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法案》以馬丁路德金的《民權法案》為基礎,對美國少數族裔實行範圍更廣的保護。
維基百科雲: 在美國,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又稱為積極平權措施,是指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在法律要求的平等機會。這些措施是為了防止在“膚色、宗教、性別或民族出身”上對雇員或就業申請人的歧視。例如美國勞工部提供的扶持行動包括宣傳活動,有針對性的招聘,員工和管理的發展,以及員工的支持計劃。
美國政府自1960年代推動扶持行動,以糾正曆史上與之相關的有明顯歧視的缺點。法案進一步推動是要確保公共機構,如大學、醫院和軍隊的扶持行動,更是扶持他們所服務的人群得到平等對待。扶持行動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
1965年由民主黨政府的美國總統林登·約翰遜發起,主張在大學招生、政府招標等情況下照顧如少數民族、女性等弱勢群體,是一個特定時期“種族優先”的法律,保障他們不會在教育及工作方麵受到歧視及不公平對待。
國會兩黨通過了《平權法案》。
三十年過去之後,美國加州人認為,加州已達到各個種族平等的狀態,應該廢除《平權法案》,於是出台並通過了加州209法案。
從維基百科抄錄如下:加利福尼亞州209法案(California Proposition 209),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憲法的一個修正案,批準於1996年11月。此法案禁止州政府機構在雇傭公務員、簽訂公共服務合同和公共教育中考慮種族、性別和族群因素。此法案又稱加州民權提案,是由兩位加州學者葛林·卡斯崔德(Glynn Custred)和湯姆·伍德(Tom Wood)根據1964年民權法案起草。此提案使加州成為全美第一個禁止公立大學在錄取時參考種族因素的州。華盛頓州、密歇根州和內布拉斯加州也先後通過了類似法律。
2014年,加州民主黨認為《平權法案》有必要回到現實中來。
維基百科記載: 議員們起草了SCA5法案。 SCA5是想刪除掉209提案中任何提到“公共教育”的文字,實質是要求公立大學考慮種族,性別,族群的因素。
SCA5由西語裔背景的加州參議員Ed Hernandez提出。理由是加州大學中“少數族裔”比例太少,需要憲法允許公立大學錄取時候考慮種族背景,平均受教育的權力。若此案通過,在加州所有大學中,亞裔的錄取率將會驟減,與此同時西語裔的錄取率則會增加。
此次加州參議院對SCA5投票中,隸屬民主黨的三位華人參議員(餘胤良、劉雲平及劉璿卿)均投了讚同票。
SCA5 於 2014 年在加州通過了此法案,但不久又被收回。
簡單介紹《平權法案》生死起滅之後,我們來分析《平權法案》對華裔的利與弊。
假設某大學要招60個學生,按照平權法案分配如下:
假設政府部門招60名員工:
《平權法案》廢除後:
由於美國人骨子裏的種族歧視,因此而影響到政府部門的族裔安置,估計以白人居大多數,黑人居少數,而華裔卻廖廖無幾,這個結論正確與否? 到政府部門走一趟即一目了然。
對於華裔學生來說,以優秀的成績進入大學是件輕鬆的事,大學裏華裔學生占多數是必然的結果,但畢業後卻很難進入政府部門工作。
1。考試到底能否代表一個人的的真實能力?
2。一方麵可以說,至少我努力了,別人不努力,別人活該,這個道理西方人是否認同?
3。考試技巧的原理,很像軟件的破解。您隻要足夠用心,任何考試任何考試都是可以破解的。有一點大家看得很清楚。那就是中國的經濟崛起,基本上是以山寨,抄襲,軟件破解,逆向工程為主導的。雖然我不認為在經濟領域裏做這樣的事情,是一個大問題。但是涉及考試,這絕對是個問題。
關於學生起訴學校的事,從網上就有兩起。嘎拉哈介紹的那位家長是其中一位。
平等是一個現實中不存在的形而上學概念、權利是一個神賦的神學概念,兩者均不是真的。”
~~~薄浣認為,民主社會不是最完美的社會,但是目前人類最好的社會,當然許多事情都需要改進,如你所說的美國是叢林社會,那還不如留在中國享受叢林生活的好,何必不遠萬裏跑到美國來?
薄浣謝謝你的到訪和參與,本來我是認為華裔在求職中享受到了《平權法案》的優待的,可是許多華裔卻去反《平權法案》,這就是有出此文的必要,從四則舊舍的介紹中,更加證實了華人確是享受到了《平權法案》,那麽我的目的已經達到。
至於許多人反對《平權法案》是因為孩子上不了名校,在我認為,兩頭都占好是不可能的。
【回複 '嘎拉哈論政' 的評論 : 其實我對一些華人家庭狀告藤校是不反對的,不平則鳴嘛!但是去年有一個華人原告讓我驚詫了,他的孩子很優秀,被duke錄取了,但是遭到了哈佛布朗等藤校的拒絕。於是他們提出了訴訟,罪名是孩子在高等教育錄取中被歧視了,沒有得到公平的機會。 】
---- 以個人的名義控告藤校很正常。但是一旦提高到族群或者種族歧視的高度,就大有問題了。尤其是,當某個個別族群合起夥來,以破壞社區的整體公平為代價,為自己內部的個別成員蠻不講理地爭奪利益的時候。那麽這個族群就會變得很醜陋。最後的結果,中國人有可能會變成西方社會眼中的一個“善於考試的吉普賽人。” 您說這是成見也好,歧視也罷,但是遭到主流社會的普遍討厭,絕對是個悲劇。
你可能沒有美國職場經曆,另外沒有全麵的信息來源,所以對下麵的基本情況幾乎全然無知:
美國職場基本情況及各族裔分布;
華裔在美國職場基本情況,行業分布,求職手段和過程;
平權(AA)究竟是什麽,它和民權(Civil Rights)的真實關係 - 是繼承還是顛覆;
平權(AA)讓哪些族裔得益,哪些族裔受損;
華裔究竟是平權(AA)的得益者還是受害者。
這些都是了解討論AA,及其對各族裔就業影響的基本前提,就像要討論天文,你至少先得知道地球和太陽誰繞著誰轉。你對這些都不清楚,難怪會在下麵已有網友用親身經曆,不止一次說明他自己,和公司其他華裔都不是靠AA進來的,他公司平權委員會保護的是其他族裔之後,還作出了下麵令人哭笑不得的論斷:
“若是沒有平權法案,你公司的平權委員會就不存在,哪還輪到你們按什麽合不合格進的公司,你再怎麽優秀也輪不到你,你還以為白人專為了你而讓渡?”
這樣的話,其實你又何必開此貼,還和別人討論?閉上眼睛自己默念“AA對華裔就是好,就是好”豈不省事?
這會不會讓別的族裔認為華人太貪了?我要是duke的錄取官,我以後也不想錄取華人小孩了,不是自取其辱嗎?
我當年夢寐以求的學校就是duke,可惜他們給了我拒信。
另外我對我孩子的ESSAY也擔心,我們家庭平常都是中文,造成了小孩對時事不關心,不喜歡參加學校辯論隊,我很擔心他將來leadership這一項會不會拉後腿。
1.你們公司“照顧他們”,有沒有明確說明,“他們”是誰?比如,是說“我們要提高diversity”,還是就具體說了要照顧誰誰誰?
2.你們公司照顧他們,有沒有明確的規定要怎麽照顧?比如,是隻是要求平權委員會在提高diversity上做努力(這樣的話,如果你們自己決定降低標準,那是你們,而不是公司的責任),還是具體告訴你們,要你們通過降低標準來達到什麽目的?
3.“照顧他們”是為了什麽?很難相信這就是為了滿足某人的道德正義感。是為了聯邦資金?是為了其他原因?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如果有外部資金給你讓你們雇什麽人,這個雇員沒太多好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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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 '四則舊舍' 的評論 :
拒絕吸毒犯罪的人,不等於對某些族裔沒有特別照顧。相反,我可以告訴你的是,某些族裔的人很少進我的公司,所以公司為了照顧他們,把錄用他們的標準降低很多,而且成立了專門的委員會(我是其中一員),幫助他們。
不成文的規定,就不叫規定。慣例,潛規則,這些更不能說是“根據AA”才這樣做的。既然是“不成文”,“慣例”,“潛規則”,這些都與AA無直接關係。說不好聽點,很可能人家就是覺得你亞裔太多,才那麽做的,你非要說人家是根據AA做的?就算反倒了AA,有影響麽?AA既不是人家這麽做的法律基礎,也不是人家這麽做的實際根據,更不是人家這麽做的直接指導思想,你反倒了AA就改變了這些麽?
所謂臭名昭著的SCA5,我認為就是政治鬧劇而已。因為要選票,所以拋出個好像怎樣的東西,其實,
完全沒用。您真想要學校多收西裔學生,為什麽不敢直接提出法案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招生要根據種族比例?
為什麽不敢?因為知道這明顯有違憲之嫌,而且政治不正確。所以,才來個“去除。。。”。去除了,有用麽?州憲法裏不明著說不許考慮種族,考慮種族就一定合法?就是自己不敢做,所以妝模作樣的做點好像對(他們的目的)有幫助但實際上還離得十萬八千裏的事而已。
至於“AA對華裔有利,對華裔在上學時不被歧視”,AA不是我製定的政策,所以我不費那個力去找AA對華裔有力的證據。泛泛來說,AA的操作,完全可以對任何一個少數族裔有利(白人大概很難受益),具體還在“操作”是否有利是否合理合法。AA本身就是個大旗,無關緊要。有AA,不好好用也沒用。沒有AA,你不做額外的事情,那麽現在那些歧視照樣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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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ox 發表評論於 2017-03-30 15: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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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非常具體,僅僅規定了政府招聘行為的那一個AA法規呢,還是說廣義上把人按種族分類,然後按膚色種族分配社會資源的一係列成文,不成文法規、慣例、潛規則呢?
我說的是後者,比如臭名昭著的SCA5就是屬於這個廣義的AA範圍內的。這個SCA5意圖推翻加州的P209,為大學入學考慮種族打開方便之門。
我的看法是,誰說“AA對華裔有利,對華裔在上學時不被歧視”,那才是誤導。
平等是一個現實中不存在的形而上學概念、權利是一個神賦的神學概念,兩者均不是真的。
~~~~薄浣問你,為什麽別的族裔能占到了便宜,而你的族裔卻不能占便宜?華人連黑人都不如?
您這樣武斷,和您求證思辨已經沒有意義。您自己好好玩吧,恕不奉陪了。"
~~~~薄浣的意思是,若是沒有平權法案,你公司的平權委員會就不存在,哪還輪到你們按什麽合不合格進的公司,你再怎麽優秀也輪不到你,你還以為白人專為了你而讓渡?你今天享受到的權利,全是靠馬丁路德金的《民權法案》發展到了《平權法案》而得到的甜頭,而你卻去反對《平權法案》,這是非常荒唐的事。
》》你能當平權委員會會員,就是在行使平權的權利,雖然沒有華裔是不合格的因素進的公司,所以,沒有特別的照顧華裔,你們公司每個員工進去時都要達到一定標準吧?如果這些被照顧的西裔和非裔達不到公司的條件,如吸毒,有犯罪記錄,我想都會被拒之門外。
拒絕吸毒犯罪的人,不等於對某些族裔沒有特別照顧。相反,我可以告訴你的是,某些族裔的人很少進我的公司,所以公司為了照顧他們,把錄用他們的標準降低很多,而且成立了專門的委員會(我是其中一員),幫助他們。
》》如果沒有平權法案的保護,你公司裏的那些合格的華裔員工還能進公司嗎?你還能當平權委員會的成員嗎? 你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我還需要去另找例子嗎?
對不起,您要是說我是靠AA進入平權委員會,我的華人同事是靠AA照顧進的我的公司,我覺得不僅是對我的侮辱,而且也是對我公司裏出色的華人員工的侮辱。您既不了解我的公司,也不了解我,更不了解我的華人同事,您就敢說我們是靠AA被錄用的。您有任何根據這樣下這樣的判斷嗎?
您這樣武斷,和您求證思辨已經沒有意義。您自己好好玩吧,恕不奉陪了。
~~~~~薄浣非常讚賞你的這句話:“AA的原則有利於社會和諧和教育投資最大化”
你後麵的評論也是另一種求存同益的方法,也許可行
首先,美國學界的邏輯實證主義特征,決定了亨廷頓對文化衝突的論述隻能止於對現象的描述,即演繹邏輯必須止於數據。至於文化衝突的背後原因,不僅是超越了科學實證主義,而且也超越了價值實證主義。任何從文化差別推演出物種差別的做法,都會導致社會達爾文主義和種族主義的嫌疑。”
~~~~ 薄浣認為華裔反AA,就如嘎德哥你說的那樣,為了孩子上名校,在這些華裔眼裏,他們的想法就如嘎德哥你說的達爾文社會主義,也就是白人至上,華裔總是認為自己的孩子比別的種族聰明,強迫孩子為進名校而讀書,其實,在獲得諾貝爾獎項中華裔少得可憐。
華裔的孩子為入名校而或得的高分,在高校的錄取中屬於多數,何來的歧視之說?
從這點可以看出華裔的自私自利,當自己成為多數時,沒有平權法案。
所以認為AA讓華裔在入學時受歧視在求職中受照顧的看法,以我的經驗看,是想當然。AA讓華裔在入學時受歧視在求職中也沒有受到照顧。
再次敬請您舉反例。本來可以要求您舉證說明華裔受益的例子多於華裔受害的例子才能說明AA對華裔有幫助。鑒於這種證明的難度,我可以放寬我的要求。隻要您舉出一例,華裔本來沒有資格拿到某個職位,因為AA拿到了,您就可以證明我是錯的。”
~~~~薄浣認為,你能當平權委員會會員,就是在行使平權的權利,雖然沒有華裔是不合格的因素進的公司,所以,沒有特別的照顧華裔,你們公司每個員工進去時都要達到一定標準吧?如果這些被照顧的西裔和非裔達不到公司的條件,如吸毒,有犯罪記錄,我想都會被拒之門外。
在反推一下,如果沒有平權法案的保護,你公司裏的那些合格的華裔員工還能進公司嗎?你還能當平權委員會的成員嗎? 你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我還需要去另找例子嗎?
AA簡單粗暴地把人按膚色種族分類,並以此不顧社會公義分配資源,在具體操作中百分之百地傷害人數最少最善良的華裔,違背美國的立國精神和立憲原則,違背金博士的民權綱領,自己就是種族主義死灰複燃,您還想靠它來修正種族歧視???
我不明白,為什麽把人按種族膚色分類就能改變隻招帥哥?就能改變隻招拍馬溜須之人?而且,我也小心地問您要一個,隻要一個華裔招工因AA得益的例子?
指望AA來改變這些,打個比方,就好像得了感冒,你說來個體內失調好了,你一天24小時出虛汗,感冒不治而愈! ”
~~~~ 薄浣得用1+1=2的方式來與你說明,AA能招工中的種族歧視現象,前麵已經說過,沒有AA法案,以前政府部門的雇員都是白人,AA實行後,黑人首先受益,之後才是亞裔,這還用舉例說明嗎?
我說過的招帥哥,其是也是種族歧視的一種,因為白人比亞州人帥,嘴甜,開朗,我肯定不願意顧一個整天扳著臉,長得令人倒胃口的人,估計換了你來當招聘的,也有和我一樣的想法。
這麽說吧,你要反對的真是AA麽?
換個方式問,就比如要覺得Harvard招生歧視亞裔,咱們先不談這個“歧視”本身的證據,
我們就先承認這個歧視存在(這一點,Harvard自己大概是不會承認的)。
咱們就先談談,AA具體是在哪裏發生作用影響了這個招生結果的?
是Harvard招生委員會按照硬性的某種種族評分標準,還是他們預留了種族名額,
還是其他什麽?這個說不清楚,你就不能建立起招生結果與AA的聯係。咱往壞處說,不是
有那麽多陰謀論的論調麽?說不定就有某些黑暗勢力在暗中操縱這些學校,來打擊亞裔呢。
當然,我自己並不真的這麽認為。但如果無法建立AA政策與招生結果的直接關係(注意,是直接關係),
那麽至少在這兒說“我們反AA,是為了孩子能在上學時不被歧視”,就有誤導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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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非常具體,僅僅規定了政府招聘行為的那一個AA法規呢,還是說廣義上把人按種族分類,然後按膚色種族分配社會資源的一係列成文,不成文法規、慣例、潛規則呢?
我說的是後者,比如臭名昭著的SCA5就是屬於這個廣義的AA範圍內的。這個SCA5意圖推翻加州的P209,為大學入學考慮種族打開方便之門。
我的看法是,誰說“AA對華裔有利,對華裔在上學時不被歧視”,那才是誤導。
1。認為華裔比黑人更聰明的說法是一個錯覺。而造成這一錯覺的原因,剛好就是中國文化的短板。中國文化中缺少一樣東西,我把它叫人文價值。中國人對於智慧的理解,不超過功利主義的層次。如果用猴子的眼光來解讀這一現象,那就是一個人智慧等同於能夠搶到更多的香蕉。至於搶不到香蕉的猴子,他們是不在意的。問題是,多吃香蕉的猴子,並不一定是幸福的。中國人認為讀書好就是聰明。上好學校,學好科學的目的,往漂亮了說,是為了”給社會創造財富“,說的難聽點兒,是為了做“猴上之猴。” 相比之下,西方社會的價值觀有兩類,一類是功利主義的物質價值觀,一類是非物質的人文價值觀。華裔之所以普遍反對AA,是因為我們對人文主義價值觀總體上普遍缺少感覺。或者一旦認為它是個累贅,就會群起而攻之。
換個方式問,就比如要覺得Harvard招生歧視亞裔,咱們先不談這個“歧視”本身的證據,
我們就先承認這個歧視存在(這一點,Harvard自己大概是不會承認的)。
咱們就先談談,AA具體是在哪裏發生作用影響了這個招生結果的?
是Harvard招生委員會按照硬性的某種種族評分標準,還是他們預留了種族名額,
還是其他什麽?這個說不清楚,你就不能建立起招生結果與AA的聯係。咱往壞處說,不是
有那麽多陰謀論的論調麽?說不定就有某些黑暗勢力在暗中操縱這些學校,來打擊亞裔呢。
當然,我自己並不真的這麽認為。但如果無法建立AA政策與招生結果的直接關係(注意,是直接關係),
那麽至少在這兒說“我們反AA,是為了孩子能在上學時不被歧視”,就有誤導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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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ox 發表評論於 2017-03-30 1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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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這些現象當然存在,事實上隻要是有活人參與的招聘類活動都會有這些現象。但是,AA是改變這種現象的藥方嗎?
AA簡單粗暴地把人按膚色種族分類,並以此不顧社會公義分配資源,在具體操作中百分之百地傷害人數最少最善良的華裔,違背美國的立國精神和立憲原則,違背金博士的民權綱領,自己就是種族主義死灰複燃,您還想靠它來修正種族歧視???
我不明白,為什麽把人按種族膚色分類就能改變隻招帥哥?就能改變隻招拍馬溜須之人?而且,我也小心地問您要一個,隻要一個華裔招工因AA得益的例子?
指望AA來改變這些,打個比方,就好像得了感冒,你說來個體內失調好了,你一天24小時出虛汗,感冒不治而愈!
首先,美國學界的邏輯實證主義特征,決定了亨廷頓對文化衝突的論述隻能止於對現象的描述,即演繹邏輯必須止於數據。至於文化衝突的背後原因,不僅是超越了科學實證主義,而且也超越了價值實證主義。任何從文化差別推演出物種差別的做法,都會導致社會達爾文主義和種族主義的嫌疑。
所有反對AA的華裔,基本上都是因為像哈佛等幾所個別頂尖大學少錄取了幾個華裔孩子而耿耿於懷。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是,當年提出並推動平權法案的,並非是少數族裔,而是多數族裔。例如,在美國頂尖大學的錄取政策問題上,除了個別投訴案例之外,白人總體上並沒有太多的意見。換言之,白人對AA法案的反對,從來就沒有達到族裔的規模。例如,就連川普以及以民粹主義為特征的白川粉,也沒有主動積極地反對過AA。當然,在華裔眼中,一切鼓勵AA的行為,無異等同於“白奸”。他們要麽是犯傻,要麽是故意吃裏扒外。
從文化現象學的角度,某個社會分配的立場,一旦在個別種族中形成一種共識,同時又沒有在其他種族中
形成共識,那麽這個族裔就必然具備了某種文化特征。從這個角度說,中國人的確是世界上的另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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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凡是和白人的行為不一樣的族裔,那都是不正常的,都是另類。
我終於見到了一個華裔(或者,至少會說中文的人)白人至上主義的現例。
樓主好脾氣。
澄清一下,不才是在平權委員會兼職,還有正式的職務。平權委員會的作用是Affirmatively照顧在公司裏underrepresented的種族。本公司亞裔華裔都不少,憑本事錄取,不需要特別照顧亞裔華裔進來。需要照顧的是西裔非裔。所以有專門招西裔非裔的program。
所以認為AA讓華裔在入學時受歧視在求職中受照顧的看法,以我的經驗看,是想當然。AA讓華裔在入學時受歧視在求職中也沒有受到照顧。
再次敬請您舉反例。本來可以要求您舉證說明華裔受益的例子多於華裔受害的例子才能說明AA對華裔有幫助。鑒於這種證明的難度,我可以放寬我的要求。隻要您舉出一例,華裔本來沒有資格拿到某個職位,因為AA拿到了,您就可以證明我是錯的。
再想想,華裔有幾個會拍馬屁的?能拍溜須馬的都留在中國當大官了。
父母平時見人都不打招呼,不微笑,不甜言蜜語的,孩子能不跟著學嗎?
分數自然會比白人低一些了,這是印象分。
當然你進科研室又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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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這些現象當然存在,事實上隻要是有活人參與的招聘類活動都會有這些現象。但是,AA是改變這種現象的藥方嗎?
AA簡單粗暴地把人按膚色種族分類,並以此不顧社會公義分配資源,在具體操作中百分之百地傷害人數最少最善良的華裔,違背美國的立國精神和立憲原則,違背金博士的民權綱領,自己就是種族主義死灰複燃,您還想靠它來修正種族歧視???
我不明白,為什麽把人按種族膚色分類就能改變隻招帥哥?就能改變隻招拍馬溜須之人?而且,我也小心地問您要一個,隻要一個華裔招工因AA得益的例子?
指望AA來改變這些,打個比方,就好像得了感冒,你說來個體內失調好了,你一天24小時出虛汗,感冒不治而愈!
美國的問題就在於利益集團隻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紛爭不已,妨礙了整體、長期的國策。AA是特定時期的手段,已經基本完成了它的使命,應真正朝向馬丁路德金的種族待遇無差別夢想行去。”
~~~~薄浣歡迎你的到訪,前麵你說的有道理,AA廢棄的基本條件是不再有種族歧視的社會,目前的美國可能嗎?
從文化現象學的角度,某個社會分配的立場,一旦在個別種族中形成一種共識,同時又沒有在其他種族中
形成共識,那麽這個族裔就必然具備了某種文化特征。從這個角度說,中國人的確是世界上的另類。 ”
~~~~~薄浣慶興大師出馬了,你以前說過要寫《平權法案》的,一直沒見你寫來著,這麽小段的評論也太小菜一碟了,我還在上班,就交給你了。
~~~~ 薄浣就批評你的不是了,既然你都在公司的平權委員會工作,自己都沒照顧華裔就更別提別人照顧了,如果你公司的平權委員會撇開華裔不照顧,那一定是假的平權,可以投訴,如果你是在加州,那就不必投訴了。
從文化現象學的角度,某個社會分配的立場,一旦在個別種族中形成一種共識,同時又沒有在其他種族中
形成共識,那麽這個族裔就必然具備了某種文化特征。從這個角度說,中國人的確是世界上的另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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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說我要占便宜,更談不上什麽兩頭占便宜。不知道你哪裏來的這個印象。先還拿上學做例子,我所主張的就是,華裔和其他任何族裔的孩子,都有完全憑自己的成績、才能、leadership, 做義工、關心社會等方麵的素質,上自己理想的大學的權力,而不用擔心因為自己是黃,白,黑,莫,讓另一個各方麵都不如自己的孩子,隻是因為膚色不同拿去了這個機會。這是要占便宜嗎?
政府應聘,其實是同樣的思路。一個有學曆、有經曆、有能力各方麵都優秀的應聘者,不管他是黑白黃莫就應該拿到職位。這是要占便宜嗎?反之,另一個各方麵都不如的應聘者,僅因為他是某膚色種族,就擠走了前一個,這樣很公平嗎?
美國獨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的基本原則,難道已經被遺忘了嗎? ”
~~~~~薄浣認為你說的這些道理是沒錯,在沒有了《平權法案》的加州,你敢保證政府部門招聘的官員沒有種族歧視的因素?我前麵說了我若是個招聘官員,我招的都是帥哥。
再想想,華裔有幾個會拍馬屁的?能拍溜須馬的都留在中國當大官了。
父母平時見人都不打招呼,不微笑,不甜言蜜語的,孩子能不跟著學嗎?
分數自然會比白人低一些了,這是印象分。
當然你進科研室又不一樣了。
美國的問題就在於利益集團隻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紛爭不已,妨礙了整體、長期的國策。AA是特定時期的手段,已經基本完成了它的使命,應真正朝向馬丁路德金的種族待遇無差別夢想行去。
如果您能舉出一個例子,隻需要一個,說明華人在就業求職過程中因為AA被照顧了,我就服了您。
就業求職過程中要照顧的是弱勢群體,華人從來沒有被按照弱勢群體對待。本人就在本公司的平權委員會裏幹這個,所以還算是有點發言權的。
其實你提到了別人沒看到的問題。 大多是人隻看到了大學尤其是藤校入學時的AA, 沒看到職場上的AA。 在職場上,一些重要的部門和職位, 其他種族想都不要想。徹底的絕對的民權或平權是不存在的。當然老中們甘心被領導。 老中們可以和黑墨爭,和白人爭是萬萬不敢的。哈哈,我又在找罵了。”
~~~~~薄浣很高興你這麽說,你的觀點和評論非常出色,因為你的參與,我省心多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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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說我要占便宜,更談不上什麽兩頭占便宜。不知道你哪裏來的這個印象。先還拿上學做例子,我所主張的就是,華裔和其他任何族裔的孩子,都有完全憑自己的成績、才能、leadership, 做義工、關心社會等方麵的素質,上自己理想的大學的權力,而不用擔心因為自己是黃,白,黑,莫,讓另一個各方麵都不如自己的孩子,隻是因為膚色不同拿去了這個機會。這是要占便宜嗎?
政府應聘,其實是同樣的思路。一個有學曆、有經曆、有能力各方麵都優秀的應聘者,不管他是黑白黃莫就應該拿到職位。這是要占便宜嗎?反之,另一個各方麵都不如的應聘者,僅因為他是某膚色種族,就擠走了前一個,這樣很公平嗎?
美國獨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的基本原則,難道已經被遺忘了嗎?
AA確實考慮了種族,但這是不是另外一種種族歧視? 我也說不清。 但我能接受也能理解。 美國是多種族國家。 政府肯定不願意看到有些種族被其他種族遠遠甩在後麵。 一些政策會照顧這些弱勢種族。 現在的trump不也出台了政策保護煤礦工人嗎? 當然保護的是一個行業不是某個種族。 隻是想說政府總是要照顧一些弱勢群體的。 ”
~~~~薄浣的觀點與fengxiang相去不遠,置於華裔在就業中是否享受的了《平權法案》,我就不得而知了,因為沒有聽說過華裔的投訴,如果是黑人去政府部門應聘,他們不被錄取的話,他們都去打聽個究竟,為什麽沒被錄取?華人這點就不如黑人。
其實你提到了別人沒看到的問題。 大多是人隻看到了大學尤其是藤校入學時的AA, 沒看到職場上的AA。 在職場上,一些重要的部門和職位, 其他種族想都不要想。徹底的絕對的民權或平權是不存在的。當然老中們甘心被領導。 老中們可以和黑墨爭,和白人爭是萬萬不敢的。哈哈,我又在找罵了。
AA確實考慮了種族,但這是不是另外一種種族歧視? 我也說不清。 但我能接受也能理解。 美國是多種族國家。 政府肯定不願意看到有些種族被其他種族遠遠甩在後麵。 一些政策會照顧這些弱勢種族。 現在的trump不也出台了政策保護煤礦工人嗎? 當然保護的是一個行業不是某個種族。 隻是想說政府總是要照顧一些弱勢群體的。 ”
~~~~ 說得有道理,支持。
~~~~薄浣感覺你有偉人的氣質,大道理一堆堆的,光是喊口號教育而沒有規則去執行,說了等於沒說,為什麽《平權法案》得到民主黨和共和黨的支持,還是有其道理的。
~~~~薄浣的觀點與你不同,你說的是進入學校,但政府應聘你就吃虧了。你是否想兩頭都占便宜?
您沒有搞懂樓主說的平權法案是什麽。Affirmative Action應該翻譯成特權法案更靠譜一些。其原則是,政府機構可以給某些族裔的人特殊照顧,以彌補這些族裔的人過去受到的不公正待遇。Affirmative Action從來沒有特殊照顧照顧到華裔。相反,AA為了照顧某些族裔的人,犧牲了華人的利益。
您可以支持或反對AA,但是至少要搞懂AA是什麽再去支持或反對。
AA確實考慮了種族,但這是不是另外一種種族歧視? 我也說不清。 但我能接受也能理解。 美國是多種族國家。 政府肯定不願意看到有些種族被其他種族遠遠甩在後麵。 一些政策會照顧這些弱勢種族。 現在的trump不也出台了政策保護煤礦工人嗎? 當然保護的是一個行業不是某個種族。 隻是想說政府總是要照顧一些弱勢群體的。
今天華人來到美國,可以在任何地方租房子, 買房子,可以上任何一所學校,在求職上也基本是被公平對待, 這都是平權法案的結果。 因為這個法案, 人 不論種族 膚色, 可以平等地在美國社會生活。
至於AA, 每個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 但大學又有入學考試的要求, 這就存在dilamma. 按理說黑人分數低, 理當不能因為其膚色就該錄取。 但美國政府之所以這麽長時間無論是共和黨執政還是民主黨執政, 都沒把它廢除, 自然有它的考慮。就像在中國, 照顧少數民族學生, 政府也有它自己的理由。”
~~~~薄浣讚揚一下你的觀點,與我的想法一樣。
I have a dream that my four little children will one day live in a nation where they will not be judged by the color of their skin but by the content of their character.
種族歧視,就是在考慮問題的時候把種族作為因素,不管所謂的正向還是反向,隻要考慮了種族,就是歧視。因為種族是自己無法決定和改變的。”
~~~~薄浣你的口號象偉人一樣說的好,隻是當下美國是否沒有了種族歧視了?如果全是憑本事就業,相同的分數,我考慮招的還是白人,黑人和亞裔人長得不怎麽的,我比較喜歡長得好的人,而且,白人拍馬屁的功夫比中國人厲害,笑容滿麵,討人喜歡,在209法案出台後,加州政府部門是否大都是白人了?你去調查看看,回來再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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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對! 現在的AA就是要把人們按種族膚色分類,剝奪被分類的人憑自己的努力上學就業的權利,而且華裔還是首當其衝的受害者,比如華裔的孩子要比其他族裔的孩子努力許多,成績高很多還隻能上較差的學校,等等。
不知哪個天才發明的“平權”這個詞?平等、權利是兩個不同、自相矛盾的理念,既然平等就無必要權利、講權利的結果肯定不平等。權利、平等分別是西學宗教、形而上學的理念,都是憑空捏造的概念、由此製定來糊弄管製蠢民的法規。”
~~~~薄浣認為每個人享受平等的權利沒錯啊,你有就業的平等權利,有求學的平等權利,如果是因為膚色問題而不能就業,那才是不平等,也沒有權利。
美國法律正因為有漏洞,所以,許多人鑽漏洞而獲得了利益。
就如吃福利這項,再如總統的west wing 這項,如果沒有修正的話,會帶來許多難堪的後果。
嚴格來說,執行者要注意的,就是既推動了diversity,又不違反任何法律或者法律精神。
比如,錄取或者招工時,不考慮種族,這個精神我認為是好的,也是對的。但法律沒規定
聯邦資金不能考慮種族吧?所以聯邦政府(或者,想推動AA的州或者地方政府),完全可以設立
給少數族裔的資金。招生或者雇傭的時候,也沒有法律說不能考慮招了此人可以給本校或本公司直接帶來
金錢上的利益吧?這就繞過了“不考慮種族”這個問題。 ”
~~~~薄浣認為你的想法不錯,隻是目前廢除了AA的州有加州,華盛頓州,密歇根州,內不拉斯加州,這些州應該實施少數族裔的資金,先做試點,如果好用的話再推廣,得與你本地的議員提議才行。
~~~~~~ 薄浣按咱華裔愛占便宜的原則,把混血兒歸類為白人,讓他們永遠成為多數,如果華裔成為多數,他們必定廢除《平權法案》。
今天的所謂平權AA,把種族因素引入,完全反金博士的民權運動而行,就是用好聽的口號包裝起來的新時代的種族主義!
今天華人來到美國,可以在任何地方租房子, 買房子,可以上任何一所學校,在求職上也基本是被公平對待, 這都是平權法案的結果。 因為這個法案, 人 不論種族 膚色, 可以平等地在美國社會生活。
至於AA, 每個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 但大學又有入學考試的要求, 這就存在dilamma. 按理說黑人分數低, 理當不能因為其膚色就該錄取。 但美國政府之所以這麽長時間無論是共和黨執政還是民主黨執政, 都沒把它廢除, 自然有它的考慮。就像在中國, 照顧少數民族學生, 政府也有它自己的理由。
I have a dream that my four little children will one day live in a nation where they will not be judged by the color of their skin but by the content of their character.
種族歧視,就是在考慮問題的時候把種族作為因素,不管所謂的正向還是反向,隻要考慮了種族,就是歧視。因為種族是自己無法決定和改變的。
不知哪個天才發明的“平權”這個詞?平等、權利是兩個不同、自相矛盾的理念,既然平等就無必要權利、講權利的結果肯定不平等。權利、平等分別是西學宗教、形而上學的理念,都是憑空捏造的概念、由此製定來糊弄管製蠢民的法規。
嚴格來說,執行者要注意的,就是既推動了diversity,又不違反任何法律或者法律精神。
比如,錄取或者招工時,不考慮種族,這個精神我認為是好的,也是對的。但法律沒規定
聯邦資金不能考慮種族吧?所以聯邦政府(或者,想推動AA的州或者地方政府),完全可以設立
給少數族裔的資金。招生或者雇傭的時候,也沒有法律說不能考慮招了此人可以給本校或本公司直接帶來
金錢上的利益吧?這就繞過了“不考慮種族”這個問題。
就好像如果有人號召大家愛國,於是有人把鄰居家財產搶了捐給國家。這個,是搶財產者行為的錯誤,不是他追求的“愛國”的錯誤。”
~~~~薄浣謝謝你的回複,說得很好,加分。
~~~~薄浣讚賞你這句話,願望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去美國政府看看,當今有多少個華裔就職?
你舉的例子實際上是按比例招生活雇傭,這明顯不符合現在的法律現實。
至於加州,那是他們自己吃飽了撐得。Prop209中明著表示了,如果影響聯邦資金,那麽可以考慮種族。
SCA5更是政治姿態的表示,沒有實質意義。
都是拉選票,跳動爭鬥的東西而已。 ”
~~~~~~~薄浣認為:自從《平權法案》誕生後,政府部門裏本來是白人把持的世界,確是多了些黑人及亞裔人種,有些婦女也能在政府部門就職,這是AA的先進之處,至於該以何等比例招工,應該再設製更詳細的規則,就如高校實行AA一樣,讓每個族裔都有工作和教育的權利。
SCA5 是重施AA也就是平權法案。
美國許多法案是公平的,隻是細節沒商量好而已,如果細節做好了,就沒那麽多爭論了。
AA的本質不是種族歧視。某些具體操作,可能你可以認為那是種族歧視,但那是操作的問題,不是AA的問題。
就好像如果有人號召大家愛國,於是有人把鄰居家財產搶了捐給國家。這個,是搶財產者行為的錯誤,不是他追求的“愛國”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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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號螞蟻 發表評論於 2017-03-30 05:47:36
凡是以種族理由的拒絕和錄取都是種族主義。
~~~~薄浣已經清楚的寫到: AA平權法案是以馬丁路德金的《民權法案》為基礎而製定的法案,正因為美國存在種族歧視,此法案有存在的必要。
你說的背道而馳及種族歧視,請舉例說明,要不就是你瞎說。
你舉的例子實際上是按比例招生活雇傭,這明顯不符合現在的法律現實。
至於加州,那是他們自己吃飽了撐得。Prop209中明著表示了,如果影響聯邦資金,那麽可以考慮種族。
SCA5更是政治姿態的表示,沒有實質意義。
都是拉選票,跳動爭鬥的東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