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戰然後能和
1951年7月10日上午10時朝鮮停戰談判在開城來鳳莊正式開始。開城這座高句麗王朝的故都,如今受到全世界的注目。
(1)曠日持久的馬拉鬆式的談判開始。
在第一輪的談判中,朝中方麵首席代表南日提出三點原則建議,其中“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觸到了對方的痛處。
李克農隨即將會談情況報告毛澤東。毛澤東複電李克農,明確表示:“撤兵一條必須堅持”。這樣,撤兵問題成為雙方爭論的焦點。
為了轉移視線,“聯合國軍”代表在談判的第二天,即節外生枝提出要帶20名新聞攝影記者進入會議區域。理所當然遭到朝中方麵拒絕。“聯合國軍”代表以次為借口中斷談判。大概對方意識到這種小題大做的辦法不妥。隨即又提出在開城及其附近劃出一個中立區的建議。
毛澤東看出了對方的用意,立即提出對策。七月十四日,致電李克農並金日成、彭德懷:“李奇微的通知是以劃中立區為主題,來掩蓋他因記者這個小問題而引起會議停頓的不妥當行動。我方為取得主動起見,決定同意他劃中立區的提議,也同意他將新聞記者作為他代表團工作人員一部分的辦法,以取消敵方的一切借口。”(《毛澤東傳》1949-1976 第163頁)
同一天,毛澤東重新起草朝中方麵給李奇微的複信。全文如下:
“李奇微將軍:
你的七月十三日的來信收到了。為了掃除在一些枝節問題上的誤會和爭論,使和平談判工作得以順利進行起見,我們同意你所提的將開城地區劃為在會議進行期間的中立區,在此區域內雙方停止任何敵對活動,及將武裝人員完全摒除於會址區域及你我代表團通往會址區域的通路之外的建議。至於這個會址區域的大小及其他有關的具體問題,我們建議交給雙方代表團在一次會議上去解決。
關於引起這次停會的原因的新聞記者問題,是和劃中立區的問題無關的。後一個問題自從七月八日貴方聯絡官提過一次之外,貴方的代表團再也沒有提出過。而聯絡員的任務是討論細節問題的,無權討論像劃中立區這樣性質的問題。
此次引起停會的原因的新聞記者問題是一個小問題,值不得為這個問題引起停會,更加值不得為這個問題而引起會議的破裂。貴方代表團曾經在會議上提出這個問題,我方代表團當時認為在會議還沒有任何成就,並且連議程也沒有通過的時候,各國新聞記者來到開城是不適宜的,這個問題因而沒有取得協議。
我們堅持一切問題必須由雙方協議才能執行的原則,我們認為這個原則是公平的,無可辯駁的。新聞記者問題既然沒有達成協議,就不應當由貴方一方片麵地強製執行。
為了不因這件小事而使會議陷於長期停頓或破裂起見,我們現在同意你的建議,即將貴方新聞記者代表二十人作為你的代表團工作人員的一部分。我們已命令我方代表團在這個問題上也給貴方以便利。
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金日成
中國人民誌願軍司令員彭德懷
一九五一年七月十四日”(《毛澤東傳》1949-1976第163-164頁)
這個複信,將問題說得透透徹徹,把對方的借口駁得幹幹淨淨,心平氣和,入情入理,表現出朝中方麵對停戰談判的誠意,又顯露了毛澤東的外交鬥爭策略和鬥爭藝術。這使得朝中方麵在第一個鬥爭會合上贏得了主動。
次日,毛澤東在寫給黃炎培的信中,談到他在作出這個決策時的一些考慮:“古人說:能戰然後能和。我們也是如此。我方昨天采取了一個步驟,對於剝奪敵方的借口以利會議續開一點,將是有益的。”(同上)
七月十五日,朝鮮停戰談判在開城恢複舉行。美方繼續拒絕把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列入談判議程。
幾次談判的情況表明,雙方爭執的焦點,一是撤兵問題,二是以三八線為軍事分界線問題。為了集中解決撤兵問題,朝中代表團在征得毛澤東同意後,對談判方針作了調整。即在討論談判議程時,隻堅持討論確定“雙方軍事分界線”以建立非軍事地區問題,三八線問題留待以後再說。同時,根據對方的要求,同意把“在朝鮮境內實現停火與休戰的具體安排及監察問題”列入談判議程。
七月十七日,周恩來以毛澤東的名義起草致李克農並告金日成、彭德懷電,經毛澤東審閱修改後發出。
電報指出:“這幾天來,我們在中立區及新聞記者問題上,在議程中的軍事分界線及監察和停戰的機構問題上,都已做了讓步,有可能使他們發生錯覺,以為在他們繼續拒絕討論的情況下,我們仍會繼續讓步。因此,你們必須在撤退外國軍隊問題上,不要顧慮對方拒絕討論,要繼續駁斥對方拒絕討論之非,而且不要去爭論這是軍事問題或是政治問題,而應著重說明這是保證停戰的必要條件,以免掉入敵人故設的邏輯陷阱。”還說:“我們不提議休會,不表示破裂,但也不怕他們破裂。”
毛澤東在審閱此電時,加了一段話:“我們提此條(指撤退外國軍隊。——引者注)是有充分理由的(各國派兵到朝鮮是來作戰的,不是來旅行的,為什麽停戰會議有權討論停戰,卻無權討論撤兵呢?顯然這種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因此,我方堅持會議既然有權討論停戰,也就有權討論撤兵)”。(《毛澤東傳》1949-1976第165-166頁)
接連幾天,雙方在撤兵問題上展開激烈的辯論。“聯合國軍”的代表顯得有些理屈詞窮。李奇微甚至允許喬埃用粗魯的語言進行辯論,說:“隻要喬埃說得出,就盡管粗魯。”(同上)
在談判會議中,充分暴露了“聯合國軍”代表的窘態。南日就撤軍一事,向對方連續發問進攻,使對方對南日所問為何不同意撤軍及停戰後將軍隊留駐朝鮮的目的何在二問題,局促無辭,窘態畢露。南日今天在會上發問靈活機敏。對方至無法答複時,以抽煙遮掩,並頻頻搔首,作無可奈何狀。會中我名正言順,理直氣壯,對方完全陷於被動。
雙方的辯論起到了很好的宣傳效果,也為最終就談判議程達成協議鋪平了道路。國際輿論清楚地看到,在停戰談判中,究竟是誰有道理,誰沒有道理;誰有誠意,誰沒有誠意。
這時,美國政府也不願意承擔談判破裂的責任,七月二十日,對其談判代表發出一個指令,在是否討論撤兵問題上,開了一個口子,準備作出讓步:“聯合國軍代表在不給予對方任何承諾的範圍之內,可以提出能使對方單方麵進行議論的廣泛議題。假如對方連這個也不接受的話,聯合國軍代表可以同意在將來的某個時間討論相互縮減軍隊的問題。”(《毛澤東傳》1949-1976第166-167頁)
根據幾天來談判的情況,以及美方態度的某些變化,為了使談判取得進展,毛澤東就撤軍問題提出新的方針。七月二十三日,周恩來為毛澤東起草電報,致李克農並告金日成、彭德懷說:“在談判過程中,我們已經很好地利用了撤兵問題,一方麵表明了我們愛好和平,另一方麵又揭露了敵人是不願意促進和平事業的。”又說:“現在我們可以確定:此次停戰談判,仍應以爭取從三八線上撤兵停戰為中心,來實現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的第一步,至於從朝鮮撤退外國軍隊問題,可以同意留待停戰後的另一個會議去解決而不將其列入此次會議的議程之內。關於此點,已取得金首相的同意。”電報要南日在二十五日談判會議上,提出增加一項議程:“其他有關停戰的問題”。增加這一條的目的,就是為了在其他四項都達成協議後,“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實施後一定期限內召開雙方高一級的代表會議,協商從朝鮮分期撤退一切外國軍隊的問題”。(同上)
七月二十五日,朝中方麵首席代表南日宣布:為盡快達成協議,早日實現朝鮮的和平,同意將撤軍問題留待停戰實現後的另一次會議去解決,但要在議程中列入“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事項”。(1951年7月27日《人民日報》)這個建議,為盡快結束關於議程問題的談判,而進入實質性談判,打開了通道。
七月二十六日,雙方通過談判議程,共五項:(一)通過議程;(二)確定雙方軍事分界線,以建立非軍事地區;(三)在朝鮮境內實現停火與休戰的具體安排;(四)關於戰俘的安排問題;(五)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事項。(同上)
朝鮮停戰談判終於取得一個重要成果。這時,毛澤東把談判工作主要委托周恩來具體指導,而將自己的精力轉到指導國內的鎮壓反革命以及其他工作方麵。
這是毛澤東的工作特點。當著一項關係全局的重大任務剛剛提上日程的時候,他總是全神貫注地去解決它,別的事情(外事除外)可以暫時放在一邊,或者以較少的精力去顧及一下。當他認為這項工作已有了頭緒、走上軌道時,便放手讓有關的領導同誌去繼續完成,而把自己的主要精力轉移到集中思考和解決另一個重要任務上去。前麵我們已經看到這種情況。從誌願軍入朝作戰那一天起,他是多麽聚精會神地指導抗美援朝戰爭!當第三次戰役取得勝利、朝鮮戰場的局麵已有根本轉變時,他便把指導抗美援朝戰爭的重任更多地放手交給彭德懷,自己在最必要、最關鍵的時候提出一些指導性的方針。在開始朝鮮談判後,我們又看到這種情況。在指導談判的過程中,周恩來以毛澤東的名義向李克農、金日成、彭德懷發出一封又一封電報(電報發出前,都經毛澤東審閱同意)。看了這樣大量的由周恩來起草、以毛澤東名義發出的電報手稿,你會感到毛、周之間的意見是多麽一致。除對少數電報毛澤東有較多修改或加寫一些有重要內容的話,絕大部分是一字不改,或隻是偶爾改幾個寫得不易辨清的字。而周恩來寫的電報都是一氣嗬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