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斯有財──這是中國人傳統的觀念,對移居海外的華人而言,買棟房子更是實現美國夢最重要的一個環節。近年來中國經濟迅速起飛,吸引了許多華人富豪到美國投資置產。華人密集、氣候宜人、舒適便利的南加州更是熱門的首選地區。很多買家皆以現金搶購,造成南加州的房價屢創新高。在此我要和大家分享我個人購屋被騙的經驗,供各位讀者參考警惕。
經歷了2008年的美國股市崩盤,及之後的次貸風暴,2010年時美國的房價大幅跌落,有很多繳不出房貸的銀行拍賣屋或短售屋上市。那時在拉斯維加斯的一棟房子,約十二萬美元就可買到。南加州的河濱縣(Riverside)、內陸地國 (Inland Empire)區, 一棟房子約十五萬元,位於洛杉磯縣的Azusa, West Covina,Diamond Bar……市也有一些十來萬的康鬥(Condo)上市。當時我在銀行上班,有很多同事都是投資高手,他們趁著低價,紛紛在拉斯維加斯及洛縣買了投資屋,都很順利的出租,有了很好的回報率。
觀望了一年多,2012 年四月時,我也決定跟隨這股風潮,進軍房地產。本考慮在拉斯維加斯購屋,但想想從洛杉磯到那裡,單程就要四小時,若房子有問題時不能時時探望,便決定在洛杉磯縣就近買間十多萬元的康鬥試試。
同事介紹一位幫他購買投資屋的經紀給我們,他先帶我們到Azusa, West Covina市的一些社區看看,以了解當地的康鬥概況、租金價格及社區環境。之後便依據我們的預算及目標,傳些物業資料給我們選擇。若有合適的標的物,再約去看屋。連著好幾個週末我們都忙於看屋出價,但奇怪的是,就算以現金購買,甚至加價,仍買不到房子。有些房子,反覆出現在上市的資料單中,就是不肯賣我們,不知其中有何內幕。後來我們發現若等到看過房子再去出價,已被別人截足先登,來不及了。必需在房子一上市,看看網上照片,若還合意,請經紀人立即出價,且要以現金購買,才有可能搶的到房子。等賣方接受出價,願意賣給我們,再去看屋,若是不喜歡,還有數日可以拒買。
又試了兩個多月,好不容易有間位於Azusa的康鬥願意賣給我們。那是間短售屋(Short Sale),屋主是墨西哥人。位於一個花木扶疏,有遊泳池的社區內,1994年建, 920呎,二房一點五浴,屋況良好,要價十二萬五千元,。惟一的條件是因租約尚未到期,要讓原來的租客繼續居住。因為對我們也沒什麼損失,便欣然應允。
經過了例行的產權調查,買賣中介託管行認証(Escrow)等購屋手續,2012年八月二十日,終於成交。中介託管行(Escrow)將我們付的金額,先還掉賣方積欠銀行的貸款一萬多元、付清賣方積欠的社區管理費四千多元,及相關手續費後,剩餘約十萬元左右付給賣方。過戶後我們便成為這棟康鬥的業主,每個月有固定的房租收入,房價也逐日上漲,令人相當滿意。
但天有不測風雲,2013年3月4日我突然接到一封從TD Services Company寄來的信,通知我因前任屋主積欠富國銀行(Wells Fargo Bank)房屋貸款24萬,該公司受到富國銀行委託,將於2013年3月20日法拍這間康鬥。我第一個反應:這是詐騙信件,因我是以現金購屋,並沒有貸款,過戶時中介託管行也將前任屋主欠的貸款還清了。或許是詐騙集團想要從中謀利吧!
問了經紀人及中介託管行,他們告訴我,我們的購屋程序是完全符合法定程序,沒有問題,一定是有人惡作劇,或是富國銀行搞錯,叫我放心。
隔天到公司和同事提起,貸款部門的主管Jessie很好心的說幫我查產權記錄看看。過會兒她告訴我,大事不妙了,這間房子的產權記錄上真的有富國銀行登記的債權,將於3月20日加以法拍。可能是有人將我們的房子拿去抵押貸款,或者是產權出了問題。
我大吃一驚,猶如晴天霹靂,趕緊請請經紀人、中介託管行和產權調查公司連絡。同時我也打電話到TD Service Company,及富國銀行申訴我的情況,請他們取消法拍。但TD Service Company說他們是根據富國銀行的委託,不能依我單方麵要求取消法拍。富國銀行說他們也是受害人,要我找律師和他們洽談。我同事Timothy曾在壞帳部門工作過,他教我出具正式信函給TD Service Company及富國銀行,陳述事件經過,並以附回條的掛號信寄出,留下書麵証據。
回家找當初購屋的相關文件,才發現居然沒有產權保單(Homeowner Title Insurance Policy)。因不諳房產交易流程,這半年來雖有接到洛杉磯縣政府登記後的房產轉讓書(Grant Deed),卻沒注意到過戶後尚未接到產權保單。一查房屋交易清單(Closing Statement),當時我並未支付購買房屋產權保險的費用,很擔心會因沒有產權保險而無法得到理賠。後來上網搜尋,才知道根據美國法律規定,為避免日後產權糾紛,買賣房屋時必需要有房屋產權保險(Homeowner Title Insurance),在加州通常是由賣方購買以保障買方的權益,若是有銀行貸款,買方還要購買貸款產權保險(Lender Title Insurance)。由於我是以現金購買沒有貸款,所以是由賣方支付產權保險費用。
連繫了當初經辦產權調查的人員,問她為何沒給我保單,她回答說因產權保單主要是過戶時登記用,所以登記後她便沒寄給我。天啊!這是什麼不負責任的理由啊!我請她將產權保單及當初作產權調查的書麵資料都傳給我看,到底是哪兒出了紕漏。我問她當初是否有看到前任屋主積欠富國銀行貸款的記錄,她說她有看到那筆壞帳,但有洛杉磯縣証府登記的債權撤銷書(Substitution of Trustee and Full Reconveyance)。
本來我以為是富國銀行的壞帳部門弄錯,仔細研究了相關文件,才明白了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前任屋主於1999年時以5萬5 千元購入此屋,向Downey 財務公司貸款4萬4千元。到了2006年時,這間康鬥已漲至三十多萬元,他又向富國銀行增貸二十四萬兩千元。但2010年時,便開始逾期不還。產權調查員隻注意到向Downey財務公司貸款的餘欠一萬多元;因有債權撤銷文件,以為富國銀行的貸款已被清償,所以交屋時,隻還了積欠Downey財務公司的貸款,其實富國銀行的貸款並未被清償。
為何產權調查員會以為這筆壞帳已被清償呢?問題就出在這張債權撤銷書上。這張文件上註明已於2011年2月5日接到二十五萬一千元的還款,由受益人富國銀行的授權代表Irving Farrier 及代理信託人(Substituted Trustee) 的授權代表Peter Golden簽名,公証後送到縣政府登記債權撤銷。其實這兩人的身份都是偽造的,但根據加州法律,公証時隻需核對簽名者的身份証件,並不需要核實文件內容,及當事人的職銜,其實公証人員也不知道他們到底是不是富國銀行及信託行的代表。而縣政府的登記員,也沒意識到這是份偽造的文書,沒確認拿文件來登記的人到底是不是富國銀行的職員,便輕率的加以登記。現在想想,這些法律機製,其實存有很大的漏洞,才讓這些壞人有機可乘。這份文件左上方的"要求登記人"本來是打印的 "Wells Fargo Bank, NA", 卻被劃掉塗改成一個人的名字:"Korla Martinez",這便是這張單據的可疑之處,但產權調查員卻忽略了這個瑕疵。
我吃不下也睡不著,非常焦心,這是我們好不容易才攢下來的一棟房子,總不能就這樣莫名其妙的化為烏有吧!每天都忙著跟相關單位接洽詢問,向產權保險公司遞了申訴單(Claim Form),卻沒有人和我連繫,兩天後我忍不住再打電話過去,得到的回覆是:已接到我的申訴,會派律師協助我,但要一個月後才會審閱我的案件。真是令我火冒三丈,兩週後這間房子就要被拍賣了,居然還要等一個月才要處理,若是被賣掉了,看他們怎麼賠?我急忙請產權調查員向產權保險公司催促,聲明事情的緊急性,過了一週該公司才派了一位律師處理這個案件。有了保險公司當後盾,我懸了幾天的心才稍稍放下來。
爾後展開了煩冗漫長的訴訟過程,幸好是由產權保險公司負擔所有法律費用。在這期間,我仍有固定的房租收入,但因產權尚未釐清,心中總有陰影。每個月仍會接到TD Service Company寄來的法拍通知單,因仍在訴訟,法拍一再延期。過了十九個月,產權保險公司終於和富國銀行達成協議,由保險公司賠償富國銀行四萬二千元,富國銀行同意註銷債權,我才真正鬆了一口氣。
雖然財務上並未損失,但被捲入這種詐騙案,這段時間心情也倍受折磨。看到保險公司及富國銀行蒙受損失,也對前任屋主蓄意訛詐的惡行深感憤怒。接下來產權保險公司應會向前任屋主追討賠償。但當初前任屋主之所以願意將房子賣給我們,就是看我們是現金買主,不必經過貸款銀行嚴格審閱,等到東窗事發,他早已捲款逃回墨西哥了。現在要追查,早已不知去向,追訴無門。除了倒了富國銀行二十四萬,我們購屋時,他還收到約十萬元的款項,然後逃之麽麽。能如此精心策劃,應有熟悉銀行作業及房地產交易的人員從中指點。當初的房產買賣中介託管行、產權調查公司都是由賣方指定,我很懷疑其中是否有某些人員是和前任屋主有所勾結。
所謂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經過這個事件,我深深的體會到產權保險的重要性,一定要將產權保單收好。幸好有產權保險,我們才能保住房子。也很慶幸有銀行同事的相助,幫我查產權記錄,指導我如何因應。要是當初接到法拍通知,卻傻傻的不當一回事,那我的房子被人賣掉了自己都還沒發現呢!將來購買房子時,一定要特別小心,以免再落入陷阱。尤其是那些法拍屋,短售屋,必需要釐清產權才能購買。
(以本名發表於世界周刊1639期)
http://bbs.wenxuecity.com/tzlc/1159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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