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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獨立過嗎?

(2018-12-15 02:23:58) 下一個

司法獨立過嗎?

 

 

 

別裝了!  別偽善了!  別當聖母婊了!  也別再政治正確了!  司法獨立過嗎?  司法何時何地獨立過?

軍隊!  司法!  是國家機器。是用來維護統治階級利益和執政者威權的工具。具體地說是一個執政黨派和執政個人用來維護自身的權力和利益的專政工具。

三權分立隻是三種權力機關的組織形式上的分立。在維護現執政團隊如一個黨派亦或是執政個人時,  目標是一致的即維護所謂"民選"的又或是由前任委派的執政者以及所代表的階級即一個國家一個民旅又或是一個黨派其中包括擁護這個執政黨派的這一群人的利益的。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司法何時何地獨立過?

美國總統川普說了真心話,   對美國有利,  可以幹涉!  加拿大安省現任省長福特當法官判他惡霸土匪強盜式的霸道地在市選進行到中期時一夜之間一拍腦袋要縮減多市議員一半人數的事是違憲時,  他也說了真心話,  前朝執政黨任命的法官《信不過》! 不光說,  而且還在深更半夜緊急通知睡夢中的議員從床上爬起來趕往省府開會。利用大多數執政黨的威權不惜動用從末用過的但所條款立法通過他說的話。他的話就是聖旨,  隻不過跟皇帝不同的是由省議會通過一下,  即立法後不可更改。在這種情況下,  安省的上訴法庭的五名法官一致支持他是司法獨立的嗎?

當然囉,  不促及到執政者本身名利時,  比如抓個殺人犯,  強奸犯,  吸毒犯時司法是獨立的。但是觸及到執政者個人名利時就說不清道不明了。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司法隻為權和錢服務。

世界日報 於 2018-12-14《耶魯學者大罵美國:抓孟晚舟根本是偽善》一文中說,  美國財經網站CNBC報導,根據知名的耶魯大學經濟學者羅奇(Stephen Roach),美國華府因中國電信設備大廠華為和伊朗進行交易,要求加拿大逮捕華為高管孟晚舟並引渡至美受審,是偽善的決定。

雖然加拿大官員否認有政治動機,但外界廣泛認為,這是美國總統川普要在中美貿易戰中取得優勢的手段。

羅奇指出:"一些金融機構,包括摩根大通、美國銀行、富國銀行和(其他)國際銀行,前幾年都因為違反製裁被判有罪,並繳交巨額罰款,他們的高階主管沒人入獄-----為什麽單單懲罰華為違反製裁?"

伊朗同意核協議,因此在2015年被從聯合國製裁名單中移除。華府卻在今年稍早退出該協議,重新對伊朗實施製裁,是全球唯一這樣做的國家,和國際社會背道而馳。

羅奇說,孟晚舟被捕是"政治決定,迫使中國上談判桌,讓中國知道,美國會強硬動用一切手段"施壓北京。他說,中美雙邊關係正逐漸為"彼此不信任"。

加拿大人尤其是安省人民不會忘記幾個月前安省保守黨福特政府,  具體地說就是福特省長一人強勢提交新法案削減市議會:這是為維護他的保守黨政府"強製削減多倫多市議員"的第05號法案己經被法官Edward Belobaba裁決是《違憲》之後,省長福特隨即表示要動用罕有的“不理會”條款堅持削減市議員。福特仗著是多數政府,打發淫威,淩駕於法律之上。不惜緊急深更半夜召來所有議員開會,   急急忙忙正式提呈了《有效的地方政府法》--第31號法案,削減多倫多市議會的規模。新法案動用不理會條款來否定被法庭裁定違憲的第5號法案。一朝天子一朝臣,  一朝天子一朝法,  今朝天子否前朝,  古今中外莫例外。司法何時何地獨立過?

美國開國元勳之一,傑斐遜說過:there is no perpetual law in the world. 無論如何,一個領導人將自己的決定淩駕於法律之上,認為自己的想法是“千真萬確”--即使真的是千真萬確,就是這個國家/社會 走向墮落的開始。朝代一代又一代更替,  執政黨派四年左右或八年左右地更換,  司法何時何地獨立過?

多倫多市府行政秘書(Clerk)表示,由於省府執意要推行變更市議會議席的行動,目前已經到了一個“臨界點”,舉行一場公平和讓眾人可以參與的市政選舉“已經近乎不可能”。提前投票的日子很快就到,選票還不知道怎麽做,選民是否有足夠時間了解自己選區的候選人?

作為主管負責安排多倫多市政選舉的官員,這個不具政治性的職位要求她確保市政選舉的完整和公正,然而她對是否能夠保障地方選舉的完整性有“巨大關注”。“一小時一小時的流逝,一天一天的過去,創造更大的不確定性,並令我對是否能妥當進行此次選舉產生巨大的擔憂。”逼得行政秘書需要自己找獨立的律師。

如果這發生在一個第三世界國家,西方的選舉觀察人士也許會指責有人作弊,幹擾選舉的公正。候選人不知道是否應該繼續選舉還是停止,不知道自己投入的事業安排和經費是否會付之東流,選民不知道自己應該在哪一個區投票、選區裏邊有哪些合適的候選人,多倫多市府選舉已經造成很大的混亂。這就是所謂的民主選舉。

而且福特在省選期間,一直都沒有把“縮減多倫多議席”的事情作為競選訴求和施政主張。上台之後,沒有經過任何事先的公告,更沒有經過任何谘詢,但是卻要在市政選舉報名的最後截止當日,突然宣布這一項重大變動,不是針對下一屆選舉,而是針對目前已經開始的本屆市政選舉。這種突然襲擊的行為,而且又被法官Edward Belobaba裁決是違憲之後,福特強勢要動用罕有的“不理會”條款堅持省長的意圖而根本不理會法官Edward Belobaba的裁決,  不得不令人質疑加拿大的司法獨立嗎?。

當被質問到福特省長是否還相信“人權憲章”時,福特說,一個民主製度下當選的政府不應該受到一名“政治指派”法官的阻撓。言下之意法官就必須聽省長的。那麽,  每屆上台執政的黨團每次都要重新任命新一屆的法官,  新的法官必須聽命於任命者,  那麽那來司法獨立呢?  美國總統任內他的執政團隊中的高官走馬燈似的更換說明了什麽?  隻要川普看不順眼而又不聽話的就得滾蛋,  還能司法獨立嗎?

加拿大安省新民主黨領袖霍沃斯(Andrea Horwath)指責省長踐踏民權對多倫多市報私仇,因為福特曾在市長競選中失敗。但有用嗎? 多市議員照樣按福特的意誌辦。反對黨不就是個擺式做做樣給人看。反對黨也是民選的, 而不是執政黨任命的, 反對也是無效。更何況法官是執政黨任命的能不聽話嗎?  能司法獨立嗎?

加拿大安省新民主黨領袖霍沃斯她還說,省長對多倫多的市選做出非民主的改變,但是他在省選競選中卻沒有膽量說。法官已經裁定這不僅是魯莽和不負責任的,而且違反了基本人權。現在,省長為了達到目的又要超越人權憲章,這在安省曆史上都是前所未有的。隻是說說而己。大多數政府還得四年必須走完。分散的選民管用嗎?  十個選民十一個要求能統一嗎?  民主選舉了,  三權分立了  ,  司法就可以獨立了嗎?

加拿大安省綠黨領袖Mike Schreiner表示,省長顯然以為贏得多數政府意味著他臨駕於法律之上。他在一份聲明中說,省長為了政治利益攻擊我們的基本人權是錯的,他把危險的民主觀點帶入省議會。說說而己又能怎樣呢?  二百五十多年來的加拿大不就是這樣過來的嗎?  到時間了再來一次選舉歡呼一下民主選舉。周而複始地循環而己。司法就獨立了嗎?

盡管遭到強烈抗議,安大略省政府還是堅持要把多倫多市議會腰斬近一半。

這是省級政府對市級政府層麵上的一個司法案例。

假如安省福特省長看那一個人曾經或想反對過他,  又或是那個公司老總不聽從他,  又或是他看不順眼某一人。。。。。。省長的司法還會獨立嗎?  

司法何時何地能夠或是可能獨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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