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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宏偉是異政見還是經濟犯罪?
自從發明了量身定做的"特別法庭"之後, 由最初的"四人幫"在特別法庭被判十條罪狀最終以死緩結案。這四十年來對於一些重大要案都由政府成立特別法庭, 名譽上由特色法官審判, 事實上全由特色政府中的特別人物控製話語權, 而法官隻是按上頭的旨意糊亂地找個理由大多數加上經濟犯罪後作出判決。
現在回顧這段曆史正如文學城博主布周山在博文"如果當年沒有“粉碎四人幫”,中國現在是啥樣?"中說的那樣, "鄧小平先生等一大批文革中被打倒的老幹部無法上台,這部分老幹部們的政治生命基本結束,鄧先生可能回到南昌那棟將軍樓,在那裏度過餘生。"也就沒有"特別法庭"那一套專門用來對付不同政見者。
由於高層開了一個極壞的先例後, 在對於那些百姓的案件時由地方政府官員有樣學樣地自然由地方政府管著, 地方特色法官也是聽從頂頭上司的旨意糊亂判刑的還少嗎? 否則哪來這麽多上訪人群? 也給後來鄧的繼承者們樹立了一個榜樣, 隻要有政見不同者一律應用這一方法打下去。加上個經濟問題就是對人民的犯罪, 那將是永世不得翻身的死罪。
人們總是在罵毛澤東。而恰恰是毛澤東開創了開明的政治製度, 對待政見不同者用的是"陽謀", 公開於陽光下讓全民來辨別, 是批判是下放勞動是開批鬥會遊街, 重在公開透明教育為主, 改好了還可重新上台掌權為人民服務。鄧小平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如果毛澤東也用現在的"特別法庭"來處理, 找個理由還不是很容易的事, 整天喝茅胎打橋牌按上個經濟問題不就可以打成罪犯了嗎。還有以後嗎?
讀了《公安部淩晨通報:孟宏偉一意孤行、咎由自取 》文章,其中有一句"堅決反對兩麵人、兩麵派,真正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中的"兩麵人、兩麵派"要數誰是超級之星恐怕要數鄧總設計師莫屬了。當麵說"永不翻案", 背麵就"立即翻案"。"主 席 啊!您是我 鄧 小 平的真正慈父,您是令我脫胎換骨投身 革 命 的再生父母,您是世界上所有正義進步人士的北極星,您是世界上一切渴望自 由 民 主 人民的大救星。積聚了無量數的福德才產生了這樣的領袖,好像大地上有了照耀一切的太陽!"多麽美好的詩句卻"忘"了收入鄧選中太可惜了。而"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這四十年來特色政府恐怕己成為"有錢必行, 有禁不止"了吧。
而《公安部淩晨通報:孟宏偉一意孤行、咎由自取 》一文中的《一意孤行》用得有點意思。是無意還是有意不得而知。
且看《一意孤行》這個成語典故的由來:
"西漢時期,有個叫趙禹的人,是太尉周亞夫的屬官司,一個偶然的機會,漢武帝劉徹看到了他寫的文章文筆犀利,寓意深刻,認為在當時很少有人及得上他。
漢武帝大為賞識,便讓趙禹擔任禦史,後又升至太中大夫,讓他同太中大夫張湯一同負責製定國家法律。為了用嚴密的法律條文來約束辦事的官吏;他們根據漢武帝的旨意,對原有的法律條文重新進行了補充和修訂。
當時許多官員都希望趙禹能手下留情,把法律條文修訂得有個回旋的餘地,便紛紛請他和張湯一起作客赴宴,但趙禹從來不答謝回請。幾次以後,不少人說他官架子大;看不起人。過了一些時候,趙禹和張湯經過周密的考慮和研究,決定製定“知罪不舉發”和“官吏犯罪上下連坐”等律法,用來限製在職官吏,不讓他們胡作非為。
消息一傳出,官員們紛紛請公卿們去勸說一下趙禹,不要把律法訂得太苛刻了。公卿們帶了重禮來到趙禹家,誰知趙禹見了公卿,隻是天南海北地閑聊。絲毫不理會公卿們請他修改律法的暗示,過了一會,公卿們見實在說不下去了,便起身告辭。誰知臨走前,趙禹硬是把他們帶來的重禮退還。
這樣一來,人們才真正感到趙禹是個極為廉潔正直的人,有人問趙禹,難道不考慮周圍的人因此對他有什麽看法嗎?他說:“我這樣斷絕好友或賓客的請托,就是為了自己能獨立地決定、處理事情,按自己的意誌辦事,而不受別人的幹擾。"
成語典故中的"趙禹"不可能是今天的特色高官"孟宏偉", 孟宏偉有可能是個真正的腐敗高官。但一定也是鄧小平的接班人。隻不過與廟堂上的高官們有點不協調而己。然而寫文章的人用《一意孤行》形容之是否有"高級黑"的意思。孟宏偉是不是如《一意孤行》中的"趙禹"一樣隻是"為了用嚴密的法律條文來約束辦事的官吏;....當時許多官員都希望趙禹能手下留情,把法律條文修訂得有個回旋的餘地....."。還是想篡權又或是經濟問題和全有呢? 有待繼續觀察。
看來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患者真的很多。長歎一聲。誰願意回到毛時代就回去吧,反正本人真的怕了。
在胡說八道什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