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3)
在家和母親閑聊,說到以前的保姆。她現在還在一個朋友家裏做,但母親極力促成的一樁姻緣,終究沒成。
保姆是近郊區的農民,六十多歲。丈夫早逝,也有兒女,但還是一直在外麵打工。前些年在我家做小半天,還兼職在另外兩家做,很忙。我家事情比較少,所以常常聊聊天。我母親知道她單身,而且很想再找個伴,就留心了一下。
我母親沒為我們的婚事操心,以前倒是促成了別人的好幾個姻緣。她的老齡人熟人很多,很快就找到了一個七十多歲的老頭,也是很想找個伴。一撮合,兩人就開始來往了。
雖是老人,也不乏浪漫。開始是約會,後來就幾乎每天一起晚上散步,互送禮物,很是溫馨,幾乎都要談婚論嫁,準備辦事了。不過這是去年春夏季的事。
後來不知為何,老頭突然冷淡下來。不再主動找她,她約老頭也推辭不去了。她不太明白原因,讓我媽去問,也問不出為什麽。
這麽一直拖著,不來往,也沒有說什麽。直到去年底,老頭終於明確告訴她,不再來往了,還是沒說為什麽。
這次我們閑聊起來,我母親說到她,是最近才知道原因的。老頭遇到更好的了,好像是有文化的城裏人,以前還是播音員。畢竟兩人的境況相差懸殊,背景不同,長期交往也不太容易,能理解。據說老頭還給了保姆兩千元,算是補償,保姆還真就收下了。
兩千元錢不多,說是補償,可怎麽就覺得有點別扭啊!分手費? 還是別的什麽? 愛就應該無悔,緣份也不是錢能替代的。這隻是外人的看法。