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資本家群體是如何形成的?
什麽是資本家? 資本家通常指人類社會進入資本主義社會後,私人占有生產資料並雇傭工人從事生產勞動,處於勞動關係中的主導方和控製著整個生產過程的人。資本家通過剝削雇工獲得資本的增殖。馬克思在《資本論》中對資本家的定義是占有生產資料,依靠剝削雇傭勞動榨取剩餘價值為生的人,與被雇用的工人是相對立的。在改革開放後的中國所產生的資本家, 都是白手起家通過勤勞致富的嗎? 都是具有高度智慧和創造力從事腦力複雜勞動的有本事的人嗎? 普通勞動者尤其是農民工離開了資本家就不能生存了嗎?
資本家是隨著資本主義社會而產生的,最初的資本家主要來源於封建官吏、貴族、大商人和大莊園主或是大地主。但是,在這個充滿爾虞我詐、弱肉強食的人吃人的資本主義社會,不可避免地存在通過各種手段的市場競爭,導致壟斷資本家擠垮中小資本家,或者出現新生資本家取代舊的資本家等現象。在資本主義早期可能存在勤勞致富者,但到了資本主義社會階層固化的現代,勤勞致富不能說絕對沒有,但也鳳毛麟角。新中國成立後通過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資本家整體消亡。中國現有的2700多萬民營資本家家以及混合製資本家都是在改革開放的四十年間先後產生的。
農村民營資本家是通過承包繼而侵占鄉村集體企業而產生。據統計,新中國成立始到1978年農村社隊(鄉村)集體企業不斷完善壯大,覆蓋率平均達到90%,全國社隊企業總產值達550億(當時幣值)以上,占全國工業總產值的百分之11.7%,有力促進了農業經濟健康快速發展。隨著鄧小平分田到戶家庭聯產承包製改革的普及和深入,90%以上的鄉村集體企業由集體經營改革為個人承包經營,再逐步被承包者改製侵吞變成了私營企業。通過這種方式成為民營資本家的約占20%。
新中國成立後建立的千萬家從中央到地方各國營集體企業, 遭政府製訂的政策傾斜而有意造成破產後再進行改製中產生的大小資本家。新中國成立始到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中國各地方國營、集體工廠、商業、礦場遍布全國所有市縣,後來幾乎全部以經營不善被迫破產或改製賤賣給了有特殊關係的私人經營。例如某著名紡織廠的廠長,該廠的品牌市值和固定資產上億元,後來在他同副廠長、銷售科長、財務科長與貿易對方的共同暗箱操作下,產品賣出去了資金長期收不回, 實際上被雙方個人轉移入私人賬戶被貪汙,導致該廠陷入三角債和嚴重虧損,在該廠被改製時,他們幾個人聯手利用原來同政府部門和銀行建立的關係,經過“評估”僅用六百萬元銀行貸款將該廠品牌和資產全部買下繼續經營,成為了新生民營資本家家。在豬相那時代類似現象相當普遍,通過暗箱操作賤買國營集體企業變身民營資本家的約占20%。
還有的紅一或二代, 官一或二代他們利用在位時的權力, 通過官商勾結利用政府出台的價格雙軌製進行轉手倒賣倒買, 收取巨款占為私有而後進行再投資產生的資本家。這方麵在改革初期相當普遍,價格雙軌製下一張緊俏物資批條就可製造一夜暴富者,坐在辦公室打幾個電話著實富了一大批權握手中的大小官員、紅二代、官二代、留新停職官員和投機商人,通過這種方式造就的富豪或民營資本家約占25%。
還有就是一些個體工商戶違法犯罪產生的資本家。主要是違反當時的法律,走私販私、製假售假、投機倒把、坑蒙拐騙、偷稅漏稅等致富。抓住了認栽,沒抓住發財,通過這種違法冒險方式洗白成的民營資本家約占20%。 也有一些黑惡勢力依靠暴力斂財產生的資本家。這方麵全國各地都有,這類人橫行城鄉,用暴力手段欺行霸市、明搶暗奪、壟斷市場完成原始積累,然後投資辦實業洗白成民營資本家,每次打黑除惡會打掉一些,剩餘的大都以成功人士身份進了地方人大政協。通過黑惡起家成為民營資本家的約占5%。
當然還有貪贓枉法以權肥私產生的資本家。主要是一些老虎蒼蠅利用職權貪汙受賄、以權謀私,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用非法所得投資辦企業,用家族企業洗白非法所得。抓到的隻是少數。多數通過這種渠道成為民營資本家的家族約占5%。 至以靠科技創新專利壟斷產生的資本家。據目前媒體介紹,這類民營資本家的代表主要有任正非、馬雲等等,不足民營企業家的萬分之一。以及其它方式產生的資本家。也就是上述七種情景之外的原因產生的民營資本家,比如繼承海外遺產、買彩票中大獎、文化遺產傳承人和文體界人氣明星大腕等等。不足民營企業家的5%。
造就這些民營資本家的成功離不開毛澤東時代的億萬勞動人民群眾創業打下的基礎, 假如沒有藐視法紀和規則的冒險精神也很難成功的, 更重要的是有讓少數人先富、不管黑道白道摸到錢就好的市場經濟運行規則為少數人暴富創造了條件、提供了捷徑。縱觀中國資本家群體並不神秘,80%以上也沒有什麽文化,但是,不可否認,資本家普遍具備一般普通勞動者所沒有的特殊本事,這正是大多數勞動者不能成為資本家的重要原因之一。這就是敢想敢幹,具備不管黑道白道搞到錢就是好貓, 在完成原始積累後,立馬投資買設備和資源,雇傭低人工的農民工,什麽賺錢就投資幹什麽, 同時要心狠手辣,最大限度地榨取工人剩餘價值,搞垮競爭對手,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