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法案》對華裔的利與弊
文章來源: 薄浣我心2017-03-29 19:45:51

《平權法案》以馬丁路德金的《民權法案》為基礎,對美國少數族裔實行範圍更廣的保護。
     維基百科雲: 在美國,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又稱為積極平權措施,是指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在法律要求的平等機會。這些措施是為了防止在“膚色、宗教、性別或民族出身”上對雇員或就業申請人的歧視。例如美國勞工部提供的扶持行動包括宣傳活動,有針對性的招聘,員工和管理的發展,以及員工的支持計劃。
美國政府自1960年代推動扶持行動,以糾正曆史上與之相關的有明顯歧視的缺點。法案進一步推動是要確保公共機構,如大學、醫院和軍隊的扶持行動,更是扶持他們所服務的人群得到平等對待。扶持行動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
    1965年由民主黨政府的美國總統林登·約翰遜發起,主張在大學招生、政府招標等情況下照顧如少數民族、女性等弱勢群體,是一個特定時期“種族優先”的法律,保障他們不會在教育及工作方麵受到歧視及不公平對待。
  國會兩黨通過了《平權法案》。


      三十年過去之後,美國加州人認為,加州已達到各個種族平等的狀態,應該廢除《平權法案》,於是出台並通過了加州209法案。

      從維基百科抄錄如下:加利福尼亞州209法案(California Proposition 209),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憲法的一個修正案,批準於1996年11月。此法案禁止州政府機構在雇傭公務員、簽訂公共服務合同和公共教育中考慮種族、性別和族群因素。此法案又稱加州民權提案,是由兩位加州學者葛林·卡斯崔德(Glynn Custred)和湯姆·伍德(Tom Wood)根據1964年民權法案起草。此提案使加州成為全美第一個禁止公立大學在錄取時參考種族因素的州。華盛頓州、密歇根州和內布拉斯加州也先後通過了類似法律。

      2014年,加州民主黨認為《平權法案》有必要回到現實中來。

      維基百科記載:     議員們起草了SCA5法案。  SCA5是想刪除掉209提案中任何提到“公共教育”的文字,實質是要求公立大學考慮種族,性別,族群的因素。
       SCA5由西語裔背景的加州參議員Ed Hernandez提出。理由是加州大學中“少數族裔”比例太少,需要憲法允許公立大學錄取時候考慮種族背景,平均受教育的權力。若此案通過,在加州所有大學中,亞裔的錄取率將會驟減,與此同時西語裔的錄取率則會增加。
      此次加州參議院對SCA5投票中,隸屬民主黨的三位華人參議員(餘胤良、劉雲平及劉璿卿)均投了讚同票。
  SCA5 於 2014 年在加州通過了此法案,但不久又被收回。


     簡單介紹《平權法案》生死起滅之後,我們來分析《平權法案》對華裔的利與弊。

       假設某大學要招60個學生,按照平權法案分配如下:

 

   假設政府部門招60名員工:

《平權法案》廢除後
     由於美國人骨子裏的種族歧視,因此而影響到政府部門的族裔安置,估計以白人居大多數,黑人居少數,而華裔卻廖廖無幾,這個結論正確與否? 到政府部門走一趟即一目了然。
     對於華裔學生來說,以優秀的成績進入大學是件輕鬆的事,大學裏華裔學生占多數是必然的結果,但畢業後卻很難進入政府部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