。有群眾建議兩條有所重複,起草委員會采納此意見,將第3條第3款刪改,專注於民族文字和風俗,消除了冗餘。
增設“使用”語言文字的權利: 有群眾提出,各民族不僅應當規定“發展”語言文字的自由,更應當保障“使用”的自由,起草委員會完全采納,修改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發展自己的語言文字的自由”。
最終,經過全民充分討論修改後的憲法送審稿,在1954年9月20日的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由 1197 名代表以全票讚成正式通過。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的1197 名代表各代表哪些人?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根據1953年頒布的《選舉法》,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總名額為 1226 人。其中,在通過《五四憲法》的表決中,實到會並參與投票的代表為 1197 名。
這些代表並不是按職業或階層隨意指派的,而是按照45個選舉單位,根據法定的人口比例、地域及界別代表性,經過中國曆史上第一次空前規模的普選與間接選舉產生的。
具體來說,1226 名代表分別代表了以下幾大群體和單位:
按 45 個選舉單位劃分(地緣代表)
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嚴格按照行政區域、特殊行政區、軍隊以及海外僑胞進行名額分配:
1. 省、直轄市及自治區代表
各省代表: 按照農村每 80 萬人口選代表 1 人的比例選出。例如,人口大省四川省選出了 87 人,山東省選出了 77 人,江蘇省選出了 67 人。
直轄市與大城市代表: 按照城市每 10 萬人口選代表 1 人的比例選出。例如,上海市選出 63 人,北京市選出 28 人,天津市選出 28 人,武漢市選出 15 人。
自治區與特殊地區: 內蒙古自治區 13 人,西藏地方 9 人,昌都地區 3 人。
2. 軍隊代表
中國人民解放軍: 代表共有 60 人(由軍隊內部各級單獨選舉產生)。
3. 海外華僑代表
華僑: 代表共有 30 人(代表當時散居在世界各地的海外僑胞)。
按社會階層與群體構成劃分(界別代表)
作為新中國曆史上“第一次真正的人民大會”,這 1200 多名代表展現了極廣泛的社會階層包容性:
各階級與黨派: 包含中國共產黨、各民主黨派、無黨派民主人士的負責人及核心骨幹。
工農模範: 來自基層的工業勞動模範(如王崇倫、郝建秀)和農業勞動模範(如李順達、申紀蘭)。
知識分子與社會賢達: 著名文學家、藝術家、科學家、教育家。例如年齡最大的代表——90多歲的齊白石。
工商界與宗教界: 包含開明士紳、民族工商界代表以及各宗教領袖。
少數民族代表: 共有 177 人,代表了全國 30 多個少數民族,實現了極高的人口覆蓋率。
女性代表: 共有 147 人,首次在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中展現了中國女性的力量。
來自基層的工農代表有多少?
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 1226 名代表中,來自基層的工農代表共有 163 人,占代表總數的 13.3%。
具體構成為:
工人代表: 100 人(占比約 8.16%)
農民代表: 63 人(占比約 5.14%)
為什麽第一屆的工農代表比例看起來不高?
雖然第一屆全國人大極具廣泛性,但當時直接來自一線的工農代表數量並未達到半數以上,主要原因有三點:
特定曆史時期的“民主聯合”屬性: 新中國成立初期,國家政權具有極其鮮明的“統一戰線”色彩。為了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一屆全國人大安排了大量的民主黨派人士(274人)和無黨派民主人士(284人),這兩部分群體合占了近 45% 的席位。
知識分子與各界賢達的吸納: 當時需要大量有治理經驗、專業技能以及社會聲望的知識分子、工商界和宗教界代表來共同參與建國大業。
“工農”身份的認定標準: 當時統計的 163 人主要是指常年在工廠、農村一線從事體力勞動的純基層勞動模範(如郝建秀、申紀蘭等)。事實上,還有很多代表雖已擔任黨政軍各級領導職務,但本身也是工農階級出身。
曆屆工農代表比例的演變
一屆人大之後,工農代表的比例在不同曆史時期經曆了大幅波動:
工農比例的巔峰(1975年四屆人大): 隨著強調“工人階級領導一切”,四屆人大中工農代表比例曾猛增至 51.1%(工人28.2%,農民22.9%)。
工農比例的回落: 改革開放後,為了提高審議效率和專業度,官員、企業家以及知識分子代表的比例上升,純基層工農代表的比例在2000年前後一度出現大幅度下降。
1975年四屆人大中工農代表比例曾猛增至 51.1%(工人28.2%,農民22.9%)。《七五憲法》的內容是什麽?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簡稱“七五憲法”)其核心特點是高度強調階級鬥爭。
“七五憲法”在序言中明確描述了社會主義階段的階級現狀:
長期存在:認為社會主義是一個相當長的曆史階段。
始終存在:在這個階段中,始終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
兩條道路:始終存在著社會主義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鬥爭。
複辟危險:存在著資本主義複辟的危險性,以及國內外敵對勢力的威脅。
解決方法:明確指出這些矛盾隻能靠“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來解決。
國家性質與階級地位
國體定義:第一條規定中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無產階級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1954年憲法則使用“人民民主專政”)。
領導核心:第二條首次在憲法正文中規定“中國共產黨是全中國人民的領導核心”。
權力主體:第三條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而行使權力的機關是以“工農兵代表為主體”的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鬥爭工具與政策
三大革命運動:序言提到要繼續開展“階級鬥爭、生產鬥爭和科學實驗”三大革命運動,且階級鬥爭位列首位。
專政對象:規定了對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等“階級敵人”行使專政。
四大武器:將文革中的“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寫入憲法(第十三條),稱之為人民創造的“社會主義革命的新形式”。
現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序言中,對【階級和階級鬥爭】這個問題有非常嚴謹且權威的定調:“在我國,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但是階級鬥爭還將在一定範圍內長期存在。中國人民對敵視和破壞我國社會主義製度的國內外的敵對勢力和敵對分子,必須進行鬥爭。”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簡稱《七五憲法》),是新中國的第二部憲法。它誕生於“文化大革命”後期。
相比於1954年憲法的106條,《七五憲法》大幅度縮減,僅保留了 4章30條。其核心內容和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指導思想與國家性質:
階級鬥爭為綱: 序言明確規定以“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為
指導思想,強調在整個社會主義曆史階段中始終存在著階級、階級矛盾和階級鬥爭。
明確黨的領導: 首次在憲法正文中明確寫入“中國共產黨是全中國人民的領導核心”以及“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是我國指導思想的理論基礎”。
國家性質變動: 將國家的性質由“人民民主專政”改為了“無產階級專政”。
國家機構的重大調整:
取消國家主席: 不再設置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職位。
改變軍隊統帥權: 規定全國武裝力量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統率,而不是由國家機構統率。
設立革命委員會: 規定地方各級設“革命委員會”作為常設機關,即“革委會”兼具黨、政、軍大權,取代了原本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取消檢察機關: 規定檢察機關的職權由公安機關行使。
公民權利與義務的變動
縮小權利範圍: 刪除了1954年憲法中“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規定。
增加“大鳴大放”與罷工: 寫入了“四大”(即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是人民群眾創造的社會主義革命形式,並增加了“公民有罷工的自由”。
經濟製度:
所有製形態: 確認了生產資料所有製現階段主要有兩種,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製和社會主義勞動群眾集體所有製。
《還有1978年憲法和最終確立的1982年憲法》中走資派們取消了什麽?
《七八憲法》到《八二憲法》中,走資派們主要的刪減和取消集中在以下幾個核心領域:
政治體製與意識形態領域的“取消”:
取消了“四大自由”: 1980年全國人大通過憲法修正案,正式取消了原憲法中公民“有運用大鳴、大放、大辯論、大字報”的權利。
取消了“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提法。
取消了“革命委員會”: 《七五憲法》和《七八憲法》中將地方各級政權機關稱為“革命委員會”。1979年的憲法修正案取消了這一稱謂,重新恢複設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公民權利與鬥爭手段的“取消”:
取消了“罷工自由”: 《七五憲法》和《七八憲法》均明文規定公民享有“罷工自由”。1982年修憲時,該條款被正式取消。
取消了公安機關行使檢察權的規定: 糾正了《七五憲法》中“撤銷檢察機關,職權改由公安機關行使”的規定。1978年憲法恢複了人民檢察院的建製,1982年憲法進一步明確了公、檢、法三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製約的法治原則。
“四大自由”和“罷工自由”的取消也就是取消“四大”和罷工權,剝奪了工人階級製約官僚主義和資本特權的最有效底層武器。
工人地位的邊緣化: 隨著後來國企改革、下崗潮以及私營經濟的爆發,失去罷工權的底層工人在麵對欠薪、惡劣工作環境時,在勞資博弈中處於絕對弱勢的地位。
民主形式的倒退: 他們認為,大字報和群眾辯論雖然有粗糙的一麵,但本質上是一種超越西方代議製的直接民主嚐試,全盤否定是曆史的退步。
再回到2018年《人大》中的代表有多少是企業家走資派右派精英名人等上層人物?
在 2018 年選舉產生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總共有 2980 名代表。這些代表中包含多少“企業家、精英、名人等上層人物”,官方的統計口徑與第三方的財富研究(如《胡潤百富榜》及財經媒體《財新》)提供了不同維度的數據。
黨政領導幹部: 1011 人(占總數的 33.93%)。這包括中央及地方的高級公務員和各級官員,屬於典型的政治精英。
專業技術人員(高級知識分子等): 613 人(占總數的 20.57%)。這包括院士、知名學者、教授、三甲醫院專家及頂尖科研人員。
福布斯上榜富豪: 根據《財新》在 2018 年名單公布後的統計,在 2980 名人大代表中,有 30 人 是在《福布斯富豪榜》中排名前 400 的中國私營企業家。
頂級科技與實業巨頭: 2018 年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包含了多位中國知名度極高的超級富豪和科技精英。例如:
馬化騰(騰訊董事會主席)
雷軍(小米集團董事長)
楊元慶(聯想集團 CEO)
丁磊(網易 CEO,當時為政協委員,後有交叉或換屆變動)
十億美元級富豪: 根據胡潤研究院對當年“兩會”(人大與政協)的合並統計,全國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中,個人財富超過 10 億美元(約合 60 多億人民幣)的富豪曾一度超過 100 人。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包含了多少工農代表?
在 2013 年選出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2987 名代表中包含了來自一線的工人、農民代表共 401 名,占代表總數的 13.42%。
相比於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十二屆的工農代表比例提高了 5.18 個百分點。
相比於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十二屆的工農代表比例提高了 5.18 個百分點。
這一屆代表中,有 31 名 代表是身處一線的農民工,而十一屆全國人大中僅有 3 名。
十一屆(2008年): 僅 3 人
十二屆(2013年): 飆升至 31 人
十三屆(2018年): 增至 45 人
十四屆(2023年): 已達到 56 人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有多少是企業家走資派右派精英名人等上層人物?
廣義的黨政領導幹部及各級官員代表,在當時占到了代表總數的 35% 以上。
企業高管與董事長: 劍橋大學等機構後續對 2011—2012 年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數據庫的研究(NPCDD)顯示,在 2987 名代表中,大約有 500 名 可以被歸類為各類型企業的董事長、CEO 或企業負責人。
億萬富豪(Billionaires): 財富研究機構(如胡潤百富榜)的統計顯示,在十一屆人代會召開的幾年間,身家超過 10 億美元(約合 60 多億人民幣)的超級富豪代表有 30 餘人。例如宗慶後(娃哈哈)、魯冠球(萬向集團)等傳統實業巨頭,以及新晉的科技巨頭馬化騰(騰訊)等都在本屆或緊鄰的下屆名單中。
除了政治和商業精英外,各行各業的頂尖“權威”與公眾名人也占有固定比例:
專業技術人員: 包括兩院院士、三甲醫院院長、知名大學校長及教授等高級知識分子,在代表中的比例超過 20%。
文體名人與社會賢達: 包括家喻戶曉的體育冠軍(如馮坤)、著名導演、藝術家和歌唱家(如關牧村等)。
十一屆全國人大中呈現出的這種“精英薈萃”的代表結構,隨著 90 年代以來國企改革、市場化浪潮的推進,資本力量壯大,富豪和官員群體在代議機構中的話語權直線上升。全國人大中,真正的一線工人和農民代表比例處於曆史低位(農民工代表甚至隻有 3 人),引發了關於“人大代表結構精英化、富豪化”的人大代表。
結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有《五四憲法》《七五憲法》是社會主義勞動人民的《憲法》。
《七八憲法》《八二憲法》(現行憲法)《2018年修正後的版本為準》的《憲法》是中國走資派特色政府的特色社會主義又或是特色資本主義的特色《憲法》。不是社會主義勞動人民的《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